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贡锥指略

清 · 胡渭

禹贡锥指略例

清胡渭撰禹贡锥指略例,明撰述体例,考辨山水地名,示治经门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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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清代胡渭所撰《禹贡锥指》,凡二十卷,另卷首有《略例》一卷。胡渭初名渭生,字朏明,号东樵,浙江德清人。康熙间,曾参预徐乾学《大清一统志》纂修,得与顾祖禹、黄仪、阎若璩等地理名家切磋,遂专意《禹贡》之学。积三年之力,於康熙三十六年成书,以《庄子·秋水》“用锥指地”寓意命名,示谦抑之意。 是书体例严谨,经文之下,首列伪孔《传》与孔颖达《正义》,次采宋、元、明诸家之说,偶亦取郑玄佚注及《史记》、《汉书》注。胡氏复逐条加“渭按”以折衷之,颇能厘正旧解。其尤着力者,在辨析《汉书·地理志》所载《禹贡》山水之可信与否,又推重《水经注》,谓为“《禹贡》之忠臣”,故於水道考证多所援据。全书以《导山》、《导水》为核心,结合历代郡县沿革、河渠变迁,力辟前儒谬说,如驳伪孔《传》非西汉人手笔,斥蔡沈《书集传》之穿凿。於黄河故道之推求,据《水经》大河故渎,指出周定王五年河徙之后,大伾以下禹河不得以王莽河当之,邺东故大河之道犹可案图而得,其说精审,发前人所未发。又於黑水、弱水等存疑处,宁阙而不妄断。其解九州疆界,以山川定域,参合《尔雅》、《职方》及历代地理书,加注今地,使古今贯通。贡赋一节,详考物产用途。末附《五服论》以明经义,不取宋儒以四海为海水之说。 《禹贡锥指》集康熙以前《禹贡》研究之大成,征引赅博,考辨精核,一扫前人悬揣之习,自此书出,学者始有信据。阎若璩著《四书释地》多取其说,刘献廷亦亟称之。有清一代,治《禹贡》者莫能越其藩篱,诚地理考证之津梁,经世致用之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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