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urce_id":7636,"title":"萍洲可谈","format":"md","encoding":"utf-8","chapters":[{"id":"chapter-1","title":"萍洲可談  [宋]朱彧","sections":[{"id":"chapter-1-section-1","title":"目錄","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2","title":"卷一","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3","title":"卷二","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4","title":"卷三","paragraphs":["佚文"]},{"id":"chapter-1-section-5","title":"卷一","paragraphs":["元豐間，彧先公為右史，神考遣使治楚州新河，面戒之曰：「東南不慣興大役，卿且為朕愛惜兵民。」大哉王言，簡而有體。","元豐六年冬祀，先公導駕，既進輦，輦中忘設衾褥，遽取未至。上覺之，乃指顧問他事。少選褥至，遂升輦。以故官吏無罪，聖度如此。","舅氏胡宗堯，嘉佑初引見改官，舉將十七員，仁宗問其家世，或奏樞密使胡宿之子，即有旨「更候一任回改官」。時又有因失人死罪連坐，於條合展舉將員改次第等官，上宣諭未令改官，凡三引見，幾十餘年。大臣或以為言，上曰：「此人曾殺朕百姓，不可改官。」","三省俱在禁中，元豐間移尚書省於大內西，切近西角樓，人呼為「新省」。崇寧間，又移於大內西南，其地遂號「舊省」，以建左右班直。或雲，舊省不利宰相，自創省至廢，蔡確、王珪、呂公著、司馬光、呂大防、劉摯、蘇頌、章惇、曾布更九相，唯子容居位日淺，亦謫罷，餘不以存沒，或貶廣南，或貶散官。","祖宗故事：宰相呼相公；節度使帶開府儀同三司，元豐官制前帶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亦呼相公，謂之使相；三公正真相之任，呼公相，尚書改令廳為公相廳。蔡京首以太師為公相，其子攸自淮康軍節度使除開府儀同三司，遂父呼公相，子呼相公。時傳京父子入侍曲宴，上雲：「相公公相子。」京對雲：「人主主人翁。」際遇之盛如此。","宰相禮絕庶官，都堂自京官以上則坐，選人立白事；見於私第，雖選人亦坐，蓋客禮也。唯兩制以上點茶湯，入腳床子，寒月有火壚，暑月有扇，謂之「事事有」，庶官只點茶，謂之「事事無」。","茶見於唐時，味苦而轉甘，晚採者為茗。今世俗客至則啜茶，去則啜湯。湯取藥材甘香者屑之，或溫或涼，未有不用甘草者，此俗遍天下。先公使遼，遼人相見，其俗先點湯，後點茶。至飲會亦先水飲，然後品味以進。但欲與中國相反，本無義理。","朝，辨色始入，前此集禁門外。宰執以下，皆用白紙糊燭燈一枚，長柄揭之馬前，書官位於其上，欲識馬所在也。朝時自四鼓，舊城諸門啟關放入，都下人謂「四更時，朝馬動，朝士至」者，以燭籠相圍繞聚首，謂之「火城」。宰執最後至，至則「火城」滅燭。大臣自從官及親王駙馬，皆有位次，在皇城外仗舍，謂之待漏院，不與庶官同處。