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urce_id":7519,"title":"温公日记","format":"md","encoding":"utf-8","chapters":[{"id":"chapter-1","title":"溫公日記 宋 司馬光","sections":[{"id":"chapter-1-section-1","title":"正文","paragraphs":["王太尉不置田宅，曰：“子孫當各念自立，何必田宅？置之，徒使爭財為不義耳。”","晏公殊父本撫州手力節級，晏公幼能為文，李虛己知滁州，一見奇之，許妻以女，因薦於楊大年，大年以聞，時年十三。真宗面試詩賦，疑其宿成，明日再試，文采愈美。上大奇之，即除秘書省正字，令於龍圖閣讀書，師陳彭年。陳彭年亦撫州人，有文學而奸邪，丁謂薦之，置上左右，使其譽已。","英宗之喪，歐陽公於衰之下服紫地皂花緊絲袍以入臨。劉庠奏乞貶責，上遣使語歐陽公使易之，歐陽公拜伏面謝。","歐陽公長子發，娶衝卿之女。郎中薛良孺，歐陽之妻族也，前歲坐舉官不當被劾，遷延逾南郊赦，冀以脫罪。歐陽避嫌，上言請不以赦原。良孺由是怨之，揚言於眾雲：“歐陽公有帷薄之醜。”朝士以濮議故多疾歐陽，由是流佈遂廣。先是，臺官既以紫袍事劾奏歐陽，朝廷不行，蔣之奇遂以此事上殿劾之，仍言某月日中丞彭思永為臣言。上以為無是事，之奇伏地叩頭，固請以其奏付密院。於是，永叔及衝卿皆上章自辨。後數日，復取其奏以入。因謂執政曰：“言事者以閨門曖昧之事中傷大臣，此風漸不可長。”乃命之奇、思永分析，皆無以對，俱坐謫官，仍敕榜朝堂。先是，之奇盛稱濮議之是以媚修，由是薦為御史。既而，反攻修。修尋亦外遷，故其謝上表曰：“未乾薦禰之墨，已關射羿之弓。”熙寧二年，潞公為樞密使，陳昇之拜相，以公宗臣，詔升之位公下。公言：“國朝樞密使無位宰相上者，獨曹利用嘗在王曾、張知白上，卒取禍敗。臣忝文臣，粗知義理，不敢紊亂朝著。”上從之。","於尼父師旦，密人，本選人，屢以贓失官，編管在蔡。尼嘗適人生子，後為二鬼所憑，言事或有驗，遂為尼名惠普，士庶遠近輻湊，以佛事之。嘗因宦者言，邵亢、石全彬、富弼、李柬之、肅之宜為輔相，皆常敬之者也。柬之侄女二人事之，王樂道命李氏甥為其母首傳習妖教。收下獄，詔京東差官按之，得諸公書，自韓、曾以下皆有之，文公獨無。上問其故，公曰：“臣但不知耳，知之亦當有書。”時人美其分謗。","神宗問政府地震之變，曾公曰：“陰盛。”上曰：“誰為陰？”曾公曰：“臣者君之陰，子者父之陰，婦者夫之陰，夷狄者中國之陰，皆宜戒之。”上問吳長文，長文曰：“但為小人黨盛耳。”上不懌。","趙悅道曰：介甫每有中使宣召及賜予，所贈之物，常倍舊例，陰結內侍都知張若水、押班藍元振，因能固上之寵。上使中使二人潛察府界青苗，還，皆言民便樂之，故上堅行，盛崇介甫，用之不疑。","又曰：“晦叔罷中丞之日，上諭執政曰：“王子韶言青苗實不便，但臣先與此議，不敢論列。小人首鼠兩端，當黜之。”介甫德其獨不叛己，至今未黜也。","先是，王純臣為潤王宮教授，數譽濮王之子某之賢於兄伯庸，且曰：“某幼時，上養之如子。其妃高氏，曹後之甥也，字洮洮，幼亦在宮為養女。上嘗戲謂後曰：‘他日當以洮洮嫁某，吾二人相與為姻家。’又曰：‘洮洮異日有皇后分。’既長，出宮，遂成昏。若勸上建以為嗣，勢易助也。”