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urce_id":9208,"title":"案中冤案","format":"md","encoding":"utf-8","chapters":[{"id":"chapter-1","title":"案中冤案","sections":[{"id":"chapter-1-section-1","title":"正文","paragraphs":["案　中　冤　案　      董蔭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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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旦日之暗殺案","paragraphs":["咱們中國，有這麼兩句格言，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這兩句話中，所含的意義，就是言其人要作了惡事，縱然一時僥倖，能夠逃出法網，但是葉落歸根，依然逃不出天網去。所謂人間私語，天聞若雷，暗室虧心，神目如電，少不得默默中有個道理，總會有報應臨頭的那一天。","著寫這一部書，是清季一件實事，文獻可證，檔案俱在，絕不等於向壁虛造。不過小說家言，照例是要多方穿插，加意渲染，好使閱者諸君，能怡心悅目。好在善讀書人，自能以意逆志，觀其會通，當然不去刻舟求劍的。上面寫的一段話，姑且作個小引，以下便不事枝蔓，歸到本文。","話說金陵這個地方，本是龍蟠虎踞、水秀山明，更兼長江天塹，形勝非常。所以六朝都在那裡建都，不過偏安一隅，未足以應王氣。及至明太祖掃蕩胡元，在此即皇帝位，方算天人相應，成了大一統的局面。誰知一傳而後，成祖又復遷都北平，南京依然冷落下來。直到前清咸豐年間，太平天國崛起，洪氏定鼎於此，名曰天京。不料偏生曾、左、胡、彭一班豪傑來，力持末運，替清朝又造成了一箇中興之局。到得同治三年，由曾文正公的介弟，曾九師國荃，克復了金陵。據公私的記載，當時殺戮約有十數萬之眾。這種慘禍，真叫人思之心悸。著者曾聽見高年碩德的人說，當時曾九師圍困南京，志在必克，懸不次之賞，嚴後退之誅。說到官升，雖肯踴躍爭先，但是一般當弟兄的兵丁，卻還不肯忘生捨死。九師為迅赴事機起見，便暗中傳下一道秘令，破城以後，所有全體兵士，準其自由行動三天。這一來，南京便剋期而下，不過此次浩劫，便也不堪聞問。後來曾文正公總督兩江，極力設法繁榮市面，才慢慢的漸次興復，日有起色。無奈當這大亂之後，散兵遊勇，遍地皆是，他們這種人，非農非工，不商不賈，也好算是特殊階級，從軍多年，平素吃慣了錢糧的，一朝天下太平，從事解散，不用說是謀生乏術，餬口無方，多年疏散慣了，一旦叫他改弦易轍，恰是有些辦理不來，無可奈何，只好去作盜賊的生活。從來劫財害命，本屬相連，自然就要出了許多的血案，於是南京的市面，雖然漸復舊觀，但說到治安上，恰是發生在那個時候，不過講到官場，已經新陳代謝，那時的兩江總督，已不是曾文正公，乃是沈文肅公了。","說到這位沈公，也稱得起是清季的一位名臣，但他的嶄露頭角，功施燦然，卻全虧得夫人之力。原來沈公的夫人，乃林文忠公則徐的愛女，不但家學淵源，擅長筆墨，並且知人之明，任事之勇，綽然有乃父之風。當咸豐年間，沈公由御史外放九江府知府，不料未曾到任，九江便已為太平天國所據，由是改署廣信。那時江西全省，只有南昌、廣信、饒州、贛州、南安五郡，尚算隸屬清廷，其餘皆已換了太平天國的旗幟。沈公不避艱險，兼程到任。哪知為日無多，楊輔清便已率領大隊人馬，由撫州直取廣信，真個是一城孤懸，危如累卵，把個沈公給急得束手無策，只盼一死。幸虧由夫人策畫，叫他怎樣拊循人民，登城固守。一面自己刺破手指，寫成血書，乞援於浙江總兵饒廷選。夫人那封書的原文，著者在名媛尺牘中曾經見過，不僅文辭斐然，使人感動，並且指陳利害，懇切詳明，就讓文章大家提筆寫來，只怕還未必能夠如此。那位饒鎮臺，本是林文忠公的舊部，見了這封書怎能怠慢，立時統兵馳救，擊敗楊輔清，保全了廣信。雖說出發謀慮全仗夫人，但說到功績，自然歸到沈公的身上。當由曾文正公專摺保奏，便擢升了兵備道，從此帝心簡在，寵眷有加，官運自然是一帆風順，扶搖直上。