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师范伙同精神病院强送学生治疗

有生员某,年而立,入洛阳师范学院求学,性讷不群,其师疑其神智有恙,乃劝生母来,强送精神病院,关押百逾日,灌药、电击、殴打治之。生员逃出,讼於法院,判学校无责,医院赔之,不服,遂上诉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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