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urce_id":7783,"title":"风俗通义校注","format":"md","encoding":"utf-8","chapters":[{"id":"chapter-1","title":"《風俗通義校注》 漢 應劭 撰","sections":[{"id":"chapter-1-section-1","title":"正文","paragraphs":["風俗通義序〔一〕","昔仲尼沒而微言闕，七十子喪而大義乖〔五〕。重遭戰國，約從連橫〔六〕，好惡殊心〔七〕，真偽紛爭〔八〕：故春秋分為五〔九〕；詩分為四〔一０〕；易有數家之傳〔一一〕；並以諸子百家之言〔一二〕，紛然殽亂〔一三〕，莫知所從。","〔一〕　朱藏元本作“大德新刊校正風俗通義序”。","〔二〕　“太山”，當作“泰山”，後漢書應劭傳亦作“太山”，此范曄避祖諱改；何本、郎本、鍾本作“泰山”。","〔三〕　何本、郎本、鍾本“應劭” 上有“南頓”二字。應劭，範書有傳。劭之字，範書作仲遠，李賢注：“謝承書、應氏譜並雲字仲遠，續漢書文士傳作仲援，漢官儀又作仲瑗，未知孰是。”惠棟後漢書補註曰：“劉寬碑陰有故吏南頓應劭仲瑗，洪适雲：‘漢官儀作瑗。’官儀既劭所著，又此碑可據，則知遠、援皆非也。”器案：文心雕龍議對篇：“仲瑗博古而銓貫以敘。”水經河水注東阿縣下引應仲瑗，正作瑗，亦其證。郎本正文大題下署名亦作“漢南頓應劭仲瑗著”。今案：古人名字率以音近字代之，惟昔然矣，如見於史記仲尼弟子列傳之南宮括、論語作南宮适，曾蒧、論語作曾點，公伯繚、論語作公伯寮，皆其比也。應氏字仲遠，則其名當作卲，卲字從卩，子結反，高也。名卲字仲遠，義正相應。俗書卲、劭二字多混，晉人陳卲，晉書本傳作陳卲，隋書經籍志作陳劭；傳見三國志魏書之劉劭，官至散騎常侍，晉書刑法志作散騎常侍劉卲，亦其比也。","〔四〕　“撰”字，朱藏元本、吳本、兩京本、胡本、汪本無。何本移此十字於序文末。按本傳雲：“又刪定律令，為漢儀，建安元年乃奏之，… …獻帝善之。二年，詔拜劭為袁紹軍謀校尉。時始遷都於許，舊章堙沒，書記罕存，劭慨然嘆息，乃綴集所聞，著漢官禮儀故事，……錄為狀人紀，又論當時行事，著中漢輯序，撰風俗通，……凡所著述百三十六篇，又集解漢書，皆傳於時。後卒於鄴。”本序雲：“今王室大壞，九州幅裂，亂靡有定，生民無幾。私懼後進，益以迷昧，聊以不才，舉爾所知，方以類聚，凡三十一卷，謂之風俗通義。”與本傳所敘相合。蓋風俗通義之撰成，當在棄泰山郡奔袁紹以後；書中劭自敘經歷，最晚為“承乏東嶽，忝素六載”，劭以中平六年拜泰山太守，至興平元年棄官歸袁紹，前後適為六年。此書成於歸袁以後，猶題為“泰山太守”者，蓋從其所歷之高官。後漢書鄭玄傳載：“時大將軍袁紹總兵冀州，遣使要玄，大會賓客。……時汝南應劭亦歸於紹，因自贊曰：‘ 故太山太守應仲遠北面稱弟子何如？’”蓋其自稱官閥如此也。三國志吳書張昭傳注：“汝南主簿應劭議云云，事在風俗通，昭著論駁之。”按此謂應劭作舊君議，時為汝南主簿，其事收入風俗通，非謂作風俗通在為汝南主簿時也。