防城港亮牌欺民事

爱文言banner

有客号“平头哥”者,驱车行于广西防城港乡野狭道。适逢华车奔驰相向,途隘难容。客之后亦有车随,故相持不让。华车中忽出一男子,强令客退,客拒之。男子乃返。
当是时,华车女驭者取机示男子,客疑其查己私隐。俄而,女复出牌牒一,赫然镌“行政执法”四字,欲以威逼。然二计皆隳。男子遂厉声喝客之姓氏宅址,兼秽语詈之,其状甚倨。客骇然,私隐竟泄于途人!

图片


客愤懑难平,乃遍谒乡衙,具陈其事,请究擅查私隐、假权凌民之罪。然有司或推诿云:“无实害,不受”;或诘曰:“安知其假公器?”;或曰:“此女素行不端,非涉职守,可自诉于官。”客诉告无门,遂摄当日事,布影音于网络。观者云集,逾千万众。
舆情汹汹若沸鼎。越数日(七月晦夜),女与男子偕皂隶(民警)二、便服者一,夤夜叩客父母宅扉,胁以“删影则已,否则拘系”,更令客母电促之。客惧老亲受惊,权删其影。然舆情愈炽。翌日(八月初一),戍所复遣里正(村支书)胁客尊翁。客虽承巨压,终不删重布之影,冀存真相。幸而舆情鼎沸,官衙乃布告四方,立察此案,且澄“亮证女”非所传之蓝某。然民犹疑窦丛生,咸盼风宪(纪委)深究:凡夫何以驭皂隶、胁里闾?私隐何以泄于道?公器果为私戟乎?法网昭昭,当有以昭天下。

赞 (0) 打赏

此文若合君意,请赏碎银嘉奖爱文言

支付宝扫一扫打赏

微信扫一扫打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