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urce_id":7943,"title":"钦定词谱","format":"md","encoding":"utf-8","chapters":[{"id":"chapter-1","title":"《欽定詞譜》卷首","sections":[{"id":"chapter-1-section-1","title":"正文","paragraphs":["提　　要","臣等謹按御定詞譜四十卷，康熙五十四年聖祖仁皇帝御定。","詞萌於唐，而大盛於宋。然唐宋兩代皆無詞譜。蓋當日之詞，猶今日裡巷之歌，人人解其音律，能自制腔，無須於譜。其或新聲獨造，為世所傳，如《霓裳》、《羽衣》之類，亦不過一曲一調之譜，無衷合眾體勒為一編者。元以來，南北曲行歌詞之法遂絕，姜夔《白石詞》中間有旁記，節拍如西域梵書狀者，亦無人能通其說。今之詞譜，皆取唐宋舊詞，以調名相同者互校，以求其句法字數；以句法字數相同者互校，以求其平仄；其句法字數有異同者，則據而注為又一體；其平仄有異同者，則據而注為可平可仄。自《嘯餘譜》以下，皆以此法，推究得其崖略，定為科律而已。然見聞未博，考證未精，又或參以臆斷無稽之說，往往不合於古法。","惟近時萬樹作《詞律》，析疑辨誤所得為多，然仍不免於舛漏。惟我聖祖仁皇帝，聰明天授，事事皆深契精微。既御定唐、宋、金、元、明諸詩，立詠歌之準，御纂律呂精義，通聲氣之元；又以詞亦詩之餘，派其命儒臣輯為此譜，凡八百二十首調，二千三百六體。凡唐至元之遺篇，靡弗採錄；元人小令，其言近雅者，亦間附之；唐宋大麴，則匯為一卷，綴於末。每調各注其源流，每字各圖其平仄，每句各注其韻葉，分刌節度，窮極窈眇，倚聲家可永守法程。蓋聖人裁成，萬類雖一事之微，必考古而立之制，類若斯矣。","乾隆四十六年十二月恭校上","總纂官臣紀昀、臣陸錫熊、臣孫士毅","總校官臣陸費墀"]},{"id":"chapter-1-section-2","title":"《御製詞譜》序","paragraphs":["詞之有圖譜，猶詩之有體格也。詩本於古歌謠，詞本於周詩三百篇，皆可歌。凡散見於《儀禮》、《禮記》、《春秋》、《左氏傳》者，班班可考也。漢初樂府亦期協律，魏晉訖唐，諸體雜出，而比於律者蓋寡。唐之中葉，始為填詞，制調倚聲，歷五代、北宋而極盛。崇寧間《大晟樂府》所集，有十二律六十家八十四調，後遂增至二百餘，換羽移商，品目詳具。逮南渡後，宮調失傳，而詞學亦漸紊矣。夫詞寄於調，字之多寡有定數，句之長短有定式，韻之平仄有定聲，杪忽無差，始能諧合。否則，音節乖舛，體制混淆，此圖譜之所以不可略也。間覽近代《嘯餘》、《詞統》、《詞彙》、《詞律》諸書，原本《尊前》、《花間》、《草堂》遺說，頗能發明，尚有未備。既命儒臣，先輯歷代詩餘，親加裁定；覆命校勘詞譜一編，詳次調體，剖析異同，中分句讀，旁列平仄，一字一韻，務正傳訛。按譜填詞，渢渢乎可赴節族而諧筦弦矣。《樂記》曰：凡音者，生人心者也，哀樂喜怒感於心，而傳於聲。詞之有調，亦各以類應，不可牽合，而起調畢曲，七聲一均，旋相為宮，更與周禮大司樂三宮、漢制三統之制相準。