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urce_id":9368,"title":"金陵秋","format":"md","encoding":"utf-8","chapters":[{"id":"chapter-1","title":"金陵秋 [清] 林紓","sections":[{"id":"chapter-1-section-1","title":"正文","paragraphs":["緣起"]},{"id":"chapter-1-section-2","title":"第一章     腐責","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3","title":"第二章     敘系","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4","title":"第三章     遇豔","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5","title":"第四章     鄂變","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6","title":"第五章     鄂政","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7","title":"第六章     述憾","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8","title":"第七章     訪美","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9","title":"第八章     規戰","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10","title":"第九章     復滬","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11","title":"第十章     收吳","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12","title":"第十一章     完鎮","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13","title":"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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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責","paragraphs":["一夕，蒼石翁忽大聲吒曰：「阿雄，汝今日果從革命黨人起事矣！吾家世忠厚，祖宗積書盈屋。汝弗紹祖烈，從此輕薄子為洞腹斷脰之舉！方今重兵均握親藩之手，糧糈軍械，一無所出，謂可倉卒以成事。天下有赤手空拳之英雄，排肉山以受精鐵耶？吾行哭汝於東市矣！」","阿雄受責，顏色不變，就燈取火，上淡巴菇於翁曰：「阿翁勿怒。翁守經蹈常，一腔忠愛，雖不仕於清，而恆眷眷君國，兒知之稔矣。叔苴子有言：『當權時而執經，皆可言而不可行；處經時而用權，皆可行而不可言。』今日天下洶洶，名為經時，實則亂萌已長。父老子弟之心，皆知愛新覺羅氏之不臘。凡有血氣者，無人不懷革命之思。兒固不能以赤手空拳當此精鐵；翁能以資忠履義，扶彼衰清耶？」","翁大怒曰：「孺子宜杖！愛新覺羅氏入關百餘年，何辜於汝輩？德宗皇帝於戊戌之年所下詔書，人人感泣。當時果無中梗之人，則君主立憲之局已成，胡至有庚子之變？顧新主沖齡，爾輩當念先帝之餘澤，何至覆巢碎卵，必不留此一塊肉！矧舉事不必即成，當時英國以親藩革命，尚不能至。汝謂陳勝、吳廣，茲匪可一蹴而及，蠢子不惟不審史局，而且不悉天下大勢，吾又將奈汝何。」","雄聞言夷然，鞠躬言曰：「翁乃不知今日正為勝、廣得志之秋。