又案：三國志魏書武紀注引世語：“曹嵩在泰山華縣，太祖令泰山太守應劭送家詣兗州。劭兵未至，陶謙密遣數千騎掩捕，嵩家以為劭迎，不裝置。謙兵至，殺太祖弟於門中，嵩懼，穿後垣先出其妾，妾肥不能得出，嵩逃於廁，與妾俱被害，闔門皆死。劭懼，棄官赴袁紹。後太祖定冀州，劭時已死。”按曹操取鄴，在建安九年秋，則劭蓋死於是年也。","〔五〕　漢書藝文志：“昔仲尼沒而微言絕，七十子喪而大義乖。”注：“李奇曰：‘隱微不顯之言也。’師古曰：‘精微要妙之言也。七十子，謂弟子達者七十二人，舉其成數，故言七十。’”又劉歆傳載歆移書讓太常博士：“及夫子沒而微言絕，七十子卒而大義乖。”家語孔安國序：“孔子既沒而微言絕，七十二弟子終而大義乖。”範□春秋穀梁傳序：“蓋九流分而微言隱，異端作而大義乖。”文選讓太常博士書李善注引論語讖（崇爵讖）曰：“子夏六十四人共撰仲尼微言。”呂延濟注曰：“大義謂詩、書、禮、樂之義也。”據此，則所謂“仲尼微言”，即論語是也。","〔六〕　韓非子五蠹篇：“從者，合眾弱以攻一強也；而衡者，事一強以攻眾弱也。”淮南子泰族篇：“張儀、蘇秦之從衡。”許慎注：“蘇秦合六國為從，張儀說為衡。”文選西都賦注引文穎曰：“ 關東為從，關西為橫。”衡、橫古通。文選過秦論：“ 約從離橫。”李善注：“言諸侯結約為從，欲以分離秦橫也。”","〔七〕　漢書藝文志諸子略：“時君世主，好惡殊方。”此應氏所本。","〔八〕　漢書藝文志：“戰國從橫，真偽分爭。”此應氏所本。案漢書宣紀：“使真偽毋相亂。”法言重黎篇：“欲讎偽者必假真。”徐幹中論考偽篇：“仲尼之沒，於今數百年矣，其間聖人不作，唐、虞之法微，三代之教息，大道陵遲，人倫之中不定。於是惑世盜名之徒，因夫民之離聖教日久也，生邪端，造異術，假先王之遺訓以緣飾之，文同而實違，貌合而神遠，自謂得聖人之真也；各兼說特論，誣謠一世之人，誘以偽成之名，懼以虛至之謗，使人憧憧乎得亡，惙惙而不定，喪其故性，而不自知其迷也。”","〔九〕　漢書藝文志：“故春秋分為五。”注：“韋昭曰：‘謂左氏、公羊、穀梁、鄒氏、夾氏也。’”","〔一０〕漢書藝文志：“詩分為四。 ”注：“韋昭曰：‘謂毛氏、齊、魯、韓。’”","〔一一〕漢書藝文志：“易有數家之傳。”此應氏所本。又藝文志六藝略雲：“凡易十三家，二百九十四篇。”隋書經籍志雲：“猶以去聖既遠，而經籍散佚，簡札錯亂，而傳說紕謬；遂使書分為二，詩分為三，論語有齊、魯之殊，春秋有數家之傳。”此則行文便辭，非實事求是之論矣。","〔一二〕漢書藝文志諸子略：“諸子十家，其可觀者，九家而已。”十家謂儒、道、陰陽、法、名、墨、縱橫、雜、小說，十家去小說，故曰九家。藝文志又曰：“凡諸子百八十九家，四千三百二十四篇。”漢書武紀贊：“罷黜百家。”注：“師古曰：‘ 百家謂諸子雜說。’”後漢書安紀：“永初四年二月詔謁者劉珍及五經博士校定東觀五經、諸子、傳記、百家、藝術，整齊脫誤，是正文字。”注：“前書曰：‘凡諸子百六（案當作“八”）十九家。’言百家，舉全數也。”器案：史記甘茂傳：“事下蔡史舉先生，學百家之說。”範睢傳：“五帝、三代之事，百家之說，吾亦知之。”五帝本紀：“百家言黃帝，其文不雅馴。”