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urce_id":7794,"title":"麈史","format":"md","encoding":"utf-8","chapters":[{"id":"chapter-1","title":"麈史","sections":[{"id":"chapter-1-section-1","title":"正文","paragraphs":["[宋] 王得臣"]},{"id":"chapter-1-section-2","title":"目錄","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3","title":"序","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4","title":"捲上","paragraphs":["睿謨           國政","朝制           官制","國用           任人","禮儀           音樂","臺議           忠讜","惠政           利疚"]},{"id":"chapter-1-section-5","title":"卷中","paragraphs":["賢德           志氣","度量           知人","不遇           治家","場屋           神授","體分           學術","經義           詩話","論文           碑碣","書畫           辨誤","明義"]},{"id":"chapter-1-section-6","title":"卷下","paragraphs":["姓氏           古器","風俗           奇異","盛事           戒殺","鑑戒           真偽","讒謗           占驗","語讖           博弈","諧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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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n予年甫成童，親命從學於京師。凡十閱寒暑，始竊一第。已而宦牒奔走，轍鈔本無轍字。環南北，而逮歷三紀。故自師友之餘鈔本作緒。論、賓僚之燕談與耳目之所及，苟有所得，輒皆記之。晚踰耳順，自大農致為臣而歸。闔扉養痾，日益無事，發取所記，積稿猥多。於是重加刊定，得二百八十四事。其間自朝廷至州里，有可訓、可法、可鑑、可誡者無不載。又病其艱於討究，逐類以相從，別為四十四門，總成三卷，名曰《麈史》。蓋取出夫實錄，以其無溢美、無隱惡而已。雖小道必有可觀者焉，覽之者幸無我誚。時行年八十，皇宋政和歲在乙未中元日，追為之序。鳳台子王得臣字彥輔。\n睿謨\n鄭毅夫嘗說：藝祖朝，聲登聞鼓原本無鼓字，從鈔本補。《說郛》同。求亡豬者。上手詔忠獻趙公曰：「今日有人聲登聞來問朕覓亡豬，朕又何嘗見他豬耶？然與卿共喜者，知天下無寃民。」\n治平初，有州護兵官以非日鈔本作白。直禁卒錄編勅，既劾，具牘以上。鈔本有白字。英宗曰：「武臣寫勅，是有意涖官矣。」遂命釋之，聞者莫不歎服。\n慈聖園陵永裕手詔，略曰：「功隆德盛，被於四海，宜改山原本作園，鈔本闕一字。案《宋史》慈聖光獻曹後於元豐二年冬十月乙卯崩，戊午詔易太皇太后園陵曰山陵。則此字當作山字無疑，據改。陵。」仍雲：「朕于禁中實行三年之制。」蓋古所未有也。\n中書許衝元嘗對客言：熙寧末，神宗欲改元。近臣擬「美成」、「豐亨」二名以進。