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urce_id":7438,"title":"檐曝杂记","format":"md","encoding":"utf-8","chapters":[{"id":"chapter-1","title":"簷曝雜記　　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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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n○軍機處軍機處，本內閣之分局。國初承前明舊制，機務出納悉關內閣，其軍事付議政王大臣議奏。康熙中，諭旨或有令南書房翰林撰擬，是時南書房最為親切地，如唐翰林學士掌內製也。雍正年間，用兵西北兩路，以內閣在太和門外，亻直者多，慮漏洩事機，始設軍需房於隆宗門內，選內閣中書之謹密者入直繕寫。後名“軍機處”。地近宮庭，便於宣召。為軍機大臣者，皆親臣重臣。於是承旨出政，皆在於此矣。直廬初僅板屋數間，今上特命改建瓦屋。然擬旨猶軍機大臣之事。先是世宗憲皇帝時，皆桐城張文和公廷玉為之。今上初年，文和以汪文端公由敦長於文學，特薦入以代其勞。乾隆十二三年間金川用兵，皆文端筆也。國書則有舒文襄赫德及大司馬班公第，蒙古文則有理藩院納公延泰，皆任屬草之役。迨傅文忠公恆領揆席，滿司員欲藉為見才營進地，文忠始稍假之，其始不過短幅片紙，後則無一非司員所擬矣。文端見滿司員如此，而漢文猶必自己出，嫌於攬持，乃亦聽司員代擬。相沿日久，遂為軍機司員之專職，雖上亦知司員所為。其司員亦不必皆由內閣入，凡部院之能事者皆得進焉，而員數且數倍於昔。此軍機前後不同之故事也。\n按出納詔命，魏以來皆屬中書，故六朝時中書令極貴，必以重臣為之。而中書令官尊，不常親奏事，多令中書舍人入奏，於是中書舍人亦最為權要地。唐初猶然，高宗時始分其職於北門學士，玄宗時又移於翰林學士，於是中書門下之權稍輕。迨唐中葉以後，宦者操國柄，設為樞密使之職，生殺予奪皆由此出，而學士及中書俱承其下流，是以樞密一官極為權要。昭宗時大誅宦官，宮中無復奄寺，始命蔣玄暉為之，此樞密移於朝臣之始。地居要津，人所競羨，故宣徽使孔循欲得其處，輒譖玄暉於朱全忠而殺之。朱梁改為崇政院，以敬翔為使。後唐複名樞密，以郭崇韜為使。明宗時安重誨為使。晉高祖以樞密使劉處尚不稱職，乃廢此職，歸其印於中書，而樞密院學士亦廢。出帝時桑維翰復之，再為樞密使。周世宗時王樸為之。是五代時之樞密院，即六朝之中書，其於唐則國初之中書、中葉之學士、末季之樞密合而為一者也。至宋、金則樞密使專掌兵事，與宰相分職，當時謂之兩府，而他機務不與焉。元時軍國事皆歸中書省。明太祖誅胡惟庸後，廢中書省不設，令六部各奏事，由是事權盡歸宸斷。然一日萬機，登記撰錄，不能不設官掌其事，故永樂中遂有內閣之設，批答本章，撰擬諭旨，漸復中書省之舊。其後天子與閣臣不常見，有所諭，則命內監先寫事目，付閣撰文。於是宮內有所謂秉筆太監者，其權遂在內閣之上，與唐之樞密院無異矣。本朝則宦寺不得與政。世祖章皇帝親政之初，即日至票本房，使大學士在御前票擬。康熙中雖有南書房擬旨之例，而機事仍屬內閣。雍正以來，本章歸內閣，機務及用兵皆軍機大臣承旨。