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urce_id":7773,"title":"靖康纪闻","format":"md","encoding":"utf-8","chapters":[{"id":"chapter-1","title":"《靖康紀聞》　　（宋）丁特起 著","sections":[{"id":"chapter-1-section-1","title":"◎目錄","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2","title":"序","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3","title":"捲上","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4","title":"卷下","paragraphs":["拾遺"]},{"id":"chapter-1-section-5","title":"◎ 序","paragraphs":["紀聞者，紀靖康元年中事也。春正月五日，金人擁兵犯京城。二月十二日，退師。秋九月，陷太原。冬十月，陷真定，繼陷滑州等郡縣。十一月二十五日，擁兵再犯京城。閏十一月二十五日，陷京師。明年，春正月十日，邀皇帝出郊。二月六日，廢帝。九日，邀太上皇帝、皇后、太子、諸王、公主、嬪妃等郊外。三月七日，改偽楚，立張邦昌，僭號夏。四月一日，退師，擁二帝北去。四日，邦昌偽赦。九日，冊命元祐皇太后。十一日，元祐皇太后垂簾聽政，邦昌復避位，收偽赦。五月一日，皇弟康王即位於南京，改元建炎，大赦天下。孤臣特起自春徂夏，適在京師，初迫桂王，嘗為西樞門下客，頗得其事。繼遊函關，與同舍郎講問尤詳。悉痛二帝之播遷，憫王室之顛覆，咎大臣之誤國，傷金戎之強盛。事有不可概舉者，大懼天下後世或失其傳，無以激忠臣義士之心，無以正亂臣賊子之罪，無以知吾君仁聖憂勤而罹此不辜之實，因列日以書之。起元年十一月，至明年五月一日，目擊而親聞者，罔敢違誤。其間褒貶，允協公議，非敢徇私臆說也。盟於天，質於地，告於祖宗之靈，斯言無愧。如其青史，請俟來哲。","宋孤臣丁特起泣血謹書。"]},{"id":"chapter-1-section-6","title":"◎捲上","paragraphs":["靖康元年十一月初五日，樞密馮澥歸自河東，具言金人索金玉輅及上尊號事，朝廷從之。澥行才兩日，中途遇王雲，復同還。雲堅欲割三鎮地，是時金人已破河東襄垣縣，次侵滑州，告急者踵至，朝廷降詔，使人為備而已。","十四日，河陽告急，朝廷召文武官於朝堂聚議。御批雲：","“三鎮與之，利害如何茲事體大，朕不敢專，其詔百官共議，仍不得持兩可說。”","是日，百官立班給筆札，親書利害，許割三鎮者，不勝其多，範宗尹其首也。稱不可與者才三十人，何其首也。與者言曰：“三鎮既嘗許之，今不與，是中國失信，不若且與之。縱復猖獗，則天怒人怨，師出有名，可不戰而屈也。”不與者曰：“國家更三聖始得，河東陵寢在焉，河北天下之四肢，苟去，吾不知其為人，貢賦乃其末耳！況天下者，乃太祖太宗之天下，非陛下之天下。敬瑭之事，豈可遵乎”朝廷竟從與者之議，遂割三鎮，遂罷何中書侍郎領開封府事。","是日，復下哀痛之詔，仍俾河北、河東、京畿等路並行清野。士民讀詔，莫不感慟。","十五日，詔免京城公私房錢，命尚書梅執禮為清野使。","十六日，金使王芮等十三人到闕議割地，其辭頗不遜，仍欲大臣親諭河東、河北之民，交割地界，朝廷許之。