故紫陽大儒而詩餘不廢，是編之集，不獨俾承學之士，攄情綴採，有所據依，從此討論宮商，審定調曲，庶幾古昔樂章之遺響，亦可窺見於萬一雲。","康熙五十四年七月十六日","日講官起居注翰林院侍讀學士加三級臣陳邦彥奉勅敬書","詞　譜　凡　例","一、詞者，古樂府之遺也。前人按律以制調，後人按調以填詞。宋元以來，調名日多，舊譜未備。今廣搜博採，次第編輯，俾倚聲者知所考焉。","一、宋元人所撰詞譜，流傳者少，明《嘯餘譜》，諸書不無舛誤。近刻《詞律》，時有發明，然亦得失並見。是譜翻閱群書，互相參訂，凡舊譜分調、分段及句讀音韻之誤，悉據唐、宋、元詞校定。","一、調以長短分先後。若同一調名，則長短匯列，以又一體別之，其添字、減字、攤破、偷聲、促拍、近拍以及慢詞，皆按字數分編。至唐人大麴如《涼州》、《水調歌》，宋人大麴如《九張機》、《薄媚》，字數不齊，各以類附輯為末卷。","一、唐人長短句，悉照《尊前》、《花間》、《花庵》諸選收入，其五、六、七言絕句亦各採一二首，以備其體；至元人小令，略效《詞林》、萬選之例，取其優雅者，非以曲混詞也。","一、每調選用唐、宋、元詞一首，必以創始之人所作本詞為正體，如《憶秦娥》創自李白，四十六字，至五代馮延巳則三十八字，宋毛滂則三十七字，張先則四十一字，皆李詞之變格也。斷列李詞在前，諸詞附後，其無考者，以時代為先後。","一、引用之詞，皆宋、元選本及各人本集，其無名氏詞亦註明出某書，以便校勘。","一、圖譜專注備體，非選詞也。然間有俚俗不成句法，並無別首可錄者，雖系宋詞，仍不採入。","一、詞名原委及一調異名之故，散見群書者，悉為採注。","一、詞中句讀不可不辨，有四字句而上一下一中兩字相連者，有五字句而上一下四者，有六字句而上三下三者，有七字句而上三下四者，有八字句而上一下七或上五下三、上三下五者，有九字句而上四下五或上六下三、上三下六者，此等句法，不可列舉，譜內以整句為句，半句為讀；直截者為句，蟬聯不斷者為讀，逐一註明行間。至詞有拗句，尤關音律，如溫庭筠之“斷腸瀟湘春鷹飛”、“萬枝香雪開已偏”皆是；又有一句五字皆平聲者，如史達祖《壽樓春》詞之“夭桃花清晨”句；一句五字皆仄者者，如周邦彥《浣溪沙慢》之“水竹舊院落”句，俱一定不可易，譜內各為注出。","一、韻有三聲葉者，有間入仄韻於平韻中者，有換韻者，有疊韻者，有短韻藏於句中者，逐一註明。至宋人填詞，間遵古韻，不外禮部韻略所注通轉之法，或有從中原雅音者，俱照原本採錄。","一、每調一詞，旁列一圖，以虛實朱圈分別平仄，平用虛圈，仄用實圈，字本平而可仄者上虛下實，字本仄而可平者上實下虛。至詞中句法，如詩中五言、七言者，其第一字、第三字類多可平可仄，似不必拘譜，內亦參校舊詞，始為作圖。至一定平仄，別譜有異同者，必引證其句，註明本詞之下又可平可仄，中遇去聲字，最為緊要，平聲可以入聲替上聲，不可以去聲替。沈伯時《樂府指迷》論之最詳，譜中凡用去聲字不可易者，悉為標出。","一、宋人集中，如柳永、姜夔詞，間存宮調，悉照原注備載。