「火城」每位有翰林司官給酒果，以供朝臣，酒絕佳，果實皆不可咀嚼，欲其久存。先公與蔡元度嘗以寒月至待漏院，卒前白有羊肉酒，探腰間布囊，取一紙角，視之，也。問其故，雲「恐寒凍難解，故懷之」。自是止令供清酒。","本朝置大宗正寺治宗室，濮邸最親，嗣王最貴，於屬籍最尊，世世知大宗正事。自宗晟迄宗漢，皆安懿王子，兄弟相繼，宗字行盡死，諸孫仲字行復嗣爵判宗正寺，人人謹厚練敏，宗子率從其教誨。崇寧初，分置敦宗院於三京，以居踈冗，選宗子之賢者蒞治。院中或有尊行，治之者頗以為難。令郯初除南京敦宗院，入對，上問所以治宗子之略，對曰：「長於臣者以國法治之，幼於臣者以家法治之。」上稱善，進職而遣之。令郯既至，宗子率教，未嘗擾人，京邑甚有賴焉。","嗣濮王宗晟，伯仲第十二，英廟親兄也。元豐間，神考將詣睦親宅澆奠近親，嗣王欲邀車駕幸舊邸，會日逼不及造朝。故事：戚里近屬，許獻時新，即於東華門投進。時邸中無新果，求得丁香荔枝數百枚函之，附短奏雲：「來日乞詣安懿王影堂燒香。」進入，上果喜曰：「十二自來曉事。」即降處分，暨至濮邸，望見祠貌，下輦去傘，灑淚而入。既已，延見近族，慰勞諸父，加恩各遷使相郡王。","嘉王顥，裕陵親弟也，好讀書。元豐間，數上疏論政事，記室或諫之曰：「大王為天子弟，無狗馬聲色之好，遊心方冊，固是盛德，而數幹廷議，非所以安太后也。」王矍然亦悟。爾後惟求醫書，與其僚講湯液方論而已。朝廷果賢其好古，降詔襃諭。至今醫家有《嘉王集方》。","熙寧間，始命宗室應科舉；大觀間，內臣有赴殿試者；政和八年，帝子亦赴殿試。宗子及第，始於令鑠；內臣及第，始於梁師成；親王及第，始於嘉王楷。故事：有官人應舉謂之鎖廳，例不作廷魁。戊戌榜，嘉王第一人，登仕郎王昴第二人，顏天選第三人，上宣諭：「嘉王楷有司考在第一，不欲以魁天下，以第二人為牓首。」鎖廳人作廷魁，自王昴始。","帝女號公主，壻為駙馬都尉，近親號郡主、縣主，而壻俗呼郡馬、縣馬，甚無義理。近世宗女既多，宗正立官媒數十人掌議婚，初不限閥閱。富家多賂宗室求婚，苟求一官，以庇門戶，後相引為親。京師富人如大桶張家，至有三十餘縣主。","宣和殿，燕殿也，中貴人官高者皆直宣和殿。始置學士命蔡攸，置直學士命蔡翛、蔡鯈，置待制命蔡絛，後又置大學士命蔡攸，自盛章、王革、高佑皆相繼為學士，班秩比延康殿學士為加優。凡外除則換延康，蓋宣和職親地近，非他比。己亥歲改保和殿。","本朝五等之爵，自公、侯、伯、子、男，皆帶本郡縣開國，至封國公者則稱某國公。初封小國，次移大國，以為恩數。亦有久不徙封者。文彥博初封潞國公，三十年不徙封。王安石初封舒國公，後徙荊國，既死，追封舒王，凡二國。蔡京初封嘉國，徙衛國、楚國、魯國，凡四國，復加陳、魯二國，公辭不拜。何執中初封榮國公，五年不徙封，薨於位，追封清源郡王，此僅事也。元佑初，司馬光封溫國公，議者以其剛厲，宜濟之以溫，東坡行麻詞，亦云「封國於溫，用旌直德」。崇寧初，曾布自相府以賄貶授廉州司戶參軍，議者以其貪墨，故箴之以廉，執筆者果有意乎？","自元符、紹聖以前，大臣罕有除在京宮觀者。兩府召還為宮使侍讀，甚稀闊。從官左遷，重者外移，輕者易職事。時有八座改樞密承旨、獨座改工部侍郎，皆不美也。王震自吏部尚書移知開封府，又除樞密都承旨，王嘗語先公曰：「震所謂齊一變至於魯，魯一變復至於齊者也。」政和間，近臣罷執政官，即授提舉在京宮觀，既體貌之，而名實相副。