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布斯列传

苹果之父乔布斯(Steve Jobs),加州人。其父叙国移民,时任教威大,与威州辛家女(Simpson)私生乔。辛家不纳,为加州蓝领乔家所收养。初,乔入烂校,荒嬉游乐。后迁居硅谷社区,入名校,虽不改顽劣,然受环境熏陶,得兴趣于电子设计。曾冒昧致电惠普之父,竟相谈甚欢,获实习。沃兹(Stephen Wozniak),硅谷人,工程师家庭,乔之校友,精于电工,讷于言,独与乔友善,常合作恶作剧。

乔入里德大学,不务本业,专注杂课,尤喜艺术。一年后家贫辍学,漂游于校。始学禅,后自费朝圣印度。乔曾得项目,交沃兹实施,事后私吞报酬。沃兹十二年后方知,然豁然不计。

沃兹就职于惠普,业余造苹果一号,首用键盘屏幕,轻便易用。乔眼光锐利,敏于商机,遂议合创公司,名曰“苹果”。沃兹保守,不肯去职。乔冒险借贷,量产此机,售于电友,得第一桶金。时电脑只为精英所用,然乔沃造苹果二号,形似家用电器,常人可用。该机一炮而红,订单飞至,时人争相设计配套软件,畅销二十年而热情不褪。苹果首创,使电脑渐入民生,功莫大于乔。

公司壮大,多技术而少管理。乔属意史考力(John Sculley),然史为百事总裁,不舍似锦前程。乔语史曰“君欲卖糖水终老,或欲随我改变世界?”史遂行。

乔为良将,然性刚愎,重功利。闻人善言,必归于已名;察人专利,必夺于已手。Mac之父(Jef Raskin)因此愤恨去职。乔恃才放旷,数越级干预研发,朝令夕改,为管理所忌。时公司渐为IBM所压。乔与史争权失败,董事皆弃之,为自创公司所逐。

乔在野创业,一成一败。制《玩具总动员》,开三维动画电影之先河。

后十年,公司日困,人心思乔。归主苹果,受任于危难之际,却不知胜算。同年重整旗鼓,推iMac,设计时尚,大销,挽回危势。时MP3渐火,乔洞察商机,推iPod,标榜时尚,力压群雄,天下市场独占其半,声势复振(2004)。后三年(2007),首推iphone,集通信、影像、音乐、网络之大成于一身,时人生活为之一变,几成一统之势。群雄叹服,一时无能为力。后三年(2010),推iPad,声势已极。然乔病日笃。次年,卒,年五十六。

乔布斯不世鬼才,独具慧眼,察人所未察,遂有旷世奇功;然有大才者,多放旷不羁,难于相处,且贪功争利,独断专行,故多坎坷。可见乔为良将,却非帅才,如将军巴顿,因其不能调和众材。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一币两面,乔非完人。

古语云:“时势造英雄”。 乔成长于数字革命之时硅谷之地,技术酝酿已久。彼慧眼集众之长,故成功名。

然苹果革新,非乔布斯一人之力,亦非苹果一家之力,实乃全社会之力。若无芯片,则无电脑;若无MP3,则无iPod;若无WIFI,则无iPhone。可知发明创造为系统工程,非全社会奋斗不能成势。美国纵无乔布斯,也会有萧布斯。

创新社会,重在少年。美国教育重在兴趣,外似嬉戏,其实因材施教;国人少年沉浮于题山试海,成年则终日忧于名利,以至于耻谈学术,岂非民族自堕之道?不改变则中国永远不能产生乔布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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