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urce_id":9497,"title":"包公案","format":"md","encoding":"utf-8","chapters":[{"id":"chapter-1","title":"包公案","sections":[{"id":"chapter-1-section-1","title":"正文","paragraphs":["話說德安府孝感縣有一秀才，姓許名獻忠，年方十八，生得眉清目秀，丰采俊雅。對門有一屠戶蕭輔漢，有一女兒名淑玉，年十七歲，甚有姿色，每日在樓上繡花。其樓近路，常見許生行過，兩下相看，各有相愛的意，時日積久，遂私通言笑。許生以言挑之，女即微笑道肯①。","其夜，許生以樓梯暗引上去，與女攜手蘭房②，情交意美，及至雞鳴，許生欲歸，暗約夜間又來。淑玉道：“倚梯在樓，恐夜間有人經過看見不便。","我今備一圓本在樓枋上，將白布一匹，半掛圓木，半垂樓下，汝夜間只將手緊抱白布，我在樓上吊扯上來，豈不甚便。”許生喜悅不勝，至夜果依計而行。如此往來半年，鄰舍頗知，只瞞得蕭輔漢一人。","忽一夜，許生因朋友請酒，夜深未來。有一和尚明修，夜間叫街，見樓上垂下白布到地，只道其家曬布未收，思偷其布，停住木魚，寂然過去手扯其布，忽然樓上有人吊扯上去。和尚心下明白，必是養漢婆娘垂此接姦夫者，任他吊上去，果見一女子。和尚心中大喜，便道：“小僧與娘子有緣，今日肯舍我宿一宵，福田似海，恩大如天。”淑玉慌了道：“我是鸞交鳳配，怎肯失身於你。我寧將銀簪一根舍你，你快下樓去。”僧道：“是你吊我上來，今夜來得去不得了。”即強去摟抱求歡。女怒甚，高聲叫道：“有賊在此！”","那時父母睡去不聞。僧恐人知覺，即拔刀將女子殺死，取其簪、珥、戒指下樓去。","次日早飯後，其母見女兒不起，走去看時，見殺死在樓，竟不知何人所謀。其時，鄰舍有不平許生事者，與蕭輔漢道：“你女平素與許獻忠來往有半年餘，昨夜許生在友家飲酒，必定乘醉誤殺，是他無疑。”蕭輔漢聞知包公神明，即具狀赴告。","告為強姦殺命事：學惡許獻忠，心邪狐媚，行醜鶉奔①。覘②女淑玉艾色，百計營謀，千思汙辱。昨夜，帶酒佩刀，潛入臥室，摟抱強姦，女貞不從，拔刀刺死。遺下簪珥，乘危盜去。鄰右可證。託跡黌門，桃李陡變而為荊榛；駕稱泮水，龍蛇忽轉而為鯨鱷。法律實類鴻毛，倫風今且塗地。急控填償，哀哀上告。","是時包公為官極清，識見無差，當日準了此狀，即差人拘原被告、幹證人等聽審。","包公先問幹證，左鄰蕭美、右鄰吳範俱供：蕭淑玉在沿街樓上宿，與許獻忠有奸已經半載，只瞞過父母不知。此奸是有的，特非強姦，其殺死緣由，夜深之事眾人實在不知。許生道：“通姦之情瞞不過眾人，我亦甘心肯認。","若以此擬罪，死亦無辭；但殺死事實非是我。”蕭輔漢道：“他認輕罪而辭重罪，情可灼見。女房只有他到，非他殺死，是誰殺之？必是女要絕他勿奸，因懷怒殺之，且後生輕狂性子，豈顧女子與他有情。老爺若非用刑究問，安肯招認。”包公看許生貌美性和，似非兇惡之徒，因問道：“汝與淑玉往來時曾有人樓下過否？”答道：“往日無人，只本月有叫街和尚夜間敲木魚經過。”包公因發怒道：“此必是你殺死的，今問你罪，你甘心否？”