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urce_id":7594,"title":"窃愤录","format":"md","encoding":"utf-8","chapters":[{"id":"chapter-1","title":"竊憤錄 宋 辛棄疾","sections":[{"id":"chapter-1-section-1","title":"正文","paragraphs":["天輔十五年，宋紹興二年，歲壬子，或見帝在街衢間行，內一老叟，自稱亦是京師人，與上皇話舊，雲：“天城破日，為虜流移至此。”見太上皇每每相對泣下。又言正月元夕龜山風景，午門外金盞賜酒，相持大哭。偶城中主者年老，胡官乘馬過其前，怒曰：“安可放他於是處？”乃以鞭犯上皇背，少帝亦遭恥辱。老叟惶懼，亦遭笞擊十餘。遂令左右復引二帝入一小室，閉門，自此不容出入，無復到街衢。","或日，監者阿計替曰：“今日城主老，胡官已死，可再出遊不妨。”縱步民間，無敢與帝語者，亦無敢供飲食者。問其前日老叟，則雲死矣。至人靜處，阿計替於懷中出片紙，上書“紹興”二字，示帝曰：“且喜江南漸平，以淮為界矣。”帝曰：“紹興者何？”阿計替曰：“南朝新改年號。”又曰：“聞相殺尚未十分定，恐南朝不能復河南河北之地矣。”帝曰：“我在此思之，惟乞死矣，何暇更論此事。”","或日，五國城新到同知（即金虜太守也），名曰瓜歐，自北京來，乃一少胡。列侍妾數人坐庭中，引二帝於庭下詰之，賜酒肉曰：“此地去燕京稍遠，可以保護你。”自屏後呼其妻出拜二帝，曰：“此女，汝家人也。”婦人出拜已，衣胡服，二帝不能識之。乃雲：“記得父是今上官家弟，不知為何王名位。”自此稍得其夫婦相顧，頗緩拘禁。","或日，有牌使至五國城，宣金國皇帝敕旨曰：“契勘皇后趙氏已廢為庶人賜死，瓜歐妻趙氏是庶人親妹，及統國不律介妻亦是庶人親妹，並令賜死。”令瓜歐夫婦拜命訖，婦人泣下如雨，其夫亦泣下。牌使遣人以棒敲殺之，取其首去。瓜歐大哭，數日不止。自此復拘二帝如前。又戒阿計替善監視，但不知廢后之由。","或日，阿計替得所聞事白帝曰：“先是，南朝肅王女為郎主妻，因妒忌，已殺之。又以荊王女為妃，生一男一女，今已立為皇后，因在宮中與郎主共弈棋，言語犯之，郎主厲聲曰：‘休道我敢殺趙妃，也敢殺趙後。’後泣下而起，衣冠待罪，金主怒不已，送入外羅院，即宮掖間囚所也。內侍雄喝利者又譖後有私於人；又有怨言；又與韋夫人密語殿內，言訖泣下；每月朔望，焚香南面再拜。似此言二十餘事，金主遂大怒，賜死外羅院，以至與後族屬為北京官妻者十餘人，並賜死，故及瓜歐之妻。”自趙後之死，上皇因拘繫日急，又慮朝夕不測，乃絞衣成索，經樑柱間欲自盡。少帝覺而持下，泣曰：“不可如此，且臣子不孝無道，致君父至此。若陛下求死，臣何容於世，為萬世罪人矣。”監者或知之，以湯來飲，自此不能食者數日。既困憊，雖便溺之往，少帝從行，況室中只可容二人，鄰近則護衛所止。監者阿計替則時以寬容見勉，終不能食。日久臥室中土几上，阿計替時以不雲木煎湯饋之，雲：“此中無藥物，有疾者但煎此木作湯，飲之自愈。”其不雲木者，初生無枝葉，暗地中生，城北最甚，天氣晴和則掘地求之，色如枯楊柳，大小如箸，蔓延數十步，屈曲而生。上皇服之，稍定。又云：“此木可以佔病之吉凶，初煎沸湯數次，其木浮者病即愈，沉者即死，半沉半浮者病久不愈。”","或日，天氣凝Ё，天雨雹，大者如雞子，小者如彈子，盈地數寸，百鳥皆死，人避之不及，亦有少損。