則秦、漢間人已有百家之說也。","〔一三〕“殽亂”，何本、郎本、鍾本作“散亂"]}]}],"toc":[{"id":"chapter-1-section-1","chapter_title":"《風俗通義校注》 漢 應劭 撰","section_title":"正文","is_available":true}],"plain_text":"# 《風俗通義校注》 漢 應劭 撰\n風俗通義序〔一〕\n昔仲尼沒而微言闕，七十子喪而大義乖〔五〕。重遭戰國，約從連橫〔六〕，好惡殊心〔七〕，真偽紛爭〔八〕：故春秋分為五〔九〕；詩分為四〔一０〕；易有數家之傳〔一一〕；並以諸子百家之言〔一二〕，紛然殽亂〔一三〕，莫知所從。\n〔一〕　朱藏元本作“大德新刊校正風俗通義序”。\n〔二〕　“太山”，當作“泰山”，後漢書應劭傳亦作“太山”，此范曄避祖諱改；何本、郎本、鍾本作“泰山”。\n〔三〕　何本、郎本、鍾本“應劭” 上有“南頓”二字。應劭，範書有傳。劭之字，範書作仲遠，李賢注：“謝承書、應氏譜並雲字仲遠，續漢書文士傳作仲援，漢官儀又作仲瑗，未知孰是。”惠棟後漢書補註曰：“劉寬碑陰有故吏南頓應劭仲瑗，洪适雲：‘漢官儀作瑗。’官儀既劭所著，又此碑可據，則知遠、援皆非也。”器案：文心雕龍議對篇：“仲瑗博古而銓貫以敘。”水經河水注東阿縣下引應仲瑗，正作瑗，亦其證。郎本正文大題下署名亦作“漢南頓應劭仲瑗著”。今案：古人名字率以音近字代之，惟昔然矣，如見於史記仲尼弟子列傳之南宮括、論語作南宮适，曾蒧、論語作曾點，公伯繚、論語作公伯寮，皆其比也。應氏字仲遠，則其名當作卲，卲字從卩，子結反，高也。名卲字仲遠，義正相應。俗書卲、劭二字多混，晉人陳卲，晉書本傳作陳卲，隋書經籍志作陳劭；傳見三國志魏書之劉劭，官至散騎常侍，晉書刑法志作散騎常侍劉卲，亦其比也。\n〔四〕　“撰”字，朱藏元本、吳本、兩京本、胡本、汪本無。何本移此十字於序文末。按本傳雲：“又刪定律令，為漢儀，建安元年乃奏之，… …獻帝善之。二年，詔拜劭為袁紹軍謀校尉。時始遷都於許，舊章堙沒，書記罕存，劭慨然嘆息，乃綴集所聞，著漢官禮儀故事，……錄為狀人紀，又論當時行事，著中漢輯序，撰風俗通，……凡所著述百三十六篇，又集解漢書，皆傳於時。後卒於鄴。”本序雲：“今王室大壞，九州幅裂，亂靡有定，生民無幾。私懼後進，益以迷昧，聊以不才，舉爾所知，方以類聚，凡三十一卷，謂之風俗通義。”與本傳所敘相合。蓋風俗通義之撰成，當在棄泰山郡奔袁紹以後；書中劭自敘經歷，最晚為“承乏東嶽，忝素六載”，劭以中平六年拜泰山太守，至興平元年棄官歸袁紹，前後適為六年。此書成於歸袁以後，猶題為“泰山太守”者，蓋從其所歷之高官。後漢書鄭玄傳載：“時大將軍袁紹總兵冀州，遣使要玄，大會賓客。……時汝南應劭亦歸於紹，因自贊曰：‘ 故太山太守應仲遠北面稱弟子何如？’”蓋其自稱官閥如此也。三國志吳書張昭傳注：“汝南主簿應劭議云云，事在風俗通，昭著論駁之。”按此謂應劭作舊君議，時為汝南主簿，其事收入風俗通，非謂作風俗通在為汝南主簿時也。又案：三國志魏書武紀注引世語：“曹嵩在泰山華縣，太祖令泰山太守應劭送家詣兗州。劭兵未至，陶謙密遣數千騎掩捕，嵩家以為劭迎，不裝置。謙兵至，殺太祖弟於門中，嵩懼，穿後垣先出其妾，妾肥不能得出，嵩逃於廁，與妾俱被害，闔門皆死。