獻忠心慌，答道：“甘心。”遂打四十收監。包公密召公差王忠、李義問道：“近日叫街和尚在何處居住？”王忠道：“在玩月橋觀音座前歇。”包公吩咐二人可密去如此施行，討出賞你。","其夜，僧明修復敲木魚叫街，約三更時分，將歸橋宿，只聽得橋下三鬼一聲叫上，一聲叫下，又低聲啼哭，甚是悽切怕人。僧在橋打坐，口唸彌陀。後一鬼似婦人之聲，且哭且叫道：“明修明修，你要來奸我，我不從罷了。","我陽數未終，你無殺我道理。無故殺我，又搶我釵珥。我已告過閻王，命二鬼使伴我來取命，你反念阿彌陀佛講和。今宜討財帛與我並打發鬼使，方與私休，不然再奏大曹，定來取命。念諸佛難保你命。”明修乃手執彌陀珠佛掌答道：“我一時慾火要奸你，見你不從又要喊叫，恐人來捉我，故一時誤殺你。今釵鈿戒珠尚在，明日買財帛並唸經卷超度你，千萬勿奏天曹。”女鬼又哭，二鬼又叫一番，更覺悽慘。僧又唸經，再許明日超度①。忽然，兩個公差走出來，將鐵鏈鎖住。僧驚慌：“是鬼！”王忠道：“包公命我捉你，我非鬼也。”嚇得僧如泥塊，只說看佛面求赦。王忠道：“真好個謀人佛、強姦佛。”遂鎖將去。李義收取禪擔、蒲團等物同行。原來包公早命二公差僱一娼婦，在橋下作鬼聲，嚇出此情。","次日，鎖了明修並帶娼婦見包公，敘橋下做鬼嚇出明修要強姦不從因致殺死情由。包公命取庫銀賞了娼家並二公差去訖，又搜出明修破衲襖內釵、珥、戒指，輔漢認過，確是伊女插戴之物。明修無詞抵飾，一款供招，認承死罪。","包公乃問許獻忠道：“殺死淑玉是此賊禿，理該抵命；但你做秀才奸人室女，亦該去衣衿②。今有一件，你尚未娶，淑玉未嫁，雖則兩下私通，亦是結髮夫妻一般。今此女為你垂布，誤引此僧，又守節致死，亦無玷名節，何愧於婦？今汝若願再娶，須去衣衿；若欲留前程，將淑玉為你正妻，你收埋供養，不許再娶。此二路何從？”獻忠道：“我稔知淑玉素性賢良，只為我牽引故有私情，我別無外交，昔相通時曾囑我娶她，我亦許她發科時定謀完娶。不意遇此賊僧，彼又死節明白，我心豈忍再娶。今日只願收埋淑玉，認為正妻，以不負他死節之意，決不敢再娶也。具衣衿留否，惟憑天台所賜，本意亦不敢欺心。”包公喜道：“汝心合乎天理，我當為你力保前程。”即作文書，申詳學道：審得生員許獻忠，青年未婚，鄰女淑玉，在室未嫁。兩少相宜，靜夜會佳期於月下；一心合契，半載赴私約於樓中。方期緣結乎百年，不意變生於一旦。惡僧明修，心猿意馬，夤夜直上重樓；狗幸狼貪，糞土將汙白壁。謀而不遂，袖中抽出鋼刀；死老含冤，暗裡剝去釵珥。傷哉淑玉，遭兇僧斷喪香魂，義矣獻忠，念情妻誓下再娶。今擬僧抵命，庶雪節婦之冤；留許前程，少獎義夫之概。未敢擅便，伏候斷裁。學道隨即依擬。","後許獻忠得中鄉試，歸來謝包公道：“不有老師，獻忠已作囹圄之鬼，豈有今日。”包公道：“今思娶否？”許生道：“死不敢矣。”包公道：“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許生道：“吾今全義，不能全孝矣。”包公道：“賢友今日成名，則蕭夫人在大之靈必喜悅無窮；就使若在，亦必令賢友置妥，今但以蕭夫人為正，再娶第二房令閫①何妨。”獻忠堅執不從。