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公墓志铭(闻花岗暴动领导者耿淳先生仙逝而作)

耿淳公,河南襄城人,生于民国三年(公元一九一四年),卒于和谐十年(公元二零一二年)。公好学,气度不凡,慨然有大丈夫气。

公幼长於书香门第,后遇匪劫,家贫,遂辍学从戎,入国军十五军,此民国二十一年夏事。当是时,日寇横行,国难未已,公入行伍,屡遇恶战,益砺勇猛。三十三年,寇犯洛阳,公新晋连长,率部守土,顽强抗战,伤亡甚大,然武器劣下,中不敌,乃遭俘。日人侵战多年,乏劳力,乃押公等众中国人至其秋田县花岗矿山。待之如禽兽,杀之若蝼蚁。公招众合意,度日寇残暴,中国劳工终不免一死。事致此,不若群起抗争,杀敌于其巢穴,扬我汉威,虽死无憾。七百余众皆以为然,乃于夜行暴动,砸杀监头,袭扰日人。日寇惊慌之,乃集结围剿,加罪逮入狱。

一九四五年,日本败降,公为美军救之,遣回国。后时局大变,公乃隐乡务农。

公晚年,联合花岗暴动故知,控诉状告昔年鹿岛会社之罪,并求赔偿。日人顽劣,拒道歉赔罪,仅愿以捐款赠之,公怒斥,拒不受。乃以抗战老兵区职,现身说史,勉励国人。尝言:国家唯有富强,方能免欺辱,后背谨记。

公年九十九辞世,以抗战老兵之志载誉九州。

紫云先生曰:昔日寇肆虐,大厦将倾,赖我军民同仇敌忾,舍生赴死,中华始有新生。老子曰:国家危难,有义士,耿公得其千古英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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