大凡天下至快意之事，必有大失意之事從乎其後。始皇帝手夷六國，眼中豈復著此戔稚之勝、廣？惟不務德而立威，刑戮一道可以狼藉人之血肉，萬不能款服人之心腹。」","語未竟，翁吒曰：「汝謂今日朝廷亦如二世之妄殺耶！」","雄笑曰：「兒意未盡，請翁畢兒所言。今日朝廷，險暴固不如秦，然麻木亦足以兆亂。國會一節，必遲至九年。國民斬指斷腕，詣闕陳乞。而童相國陽為讚歎，而（陰）入告執政親王，則以亂賊目之。翁不知請願之代表，乃傳置如囚，趣之還家。樞要之意，殆欲用此以塞天下之口。須知國會一開，則清之基礎立固，而必多方自誤，令人莫解。今方知捐荼茹蒿者，必無識甘之口；棄瓊拾礫者，必無甄別之明。愛新覺羅氏之亡決矣。」","翁氣少平，喟然曰：「天乎！王子履一生未涉仕途，亦知邪陰之湛溺太陽至矣。亡國在我意料之中，惟不願眼見其子弟亦為草澤揭竿之舉。雄來，汝適言國會開，昇平即可？足而待。汝大誤矣。法國、英國之議員，多一鄉一邑中之強有力者，未選舉之前，必大加運動。或賄挑達（佻亻達）者，使之頌揚於報紙之中；或餌愚蒙者，使之投票於選舉之日；間有門第高、聲望重者，則出美妻以聯絡之，務在必得而後已。然其人尚有學問，與議之時，尚能明清濁、知去取。若中華人物多綜於省會之中，而山縣僻壤，木然不知國會為何事、議員為何物。一聞足柄天下之大權，則土豪惡衿必在當選之列。否則身擁重資，出而購票，即可驅駕一鄉一邑之人。爾謂仗此人物即可坐致承平。老人正患專制未除，特懨懨歸於沉瘵，國會一立，必匆匆成為暴亡。汝勿欣暢，且姑待之。」雄曰：「天若佑我中華，決無是事。」","父子方坐論間，侍者傳魏子龍先生至門。子履命入。子龍者，與雄同在陸軍學堂肄業，意氣相得，蓋同主革命者。一入門，即呼曰：「仲英，何久不見？汝不聞川中大亂作耶？」雄曰：「我微聞之，殆為鐵路收歸國有之事。」子龍曰：「然。朝議所定收回辦法，鄂湘路照本給還。粵路僅準發還六成，其餘四成，給無利股票。川路實用之款，給國家保利股票，餘股或附股、或興辦實業，亦由上諭規定，不得由股東收回。」","子龍語至此，雄大怒曰：「然則行剽劫耳！何名朝議？」","子龍曰：「楊文鼎、王人文鹹言其不可。然已嚴旨申飭。而李翰林詣部定宜夔工程，股東大沸，通告全川罷市、罷課，一切釐稅概置不納。肇自成都，遂及各屬。川督趙某乃大行羅織。七月十五日，股東方開會，趙以柬延致十九人，首為蒲殿俊、羅倫，次顏諧、張蘭，又次則鄧孝可，立時下獄。全川鼎沸，父老頂先帝牌位跪清節樓。趙命發排槍。川事不可為矣。」","子履聞言，嗒然曰：「子龍，茲事確耶？」子龍曰：「不敢奉欺長者。」子履曰：「茲變非細。趙某取媚貴要，必且大行殺戮。樞近木木而冒利，不求便民，但▉民以為快。鐵路國有，善策也。然當還民股本，不當悉數入官。老夫聞蜀路鉅款，已乾沒於任"]}]}],"toc":[{"id":"chapter-1-section-1","chapter_title":"金陵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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寓詞\n緣起\n冷紅生者，世之頑固守舊人也。革命時，居天津。亂定復歸京師，杜門不出，以賣文賣畫自給，不求於人，人亦以是厭薄之。\n一日，忽有投刺於門者，稱曰：「林述慶請受業門下。」\n生曰：「將軍非血戰得天保城，長驅入石頭者耶？」林曰：「不如先生所言。幸勝耳。」生曰：「野老不識貴人。將軍之來，何取於老朽？」將軍曰：「請受古文。」生曰：「如老朽之文，名為文耶？若將軍不以為劣者，自今日始。但論文不論時事。」\n如是累月，將軍每數日必一至聽講。\n已而忽言將軍以暴疾卒矣。生奔哭其家。幼子甫二歲。夫人縞素出拜，以將軍軍中日記四卷見授，言亡夫生平戰跡，悉在其中。讀之，文字甚簡樸。生告夫人：「此書恐不足以傳後。老朽當即日記中所有者，編為小說，或足行諸海內。以老朽固以小說得名也。」\n既送將軍之喪，南歸，夫人於鐵路之次，尚嗚咽請速蕆事。\n生以經月之功，成為此書。其中以女學生胡秋光為緯，命曰《金陵秋》。至秋光與王仲英有無其人，讀者但揣其神情，果神情逼肖者，即謂有其人可也。\n嗟夫！