上指謂「美成」曰：「羊大帶戈，不可」；又指「亨」字曰：「為子不成，可去亨而加元。」遂以元豐紀年。\n內侍陳處約嘗與客言：昔在宣仁聖烈殿執事，言：「宣仁嘗儉服絁鈔本作絕。素，蓋古之衣大練無以過。或宴罷，見浣濯食器，戒其潔謹。」夫不出殿闥，綜制天下於簾箔之中，十年天下晏然，非仁儉何以至此？可謂盛德矣。\n神宗皇帝聖學淵遠，原本作源，從鈔本改。莫窺涯涘。黃安中履任崇政說書，講《詩》至《噫嘻》、《振鷺》、《豐年》。上問曰：「有祈則有報，間之以《振鷺》，何也？」黃曰：「得四海之歡心以奉先王，維其如此，乃獲豐年之應。」一日，又講至《祈父》之篇，其卒章「祈父，亶不聰」。上問曰：「獨言聰而不言明，何也？」黃曰：「臣未之思也。」上曰：「豈非軍事尚謀，聰作謀故耶？」侍臣莫不歎服。蔡持正說。鈔本作：侍臣莫不嘆帝，持正說。\n國政\n得臣管幹京西漕司文字，居洛。與尚書郎寇諲往還，因出其祖萊公景德初元閏九月奏稿。乃被旨措置河朔邊事，及訊駕起與不起，如起至何處者。其狀蓋列三項，首曰：「邊報，犬戎遊騎已至深祁以來，緣大軍在定武，魏能、張凝、楊延朗、田敏等又在威勇等處，東路別無屯兵。乞發天雄軍兵騎萬人駐貝州，令周瑩、杜彥鈞、孫全照分部。或不足，即止發五千兵，專委孫全照。如虜鈔本作虜，原本皆避作滷。在近，勿使傅城，求便掩擊。仍令間道移石普、閻承翰相應對討殺，及募壯士入虜境燔毀聚落，討蕩生聚。多遣探伺，以彼動靜上聞，兼報天雄軍。一安人心，二張軍勢以貳敵，三以振石普、閻承翰軍威，四與邢洺相望，足大犄角之勢。」又曰：「扈從衛士不當與犬戎爭鋒原野，以決勝負。萬一犬戎之營見兵已南，即發定武兵馬三萬餘，俾桑贊等結陳，南趨鎮州，及令河東雷有終所部兵由土門會定武兵，審量事勢，那至邢、洺間，方可鑾與順動。更飭王超等在武翼城而陳，以應魏能等，作會合之勢。候抽移定州、河東兵騎附近，始幸大名。」又曰：「萬一犬戎柵於鎮、定之郊，定武兵不可來，須分定武三路精兵，就差將帥會合，及令魏能等軍迤邐東下，傍城牽制。虜必懷後顧之憂，未敢輕議深入。若車駕不行，益恐番賊戕害生靈，或是革輅親征，亦須渡大河，且幸澶淵，就近易為制置，會合兵馬，兼扼鈔本作振。津濟。」得臣切以為忠賢之臣，抱道覆節，孰不欲遭時奮取功業，措天下於泰山之安，而身享令名哉？然萊公非賴章聖淵謀神斷，先發於中而獨以倚成，又何以施其力哉？聖賢相濟，嗚呼，盛矣！\n神文朝，有議東南漕粟，兵夫、舟船與盜失之費蓋十常三四，欲募商賈，令入粟以實中都。以上七字，《言行錄》作令入中以實都下。三司使程文簡以為不可，萬一所入不足，必邀增直，是商賈得操其柄，其議遂寢。\n神宗廣景靈宮為原廟，逐朝帝后前後各一殿，鹹有名。見於國史。元佑初，神宗神御殿名曰「宣光」。紹聖初，內相林子中言：「宣光乃元魏時殿號，非所宜名。」詔易之。議者以為祖宗時凡建一事、施一令，必下侍臣博議，蓋審處之也。或曰：「此執政寡聞之過也。」\n韓魏公得宰相體。《言行錄》作韓魏公為相日，其下無時字。時曾魯公為亞相，趙閱道、歐陽永叔為參政。凡事該政令，則曰：「問集賢。」該典故，則則字從《言行錄》補。曰：「問東廳。」該該字，從《言行錄》補。文學，則曰：「問西廳。」至於至於二字，從《言行錄》補。大事，則自與決之矣。此下《言行錄》有人以為得宰相體七字。\n朝制\n神宗留意軍器，設監，以侍臣董之。前後講究，制度無不精緻，卒著為式，合一百一十卷。蓋所謂《辨材》一卷、《軍器》七十四卷、《什物》二十一卷、《雜物》四卷、《添修》及《製造弓弩式》一十卷是也。\n宋次道《東京記》說，八作司之外又有廣備攻城作。今東西廣備隸軍器監矣。其作凡一十目，所謂火藥、青窰、猛火油、金、火、大小木、大小爐、皮作、麻作、窰子作是也。","is_preview":true,"preview_page_limit":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