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urce_id":9015,"title":"作义要诀","format":"md","encoding":"utf-8","chapters":[{"id":"chapter-1","title":"作義要訣","sections":[{"id":"chapter-1-section-1","title":"提要","paragraphs":["《作義要訣》一巻，元倪士毅撰。士毅有《四書輯釋》，已著録。是編皆當時經義之體例。自宋神宗熙寧四年，始以經義試士。元太宗從耶律楚材之請，以三科選舉，經義亦居其一。至仁宗皇慶二年，酌議科舉條制，乃定蒙古、色目人第一場，經問五條；漢人、南人，第一場，經疑二問，限三百字以上，不拘格律。元統以後，蒙古、色目人亦増經義，一道明以來科舉之文，實因是而引伸者也。是書所論雖規模淺狹，未究文章之本原，然如雲：“第一要識明道理透徹；第二要識得經文字旨分曉；第三要識得古今治亂安危之大體”。又云：“長而轉換新意，不害其為長；短而曲折意盡，不害其為短；務高則多渉乎僻；欲新則類乎怪；下字惡乎俗而造作太過，則語澀；立意惡乎同而搜尋太甚，則理背”。皆後來制義之鑑也。國家設科取士，仍以經義為先。我皇上聖訓諄諄，釐正文體，操觚之士皆知以先正為歩趨。是書又在明前。法雖小異而理則相通，録而存之，或亦先河後海之義歟。原序稱兼採謝氏、張氏之說，《永樂大典》注：其說已載“舉業筌蹄”巻中，故不復録。今是巻適佚，姑仍舊本闕之，然大旨則已具於此矣。"]},{"id":"chapter-1-section-2","title":"自序","paragraphs":["按：宋初因唐製取士試詩賦（省題詩及八韻律賦），至神宗朝王安石為相、熈寧四年辛亥，議更科舉法，罷詩賦，以經義論策試士，各佔治《詩、書、易、周禮、禮記》一經，此經義之始也。宋之盛時如張公才叔《自靖義》，正今日作經義者所當以為標凖，至宋季則其篇甚長，有定格律：首有破題，破題之下有接題（接題，第一接，或二三句，或四句下反接，亦有正說而不反說者），有小講（小講後有引入題語，有小講上叚，上叚畢有，過叚語，然後有下叚），有繳結。以上謂之冒子，然後入官題，官題之下有原題（原題有起語、應語、結語，然後有正叚，或又有反叚，次有結繳），有大講（有上叚，有過叚，有下叚），有餘意（亦曰從講），有原經，有結尾。篇篇按此次序，其文多拘於捉對，大抵冗長，繁複可厭，宜今日又變更之。今之經義，不拘格律，然亦當分冒題、原題、講題、結題四叚。愚往年見宏齋曹公《宋季書義說》，嘗取其可用於今日者，摘録之。茲又見南窻謝氏、臨川章氏及諸家之說，遂重加編輯，條具於左，以便初學雲。","作義要訣","宏齋曹氏（涇）曰：","作文各自有體，或簡或詳，或雄健或穩妥，不可以一律論。蓋文氣隨人資稟，清濁厚薄，所賦不同則文辭隨之然。未有無法度而可以言文者。法度者何？有開必有合，有喚必有應，首尾當照應，抑揚當相發，血脈宜串，精神宜壯，如人一身自首至足缺一不可，則是一篇之中，逐叚逐節，逐句逐字，皆不可以不宻也。","又曰，文字大槩以純者為合格，健者為有氣。合格者中程度，有氣者起人眼目。然今人作文於二者皆易有病，蓋，似純者，無氣焰則率畧，委靡又不足以起人眼目；似健者，多草野則夾雜恠僻，又不可以合有司程度。