是日，邊報益急。","十七日，道路傳聞遊騎已渡河，執政諸公似未深信，皆雲：“自秋末，僉事李回已將兵防河矣。”但邊報益急，殿前司乃遣馬綱作斥堠。已而召募忠義團、結使臣，將以修守禦。是日戒嚴。","十八日，既戒嚴，內外驚擾，近城居民流離遷徙者，不絕於道。軍人保甲乘時作亂，劫掠財寶，焚燒廬屋。得城東巡檢魏清捕殺三百餘級，稍定。朝廷指揮城外居民搬入，聽就寺觀止。","十九日，開封府揭榜雲：“前日北兵來，系拆彥質潰兵， 已招安訖，城外居民，各仰歸業。”又榜雲：“清野指揮更不施行。”太學生丁特起上書力辨，以謂邊報每急，事未可知，堅壁清野，在今日立不可緩，不應輒罷，仍乞以在城兵盡屯城外，以待敵至，使無緣遽犯城壁。並守禦八策獻。書下樞密院，大臣阻難，不行。是夜二更，馬綱還報，金人已渡河。大臣猶未之信，再遣使臣劉詞，將步騎三百出封丘門遠探。","二十日，劉詞遠探星馳而還，雲：“兵次陳橋，為金人掩殺，傷者幾百人。”大臣始倉皇，而計無從出矣。是日增置都大提舉京城四壁守禦使官吏，以樞密聶昌領之。","二十一日，詔罷諸司庶務，專以應副軍期為主。遣使交割東北地界，以通和國信使為名，同樞密使聶昌使河東，門下侍郎耿南仲使河北。","二十二日，耿南仲、聶昌偕金使王芮一十三人等出國門。時金兵已壓境，大臣尚執和議，苦無經畫。著作郎胡處晦作長歌切中時病，其詞雲：“天邊客子未歸來，玉關九門何窄塞。大臣裂地過沙場，鐵騎憑河又馳突。官呼點兵催上門，居民袞袞閭巷奔。請和諱戰坐受縛，烏用倉卒徒紛紛。黃河一千八百里，沙寒樹長險難恃；官軍觀望敵如煙，筏上胡兒履平地。大臣持祿坐廟堂，小臣血奏交明光；胡兒笑呼一彈指，公卿狀如鹿與獐。明明大漢亦有臣，誰謂舉國空無人賈生絕口休長慟，用者不才才不用。”","二十三日，命保甲、軍人、百姓、僧道等上城守禦。其勢日益緊急，執政直宿聚議，親視諸城。又置四壁彈壓提舉官各一員，都統制官各一員。提舉東壁王時雍，南壁舍人李擢，西壁侍郎邵溥，北壁給事安扶。統制東壁辛康宗，南壁高侍，西壁張捴，北壁劉衍。其餘諸門，彈壓統制官不可殫記。又命劉延慶提舉西壁，劉韐副之。","二十四日，王瓊、鄭建雄勤王之師八千人到闕，上令此兵駐紥內地。","二十五日，殿前司以京城諸營兵萬人，分屯五軍，以備四壁策應。前軍屯順天門，左軍中軍屯五嶽觀。右軍屯上清，後軍屯封丘門。左中三軍姚友仲統之，右後三軍辛康宗統之，範瓊、張仙、裴淵、汪長源輩各統軍在城屯駐，城外者不知廟算為何如也。迨曉，遽傳兵已滿四壁，乃降黃榜，告諭士庶雲：“金人遊騎已及郊畿。”士庶讀之，莫不驚懼。","二十六日，傳聞元帥、國相來自河東，副元帥太子來自河北，輻輳闕下。朝廷增遣所募忠義及百姓等詣城守禦，甚嚴備。","二十七日，諸城搜尋奸細，豪猾輩因緣騷擾，往往及無辜。已而群聚捶殺太尉辛康宗及使臣等，四壁擾亂。迨晚，捕為首者五人，腰斬東壁。已而詔罷百姓不許上城守禦，散行召募忠義之士，旗幟滿城，召募者多市井遊手之徒耳。復捕奸細三人，市僉號令。繼聞金人慾捕內官，又詔內官不許上城，傳宣者以黃旗號焉。金人十萬眾，其間多掠吾兩河之民，充數於其間，復擄近京之民，運石伐木，造攻城之具，執役者眾。太子紥寨劉家寺，相國紥寨南郊壇，四壁諸城皆臨河紥小寨，圍閉周密，不以數計，旗幟人物，公然往來郊野間。自此朝廷召募益急，罷相唐恪，以何代之，孫傳知樞密院事，曹輔僉書。又以何提領召募奇兵，孫傳提領召募忠義。已而郭京於殿前得，傅文政於草澤得，楊惠廣於釋子得。郭京自雲有妙術，擲豆為兵，且能隱形，廟朝諸公以為神人，一京翕然共仰重。