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urce_id":7551,"title":"王文正公笔录","format":"md","encoding":"utf-8","chapters":[{"id":"chapter-1","title":"王文正公筆錄 宋 王曾","sections":[{"id":"chapter-1-section-1","title":"正文","paragraphs":["範魯公質早輔周室，及太祖受禪，不改其任。兩朝翊戴，嘉謀偉量，時稱明相。自雲：“執政之地，生殺舒慘所繫，苟不早夜兢畏，悉心精慮，敗事覆飠束，憂患畢至。道有枉直，時有夷險，居其位者，今古為難。”嘗謂同列曰：“人能鼻吸三鬥醇醋，即可為宰相矣。”","宣徽使舊亞樞使，位在樞密副使同知樞密院事之上。鹹平中，周瑩拜宣徽使，有所畏避，因自陳願居其下，先帝從之，遂為常制，自瑩始也。","真宗皇帝天資仁孝，性尤謙慎。淳化中，冊為皇太子，聖朝親王班在宰相之下，至是升儲帝，亦固讓，遂仍舊貫。凡東宮故事，多所損益，至於官僚稱殿下、立妃，皆乞寢罷，太宗並嘉納之。故莊穆皇后訖太宗世，止為皇太子夫人，其兢業遜避如此。","王繼忠性謹飭，純固有守，事真宗儲邸歷年最久，群萃中為之冠首。眾皆憚其嚴整，宮中事有所未便，常盡規諫，上每為之斂容聽納，特加禮遇。及上嗣位，鹹平中邊鄙尚聳，與今侍中張耆同典禁兵，戍守鎮定。會戎馬大至，晨薄我軍，亟命出兵，為左右翼以御之。陣之西偏最為兵衝，繼忠固請代耆西往。及我師敗績，繼忠遂為契丹所獲，因授以官爵，為其昏娶，大加委用。繼忠亦悉心勤職，由是漸被親任。乃從容進說曰：“竊觀契丹與南朝為仇敵，每歲賦車籍馬，國內騷然，未見其利，孰若馳一介尋舊盟，結好息民，休兵解甲，為彼此之計，無出此者。”國母春秋已高，國主承襲已歲久，共忻納之。鹹平六年夏四月，普方守莫州，素與繼忠同在東宮，乃命致書於普，請遣使至北境，時議和好。普具奏其事，朝廷弗之信，止令普答其書而已。是秋，繼忠書復至，意甚切，令普答書，且曰：“俟彼先遣使至，即議修好。”冬，契丹舉兵深入貝、魏，邊烽警急，上在澶淵，乃遣曹利用馳往，許以通聘。利用至魏，參知政事王公（欽若）鎮天雄，留而不遣。及通德、清遠兩軍被圍愈急，上令參政王公（旦）作手書以諭（欽若），始聽其北去。契丹國母見利用，大喜曰：“何來之晚耶？”即日議定其事，遣使丁振偕來朝廷。又命李繼昌報聘，於是兵罷。改元景德，車駕還京。是舉也，雖宸謀善斷，亦繼忠能揣敵情而啟導之。自是生辰正旦信使往還，皆賜繼忠手詔，器玩服帶甚厚，仍通其家信，歲以為常，至其身沒乃止。繼忠為人有誠信，北竟甚重之，後封河間王。彼土人士或稱之曰：“古人盡忠，止能忠於一主，今河間王南北歡好，若此可謂盡忠於兩主。”然則繼忠身陷異國，不能即死，與夫無益而苟活者異矣。","舊制，文武群臣由一命而上，自外至京，必先詣正衙見訖，乃得入見，辭謝亦如之。太祖皇帝御極之初，親總庶務，常驛召一邊臣入對，將授以方略。訝其到闕已數日而未見，左右或奏以未過正衙。太祖意不平之，乃令：“自今皆先入見，辭謝畢，方得詣正衙。”遂為定製。","王劍兒名彥，以善擊劍得事太祖潛躍中，隸於帳下。顯德末，帝為六軍推戴，還憩府第，召宰相至，諭以擁逼之狀。範質等未及對，彥升率爾於後按劍叱之，質等惶懼降階，定君臣之禮。帝以彥升粗獷倉卒，終抑而弗用。