包公乃令其同年舉人田在懋為媒，強其再娶霍氏女為側室②，獻忠乃以納妾禮成親，其同年錄只填蕭氏，不以霍氏參入，可謂婦節夫"]}]}],"toc":[{"id":"chapter-1-section-1","chapter_title":"包公案","section_title":"正文","is_available":true}],"plain_text":"# 包公案\n話說德安府孝感縣有一秀才，姓許名獻忠，年方十八，生得眉清目秀，丰采俊雅。對門有一屠戶蕭輔漢，有一女兒名淑玉，年十七歲，甚有姿色，每日在樓上繡花。其樓近路，常見許生行過，兩下相看，各有相愛的意，時日積久，遂私通言笑。許生以言挑之，女即微笑道肯①。\n其夜，許生以樓梯暗引上去，與女攜手蘭房②，情交意美，及至雞鳴，許生欲歸，暗約夜間又來。淑玉道：“倚梯在樓，恐夜間有人經過看見不便。\n我今備一圓本在樓枋上，將白布一匹，半掛圓木，半垂樓下，汝夜間只將手緊抱白布，我在樓上吊扯上來，豈不甚便。”許生喜悅不勝，至夜果依計而行。如此往來半年，鄰舍頗知，只瞞得蕭輔漢一人。\n忽一夜，許生因朋友請酒，夜深未來。有一和尚明修，夜間叫街，見樓上垂下白布到地，只道其家曬布未收，思偷其布，停住木魚，寂然過去手扯其布，忽然樓上有人吊扯上去。和尚心下明白，必是養漢婆娘垂此接姦夫者，任他吊上去，果見一女子。和尚心中大喜，便道：“小僧與娘子有緣，今日肯舍我宿一宵，福田似海，恩大如天。”淑玉慌了道：“我是鸞交鳳配，怎肯失身於你。我寧將銀簪一根舍你，你快下樓去。”僧道：“是你吊我上來，今夜來得去不得了。”即強去摟抱求歡。女怒甚，高聲叫道：“有賊在此！”\n那時父母睡去不聞。僧恐人知覺，即拔刀將女子殺死，取其簪、珥、戒指下樓去。\n次日早飯後，其母見女兒不起，走去看時，見殺死在樓，竟不知何人所謀。其時，鄰舍有不平許生事者，與蕭輔漢道：“你女平素與許獻忠來往有半年餘，昨夜許生在友家飲酒，必定乘醉誤殺，是他無疑。”蕭輔漢聞知包公神明，即具狀赴告。\n告為強姦殺命事：學惡許獻忠，心邪狐媚，行醜鶉奔①。覘②女淑玉艾色，百計營謀，千思汙辱。昨夜，帶酒佩刀，潛入臥室，摟抱強姦，女貞不從，拔刀刺死。遺下簪珥，乘危盜去。鄰右可證。託跡黌門，桃李陡變而為荊榛；駕稱泮水，龍蛇忽轉而為鯨鱷。法律實類鴻毛，倫風今且塗地。急控填償，哀哀上告。\n是時包公為官極清，識見無差，當日準了此狀，即差人拘原被告、幹證人等聽審。\n包公先問幹證，左鄰蕭美、右鄰吳範俱供：蕭淑玉在沿街樓上宿，與許獻忠有奸已經半載，只瞞過父母不知。此奸是有的，特非強姦，其殺死緣由，夜深之事眾人實在不知。許生道：“通姦之情瞞不過眾人，我亦甘心肯認。\n若以此擬罪，死亦無辭；但殺死事實非是我。”蕭輔漢道：“他認輕罪而辭重罪，情可灼見。女房只有他到，非他殺死，是誰殺之？必是女要絕他勿奸，因懷怒殺之，且後生輕狂性子，豈顧女子與他有情。老爺若非用刑究問，安肯招認。”包公看許生貌美性和，似非兇惡之徒，因問道：“汝與淑玉往來時曾有人樓下過否？”答道：“往日無人，只本月有叫街和尚夜間敲木魚經過。”包公因發怒道：“此必是你殺死的，今問你罪，你甘心否？”獻忠心慌，答道：“甘心。”遂打四十收監。包公密召公差王忠、李義問道：“近日叫街和尚在何處居住？”王忠道：“在玩月橋觀音座前歇。”包公吩咐二人可密去如此施行，討出賞你。