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urce_id":7532,"title":"烈皇小识","format":"md","encoding":"utf-8","chapters":[{"id":"chapter-1","title":"烈皇小識","sections":[{"id":"chapter-1-section-1","title":"明 文秉","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2","title":"●序","paragraphs":["烈皇昔由藩邸入繼大統，毒霧迷空，荊棘滿地，以孑身出入於刀鋒劍芒之中，不動聲色，鉅奸立掃，真所謂聰明睿智，神武不殺者耶！儀監於殷，盡徹諸內奄，政事俱歸於外庭，誠千載一時也。然而逆璫遺孽，但知力護殘局，不復顧國家大計，即廢籍諸公，亦閱歷久而情面深，無復有贊皇魏公其人者。且也長山以改敕獲戾，而上疑大臣不足倚矣。未幾，烏程以枚卜告訐，而上疑群臣不足信矣。次年，罪督以私款僨事，而上疑邊臣不足任矣。舉外廷皆不可恃，勢不得不仍歸於內，適又有借不測之恩威，伸具瞻之喜怒者，事權乃盡歸於內而不可復收。嗟乎！赫赫師尹，顛倒豪傑者乃爾。即後先臣以講筵荷蒙聖鑑，超拔政府，真有虛已以聽之意，而兩月揆地，一語招尤，致負聖明特達，無以報稱，天乎，人乎，豈氣運使然乎！先臣罷而韓城、武陵輩進，雖聖主日見其憂勤，而群上日流於黨比，痼疾已成，不復可藥矣。不肖於十七年中，備集烈皇行事，以志堯舜吾君之恩，又以志有君無臣之嘆，整合巨帙數十冊，可備一朝史料。因遭家難，同世藏書翰墨等項，誤行寄託，遂不可問，致烈皇遺蹟■55A 行，湮沒不彰，當亦有志所共痛心疾首者也。年來屏跡深山，間有客相過從，詢及舊事，尚有一二彷彿胸臆間，竊恐失此不傳，後悔無及。又承同志或一人一事相示，因纂抄成冊，名曰《烈皇小識》，共八卷，意四方君子，當有識其大者。雖所纂者十不得二三，然以備修史者之採擇，亦未必無小助。迨至天不祚明，帝星告殞，守正不屈，寧以身殉，輒悲憤填膺，扼吭欲絕，涕泗滂沱，幾執筆而不能下矣。竹塢遺民文秉，書於考槃之煮石亭。111111"]},{"id":"chapter-1-section-3","title":"●卷一","paragraphs":["烈皇帝為光廟第五子，孝純劉太后所出，而撫育於李莊妃。天啟二年九月，冊封信王。七年二月，出就外邸，成婚，冊妃周氏。熹廟病危，魏忠賢遣腹奄塗文輔迎上入宮。上時自危甚，袖食物以入，不敢食宮中物。是夜秉燭獨坐，見一奄攜劍過，取之，留置几上，許給以賞。憫邏者欲以酒食，問左右何從取給，左右對：“宜取之光祿”。因傳令旨遍犒之，歡聲如雷。周後在外邸，禱卜無虛晷，亦虞入朝有他變也。","上既即位，廷議改元，禮部擬進者四：“永昌”、“紹慶”、“咸寧”、“崇貞”。御筆改“貞”為“禎”，點用之。","上即位後，追尊劉後孝純皇太后，遷祔慶陵，加李莊妃諡號，立周後為皇后，尊張後為懿安皇后。孝純母年七十五，封瀛國太夫人。侄劉文炳，封新樂侯。周後周奎，授左都督。次年，冊立太子，封奎嘉定伯，懿安父張國紀，封太康伯。凡四大朝廷臣，俱用朝冠朝服，內奄則否。惟除歲祭中霤之神，司禮監掌印太監代行祭禮，奏請祭服服之，大朝止磕頭呼萬歲而已。逆賢擅政，凡遇大朝，自王體乾至牌子等，俱僭用朝冠朝服，於乾清宮大殿朝內，照外廷儀行慶賀山呼禮，贊禮內奄，一如鴻臚班首，亦致辭焉。後魏良卿晉封，逆賢改戴貂蟬冠，班列王體乾上。及上登極，逆賢仍照熹廟行禮，繼憚上英明，止用本等服色，回眾叩頭呼萬歲。","逆賢用事，動以立枷示威，前後斃者以千計。上一日問及逆賢，時與王體乾侍側，體乾對曰：“大奸大惡，法所不能治者用之。”上蹙然曰：“雖如此說，殊覺太慘，非國家盛事也。”逆賢默然，眾共叩頭，呼萬歲而退。","上既登極，所以優容客、魏者，一如熹廟，而信邸承奉，盡易以新銜，入內供事。