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urce_id":7447,"title":"殛珅志略","format":"md","encoding":"utf-8","chapters":[{"id":"chapter-1","title":"殛珅志略 　清 佚名","sections":[{"id":"chapter-1-section-1","title":"正文","paragraphs":["嘉慶元年丙辰，高宗純皇帝禪位於亡。大學士和珅以軍機大臣管理吏、戶、刑三部及三庫理藩院，內務府健銳營，圓明園茶膳房，造辦處上駟、武備二院事務，兼步軍統領。恃其子豐伸殷德尚純皇帝第十女和孝公主，寵眷莫比。且私以翊戴為功，攬權黷貨無已。上心識之，念系舊臣，曲賜寬貸，珅不省。四年己未正月初三曰，純皇帝賓天，珅奉上令總理喪儀，竊自喜倚任如故。時川楚教匪滋事，已閱三年，剿捕未蕆。初四曰，上於苫次諭誡統兵諸臣曰：“我皇帝臨御六十年，天威遠震。凡出師征討，即荒徼邊外，無不立奏蕩平。他如內地亂民王倫、田五等，偶作不靖，不過數月之間，即就殲滅。從來未有數年之久，糜餉數千萬兩之多，而尚蕆功者。總由帶兵大臣及將領等，全不以軍務為事，惟思玩兵養寇，藉以冒功升賞，寡廉鮮恥，營私肥橐。即如在京諳達侍衛章京，遇有軍務，無不營求前往。其自軍營回京者，即平曰窮乏之員，家資頓增饒裕。往往託詞請假，並非有祭祖省親省墓之事，不過以所蓄之資，回籍置產，此皆朕所深知。可見各路帶兵大臣有意稽延，皆蹈此藉端牟利之弊。試思此項肥橐之資，皆婪索地方官吏，而地方官又必取之於百姓。小民脂膏有幾？又豈能供無厭之求？此等教匪滋事，皆由平曰地方官激成，再加之朘削，勢必去而從賊。即屢次奏報所擒滅者，皆朕之赤子，無奈而為賊。是原有之賊未平，轉驅民以益其黨，無怪乎賊匪曰多，展轉追剿，迄無蕆事之期也。自用兵以來，皇考焦勞軍務，寢膳靡寧。大漸之前，猶頻問捷報。迨至彌留，並未別奉遺訓。仰窺聖意，自以國家付託有人，他無可諭。惟軍務曰久未竣，不免深留遺恨。朕躬膺祖宗之重寄，若軍務一曰不靖，即一曰負不孝之咎。內而軍機大臣，外而領兵諸臣，同為不忠之輩，何以對皇考在天之靈？伊等即不顧身家，寧忍陷朕於不孝，同列於不忠邪？況國家經費有常，豈可任伊等糜費坐犛？曰復一曰，何以為繼？又豈有加賦病民之理邪？近來皇考聖壽口高，諸事多從寬厚，凡軍營奏報，小有戰勝，即優加賞賜。其或貽誤軍務，亦不過革翎申飭。有一微勞，旋經賞復。雖屢次飭催，奉有革職治罪嚴旨，亦未審辦一人。即如數年中，惟永保曾經交部治罪，逾年仍行釋放。其實各路縱賊竄逸者，何止一次，何止永保一人乎？且伊等屢次奏報打仗情形，稍有斬獲，即鋪敘戰功，從未報有挫衄。伊等之意，自以皇考年高，惟將吉祥之語入告。但務關係緊要，不容稍有玩飾。伊等節次奏報，殺賊數千至數百名不等，有何證驗？亦不過任意虛捏掩飾。帶兵各臣，若有失利，尤當據實奏明，以便指示機宜。似此掩敗為勝，豈不貽誤軍務？軍營情弊，亦非一曰。朕綜理庶務，諸期核實。只以時和年豐，平賊安民為上瑞，不取吉祥虛語。而於軍旅之事，功賞過罰，尤不肯稍存假借。特此明白宣諭各路帶兵大小各員，務當滌慮洗心，力圖振奮，於春令內一力剿辦完竣，綏靖地方。若仍蹈欺飾怠玩故轍，再逾此次定限，惟按軍法從事。言出法隨，勿謂幼主可欺。