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urce_id":9549,"title":"郭公案","format":"md","encoding":"utf-8","chapters":[{"id":"chapter-1","title":"郭公案","sections":[{"id":"chapter-1-section-1","title":"正文","paragraphs":["佚名 著"]},{"id":"chapter-1-section-2","title":"第 一 編 欺昧","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3","title":"富戶重騙私債","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4","title":"斷客人失銀女婿欺騙妻舅家財","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5","title":"羅端欺死霸佔","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6","title":"斷妻給還原夫","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7","title":"設計斷還二婦","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8","title":"第 二 編 人命吳旺打死人命爭水打傷父命","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9","title":"累騙書客傷命斷問驛卒償命遊旆謀毒三命","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10","title":"強僧殺人偷屍","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11","title":"第 三 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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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知縣上門，我亦不該重還 。”那家人無奈 ，亦只得歸去，報與主人知道。 曾節初時只說：“劉不記憶。”誰知弄假成真，遂具狀告於浦城縣朱大尹臺下：告狀人曾節，系三十九都民籍，告為地虎矇騙事。曾苦治家產 ，積蓄贍命銀一百兩，預備葬資。地虎劉知幾，領府錢糧 、元寶五鞘解京，稱言缺少路費，串中王玉七，蜜言立批，盡行借去，約至本年交還。不料虎食無饜。自京抵家，公然延挨，不理屢取，揚言已還。銀上百兩，身命所繫，文契血證，債敢重科？懇乞仁天，追銀活命。上告。","朱大尹接了狀詞，細看一遍，即票差承刑前去拘得劉知幾，前來對理。知幾見拘，即寫下狀，赴縣訴曰：訴狀人劉知幾，甲年在籍，訴為平空黑天事。身充解戶，託中借銀是實。彼年京回，八月初三即將銀本利一百三十兩，一併全完。兩因忙迫，彼無受數，故未取批。節欺鄉民愚蠢，又無證據，故執前券責償，哄告爺臺。銀上百餘，五年寂不來催，明欺原批在手，得肆虎吞。懇乞辨冤，生死感德。","朱大尹看了訴辭，即叫曾節到堂對理。曾節曰 ：“小人全賴此銀活命，今被劉知幾盡行騙去，一家等斃。望乞老爺申冤！”","劉知幾曰 ：“小人彼年八月，委實本利全還。只是曾節見無受數，尚存批文，故來重取。”大尹曰：“借銀既是實，則欠銀亦是實。但或還本還利，必有一欠，未必兩還。爾莫昧心 ！”曾節曰 ：“莫說本錢，就是這幾年連利錢，分文也不肯還 。”知幾辯曰：“焉有一百餘兩銀，借五年並不提起？”曾節曰：“焉有還了銀子，不取批文，不寫受數，並不憑一中人？”兩下爭辯起來 。朱大尹大怒，即將劉知幾責打十板，押出要還前銀。","劉知幾延了半月 ，只是不還 。曾節又來催狀 。朱大尹怒曰： “鄉間有此刁民 ！”拿劉知幾到衙，又打十板，罵曰 ：“莫說曾節之銀你不肯還，就是我押你出去，你亦延挨半月 ！”吩咐手下 ：“把這狗才監起追給。”劉知幾聽得要監，乃告知縣曰：“限小的出去三日，辦銀來還。”大尹準限。劉知幾走出衙前，思量半晌，自忖只有府中郭四府，善能為民申冤。即時搭舡下府，明日五鼓即寫狀，到理刑館郭爺處去告：告狀人劉知幾 ，系浦城三十九都民籍，告為撈救事。","前年身充解戶，憑保明借同鄉富戶曾節紋銀一百兩正。京回，彼年八月初三，連本利一百三十兩，一併還足。禍因促歸，未寫受數 ，未繳原批。不料豪乘兩隙，捏告本縣。","縣官不理，只是追銀。小人冤不得申，奔臺控告，乞憐申冤，銜恩無任！","郭爺將狀從頭至尾詳閱數次，問曰 ：“你果借銀還銀，從實說來，我好斷理。”劉知幾曰：“小的借銀經今五年，若是未還，豈得到今不取？只為當時事忙，未討得受數，未取得借批，釀成此禍。縣中朱爺一時被他瞞過，望青天老爺代小的申得此冤，萬代感恩 ！”郭爺曰：“爾不要弔謊。”劉曰：“小的弔謊，就該萬死。”郭爺曰：“也憑不得爾，且把收監 。”禁子帶劉入監去了 。郭爺即吩咐承發房寫下一紙拿強盜窩主牌票，說道：“本府已拿得劫人強盜周同、蔣異，供得窩主系浦成三十九都曾節，金銀財物悉藏曾家 。仰該縣速拘犯人，連贓解府聽審。","承差捕盜遊信 。”遊信當堂領得此牌，就帶三四跟隨徑到縣堂下了公文。朱大尹看了來文，說道 ：“曾節原是富戶，怎麼幹這勾當？莫非這人果反？前日劉知幾一場公事，卻不是我誤他？”","乃即發縣差兩個，同府差四五人執票徑到曾節家中。遊信問曰：“誰是曾節？”曾節答曰：“小老便是。”遊信取出鐵鏈，登時鎖了。曾節不知來頭，乃曰 ：“愚老平昔無事幹犯府上，長官 何事鎖我？”遊信取出牌來，望曾節面上一擲。曾節取牌一看，見是強盜扳他窩主，乃對公差曰 ：“這是白日黑天！但官差吏差，來人不差 。”即整酒款待，府差每人打發一兩，縣差每人三錢。即收拾家中生放銀兩及流水逐日帳簿，同差人徑赴縣中。","知縣發牌，起解入府。遊信進館稟曰：“拿得窩主犯人到了。”","郭爺叫帶人來。郭爺一見曾節，連說 ：“好個窩主！看此人橫惡，不消三推六問，取贓上來，驗過便是。”曾節哭訴曰：“小的銀雖有數兩，卻是自己經營得的。原有流水簿兩扇記載逐日出入，並無絲毫外來之財。望老爺觀簿，便知端的。”郭爺曰：“拿上簿來。”先觀出簿，從"]}]}],"toc":[{"id":"chapter-1-section-1","chapter_title":"郭公案","section_title":"正文","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2","chapter_title":"郭公案","section_title":"第 一 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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