後將李朝欽、裴有聲、王秉恭、吳光成、譚敬、裴芳等，次第準其乞休，逆賢翼羽，剪除一空。復散遣內丁，方始謫逐逆賢。肘掖臣奸，不動聲色，潛移默奪，非天縱英武，何以有此。時閣臣四員黃立極、施鳳來、張瑞圖、李國普，皆逆賢爰立也，上首放立極，而亟允枚卜之請，特點華亭錢龍錫、吳江周道登、蕭山來宗道、高邑李標、長山劉鴻訓、晉江楊景辰六員。後宗道以禮部題崔呈秀父卹典，有“在天之靈”等語，景辰以掌院率諸翰林公疏頌美逆賢，俱為科道劾奏，次年，與三舊輔俱次第斥放回籍。","上諭兵部：“各處鎮守內官，一概撤回。凡相機度宜，約束吏士，無事修備，有事卻敵，俱聽督撫便宜排程。無復委任不專，體統相軋以藉其口。各鎮督撫諸臣，及大小將領，務提起精神，殫靖忠畫，以副朕懷！”","上諭戶部：“封疆多事，徵輸甚煩，朕殊憫焉。蘇松等處織造，朕不忍以衣被組繡之工，重用此一方民，其俟東南底定之日，方行開造，以稱朕敬天恤民至意！”","上諭吏部：“魏忠賢、崔呈秀天刑已極，臣民之憤稍紓。而詔獄遊魂，猶然鬱錮，含冤未伸，著該部院九卿科道，將已前斥害諸臣，從公酌議，採擇官評。有非法禁斃，情最可憫者，應褒贈即與褒贈，應恤蔭即與恤蔭；其削奪牽連者，應復官即與復官，應起用即與起用；有身故捏贓難結，家屬波累羈囚者，應開釋即與開釋，勿致人淹，傷朕好生之心！”","上諭禮部：“朕覽《會典》‘自宮禁例’一款：‘民間有四五子以上，許以一子報官奄割，有司造冊送部院收補日選用。敢有私自淨身者，本身及下手之人處斬，全家發煙瘴地面充軍，兩鄰歇家不舉者治罪。’我祖宗好生德意，真至周密，故立法嚴明。近來無知小民，希圖財利，私行奄割，童稚不堪，多至殞命，違禁戕生，深可痛恨！自今以往，且不收選，爾部可宣佈朕命，多列榜文。諭到之日為始，敢有犯者，按法正罪。仍許諸色人等，當時首告本地方官司奏聞。鄰右歇家不舉，從重治罪；有司知而不禁，並行窮處。倘有強奄他人，希圖誣賴的，訊明反坐，決不徇縱。佈告中外，恪行遵守！”","御史楊維垣疏參崔呈秀後，擬與群奸共收餘燼，力持殘局。時已差河東巡鹽河南掌道御史安伸，題請留佐大計，削籍諸臣，雖屢奉起用之旨，維垣一手握定，百方阻遏。新參蕭山、晉江，系彼同志，協力護持。監生胡煥猷疏論：“黃立極等四人，謂當逆賢擅權，揣摩意旨，專事逢迎，浙直建碑立祠，各撰文稱頌，宜亟行罷斥！並乞查究督撫按之建祠者。”又言：起廢不公不廣，維垣特出疏參駁，且請下法司究問，指使蕭山已票嚴旨，御筆批：“胡煥猷雖必有賄使之者，但不必苛求以滋葛藤，”璫黨鹹俯首喪氣，中外頌大聖人舉動出尋常矣。","時言路皆逆賢餘孽，上特下考選之令，先後授曹師稗、顏繼祖、宋鳴梧、瞿式耜、鍾炘等為給事中，吳煥、葉成章、任贊化等為御史。鹹以糾彈璫黨為事，而"]}]}],"toc":[{"id":"chapter-1-section-1","chapter_title":"烈皇小識","section_title":"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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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n烈皇帝為光廟第五子，孝純劉太后所出，而撫育於李莊妃。天啟二年九月，冊封信王。七年二月，出就外邸，成婚，冊妃周氏。熹廟病危，魏忠賢遣腹奄塗文輔迎上入宮。上時自危甚，袖食物以入，不敢食宮中物。是夜秉燭獨坐，見一奄攜劍過，取之，留置几上，許給以賞。憫邏者欲以酒食，問左右何從取給，左右對：“宜取之光祿”。因傳令旨遍犒之，歡聲如雷。周後在外邸，禱卜無虛晷，亦虞入朝有他變也。\n上既即位，廷議改元，禮部擬進者四：“永昌”、“紹慶”、“咸寧”、“崇貞”。御筆改“貞”為“禎”，點用之。