以罪去者，固自有法。","典制：寄祿官三品紫衣金魚，五品緋衣銀魚；職事官雖高，非特賜不得預，雖特賜而寄祿未至本品，則帶賜魚在銜內，寄祿官已至本品則不入銜；外任官或借衣色者不佩魚，銜內稱借色，有賜色者仍稱賜色，轉運使副、提點刑獄、知州軍並借紫，本衣綠者止借緋，轉運判官、通判州軍並借緋。自崇寧初增置提舉官不一，惟學事與常"]}]}],"toc":[{"id":"chapter-1-section-1","chapter_title":"萍洲可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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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n元豐間，彧先公為右史，神考遣使治楚州新河，面戒之曰：「東南不慣興大役，卿且為朕愛惜兵民。」大哉王言，簡而有體。\n元豐六年冬祀，先公導駕，既進輦，輦中忘設衾褥，遽取未至。上覺之，乃指顧問他事。少選褥至，遂升輦。以故官吏無罪，聖度如此。\n舅氏胡宗堯，嘉佑初引見改官，舉將十七員，仁宗問其家世，或奏樞密使胡宿之子，即有旨「更候一任回改官」。時又有因失人死罪連坐，於條合展舉將員改次第等官，上宣諭未令改官，凡三引見，幾十餘年。大臣或以為言，上曰：「此人曾殺朕百姓，不可改官。」\n三省俱在禁中，元豐間移尚書省於大內西，切近西角樓，人呼為「新省」。崇寧間，又移於大內西南，其地遂號「舊省」，以建左右班直。或雲，舊省不利宰相，自創省至廢，蔡確、王珪、呂公著、司馬光、呂大防、劉摯、蘇頌、章惇、曾布更九相，唯子容居位日淺，亦謫罷，餘不以存沒，或貶廣南，或貶散官。\n祖宗故事：宰相呼相公；節度使帶開府儀同三司，元豐官制前帶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亦呼相公，謂之使相；三公正真相之任，呼公相，尚書改令廳為公相廳。蔡京首以太師為公相，其子攸自淮康軍節度使除開府儀同三司，遂父呼公相，子呼相公。時傳京父子入侍曲宴，上雲：「相公公相子。」京對雲：「人主主人翁。」際遇之盛如此。\n宰相禮絕庶官，都堂自京官以上則坐，選人立白事；見於私第，雖選人亦坐，蓋客禮也。唯兩制以上點茶湯，入腳床子，寒月有火壚，暑月有扇，謂之「事事有」，庶官只點茶，謂之「事事無」。\n茶見於唐時，味苦而轉甘，晚採者為茗。今世俗客至則啜茶，去則啜湯。湯取藥材甘香者屑之，或溫或涼，未有不用甘草者，此俗遍天下。先公使遼，遼人相見，其俗先點湯，後點茶。至飲會亦先水飲，然後品味以進。但欲與中國相反，本無義理。\n朝，辨色始入，前此集禁門外。宰執以下，皆用白紙糊燭燈一枚，長柄揭之馬前，書官位於其上，欲識馬所在也。朝時自四鼓，舊城諸門啟關放入，都下人謂「四更時，朝馬動，朝士至」者，以燭籠相圍繞聚首，謂之「火城」。宰執最後至，至則「火城」滅燭。大臣自從官及親王駙馬，皆有位次，在皇城外仗舍，謂之待漏院，不與庶官同處。「火城」每位有翰林司官給酒果，以供朝臣，酒絕佳，果實皆不可咀嚼，欲其久存。先公與蔡元度嘗以寒月至待漏院，卒前白有羊肉酒，探腰間布囊，取一紙角，視之，也。問其故，雲「恐寒凍難解，故懷之」。自是止令供清酒。\n本朝置大宗正寺治宗室，濮邸最親，嗣王最貴，於屬籍最尊，世世知大宗正事。自宗晟迄宗漢，皆安懿王子，兄弟相繼，宗字行盡死，諸孫仲字行復嗣爵判宗正寺，人人謹厚練敏，宗子率從其教誨。崇寧初，分置敦宗院於三京，以居踈冗，選宗子之賢者蒞治。