若夫四聲二十八調，或為鬲指之聲，或為三犯、四犯之曲，以至按律諧聲，所以被諸管絃者，在宋張炎已雲“舊譜零落姑置勿論”雲。","奉旨開列總閱、校對、纂修、分纂、校刊諸臣職名：","南書房總閱官","經筵講官文淵閣大學士兼吏部尚書臣陳廷敬","南書房校對官","日講官起居注詹事府少詹事兼翰林院侍講學士加四級臣蔣廷錫","日講官起居注翰林院侍講學士加二級　　　　　　　臣勵"]}]}],"toc":[{"id":"chapter-1-section-1","chapter_title":"《欽定詞譜》卷首","section_title":"正文","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2","chapter_title":"《欽定詞譜》卷首","section_title":"《御製詞譜》序","is_available":true}],"plain_text":"# 《欽定詞譜》卷首\n提　　要\n臣等謹按御定詞譜四十卷，康熙五十四年聖祖仁皇帝御定。\n詞萌於唐，而大盛於宋。然唐宋兩代皆無詞譜。蓋當日之詞，猶今日裡巷之歌，人人解其音律，能自制腔，無須於譜。其或新聲獨造，為世所傳，如《霓裳》、《羽衣》之類，亦不過一曲一調之譜，無衷合眾體勒為一編者。元以來，南北曲行歌詞之法遂絕，姜夔《白石詞》中間有旁記，節拍如西域梵書狀者，亦無人能通其說。今之詞譜，皆取唐宋舊詞，以調名相同者互校，以求其句法字數；以句法字數相同者互校，以求其平仄；其句法字數有異同者，則據而注為又一體；其平仄有異同者，則據而注為可平可仄。自《嘯餘譜》以下，皆以此法，推究得其崖略，定為科律而已。然見聞未博，考證未精，又或參以臆斷無稽之說，往往不合於古法。\n惟近時萬樹作《詞律》，析疑辨誤所得為多，然仍不免於舛漏。惟我聖祖仁皇帝，聰明天授，事事皆深契精微。既御定唐、宋、金、元、明諸詩，立詠歌之準，御纂律呂精義，通聲氣之元；又以詞亦詩之餘，派其命儒臣輯為此譜，凡八百二十首調，二千三百六體。凡唐至元之遺篇，靡弗採錄；元人小令，其言近雅者，亦間附之；唐宋大麴，則匯為一卷，綴於末。每調各注其源流，每字各圖其平仄，每句各注其韻葉，分刌節度，窮極窈眇，倚聲家可永守法程。蓋聖人裁成，萬類雖一事之微，必考古而立之制，類若斯矣。\n乾隆四十六年十二月恭校上\n總纂官臣紀昀、臣陸錫熊、臣孫士毅\n總校官臣陸費墀\n## 《御製詞譜》序\n詞之有圖譜，猶詩之有體格也。詩本於古歌謠，詞本於周詩三百篇，皆可歌。凡散見於《儀禮》、《禮記》、《春秋》、《左氏傳》者，班班可考也。漢初樂府亦期協律，魏晉訖唐，諸體雜出，而比於律者蓋寡。唐之中葉，始為填詞，制調倚聲，歷五代、北宋而極盛。崇寧間《大晟樂府》所集，有十二律六十家八十四調，後遂增至二百餘，換羽移商，品目詳具。逮南渡後，宮調失傳，而詞學亦漸紊矣。夫詞寄於調，字之多寡有定數，句之長短有定式，韻之平仄有定聲，杪忽無差，始能諧合。否則，音節乖舛，體制混淆，此圖譜之所以不可略也。間覽近代《嘯餘》、《詞統》、《詞彙》、《詞律》諸書，原本《尊前》、《花間》、《草堂》遺說，頗能發明，尚有未備。既命儒臣，先輯歷代詩餘，親加裁定；覆命校勘詞譜一編，詳次調體，剖析異同，中分句讀，旁列平仄，一字一韻，務正傳訛。按譜填詞，渢渢乎可赴節族而諧筦弦矣。《樂記》曰：凡音者，生人心者也，哀樂喜怒感於心，而傳於聲。詞之有調，亦各以類應，不可牽合，而起調畢曲，七聲一均，旋相為宮，更與周禮大司樂三宮、漢制三統之制相準。故紫陽大儒而詩餘不廢，是編之集，不獨俾承學之士，攄情綴採，有所據依，從此討論宮商，審定調曲，庶幾古昔樂章之遺響，亦可窺見於萬一雲。\n康熙五十四年七月十六日\n日講官起居注翰林院侍讀學士加三級臣陳邦彥奉勅敬書\n詞　譜　凡　例\n一、詞者，古樂府之遺也。