\n上即位後，追尊劉後孝純皇太后，遷祔慶陵，加李莊妃諡號，立周後為皇后，尊張後為懿安皇后。孝純母年七十五，封瀛國太夫人。侄劉文炳，封新樂侯。周後周奎，授左都督。次年，冊立太子，封奎嘉定伯，懿安父張國紀，封太康伯。凡四大朝廷臣，俱用朝冠朝服，內奄則否。惟除歲祭中霤之神，司禮監掌印太監代行祭禮，奏請祭服服之，大朝止磕頭呼萬歲而已。逆賢擅政，凡遇大朝，自王體乾至牌子等，俱僭用朝冠朝服，於乾清宮大殿朝內，照外廷儀行慶賀山呼禮，贊禮內奄，一如鴻臚班首，亦致辭焉。後魏良卿晉封，逆賢改戴貂蟬冠，班列王體乾上。及上登極，逆賢仍照熹廟行禮，繼憚上英明，止用本等服色，回眾叩頭呼萬歲。\n逆賢用事，動以立枷示威，前後斃者以千計。上一日問及逆賢，時與王體乾侍側，體乾對曰：“大奸大惡，法所不能治者用之。”上蹙然曰：“雖如此說，殊覺太慘，非國家盛事也。”逆賢默然，眾共叩頭，呼萬歲而退。\n上既登極，所以優容客、魏者，一如熹廟，而信邸承奉，盡易以新銜，入內供事。後將李朝欽、裴有聲、王秉恭、吳光成、譚敬、裴芳等，次第準其乞休，逆賢翼羽，剪除一空。復散遣內丁，方始謫逐逆賢。肘掖臣奸，不動聲色，潛移默奪，非天縱英武，何以有此。時閣臣四員黃立極、施鳳來、張瑞圖、李國普，皆逆賢爰立也，上首放立極，而亟允枚卜之請，特點華亭錢龍錫、吳江周道登、蕭山來宗道、高邑李標、長山劉鴻訓、晉江楊景辰六員。後宗道以禮部題崔呈秀父卹典，有“在天之靈”等語，景辰以掌院率諸翰林公疏頌美逆賢，俱為科道劾奏，次年，與三舊輔俱次第斥放回籍。\n上諭兵部：“各處鎮守內官，一概撤回。凡相機度宜，約束吏士，無事修備，有事卻敵，俱聽督撫便宜排程。無復委任不專，體統相軋以藉其口。各鎮督撫諸臣，及大小將領，務提起精神，殫靖忠畫，以副朕懷！”\n上諭戶部：“封疆多事，徵輸甚煩，朕殊憫焉。蘇松等處織造，朕不忍以衣被組繡之工，重用此一方民，其俟東南底定之日，方行開造，以稱朕敬天恤民至意！”\n上諭吏部：“魏忠賢、崔呈秀天刑已極，臣民之憤稍紓。而詔獄遊魂，猶然鬱錮，含冤未伸，著該部院九卿科道，將已前斥害諸臣，從公酌議，採擇官評。有非法禁斃，情最可憫者，應褒贈即與褒贈，應恤蔭即與恤蔭；其削奪牽連者，應復官即與復官，應起用即與起用；有身故捏贓難結，家屬波累羈囚者，應開釋即與開釋，勿致人淹，傷朕好生之心！”\n上諭禮部：“朕覽《會典》‘自宮禁例’一款：‘民間有四五子以上，許以一子報官奄割，有司造冊送部院收補日選用。敢有私自淨身者，本身及下手之人處斬，全家發煙瘴地面充軍，兩鄰歇家不舉者治罪。’我祖宗好生德意，真至周密，故立法嚴明。近來無知小民，希圖財利，私行奄割，童稚不堪，多至殞命，違禁戕生，深可痛恨！自今以往，且不收選，爾部可宣佈朕命，多列榜文。諭到之日為始，敢有犯者，按法正罪。仍許諸色人等，當時首告本地方官司奏聞。鄰右歇家不舉，從重治罪；有司知而不禁，並行窮處。倘有強奄他人，希圖誣賴的，訊明反坐，決不徇縱。佈告中外，恪行遵守！”\n御史楊維垣疏參崔呈秀後，擬與群奸共收餘燼，力持殘局。時已差河東巡鹽河南掌道御史安伸，題請留佐大計，削籍諸臣，雖屢奉起用之旨，維垣一手握定，百方阻遏。新參蕭山、晉江，系彼同志，協力護持。監生胡煥猷疏論：“黃立極等四人，謂當逆賢擅權，揣摩意旨，專事逢迎，浙直建碑立祠，各撰文稱頌，宜亟行罷斥！並乞查究督撫按之建祠者。”又言：起廢不公不廣，維垣特出疏參駁，且請下法司究問，指使蕭山已票嚴旨，御筆批：“胡煥猷雖必有賄使之者，但不必苛求以滋葛藤，”璫黨鹹俯首喪氣，中外頌大聖人舉動出尋常矣。\n時言路皆逆賢餘孽，上特下考選之令，先後授曹師稗、顏繼祖、宋鳴梧、瞿式耜、鍾炘等為給事中，吳煥、葉成章、任贊化等為御史。鹹以糾彈璫黨為事，而","is_preview":true,"preview_page_limit":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