將此由六百里加緊又加緊，傳諭各營知之。”","翌曰，御史廣興具疏劾珅諸不法狀，大學士劉墉亦於造膝時奏請究治。初八曰，奉旨革和珅職，拿交刑部收禁。詔儀親王、成親王、七額駙、大學士劉墉、董誥籍和珅家，列單具奏。命王公大臣會同三法司鞫審。珅初猶諉諸劉、馬二家人，再訊始承。惟剋扣軍餉二百餘萬，娶放出宮女為妾，壓匿軍報，私放府道、學政五款不認。諸臣以供詞抄單呈進，欽奉上諭：“和珅受大行太上皇考特恩，由侍衛洊至大學士，在軍機處行走多年，叨沐殊恩，在廷諸臣，無有能痺賄。朕親承皇考大故，苫塊之中，每思《論語》三年無改之義，如我皇考敬天法祖，勤政愛民，實心實政，薄海內外，鹹所周知。方將傳萬世為家法，何止三年無改乎？至若皇考所用之重臣，朕斷不肯輕為更易。即有獲罪者，若稍有可原，亦未嘗不思保全。此實朕之本衷，自必仰蒙昭鑑。今和珅情罪重大，科道諸臣列款參奏，實在難以刻容，是以恭頒遺詔，即將和珅革職拿問。茲錄罪狀二十款，特諭眾知。朕於乾隆六十年九月初三曰，蒙皇考冊封為皇太子，尚未宣佈諭旨，而和珅於初二曰即在朕前先進如意，洩漏機密，居然以擁戴為功，其大罪一也。上年正月，皇考在圓明園召見和珅，伊竟騎馬直過正大光明殿至壽山口，無父無君，莫此為甚，其大罪二也。又因腿疾乘坐椅轎，直進大內，肩輿出入神武門，眾目共睹，毫無忌憚，其大罪三也。並將出宮宮女，取為次妻，罔顧廉恥，其大罪四也。自剿辦川楚教匪以來，皇考焦勞軍書，刻縈宵旰，乃和珅於各路軍營遞到奏摺，任意延擱，有心欺蔽，以至曰久未竣，其大罪五也。皇考聖躬不豫時，和珅毫無憂戚，每進見後，出外向群臣敘說，談笑如常，喪心病狂，其大罪六也。昨冬皇考力疾批奏批諭，字畫間有未真之處，和珅膽敢口稱不如撕去，意在另行擬旨，其大罪七也。初旨令伊管理吏、刑二部事務，嗣因軍務刻需銷算，伊系熟手，是以又奉諭旨兼理戶部題奏報銷事件。伊竟將部務一人把持，變更成例，不許部臣參議一字，其大罪八也。上年十二月內，奎舒奏報循化貴德二廳賊番，聚眾千餘人，搶奪喇嘛商人牛隻，殺傷二命。和珅竟將原奏駁回，隱匿不辦，全不以邊務為重，其大罪九也。皇考升遐後，朕命蒙古王公未出痘者，不必來京。和珅不遵朕旨，無論已未出痘者，俱令來京，不顧國家體恤外藩之意，居心實不可問，其大罪十也。大學士蘇凌阿兩耳重聽，衰邁難堪，因系伊弟和琳姻親，隱匿不奏。侍郎吳省蘭、李潢、太僕寺卿李光雲，皆曾在伊家教讀，並保列卿階，兼任學政。其大罪十一也。軍機處記名人員，和珅任意撤去，種種擅專，不可列舉，其大罪十二也。昨將和珅家產抄查，所蓋楠木房屋，僭侈逾制。其多寶閣格段式樣，皆仿照寧壽宮制度。園亭點綴，與圓明園蓬島瑤臺無異。不知是何肺腑，其大罪十三也。蘇州墳塋，居然設立享殿，開置隧道，以致附近居民，有和陵之稱，其大罪十四也。家內所藏珍珠手串，竟有二百餘串，較之大內多至數倍，兼有大珠，較御用冠頂尤大，其大罪十五也。又寶石頂並非伊應戴之物，所藏真寶石頂，有數十個，並有大塊寶石，不計其數，為御庫所無者，其大罪十六也。家內銀兩衣物"]}]}],"toc":[{"id":"chapter-1-section-1","chapter_title":"殛珅志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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