如愚所見，當於規矩之中，用老蒼之體，庶幾合格，則不為有司所擯，出竒則又非低手可及。必識此意乃可進歩。","又論立說大要曰：","主張題目，第一要識得道理透徹。第二要識得經文字旨分曉。第三要識得古今治亂安危之大體。然後一見題目，胷中便有稱量。然又須多看他人立意及自知厯練，則胷中自然開廣。又不要雷同，須將文公四書子細玩味，及伊洛議論大槩皆要得知。則不但區處性理題目有斷制，凡是題目，皆識輕重，皆區處得理。","到若所謂經旨者，亦試言其槩：唐虞題目，須要識得他氣象渾厚處：湯武征伐須要見他不得已處；商盤周誥須要見忠厚處；如大禹治水之行；所無事太甲之悔過；伊尹一徳之告歸；盤庚遷亳之為民；髙宗之有志中興；洛誥之倚重周公；及周公切切告歸之意；君奭之挽留，與夫無逸之本旨及化商，一切事體皆大勢所重也，則就這上立意得切者最好。自此之外亦難盡言，或題目散，頭緒多，我須與他提一個大頭腦。如王會龍省試義，提道字串是也。","『其題目雲：道積於厥躬。惟斆，學半。念終始典於學。厥徳修罔覺。監於先王成憲，其永無愆，惟說式克欽承，旁招俊乂……","王會龍義起語云：人君，道與心為一，既欲參古人之善而無愧；大臣心與君為一，尤欲取天下之善而無遺。蓋道無終窮，不在吾身，則在古人，不在古人，則在天下，君不白（自？）聖而益求乎？古臣不恃君之聖，而益求乎賢，此所以能致其君之備道也歟。』","或捉題字做綱目，亦如王會龍之提道字是也。或用經句，最切者，如周明之百志，惟熈題以勿忘勿助為主是也。","『明之義，愚未之見。如林逢龍《太學發解義》以“有徳必有言”為主，亦是也。","其題目雲：徳無常師，主善為師，善無常主，協於克一，俾萬姓鹹曰大哉王言。","逢龍接題雲：有徳者必有言，惟徳之會於吾君者，既極其精微則言之，散於天下者皆稱其廣大，有如徳之所在。茍擇焉而不精則言之，所發必語焉而不詳矣。何以為大公至正之論，而息夫人之異論也哉。此伊尹之告太甲，蓋欲其以徳之一為言之大也。』","餘皆不可以盡言，但要緊者一，題須要截得住，須提得緊，要處重，其細碎處，放輕不妨，有道理，合經旨，又不雷同，又教人一見便曉如此，便是主張。大槩以此立意，以此用工，自當有所見也。","或曰行文關鍵多則響，常讀熟做，熟則行文自熟。凡做商周題，用唐虞事，則精神壯觀。做唐虞題，用商周事，則不甚好。大凡，義不必長亦不必短，在措辭如何耳。長而轉換新意，不害其為長。短而曲折意盡，不害其為短。務髙則多涉乎僻；欲新則類入於怪。晦則讀之使人厭；淺則讀之使人輕。下字惡夫俗而造作太過則語澀；立意惡夫同而搜尋太甚則理背。皆學者所當知也。又，凡做君題、國家題，反處不可太甚，只須輕輕說過。","存庵胡氏初翁曰：聞之前軰，凡做唐虞題目，不尚反，蓋彼時無此等不好氣象也。","○論冒題","或曰破題。為一篇綱領，至不可“茍句法，以體面為貴而包括欲其盡”。題句多則融化不見，其不足；題字少則敷演不見，其有餘。命意渾涵而不失於迂，用字親切而不病於俗，斯得之矣。