天子無日不與大臣相見，無論宦寺不得參，即承旨諸大臣，亦只供傳述繕撰，而不能稍有贊畫於其間也（按五代、宋、金樞密院，皆有學士供草制。今軍機司員，亦猶是時之樞密院學士）。\n○廷寄軍機處有廷寄諭旨。凡機事慮漏洩不便發抄者，則軍機大臣面承後撰擬進呈，發出即封入紙函，用辦理軍機處銀印鈐之，交兵部加封，發驛馳遞。其遲速，皆由軍機司員判明於函外。曰馬上飛遞者，不過日行三百里。有緊急則另判日行裡數，或四五百里，或六百里，並有六百里加快者。即此一事，已為前代所未有。機事必頒發而後由部行文，則已傳播人口，且驛遞遲緩，探事者可僱捷足先驛遞而到，自有廷寄之例，始密且速矣。此例自雍正年間始，其格式乃張文和所奏定也。軍機印存大內，需用則請出，用畢即繳進。自用兵以來，軍報旁午，日或數起，難於屢請屢繳。故每請印出，則鈐就封函式百，以便隨時取用。而封函無專員收掌，不免狼籍遺失，宜專派一員登記月日、數目，庶更為慎重。\n○軍機太臣同進見軍機大臣同進見，自傅文忠公始。上初年，惟訥公親一人承旨。訥公能強記，而不甚通文義，每傳一旨，令汪文端撰擬。訥公惟恐不得當，輒令再撰，有屢易而仍用初稿者。一稿甫定，又傳一旨，改易亦如之。文端頗苦之，然不敢較也，時傅文忠在旁竊不平。迨平金川歸，首揆席，則自陳不能多識，恐有遺忘，乞令軍機諸大臣同進見。於是遂為例。諸臣既感和衷之雅，而文忠實亦稍釋獨記之勞。然上眷倚有加，每日晚膳後閱內閣本章畢，有所商確，又獨召文忠進見，時謂之晚面雲。\n○軍機不與外臣交接往時，軍機大臣罕有與督撫外吏相接者。前輩嘗言張文和公在雍正年間最承寵眷，然門無竿牘，饋禮有價值百金者輒卻之。訥公親當今上初年，亦最蒙眷遇。然其人雖苛刻，而門庭峻絕，無有能幹以私者。餘入軍機，已不及見二公。時傅文忠為首揆，頗和易近情矣，然外吏莫能登其門，督撫皆平交，不恃為奧援也。餘在汪文端第，凡書牘多為作答，見湖撫陳文恭伴函不過僮錦二端。閩撫潘敏惠，公同年也，饋節亦不過葛紗而已。至軍機司員，更莫有過而問者。閩督楊某被劾入京，人各送幣毳數事，值三十餘金。顧北墅雲入直，詫為異事，謂：“生平未嘗見此重饋也。”王氵敕田日杏所識外吏稍多，扈從南巡，途次間有贈遺，歸裝剩百金，過端午節充然有餘，輒沾沾誇於同列。是時風氣如此。\n軍機非特不與外吏接也，即在京部院官亦少往還。餘初入時，見前輩馬少京兆嘗正襟危坐，有部院官立階前，輒拒之曰：“此機密地，非公等所宜至也。”同直中有與部院官交語者，更面斥不少假，被斥者不敢置一詞雲。\n○軍機撰擬之速軍機撰述諭旨，向例撰定後於次日進呈。自西陲用兵，軍報至輒遞入，所述旨亦隨撰隨進。或巡幸在途，馬上降旨，傅文忠面奉後，使軍機司員歇馬撰繕，馳至頓宿之行營進奏，原不為遲也。然此營至彼營七、八十里，必牛日方到，而兩營之間尚有一尖營，以備聖駕中途小憩者，國語謂之烏墩。司員欲誇捷，遂倉猝繕就，急飛馳至烏墩進奏，名曰趕烏墩。斯固敏速集事，然限於晷刻，究不能曲盡事理，每煩御筆改定雲。\n○軍機直舍餘直軍機時，直舍即在軍機大臣直廬之西，僅屋一間半，又逼近隆宗門之牆，故窄且暗。後遷於對面北向之屋五間，與滿洲司員同直，則餘已改官不復入直矣。扈從木","is_preview":true,"preview_page_limit":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