\n其夜，僧明修復敲木魚叫街，約三更時分，將歸橋宿，只聽得橋下三鬼一聲叫上，一聲叫下，又低聲啼哭，甚是悽切怕人。僧在橋打坐，口唸彌陀。後一鬼似婦人之聲，且哭且叫道：“明修明修，你要來奸我，我不從罷了。\n我陽數未終，你無殺我道理。無故殺我，又搶我釵珥。我已告過閻王，命二鬼使伴我來取命，你反念阿彌陀佛講和。今宜討財帛與我並打發鬼使，方與私休，不然再奏大曹，定來取命。念諸佛難保你命。”明修乃手執彌陀珠佛掌答道：“我一時慾火要奸你，見你不從又要喊叫，恐人來捉我，故一時誤殺你。今釵鈿戒珠尚在，明日買財帛並唸經卷超度你，千萬勿奏天曹。”女鬼又哭，二鬼又叫一番，更覺悽慘。僧又唸經，再許明日超度①。忽然，兩個公差走出來，將鐵鏈鎖住。僧驚慌：“是鬼！”王忠道：“包公命我捉你，我非鬼也。”嚇得僧如泥塊，只說看佛面求赦。王忠道：“真好個謀人佛、強姦佛。”遂鎖將去。李義收取禪擔、蒲團等物同行。原來包公早命二公差僱一娼婦，在橋下作鬼聲，嚇出此情。\n次日，鎖了明修並帶娼婦見包公，敘橋下做鬼嚇出明修要強姦不從因致殺死情由。包公命取庫銀賞了娼家並二公差去訖，又搜出明修破衲襖內釵、珥、戒指，輔漢認過，確是伊女插戴之物。明修無詞抵飾，一款供招，認承死罪。\n包公乃問許獻忠道：“殺死淑玉是此賊禿，理該抵命；但你做秀才奸人室女，亦該去衣衿②。今有一件，你尚未娶，淑玉未嫁，雖則兩下私通，亦是結髮夫妻一般。今此女為你垂布，誤引此僧，又守節致死，亦無玷名節，何愧於婦？今汝若願再娶，須去衣衿；若欲留前程，將淑玉為你正妻，你收埋供養，不許再娶。此二路何從？”獻忠道：“我稔知淑玉素性賢良，只為我牽引故有私情，我別無外交，昔相通時曾囑我娶她，我亦許她發科時定謀完娶。不意遇此賊僧，彼又死節明白，我心豈忍再娶。今日只願收埋淑玉，認為正妻，以不負他死節之意，決不敢再娶也。具衣衿留否，惟憑天台所賜，本意亦不敢欺心。”包公喜道：“汝心合乎天理，我當為你力保前程。”即作文書，申詳學道：審得生員許獻忠，青年未婚，鄰女淑玉，在室未嫁。兩少相宜，靜夜會佳期於月下；一心合契，半載赴私約於樓中。方期緣結乎百年，不意變生於一旦。惡僧明修，心猿意馬，夤夜直上重樓；狗幸狼貪，糞土將汙白壁。謀而不遂，袖中抽出鋼刀；死老含冤，暗裡剝去釵珥。傷哉淑玉，遭兇僧斷喪香魂，義矣獻忠，念情妻誓下再娶。今擬僧抵命，庶雪節婦之冤；留許前程，少獎義夫之概。未敢擅便，伏候斷裁。學道隨即依擬。\n後許獻忠得中鄉試，歸來謝包公道：“不有老師，獻忠已作囹圄之鬼，豈有今日。”包公道：“今思娶否？”許生道：“死不敢矣。”包公道：“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許生道：“吾今全義，不能全孝矣。”包公道：“賢友今日成名，則蕭夫人在大之靈必喜悅無窮；就使若在，亦必令賢友置妥，今但以蕭夫人為正，再娶第二房令閫①何妨。”獻忠堅執不從。包公乃令其同年舉人田在懋為媒，強其再娶霍氏女為側室②，獻忠乃以納妾禮成親，其同年錄只填蕭氏，不以霍氏參入，可謂婦節夫","is_preview":true,"preview_page_limit":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