是日，阿計替有疾，語不出口，昏默困臥。少帝憂之，令監者求不雲木，帝手自煎湯，有木浮於湯麵，如旋狀不止，帝自持令阿計替服之。是夜出汗如雨，遂無餘疾。是歲，金主賜到布帛等物，但冬月極寒，必居土坑中容身以避寒氣。","天輔十六年，宋紹興三年，癸丑春正月，金主生辰不賜酒肉，雲：“郎主病免宴。”或雲郎主已歸天，或雲王孫即位，流聞不一，元宵亦不放燈。後一日，大雪中有電雹，俄頃雪止。又日蝕，至天地晦暗，經夕乃復。","或日，天氣大和，阿計替曰：“今日寒食節，金國例，祭祀先祖，燒紙錢，埋肉脯，遊賞野外，各在水際，我為主者所戒，不敢放二帝出外觀之。”是日，城中大火，屋宇焚蕩皆盡，死者六十餘人，護衛人亡失大半，阿計替左臂亦糜爛，鬚髮皆焦。帝所居室燒及大半，帝與太上皇因火勢甚，手拆其窗，窗拆，身亦有傷，衣服皆焦，二帝相謂曰：“初見火起時，言願死於火中。及火至室前，如有人扶掖而出，並不記拆窗之事。”是日，飲食都無，數日後方定。","或日，有甲兵至，自言從西明州來，知此處有火起，故來救援。斫採林木營造屋舍，修葺如故，復立室宇，再作帝所居室等。阿計替因火焚損一臂，不可持物。少帝因火變亦疾，二指不可屈伸。或日，天大風，晝瞑不見人物，天雨稗子如豆，地深數寸，不知何來。亦有磨而作食者，大火之後，非此不可養人，因知造物乘除自有成理，不可以常情測也。","或日，阿計替曰：“此日乃十月一日也，我從二人今已七年，何時復還北京，得見父母？今天氣漸寒，衣被又無，大火之後，為之奈何？”忽聞有新差同知到，乃一壯胡人，到官坐於庭上，引二帝至庭下，呼阿計替曰：“朝廷令汝監守趙某父子，今已七八年矣。前日大火，莫是有人生事？如此煞好公事。”呼左右鞭背三十，阿計替叫呼不已，乃赦之。自此阿計替不復親近二帝，每對彼人，則佯大罵。","或日，新差到者命設酒肉，坐於庭上，若宴飲狀。酒半，有一奴自外突入，持刀徑升庭，殺新差至者，斷其首，呼其眾曰：“我有父，曰遂碎，因小過為他所殺，有母又為所私，我又日受他鞭笞，不能堪其苦。”其母自屏後出，持刀入室，盡殺其老幼。有二十餘人自外入，亦執其母並其奴，斷首而出。內中有—人云：“我本不至此，緣趙某父子在此，我等自燕京五千餘里遠來，至遭此毒害，今日若不殺趙某父子，則他日不無損害平人，我等亦無由回京，今乘亂而殺之，官家亦不罪我。”帝自室中聞之，祝曰：“死且不怨，但免兵為幸。”二十餘人慾向帝室，有一人止之曰：“不可，若殺之，我等安敢回北京？莫若分十餘人持雙首以達西明州。”次日，有一胡人引阿計替至室中，謂帝曰：“昨日非我勸止，汝與我眾人皆死。”是日，阿計替之子並其婦皆為人所殺，不知是何人，蓋乘其亂也。阿計替先因婦殺其弟，故其婦又為人所殺。二帝緣前夕之亂，驚悸愈不安，有如風疾。","或日，秋至，阿計替共將羊尾緝，命胡婦織以成服，稍可禦寒。而二帝每起居，聞高聲大呼，必震驚失措，以為人將害己。阿計替時以不雲木煎湯上供，然亦時時"]}]}],"toc":[{"id":"chapter-1-section-1","chapter_title":"竊憤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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