由是政府皆屬心。文公又使任乃孚往來與景仁謀。上初甚開納，已而為宦官宮妾所間，浸有難意。兩府共議其事，樞密使王德用舉手加頂曰：“若立太子，置此菩薩於何地？”由是議亦不合，事浸沮壞。景仁數問文公，文公曰：“事不諧矣。”景仁曰：“奏疏何在？”曰：“之矣。”於是景仁凡上六七章，不報，及家居待罪，乞落諫職除己蜀一郡，時八月也。又上六七章，不報。及出，復錄前後所上章，乞對，面陳之，且求外補，上許之。景仁乞使中使傳宣中書，上令景仁自語之。富公曰：“已不用嘉謀，又出諫官，不可。”未幾，乃有修撰之命。","治平四年，以介甫知江寧府。時介甫方乞分司，眾謂介甫必不肯起。既而，詔到即詣府視事。","壬午，延和登對，言高居簡不宜在左右。因曰：先帝初立，左右惕息，因居簡以諂自入，故晚年復張。陛下登極，中外頌美，首以留此四人為失。”上曰：“廟畢，自當去。”曰：“閨闥小臣，何與山陵先後？彼知當去，而置肘腋，尤非宜。舜去四凶，不為不忠；仁宗貶丁謂，不為不孝。居簡狡猾膽大，不惟離間君臣，恐令陛下母子、兄弟、夫婦皆不寧也。”上命留札，光請以付密院，上從之。癸巳，崇政登對，言臣與居簡勢難兩留，乞罷中丞、除外任。上曰：“今日已令出外矣。”光曰：“凡左右之臣，不須才智，謹樸小心不為過則可矣。”","壬寅，延和登對，言張方平參政奸邪貪猥，不葉物望，仁宗知之，故不用；不然，方平兩登制科，在兩府久矣。上作色曰：“朝廷每有除拜，眾言輒紛紛，非朝廷好事。”光曰：“此乃朝廷好事也。知人，帝堯所難，況陛下新即位，萬一用奸邪，臺諫循嘿不言，陛下何從知之？此乃朝廷好事也。若其競來論列，陛下可以察其是非：若所言公當，雖制命已行，亦當追寢；若挾私非是，自可罪言者。”既退，其暮復以一札言方平。","癸卯，聞予還翰林兼侍讀，滕元發權中丞，晦叔封駁言：“光在臺舉職，不宜遽罷，甫非光之比”。十月丙午朔，詔閣門召光及甫受命，光奏：“臣論張方平若當，方平當罷；不當，臣當貶，不可兩無所問。間臣更加美職，心所未安，不敢祗受。”晚際，上賜手詔敦喻，光上奏謝。丁未，受敕告。","甲寅，餘初赴經筵，上自制自書《資治通鑑序》以授光，光受讀，降，再拜，讀三家為諸侯論，上顧禹玉等，稱美久之。","邇英留對。是日，光讀《資治通鑑》，賈山上疏言秦皇帝居滅絕之中不自知事，因言從諫之美，拒諫之禍。上曰：“舜‘┾讒說殄行’，若臺諫欺罔為讒，安得不黜？”光曰：“進讀及之耳，時事臣不敢論也。”及退，上留光謂曰：“呂公著言藩鎮欲興晉陽之甲，豈非讒說殄行也？”光曰：“公著平居與儕輩言，猶三思而發，何故上前輕發乃爾！外人多疑其不然。”上曰：“此所謂‘靜言庸違’者也。”光曰：“公著誠有罪，不在今日。曏者朝廷委公著專舉臺官，公著乃盡舉條例司之人，與條例司互相表裡，使熾張如此，乃始逼於公議，復言其非，此所可罪也。”上言安石不好官職及自奉養，可謂賢者。光曰：“安石誠賢，但性不曉事而愎，此其短也。又不當信任呂惠卿，惠卿真奸邪，而為安石謀主，安石為之力行，故天下並指安石為奸邪也。”上曰：“今天下"]}]}],"toc":[{"id":"chapter-1-section-1","chapter_title":"溫公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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