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报律史政书清大清报律清1908年颁中国首部新闻法,定报刊登记、审查及禁载事项,为新闻法制之始。 0 次浏览 0 人收藏 可试看 可下载 收藏勘误留言 注册/登录 在线阅读《大清报律》试看中,请购买解锁阅读全本。当前为前 10 页试看,购买后可阅读全本并记录页码。资料介绍《大清报律》为清代末年中国第一部新闻法,颁布于1908年(光绪三十四年),1911年修订。该律共四十五条,规定报纸创办登记、发行人及编辑人资格、保押费缴纳、内容审查、禁止登载事项(如诋毁宫廷、淆乱政体、扰害公安、败坏风俗等)及罚则。是研究晚清新闻出版法制及社会控制的重要文献。用户评论评论 0 写评论暂无公开评论。爱文言竖排阅读畅读10万册国学经典..古籍分类
用户评论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