所以到得本書開場的時候，這位沈公葆楨，已是作到兩江總督的地位了。","那沈公雖已是封疆大吏，卻不肯垂拱無為，平素對於吏治民風，恰最關切不過。當時南京地方常出殺人的案件，早已耳有所聞，因此到任未久，便嚴飭地方當局，查禁奸宄，綏緝閭閻，如再有殺人案件發生，定惟該員等是問。此時首當其衝的，是保甲局總辦洪琴西觀察，首府陸鴻儀太守，首縣張雲吉大令。這三位官長，奉了制軍嚴厲的交派，當然是兢兢業業，有些提心吊膽。不過其中的首府，是比較責任最輕的，因為他是個承上啟下的官兒，比不得首縣，是直接親民之吏，所以地方有事，首府可以往首縣身上推。首縣的官階，已是到了最下層，卻推無可推的了。至於說到保甲局的總辦，雖然是位道臺，體制更較尊崇，但他不僅比不上知府，更且比不上知縣，所提的干係，尤其是責無旁貸。因為保甲局的性質，就好比後來的警務處，或是公安局一般，緝盜安民，那是他的專責，考成所關，非同兒戲。所以那時洪琴西觀察，比較首府首縣，還要督飭所屬，格外當心。幸而沈公蒞任後的幾個月中，居然安穩無事，並不曾發生什麼兇殺的案件，這也不知是他們的官運亨通，也不知是他們的手下能夠認真糾察。總而言之，地方上的治安，總算是大有進步，無奈官場上，有一種照例的毛病，無論什麼雷厲風行的事情，只要日子一多，便會不知不覺的，在無形中鬆懈下來。當初沈公認真交派的時候，所謂保甲局，以及首府首縣，自然是有一番振作；及至事隔數日，高枕無虞，難免便漸漸的忘懷起來。上邊既不肯多費精神，下邊也樂得省些氣力。誰知人無遠慮，必有近憂。聖人說的話，是再也不會錯的，你以為無事，事情便來了；你以為沒有兇殺，兇殺便見了。","當沈公蒞任後，第二年的元旦夜裡，花牌樓地方，便出了一個無名兇殺的案件。那個死者，年紀約在四十來歲，身軀健壯，體格魁梧，看那形景，當他在生的時候，一定是個孔武有力的人。穿著一身青縐綢的棉襖和棉褲，緊緊地縛在身上，所襯的棉絮，薄極了，而且外面也沒有穿長大衣服。上邊是髮辮高挽，也不曾戴帽子。下邊是足蹬一雙山"]}]}],"toc":[{"id":"chapter-1-section-1","chapter_title":"案中冤案","section_title":"正文","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2","chapter_title":"案中冤案","section_title":"第一章　元旦日之暗殺案","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3","chapter_title":"案中冤案","section_title":"第二章　一怒而捕僧人","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4","chapter_title":"案中冤案","section_title":"第三章　再怒而捕屠屍","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5","chapter_title":"案中冤案","section_title":"第四章　片言自示殺機","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6","chapter_title":"案中冤案","section_title":"第五章　威逼下之證人","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7","chapter_title":"案中冤案","section_title":"第六章　保甲局審訊之經過","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8","chapter_title":"案中冤案","section_title":"第七章　構成冤獄","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9","chapter_title":"案中冤案","section_title":"第八章　