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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海宁辑,载山西官制与行政要务,为清代地方政书之重要典籍。
明吕毖编次,记明代宫廷制度与内监职掌,为研究宦官政治之重要史料。
清代龙文彬仿会要体编纂,系统记述明代典章制度,为治明史者必备之书。
汇纂明代律令条例,考订刑制变迁,为法制史研究核心文献。
清代佚名考新竹县建置、官制、堡庄及路站,为台湾地方制度要籍。
元马端临撰,二十四门,三百四十八卷,详考历代典章制度,为三通之一。
清陈芳生辑历代捕蝗之法,详述蝗虫习性及扑灭措施,以备荒政。
清刘兆麒总督浙闽时文告汇编,载吏治、民生、海防诸政,为清初地方治理实录。
清章梫辑康熙帝治国言论与政绩,分类编纂,仿《贞观政要》体例。
元佚名辑录庙学典礼,载学校、科举、儒户优免等诏令奏议,为元代教育制度要籍。
宋李攸撰宋代典制汇编,记帝王世系、年号、职官等,可补史阙。
宋窦仪等编宋代刑律,十二篇,律条附疏议及敕令,为宋初法典。
清徐松辑宋代官修会要,存典章制度原始资料,为宋史研究重要文献。
清末安徽咨议局议事规则,详定议员议事程序、表决方法及纪律,反映立宪尝试。
清末癸卯学制纲领,定学堂宗旨课程,重读经德育,开近代教育先河。
太平天国纲领,主张平均分配土地,建立国库,实现人人饱暖的理想社会。
清1910年颁中国首部著作权法,定注册保护期限及侵权罚则,为知识产权制度之始。
清1908年颁中国首部新闻法,定报刊登记、审查及禁载事项,为新闻法制之始。
清官修法典,律文附条例,为清代法律总汇,影响深远。
清1909年颁中国首部成文国籍法,定国籍取得丧失恢复条件,为近代国籍制度之始。
明官修法律注释,集解律文并附判例,为明代司法重要依据。
明李东阳等纂,记明代典章制度,以六部为纲,为研究明史重要政书。
唐长孙无忌等注释《唐律》,律文后附疏议,为现存最早最完整法典。
宋王溥辑唐代典章制度,分五百十四目,为研究唐史重要政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