傅、楊亦挾術自是，樞密除擢，不問能否，微賤"]}]}],"toc":[{"id":"chapter-1-section-1","chapter_title":"《靖康紀聞》　　（宋）丁特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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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n紀聞者，紀靖康元年中事也。春正月五日，金人擁兵犯京城。二月十二日，退師。秋九月，陷太原。冬十月，陷真定，繼陷滑州等郡縣。十一月二十五日，擁兵再犯京城。閏十一月二十五日，陷京師。明年，春正月十日，邀皇帝出郊。二月六日，廢帝。九日，邀太上皇帝、皇后、太子、諸王、公主、嬪妃等郊外。三月七日，改偽楚，立張邦昌，僭號夏。四月一日，退師，擁二帝北去。四日，邦昌偽赦。九日，冊命元祐皇太后。十一日，元祐皇太后垂簾聽政，邦昌復避位，收偽赦。五月一日，皇弟康王即位於南京，改元建炎，大赦天下。孤臣特起自春徂夏，適在京師，初迫桂王，嘗為西樞門下客，頗得其事。繼遊函關，與同舍郎講問尤詳。悉痛二帝之播遷，憫王室之顛覆，咎大臣之誤國，傷金戎之強盛。事有不可概舉者，大懼天下後世或失其傳，無以激忠臣義士之心，無以正亂臣賊子之罪，無以知吾君仁聖憂勤而罹此不辜之實，因列日以書之。起元年十一月，至明年五月一日，目擊而親聞者，罔敢違誤。其間褒貶，允協公議，非敢徇私臆說也。盟於天，質於地，告於祖宗之靈，斯言無愧。如其青史，請俟來哲。\n宋孤臣丁特起泣血謹書。\n## ◎捲上\n靖康元年十一月初五日，樞密馮澥歸自河東，具言金人索金玉輅及上尊號事，朝廷從之。澥行才兩日，中途遇王雲，復同還。雲堅欲割三鎮地，是時金人已破河東襄垣縣，次侵滑州，告急者踵至，朝廷降詔，使人為備而已。\n十四日，河陽告急，朝廷召文武官於朝堂聚議。御批雲：\n“三鎮與之，利害如何茲事體大，朕不敢專，其詔百官共議，仍不得持兩可說。”\n是日，百官立班給筆札，親書利害，許割三鎮者，不勝其多，範宗尹其首也。稱不可與者才三十人，何其首也。與者言曰：“三鎮既嘗許之，今不與，是中國失信，不若且與之。縱復猖獗，則天怒人怨，師出有名，可不戰而屈也。”不與者曰：“國家更三聖始得，河東陵寢在焉，河北天下之四肢，苟去，吾不知其為人，貢賦乃其末耳！況天下者，乃太祖太宗之天下，非陛下之天下。敬瑭之事，豈可遵乎”朝廷竟從與者之議，遂割三鎮，遂罷何中書侍郎領開封府事。\n是日，復下哀痛之詔，仍俾河北、河東、京畿等路並行清野。士民讀詔，莫不感慟。\n十五日，詔免京城公私房錢，命尚書梅執禮為清野使。\n十六日，金使王芮等十三人到闕議割地，其辭頗不遜，仍欲大臣親諭河東、河北之民，交割地界，朝廷許之。是日，邊報益急。\n十七日，道路傳聞遊騎已渡河，執政諸公似未深信，皆雲：“自秋末，僉事李回已將兵防河矣。”但邊報益急，殿前司乃遣馬綱作斥堠。已而召募忠義團、結使臣，將以修守禦。是日戒嚴。\n十八日，既戒嚴，內外驚擾，近城居民流離遷徙者，不絕於道。軍人保甲乘時作亂，劫掠財寶，焚燒廬屋。得城東巡檢魏清捕殺三百餘級，稍定。朝廷指揮城外居民搬入，聽就寺觀止。\n十九日，開封府揭榜雲：“前日北兵來，系拆彥質潰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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