將軍之禮我，較諸邢恕及耶穌門之猶大，相去萬萬矣。冷紅生識。\n## 第一章     腐責\n一夕，蒼石翁忽大聲吒曰：「阿雄，汝今日果從革命黨人起事矣！吾家世忠厚，祖宗積書盈屋。汝弗紹祖烈，從此輕薄子為洞腹斷脰之舉！方今重兵均握親藩之手，糧糈軍械，一無所出，謂可倉卒以成事。天下有赤手空拳之英雄，排肉山以受精鐵耶？吾行哭汝於東市矣！」\n阿雄受責，顏色不變，就燈取火，上淡巴菇於翁曰：「阿翁勿怒。翁守經蹈常，一腔忠愛，雖不仕於清，而恆眷眷君國，兒知之稔矣。叔苴子有言：『當權時而執經，皆可言而不可行；處經時而用權，皆可行而不可言。』今日天下洶洶，名為經時，實則亂萌已長。父老子弟之心，皆知愛新覺羅氏之不臘。凡有血氣者，無人不懷革命之思。兒固不能以赤手空拳當此精鐵；翁能以資忠履義，扶彼衰清耶？」\n翁大怒曰：「孺子宜杖！愛新覺羅氏入關百餘年，何辜於汝輩？德宗皇帝於戊戌之年所下詔書，人人感泣。當時果無中梗之人，則君主立憲之局已成，胡至有庚子之變？顧新主沖齡，爾輩當念先帝之餘澤，何至覆巢碎卵，必不留此一塊肉！矧舉事不必即成，當時英國以親藩革命，尚不能至。汝謂陳勝、吳廣，茲匪可一蹴而及，蠢子不惟不審史局，而且不悉天下大勢，吾又將奈汝何。」\n雄聞言夷然，鞠躬言曰：「翁乃不知今日正為勝、廣得志之秋。大凡天下至快意之事，必有大失意之事從乎其後。始皇帝手夷六國，眼中豈復著此戔稚之勝、廣？惟不務德而立威，刑戮一道可以狼藉人之血肉，萬不能款服人之心腹。」\n語未竟，翁吒曰：「汝謂今日朝廷亦如二世之妄殺耶！」\n雄笑曰：「兒意未盡，請翁畢兒所言。今日朝廷，險暴固不如秦，然麻木亦足以兆亂。國會一節，必遲至九年。國民斬指斷腕，詣闕陳乞。而童相國陽為讚歎，而（陰）入告執政親王，則以亂賊目之。翁不知請願之代表，乃傳置如囚，趣之還家。樞要之意，殆欲用此以塞天下之口。須知國會一開，則清之基礎立固，而必多方自誤，令人莫解。今方知捐荼茹蒿者，必無識甘之口；棄瓊拾礫者，必無甄別之明。愛新覺羅氏之亡決矣。」\n翁氣少平，喟然曰：「天乎！王子履一生未涉仕途，亦知邪陰之湛溺太陽至矣。亡國在我意料之中，惟不願眼見其子弟亦為草澤揭竿之舉。雄來，汝適言國會開，昇平即可？足而待。汝大誤矣。法國、英國之議員，多一鄉一邑中之強有力者，未選舉之前，必大加運動。或賄挑達（佻亻達）者，使之頌揚於報紙之中；或餌愚蒙者，使之投票於選舉之日；間有門第高、聲望重者，則出美妻以聯絡之，務在必得而後已。然其人尚有學問，與議之時，尚能明清濁、知去取。若中華人物多綜於省會之中，而山縣僻壤，木然不知國會為何事、議員為何物。一聞足柄天下之大權，則土豪惡衿必在當選之列。否則身擁重資，出而購票，即可驅駕一鄉一邑之人。爾謂仗此人物即可坐致承平。老人正患專制未除，特懨懨歸於沉瘵，國會一立，必匆匆成為暴亡。汝勿欣暢，且姑待之。」雄曰：「天若佑我中華，決無是事。」\n父子方坐論間，侍者傳魏子龍先生至門。子履命入。子龍者，與雄同在陸軍學堂肄業，意氣相得，蓋同主革命者。一入門，即呼曰：「仲英，何久不見？汝不聞川中大亂作耶？」雄曰：「我微聞之，殆為鐵路收歸國有之事。」子龍曰：「然。朝議所定收回辦法，鄂湘路照本給還。粵路僅準發還六成，其餘四成，給無利股票。川路實用之款，給國家保利股票，餘股或附股、或興辦實業，亦由上諭規定，不得由股東收回。」\n子龍語至此，雄大怒曰：「然則行剽劫耳！何名朝議？」\n子龍曰：「楊文鼎、王人文鹹言其不可。然已嚴旨申飭。而李翰林詣部定宜夔工程，股東大沸，通告全川罷市、罷課，一切釐稅概置不納。肇自成都，遂及各屬。川督趙某乃大行羅織。七月十五日，股東方開會，趙以柬延致十九人，首為蒲殿俊、羅倫，次顏諧、張蘭，又次則鄧孝可，立時下獄。全川鼎沸，父老頂先帝牌位跪清節樓。趙命發排槍。川事不可為矣。」\n子履聞言，嗒然曰：「子龍，茲事確耶？」子龍曰：「不敢奉欺長者。」子履曰：「茲變非細。趙某取媚貴要，必且大行殺戮。樞近木木而冒利，不求便民，但▉民以為快。鐵路國有，善策也。然當還民股本，不當悉數入官。老夫聞蜀路鉅款，已乾沒於任","is_preview":true,"preview_page_limit":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