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钱财狡辩菩萨云可也

闽地沙县民邓某,尝供职寺庙,任会计管账,挪用八十万遁逃。及逮捕法院审之,对曰:此资非盗,吾先拿来用耳,赚之则还。当挪用之时,问诸菩萨,菩萨言可也。——幸君褒识拙文,曷不传示诸友,微言大义,雅言中兴,在阁下指尖一念耳

图片

赞 (0) 打赏

此文若合君意,请赏碎银嘉奖爱文言

支付宝扫一扫打赏

微信扫一扫打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