院中或有尊行，治之者頗以為難。令郯初除南京敦宗院，入對，上問所以治宗子之略，對曰：「長於臣者以國法治之，幼於臣者以家法治之。」上稱善，進職而遣之。令郯既至，宗子率教，未嘗擾人，京邑甚有賴焉。\n嗣濮王宗晟，伯仲第十二，英廟親兄也。元豐間，神考將詣睦親宅澆奠近親，嗣王欲邀車駕幸舊邸，會日逼不及造朝。故事：戚里近屬，許獻時新，即於東華門投進。時邸中無新果，求得丁香荔枝數百枚函之，附短奏雲：「來日乞詣安懿王影堂燒香。」進入，上果喜曰：「十二自來曉事。」即降處分，暨至濮邸，望見祠貌，下輦去傘，灑淚而入。既已，延見近族，慰勞諸父，加恩各遷使相郡王。\n嘉王顥，裕陵親弟也，好讀書。元豐間，數上疏論政事，記室或諫之曰：「大王為天子弟，無狗馬聲色之好，遊心方冊，固是盛德，而數幹廷議，非所以安太后也。」王矍然亦悟。爾後惟求醫書，與其僚講湯液方論而已。朝廷果賢其好古，降詔襃諭。至今醫家有《嘉王集方》。\n熙寧間，始命宗室應科舉；大觀間，內臣有赴殿試者；政和八年，帝子亦赴殿試。宗子及第，始於令鑠；內臣及第，始於梁師成；親王及第，始於嘉王楷。故事：有官人應舉謂之鎖廳，例不作廷魁。戊戌榜，嘉王第一人，登仕郎王昴第二人，顏天選第三人，上宣諭：「嘉王楷有司考在第一，不欲以魁天下，以第二人為牓首。」鎖廳人作廷魁，自王昴始。\n帝女號公主，壻為駙馬都尉，近親號郡主、縣主，而壻俗呼郡馬、縣馬，甚無義理。近世宗女既多，宗正立官媒數十人掌議婚，初不限閥閱。富家多賂宗室求婚，苟求一官，以庇門戶，後相引為親。京師富人如大桶張家，至有三十餘縣主。\n宣和殿，燕殿也，中貴人官高者皆直宣和殿。始置學士命蔡攸，置直學士命蔡翛、蔡鯈，置待制命蔡絛，後又置大學士命蔡攸，自盛章、王革、高佑皆相繼為學士，班秩比延康殿學士為加優。凡外除則換延康，蓋宣和職親地近，非他比。己亥歲改保和殿。\n本朝五等之爵，自公、侯、伯、子、男，皆帶本郡縣開國，至封國公者則稱某國公。初封小國，次移大國，以為恩數。亦有久不徙封者。文彥博初封潞國公，三十年不徙封。王安石初封舒國公，後徙荊國，既死，追封舒王，凡二國。蔡京初封嘉國，徙衛國、楚國、魯國，凡四國，復加陳、魯二國，公辭不拜。何執中初封榮國公，五年不徙封，薨於位，追封清源郡王，此僅事也。元佑初，司馬光封溫國公，議者以其剛厲，宜濟之以溫，東坡行麻詞，亦云「封國於溫，用旌直德」。崇寧初，曾布自相府以賄貶授廉州司戶參軍，議者以其貪墨，故箴之以廉，執筆者果有意乎？\n自元符、紹聖以前，大臣罕有除在京宮觀者。兩府召還為宮使侍讀，甚稀闊。從官左遷，重者外移，輕者易職事。時有八座改樞密承旨、獨座改工部侍郎，皆不美也。王震自吏部尚書移知開封府，又除樞密都承旨，王嘗語先公曰：「震所謂齊一變至於魯，魯一變復至於齊者也。」政和間，近臣罷執政官，即授提舉在京宮觀，既體貌之，而名實相副。以罪去者，固自有法。\n典制：寄祿官三品紫衣金魚，五品緋衣銀魚；職事官雖高，非特賜不得預，雖特賜而寄祿未至本品，則帶賜魚在銜內，寄祿官已至本品則不入銜；外任官或借衣色者不佩魚，銜內稱借色，有賜色者仍稱賜色，轉運使副、提點刑獄、知州軍並借紫，本衣綠者止借緋，轉運判官、通判州軍並借緋。自崇寧初增置提舉官不一，惟學事與常","is_preview":true,"preview_page_limit":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