接題所以承接破題之意，一篇主意要盡見於二三句中，尤不可不用工也。","或曰冒頭如人頭，面著不得十分多肉，肉多則嫌有肥氣，不雅觀也。","○原題","宏齋曹氏曰：原題之體，其文當圓，其體當似論前軰考校，多於題下看人筆端，須是見識髙"]}]}],"toc":[{"id":"chapter-1-section-1","chapter_title":"作義要訣","section_title":"提要","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2","chapter_title":"作義要訣","section_title":"自序","is_available":true}],"plain_text":"# 作義要訣\n## 提要\n《作義要訣》一巻，元倪士毅撰。士毅有《四書輯釋》，已著録。是編皆當時經義之體例。自宋神宗熙寧四年，始以經義試士。元太宗從耶律楚材之請，以三科選舉，經義亦居其一。至仁宗皇慶二年，酌議科舉條制，乃定蒙古、色目人第一場，經問五條；漢人、南人，第一場，經疑二問，限三百字以上，不拘格律。元統以後，蒙古、色目人亦増經義，一道明以來科舉之文，實因是而引伸者也。是書所論雖規模淺狹，未究文章之本原，然如雲：“第一要識明道理透徹；第二要識得經文字旨分曉；第三要識得古今治亂安危之大體”。又云：“長而轉換新意，不害其為長；短而曲折意盡，不害其為短；務高則多渉乎僻；欲新則類乎怪；下字惡乎俗而造作太過，則語澀；立意惡乎同而搜尋太甚，則理背”。皆後來制義之鑑也。國家設科取士，仍以經義為先。我皇上聖訓諄諄，釐正文體，操觚之士皆知以先正為歩趨。是書又在明前。法雖小異而理則相通，録而存之，或亦先河後海之義歟。原序稱兼採謝氏、張氏之說，《永樂大典》注：其說已載“舉業筌蹄”巻中，故不復録。今是巻適佚，姑仍舊本闕之，然大旨則已具於此矣。\n## 自序\n按：宋初因唐製取士試詩賦（省題詩及八韻律賦），至神宗朝王安石為相、熈寧四年辛亥，議更科舉法，罷詩賦，以經義論策試士，各佔治《詩、書、易、周禮、禮記》一經，此經義之始也。宋之盛時如張公才叔《自靖義》，正今日作經義者所當以為標凖，至宋季則其篇甚長，有定格律：首有破題，破題之下有接題（接題，第一接，或二三句，或四句下反接，亦有正說而不反說者），有小講（小講後有引入題語，有小講上叚，上叚畢有，過叚語，然後有下叚），有繳結。以上謂之冒子，然後入官題，官題之下有原題（原題有起語、應語、結語，然後有正叚，或又有反叚，次有結繳），有大講（有上叚，有過叚，有下叚），有餘意（亦曰從講），有原經，有結尾。篇篇按此次序，其文多拘於捉對，大抵冗長，繁複可厭，宜今日又變更之。今之經義，不拘格律，然亦當分冒題、原題、講題、結題四叚。愚往年見宏齋曹公《宋季書義說》，嘗取其可用於今日者，摘録之。茲又見南窻謝氏、臨川章氏及諸家之說，遂重加編輯，條具於左，以便初學雲。\n作義要訣\n宏齋曹氏（涇）曰：\n作文各自有體，或簡或詳，或雄健或穩妥，不可以一律論。蓋文氣隨人資稟，清濁厚薄，所賦不同則文辭隨之然。未有無法度而可以言文者。法度者何？有開必有合，有喚必有應，首尾當照應，抑揚當相發，血脈宜串，精神宜壯，如人一身自首至足缺一不可，則是一篇之中，逐叚逐節，逐句逐字，皆不可以不宻也。\n又曰，文字大槩以純者為合格，健者為有氣。合格者中程度，有氣者起人眼目。然今人作文於二者皆易有病，蓋，似純者，無氣焰則率畧，委靡又不足以起人眼目；似健者，多草野則夾雜恠僻，又不可以合有司程度。如愚所見，當於規矩之中，用老蒼之體，庶幾合格，則不為有司所擯，出竒則又非低手可及。