前人按律以制調，後人按調以填詞。宋元以來，調名日多，舊譜未備。今廣搜博採，次第編輯，俾倚聲者知所考焉。\n一、宋元人所撰詞譜，流傳者少，明《嘯餘譜》，諸書不無舛誤。近刻《詞律》，時有發明，然亦得失並見。是譜翻閱群書，互相參訂，凡舊譜分調、分段及句讀音韻之誤，悉據唐、宋、元詞校定。\n一、調以長短分先後。若同一調名，則長短匯列，以又一體別之，其添字、減字、攤破、偷聲、促拍、近拍以及慢詞，皆按字數分編。至唐人大麴如《涼州》、《水調歌》，宋人大麴如《九張機》、《薄媚》，字數不齊，各以類附輯為末卷。\n一、唐人長短句，悉照《尊前》、《花間》、《花庵》諸選收入，其五、六、七言絕句亦各採一二首，以備其體；至元人小令，略效《詞林》、萬選之例，取其優雅者，非以曲混詞也。\n一、每調選用唐、宋、元詞一首，必以創始之人所作本詞為正體，如《憶秦娥》創自李白，四十六字，至五代馮延巳則三十八字，宋毛滂則三十七字，張先則四十一字，皆李詞之變格也。斷列李詞在前，諸詞附後，其無考者，以時代為先後。\n一、引用之詞，皆宋、元選本及各人本集，其無名氏詞亦註明出某書，以便校勘。\n一、圖譜專注備體，非選詞也。然間有俚俗不成句法，並無別首可錄者，雖系宋詞，仍不採入。\n一、詞名原委及一調異名之故，散見群書者，悉為採注。\n一、詞中句讀不可不辨，有四字句而上一下一中兩字相連者，有五字句而上一下四者，有六字句而上三下三者，有七字句而上三下四者，有八字句而上一下七或上五下三、上三下五者，有九字句而上四下五或上六下三、上三下六者，此等句法，不可列舉，譜內以整句為句，半句為讀；直截者為句，蟬聯不斷者為讀，逐一註明行間。至詞有拗句，尤關音律，如溫庭筠之“斷腸瀟湘春鷹飛”、“萬枝香雪開已偏”皆是；又有一句五字皆平聲者，如史達祖《壽樓春》詞之“夭桃花清晨”句；一句五字皆仄者者，如周邦彥《浣溪沙慢》之“水竹舊院落”句，俱一定不可易，譜內各為注出。\n一、韻有三聲葉者，有間入仄韻於平韻中者，有換韻者，有疊韻者，有短韻藏於句中者，逐一註明。至宋人填詞，間遵古韻，不外禮部韻略所注通轉之法，或有從中原雅音者，俱照原本採錄。\n一、每調一詞，旁列一圖，以虛實朱圈分別平仄，平用虛圈，仄用實圈，字本平而可仄者上虛下實，字本仄而可平者上實下虛。至詞中句法，如詩中五言、七言者，其第一字、第三字類多可平可仄，似不必拘譜，內亦參校舊詞，始為作圖。至一定平仄，別譜有異同者，必引證其句，註明本詞之下又可平可仄，中遇去聲字，最為緊要，平聲可以入聲替上聲，不可以去聲替。沈伯時《樂府指迷》論之最詳，譜中凡用去聲字不可易者，悉為標出。\n一、宋人集中，如柳永、姜夔詞，間存宮調，悉照原注備載。若夫四聲二十八調，或為鬲指之聲，或為三犯、四犯之曲，以至按律諧聲，所以被諸管絃者，在宋張炎已雲“舊譜零落姑置勿論”雲。\n奉旨開列總閱、校對、纂修、分纂、校刊諸臣職名：\n南書房總閱官\n經筵講官文淵閣大學士兼吏部尚書臣陳廷敬\n南書房校對官\n日講官起居注詹事府少詹事兼翰林院侍講學士加四級臣蔣廷錫\n日講官起居注翰林院侍講學士加二級　　　　　　　臣勵","is_preview":true,"preview_page_limit":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