皎日難照覆盆","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10","chapter_title":"案中冤案","section_title":"第九章　行刑前之遺囑","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11","chapter_title":"案中冤案","section_title":"第十章　異夢示兆","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12","chapter_title":"案中冤案","section_title":"第十一章　破案前之草蛇灰線","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13","chapter_title":"案中冤案","section_title":"第十二章　誘供引出奇供","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14","chapter_title":"案中冤案","section_title":"第十三章　花牌樓命案之真相","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15","chapter_title":"案中冤案","section_title":"第十四章　案情大白後之梗阻","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16","chapter_title":"案中冤案","section_title":"第十五章　遞訴呈枉費心機","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17","chapter_title":"案中冤案","section_title":"第十六章　報師父仇買摺彈參","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18","chapter_title":"案中冤案","section_title":"第十七章　訪同年欽差偵案情","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19","chapter_title":"案中冤案","section_title":"第十八章　天網難逃","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20","chapter_title":"案中冤案","section_title":"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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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日之暗殺案\n咱們中國，有這麼兩句格言，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這兩句話中，所含的意義，就是言其人要作了惡事，縱然一時僥倖，能夠逃出法網，但是葉落歸根，依然逃不出天網去。所謂人間私語，天聞若雷，暗室虧心，神目如電，少不得默默中有個道理，總會有報應臨頭的那一天。\n著寫這一部書，是清季一件實事，文獻可證，檔案俱在，絕不等於向壁虛造。不過小說家言，照例是要多方穿插，加意渲染，好使閱者諸君，能怡心悅目。好在善讀書人，自能以意逆志，觀其會通，當然不去刻舟求劍的。上面寫的一段話，姑且作個小引，以下便不事枝蔓，歸到本文。\n話說金陵這個地方，本是龍蟠虎踞、水秀山明，更兼長江天塹，形勝非常。所以六朝都在那裡建都，不過偏安一隅，未足以應王氣。及至明太祖掃蕩胡元，在此即皇帝位，方算天人相應，成了大一統的局面。誰知一傳而後，成祖又復遷都北平，南京依然冷落下來。直到前清咸豐年間，太平天國崛起，洪氏定鼎於此，名曰天京。不料偏生曾、左、胡、彭一班豪傑來，力持末運，替清朝又造成了一箇中興之局。到得同治三年，由曾文正公的介弟，曾九師國荃，克復了金陵。