後稍遷，使領為京城北偏巡檢，因夜抵舊相王溥私第，莫之測。及延見，置酒與語，殆至酣酗，意若恐迫，乃遺以白金千兩而去。帝浸知其事，遂黜罷之。","景德中，初契丹通好，首命故給事中孫公（僅）奉使而往。洎至彼國，屬修聘之始，迎勞饔餼頒給之禮，殊未詳備，北人館待優異，務在豐腆，無所然，事或過差，（僅）必抑而罷之，自餘皆為隨事損益，俾豐腆中度而後已。迄今信使往復，不改其制，故奉使鄰境，由（僅）為始時得禮制。","內侍都知閻承翰質直強幹，景德初，契丹方睦於我，聘使往來凡百，供饋賜與程式未定，俾承翰專掌其事。執政間有欲以漢衣冠賜彼來使者，承翰以為不可，曰：“南北異宜，請各從其土俗而已。”上以承翰所議為定。","太尉王公（旦）祥符中在中書，聖眷特厚。嘗因便坐奏事，上語及一省郎姓名，旦曰：“斯人行履才幹俱有可採，今方典郡，宜與甄擢。”公及同列亦皆素知其為人，因共稱薦之。自是屢加歎賞，即令記錄，俾俟歸朝日，亟命轉運使徐更別議升陟。既而代還，至闕上，復先省記之，會外計闕官，即與同列擬定名氏，約以次日奏補。及晚歸私第，斯人投刺來謁，公方議委使，辭而不見。詰朝入對，具道本末，請授以轉漕之任，上默然不許。公退而嘆駭惕息累日，乃知昨暮造請，雖不之見，已密為伺察者所糾，而此人訖真宗世不能用。公不欲指其名，而每戒同列以私謁之嫌，當須謹避，庶幾免於悔吝。","國初方隅未一，京師儲廩仰給，唯京西京東數路而已。河渠轉漕最為急務，京東自濰密以西州郡，租賦悉輸沿河諸倉，以備上供。清河起青淄，合東阿，歷齊鄆，涉梁山，濼濟州，入五丈河，達汴都。歲漕百餘萬石。所謂清河即濟水也。而五丈河常苦於淺，每春初農隙，調發眾夫，大興力役，以是開浚，始得舟楫通利，無所壅遏。太祖皇帝素知其事，尤所屬意，至歲中興役之際，必御駕親臨督課，率以為常。先是，春夫不給口食，古之制也。上惻其勞苦，特令一夫日給米二升，天下諸處役夫亦如之。迄今遂為永式。","彌德超起自冗列，為諸司使。雍熙中，因奏事稱旨，驟加委遇。時侍中曹公（彬）勳望特隆，德超陰以計中傷，誣其不軌，太宗疑之，拜德超樞密副使。不數月，屬趙公（普）再秉鈞軸，因為辯雪保證，事狀明白，上乃大悟，即時竄逐德超，而待彬如初。自是數日，上頗不懌，從容為普等曰：“朕以聽斷不明，幾誤大事，夙夜循省，內愧於心。”普對曰：“陛下知德超才幹而任用之，察曹彬無罪而昭雪之，有勞者進，有罪者誅，物無遁情，事至立斷，此所以彰陛下之聖明也，雖堯舜何以過是哉！”上於是釋然，曰：“善。”","太平興國中，朝士祖吉歷典方郡，奸贓事覺下獄，案劾款佔未見。時郊祀將近，太宗怒其貪墨，遣中使諭旨於執政曰：“祖吉特俾郊赦不宥。”明日，宰相趙普奏曰：“敗官抵罪，合正刑辟。然而國家卜郊肆類，所以對越天地，告於神明，而吉本何人？亦安足以隳陛下赦令哉？”上善其對而止。","太祖皇帝削平僭偽諸國，收其帑藏金帛之積，歸於京師，貯之別庫，號曰封椿庫。凡歲終國用羨嬴之數皆入焉。嘗密諭近臣曰：“石晉苟利於己，割幽燕郡縣以賂契丹，使一方之民獨限外境"]}]}],"toc":[{"id":"chapter-1-section-1","chapter_title":"王文正公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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