劭懼，棄官赴袁紹。後太祖定冀州，劭時已死。”按曹操取鄴，在建安九年秋，則劭蓋死於是年也。\n〔五〕　漢書藝文志：“昔仲尼沒而微言絕，七十子喪而大義乖。”注：“李奇曰：‘隱微不顯之言也。’師古曰：‘精微要妙之言也。七十子，謂弟子達者七十二人，舉其成數，故言七十。’”又劉歆傳載歆移書讓太常博士：“及夫子沒而微言絕，七十子卒而大義乖。”家語孔安國序：“孔子既沒而微言絕，七十二弟子終而大義乖。”範□春秋穀梁傳序：“蓋九流分而微言隱，異端作而大義乖。”文選讓太常博士書李善注引論語讖（崇爵讖）曰：“子夏六十四人共撰仲尼微言。”呂延濟注曰：“大義謂詩、書、禮、樂之義也。”據此，則所謂“仲尼微言”，即論語是也。\n〔六〕　韓非子五蠹篇：“從者，合眾弱以攻一強也；而衡者，事一強以攻眾弱也。”淮南子泰族篇：“張儀、蘇秦之從衡。”許慎注：“蘇秦合六國為從，張儀說為衡。”文選西都賦注引文穎曰：“ 關東為從，關西為橫。”衡、橫古通。文選過秦論：“ 約從離橫。”李善注：“言諸侯結約為從，欲以分離秦橫也。”\n〔七〕　漢書藝文志諸子略：“時君世主，好惡殊方。”此應氏所本。\n〔八〕　漢書藝文志：“戰國從橫，真偽分爭。”此應氏所本。案漢書宣紀：“使真偽毋相亂。”法言重黎篇：“欲讎偽者必假真。”徐幹中論考偽篇：“仲尼之沒，於今數百年矣，其間聖人不作，唐、虞之法微，三代之教息，大道陵遲，人倫之中不定。於是惑世盜名之徒，因夫民之離聖教日久也，生邪端，造異術，假先王之遺訓以緣飾之，文同而實違，貌合而神遠，自謂得聖人之真也；各兼說特論，誣謠一世之人，誘以偽成之名，懼以虛至之謗，使人憧憧乎得亡，惙惙而不定，喪其故性，而不自知其迷也。”\n〔九〕　漢書藝文志：“故春秋分為五。”注：“韋昭曰：‘謂左氏、公羊、穀梁、鄒氏、夾氏也。’”\n〔一０〕漢書藝文志：“詩分為四。 ”注：“韋昭曰：‘謂毛氏、齊、魯、韓。’”\n〔一一〕漢書藝文志：“易有數家之傳。”此應氏所本。又藝文志六藝略雲：“凡易十三家，二百九十四篇。”隋書經籍志雲：“猶以去聖既遠，而經籍散佚，簡札錯亂，而傳說紕謬；遂使書分為二，詩分為三，論語有齊、魯之殊，春秋有數家之傳。”此則行文便辭，非實事求是之論矣。\n〔一二〕漢書藝文志諸子略：“諸子十家，其可觀者，九家而已。”十家謂儒、道、陰陽、法、名、墨、縱橫、雜、小說，十家去小說，故曰九家。藝文志又曰：“凡諸子百八十九家，四千三百二十四篇。”漢書武紀贊：“罷黜百家。”注：“師古曰：‘ 百家謂諸子雜說。’”後漢書安紀：“永初四年二月詔謁者劉珍及五經博士校定東觀五經、諸子、傳記、百家、藝術，整齊脫誤，是正文字。”注：“前書曰：‘凡諸子百六（案當作“八”）十九家。’言百家，舉全數也。”器案：史記甘茂傳：“事下蔡史舉先生，學百家之說。”範睢傳：“五帝、三代之事，百家之說，吾亦知之。”五帝本紀：“百家言黃帝，其文不雅馴。”則秦、漢間人已有百家之說也。\n〔一三〕“殽亂”，何本、郎本、鍾本作“散亂","is_preview":true,"preview_page_limit":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