據公私的記載，當時殺戮約有十數萬之眾。這種慘禍，真叫人思之心悸。著者曾聽見高年碩德的人說，當時曾九師圍困南京，志在必克，懸不次之賞，嚴後退之誅。說到官升，雖肯踴躍爭先，但是一般當弟兄的兵丁，卻還不肯忘生捨死。九師為迅赴事機起見，便暗中傳下一道秘令，破城以後，所有全體兵士，準其自由行動三天。這一來，南京便剋期而下，不過此次浩劫，便也不堪聞問。後來曾文正公總督兩江，極力設法繁榮市面，才慢慢的漸次興復，日有起色。無奈當這大亂之後，散兵遊勇，遍地皆是，他們這種人，非農非工，不商不賈，也好算是特殊階級，從軍多年，平素吃慣了錢糧的，一朝天下太平，從事解散，不用說是謀生乏術，餬口無方，多年疏散慣了，一旦叫他改弦易轍，恰是有些辦理不來，無可奈何，只好去作盜賊的生活。從來劫財害命，本屬相連，自然就要出了許多的血案，於是南京的市面，雖然漸復舊觀，但說到治安上，恰是發生在那個時候，不過講到官場，已經新陳代謝，那時的兩江總督，已不是曾文正公，乃是沈文肅公了。\n說到這位沈公，也稱得起是清季的一位名臣，但他的嶄露頭角，功施燦然，卻全虧得夫人之力。原來沈公的夫人，乃林文忠公則徐的愛女，不但家學淵源，擅長筆墨，並且知人之明，任事之勇，綽然有乃父之風。當咸豐年間，沈公由御史外放九江府知府，不料未曾到任，九江便已為太平天國所據，由是改署廣信。那時江西全省，只有南昌、廣信、饒州、贛州、南安五郡，尚算隸屬清廷，其餘皆已換了太平天國的旗幟。沈公不避艱險，兼程到任。哪知為日無多，楊輔清便已率領大隊人馬，由撫州直取廣信，真個是一城孤懸，危如累卵，把個沈公給急得束手無策，只盼一死。幸虧由夫人策畫，叫他怎樣拊循人民，登城固守。一面自己刺破手指，寫成血書，乞援於浙江總兵饒廷選。夫人那封書的原文，著者在名媛尺牘中曾經見過，不僅文辭斐然，使人感動，並且指陳利害，懇切詳明，就讓文章大家提筆寫來，只怕還未必能夠如此。那位饒鎮臺，本是林文忠公的舊部，見了這封書怎能怠慢，立時統兵馳救，擊敗楊輔清，保全了廣信。雖說出發謀慮全仗夫人，但說到功績，自然歸到沈公的身上。當由曾文正公專摺保奏，便擢升了兵備道，從此帝心簡在，寵眷有加，官運自然是一帆風順，扶搖直上。所以到得本書開場的時候，這位沈公葆楨，已是作到兩江總督的地位了。\n那沈公雖已是封疆大吏，卻不肯垂拱無為，平素對於吏治民風，恰最關切不過。當時南京地方常出殺人的案件，早已耳有所聞，因此到任未久，便嚴飭地方當局，查禁奸宄，綏緝閭閻，如再有殺人案件發生，定惟該員等是問。此時首當其衝的，是保甲局總辦洪琴西觀察，首府陸鴻儀太守，首縣張雲吉大令。這三位官長，奉了制軍嚴厲的交派，當然是兢兢業業，有些提心吊膽。不過其中的首府，是比較責任最輕的，因為他是個承上啟下的官兒，比不得首縣，是直接親民之吏，所以地方有事，首府可以往首縣身上推。首縣的官階，已是到了最下層，卻推無可推的了。至於說到保甲局的總辦，雖然是位道臺，體制更較尊崇，但他不僅比不上知府，更且比不上知縣，所提的干係，尤其是責無旁貸。因為保甲局的性質，就好比後來的警務處，或是公安局一般，緝盜安民，那是他的專責，考成所關，非同兒戲。所以那時洪琴西觀察，比較首府首縣，還要督飭所屬，格外當心。幸而沈公蒞任後的幾個月中，居然安穩無事，並不曾發生什麼兇殺的案件，這也不知是他們的官運亨通，也不知是他們的手下能夠認真糾察。總而言之，地方上的治安，總算是大有進步，無奈官場上，有一種照例的毛病，無論什麼雷厲風行的事情，只要日子一多，便會不知不覺的，在無形中鬆懈下來。當初沈公認真交派的時候，所謂保甲局，以及首府首縣，自然是有一番振作；及至事隔數日，高枕無虞，難免便漸漸的忘懷起來。上邊既不肯多費精神，下邊也樂得省些氣力。誰知人無遠慮，必有近憂。聖人說的話，是再也不會錯的，你以為無事，事情便來了；你以為沒有兇殺，兇殺便見了。\n當沈公蒞任後，第二年的元旦夜裡，花牌樓地方，便出了一個無名兇殺的案件。那個死者，年紀約在四十來歲，身軀健壯，體格魁梧，看那形景，當他在生的時候，一定是個孔武有力的人。穿著一身青縐綢的棉襖和棉褲，緊緊地縛在身上，所襯的棉絮，薄極了，而且外面也沒有穿長大衣服。上邊是髮辮高挽，也不曾戴帽子。下邊是足蹬一雙山","is_preview":true,"preview_page_limit":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