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手机案

和谐间,有民妇张某者,受雇於豫省郑州苏姓人家为保姆,然苏某骄横性吝,拖欠薪资久矣。张妇无奈,乃匿其手机。

苏某报警,言其手机乃高端尊贵,价甚巨,保姆窃之,罪不可恕,于是法院乃逮捕张某下狱,判十年徒刑,罚金两万。坊间多有不平之鸣,官府乃发回重审。

紫云叹曰:保姆盗窃,依法当治,然其因在雇主无仁无德,况乡村下人,不明其价,以“盗窃巨额财产”论之,有失偏颇,又手机折旧损耗,焉能值其原价?主事执法者,不念百姓之苦,无视法理,为虎作伥,实昏聩无能之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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