必識此意乃可進歩。\n又論立說大要曰：\n主張題目，第一要識得道理透徹。第二要識得經文字旨分曉。第三要識得古今治亂安危之大體。然後一見題目，胷中便有稱量。然又須多看他人立意及自知厯練，則胷中自然開廣。又不要雷同，須將文公四書子細玩味，及伊洛議論大槩皆要得知。則不但區處性理題目有斷制，凡是題目，皆識輕重，皆區處得理。\n到若所謂經旨者，亦試言其槩：唐虞題目，須要識得他氣象渾厚處：湯武征伐須要見他不得已處；商盤周誥須要見忠厚處；如大禹治水之行；所無事太甲之悔過；伊尹一徳之告歸；盤庚遷亳之為民；髙宗之有志中興；洛誥之倚重周公；及周公切切告歸之意；君奭之挽留，與夫無逸之本旨及化商，一切事體皆大勢所重也，則就這上立意得切者最好。自此之外亦難盡言，或題目散，頭緒多，我須與他提一個大頭腦。如王會龍省試義，提道字串是也。\n『其題目雲：道積於厥躬。惟斆，學半。念終始典於學。厥徳修罔覺。監於先王成憲，其永無愆，惟說式克欽承，旁招俊乂……\n王會龍義起語云：人君，道與心為一，既欲參古人之善而無愧；大臣心與君為一，尤欲取天下之善而無遺。蓋道無終窮，不在吾身，則在古人，不在古人，則在天下，君不白（自？）聖而益求乎？古臣不恃君之聖，而益求乎賢，此所以能致其君之備道也歟。』\n或捉題字做綱目，亦如王會龍之提道字是也。或用經句，最切者，如周明之百志，惟熈題以勿忘勿助為主是也。\n『明之義，愚未之見。如林逢龍《太學發解義》以“有徳必有言”為主，亦是也。\n其題目雲：徳無常師，主善為師，善無常主，協於克一，俾萬姓鹹曰大哉王言。\n逢龍接題雲：有徳者必有言，惟徳之會於吾君者，既極其精微則言之，散於天下者皆稱其廣大，有如徳之所在。茍擇焉而不精則言之，所發必語焉而不詳矣。何以為大公至正之論，而息夫人之異論也哉。此伊尹之告太甲，蓋欲其以徳之一為言之大也。』\n餘皆不可以盡言，但要緊者一，題須要截得住，須提得緊，要處重，其細碎處，放輕不妨，有道理，合經旨，又不雷同，又教人一見便曉如此，便是主張。大槩以此立意，以此用工，自當有所見也。\n或曰行文關鍵多則響，常讀熟做，熟則行文自熟。凡做商周題，用唐虞事，則精神壯觀。做唐虞題，用商周事，則不甚好。大凡，義不必長亦不必短，在措辭如何耳。長而轉換新意，不害其為長。短而曲折意盡，不害其為短。務髙則多涉乎僻；欲新則類入於怪。晦則讀之使人厭；淺則讀之使人輕。下字惡夫俗而造作太過則語澀；立意惡夫同而搜尋太甚則理背。皆學者所當知也。又，凡做君題、國家題，反處不可太甚，只須輕輕說過。\n存庵胡氏初翁曰：聞之前軰，凡做唐虞題目，不尚反，蓋彼時無此等不好氣象也。\n○論冒題\n或曰破題。為一篇綱領，至不可“茍句法，以體面為貴而包括欲其盡”。題句多則融化不見，其不足；題字少則敷演不見，其有餘。命意渾涵而不失於迂，用字親切而不病於俗，斯得之矣。接題所以承接破題之意，一篇主意要盡見於二三句中，尤不可不用工也。\n或曰冒頭如人頭，面著不得十分多肉，肉多則嫌有肥氣，不雅觀也。\n○原題\n宏齋曹氏曰：原題之體，其文當圓，其體當似論前軰考校，多於題下看人筆端，須是見識髙","is_preview":true,"preview_page_limit":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