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掴门纪

韩子曰:“儒以文乱法,而侠以武犯禁。”

    阎氏崇年者,山东布政司莱州府蓬莱县人,后清讲坛御用翰林也,尝于后清皇家映画台谬论明清史实而遭民唾之。然讲坛坛长及映画社诸多大员为前清遗老遗少故得保。

    戊子年九月初七,阎氏于南直隶常州府锡县书局贩售其新谬作《糠稀鞑酋》《明亡鞑兴六十载》。时未时一刻,阎氏至,谬论半时辰始签贩。忽而,一左臂斑白之壮汉突施神掌掴其阎。众惊愕,书局执事速服之,少顷,捕快至,押至辖区巡检司,重判羁押半月,罚一千金。

    世人皆呼:此等重判不合律法,为本朝司法不公之典范。然巡检司曰:阎为名人,掌掴名人当重罚。世人欷吁。

    白斑壮士者,姓氏不详,名锋(报章化名),籍贯不详,居南直隶松江府上海县境内。其恨阎氏之谬论毒害吾汉家百姓久矣而耿耿于怀,然未尝获公平之途径与之辩,故而掌掴之。

且观今日之讲坛,实为后清遗老遗少把持之话筒。唐唐华夏正音不得布达而诸如阎氏之谬论时时如蛆蝇之声乱民思。讲坛以外,映画产业满目豚尾,史学殿堂声声我鞑清。如此上腐庙堂下侵百姓,长此以往,华夏不夏而皆蛮夷也。

    终有壮士,愤而击之。布之互联网,传告天下,天下皆欢颜。曰:吾亦当击之;或曰:击之,轻也,取其命然也。亦有温婉之民曰:击之则犯王法,当以臭鸟卵番茄染之;或曰:泼粪亦可。

然官媒视而不见,背民之意曰:网友慰阎氏而讨壮士。

    嗟乎!官媒长此以往终将酿恶果。

    呜呼,以阎氏之智术浅短若斯,而欲施天下万千民众于谬论,较智力,鲜有不败者。若非及早道歉谢罪,则今日之掌击将成明日之命案,今日之孤单壮士将成明日之觉醒亿万同胞。

    人世间,因果之律,报应之说,当敬畏之。因由鞑清之遗老遗少绞尽脑汁耗费居资行天下之大不为而为鞑清翻案,终成我汉家亿万同胞觉醒之果。若非鞑清遗老遗少孜孜不倦之努力经营数十载,则无我华夏亿万同胞觉醒之今日

    回复:[原创]史记•掌掴门列传

清亦为华夏之天国!虽生北夷,然主华夏,亦为正统!明朝衰落,世人皆知,虽有名臣大将,宗主暗弱,难持长久。今华夏一统,宜抛乱言,共主中华,繁兴当世!阎所持观点,乃一家之言,可信可否,切不可以言论他族,恐生事端。自乱手脚,汉虽大,若诋毁他族,终遭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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