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urce_id":7382,"title":"日闻录","format":"md","encoding":"utf-8","chapters":[{"id":"chapter-1","title":"日聞錄 元 李翀","sections":[{"id":"chapter-1-section-1","title":"正文","paragraphs":["《周禮 掌節》，門關用符節，貨賄用璽節，道路用旌節。鄭氏曰：“旌節今使者所擁節是也。”按：旌與節非一物，符節以合符為信，璽節以印封為信，則旌節以旌旗為信，又非瑞節之謂也。旌節旗類，孑孑幹旌，招虞人以旌，為其有柄可揭，有ヵ可垂，故能建之於城，來者可指以為望也。若夫節者，漢之銅虎竹使符，唐之銅獸龜魚，皆一類而異名也。考其意制，一物中分而兩之，授者、受者各執其半，以待參驗，則符、瑞、圭、璋亦其物也。禮有異數，故立為差等，上公以九為節，其宮室、車旗、衣服皆以九，侯、伯以七，子、男以五，皆是禮也。守邦國者以玉為節，守都鄙者以角為節，亦其一器而中分者也。中分為二，一留王所，一付守臣，為守土之信矣。是皆兩判可合，無柄無ヵ，非旌旗之比也，後世但見《周官》旌與節同出而聯文，遂以旌為節，誤矣。且三節之出，皆輔以英{湯}。英{湯}者，斷大竹兩節間以為函也。漢世之節，則可仗可執，其制全非符節之比矣。蘇武仗節牧羊，節旄盡落漠，節本垂赤旄，因戾太子之變而加黃旄，則此節正與旌類，不復古制矣。《宣和鹵簿圖》曰：“節者，黑漆竿，上施圓盤，周綴紅絲，拂盤八層，碧油籠之，執人騎從也。”又曰：“《漢官儀》，節以竹為之，柄長八尺，以旄牛尾為其毛三重。崔豹以為秦制也，今王公通用之，則夫以旄為節，秦世亦然，漢特因之耳。唐命節度使，有司給門旗二、龍虎旗一、節一、麾槍二、豹尾二、則是節變為旗，異於古矣。若夫漢世節柄，必用竹不用木者，正是附以英{湯}之義，以求近古也。{湯}者，竹之大者也，《禹貢》“筱{湯}”之{湯}是也。竹身大而節間長，其中可以藏節，故周人因竹而名之為節，漢人疑其為竹而遂用竹為柄，非也。英者，精英之義，謂為畫函，未必不是。加畫於竹，以嚴其制也。漢武天漢二年，遣使者暴勝之等，衣繡衣，持節虎符，發兵逐捕盜賊，以軍法從事，得斬二千石以下。後世凡銜帶使持節者，得擅斬殺，蓋自漢始也。自漢以下，又有所謂建麾。崔豹曰：“麾，所以指麾，乘輿以黃，諸公以朱，刺史二千石以。”是則自人主以至二千石，皆可建以麾也。","古者使有節傳。節操也，瑞信也，謂持節者必盡人臣之節操。長一尺二寸，秦漢以下，改為旌幢之形，漸長數尺。傳，則馳傳也，謂奉之而疾行也。傳以木為之，長尺五寸，書符於上。又以一板偕封以御史印章，所以為信也。魏武奏事有急，則以雞羽插木檄，謂之羽檄。《說文》雲：“檄以木簡為之，長尺二寸。”若戰克，乃書帛於漆竿之上，以明告中外，名曰露布。漢李雲露布上書，移副三府。時劾官官用事，欲眾聞知，亦為露布。","古人拜、稽首、揖各有差等。“哀公十七年”：“公會齊侯，盟於蒙，孟武伯相。齊侯稽首，公則拜。齊人怒，武伯曰：‘非天子寡君無所稽首。’”言魯據《周禮》，不肯答齊稽首也。蓋平衡曰拜，下衡曰稽首，至地曰稽顙。平衡謂磬折，頭與腰如衡之平也。《公羊》“僖二年”：“荀息進，獻公揖而進之。”注：“以手通指曰揖。”“文六年”：“趙盾北面再拜稽首。”注：“以頭至地曰稽首，頭至手曰拜手。”拜手，即今叉手，渭身屈，首不至地。","白屋者，庶人屋也。《春秋》，丹桓宮楹，非禮也。在禮，楹天子丹，諸侯黝堊，大夫蒼，士 ，黃色也。按：此則屋楹循等級用採，庶人則不許，是以謂之白屋也。後世諸王皆朱其邸，及官寺皆施朱，非古矣。《南史》有一隱士，多遊王門，或譏之，答曰：“諸君以為朱門，貧道如遊蓬戶。”又主父偃曰：“士或起白屋而致三公。”顏注云：“以白茅覆屋，非也。古者宮室有度，官不及數，則屋室皆露本材，不容僭施採畫，是為白屋也。”是故山節藻覆、丹楹刻桷，以諸侯大夫而越等用之，猶見譏誚，則庶人之家，其屋當白屋也。白茅覆屋，古今無傳。後世諸侯王及達官所居之室，概飾以朱，故曰朱門，又曰朱邸，以別於白屋也。故凡庶人所居，皆曰白屋矣。","誅，責也。《曲禮》曰：“以足蹙路馬芻有誅。”孔子曰：“於予與何誅？”其在國法，雖小罰，皆可名為誅也。漢法，不下殿門，罰金四兩；蹙路馬之芻，以為不敬，有罰；他馬有與路馬同道，不自斂退，乃與路馬齊行，是謂之齒有罰。故曰“齒路馬有誅”。《慎子》：“有虞之誅，以巾當墨，以草纓當劓，以菲履當刖，以艾當宮，布衣無領當大辟。”此有虞之誅也。斬人支體，鑿其肌膚，謂之刑；畫衣冠，異章服，謂之戮。上世用戮，而民不犯；當世用刑，而民不從。","《通俗文》曰：“門，首飾，謂之鋪首。”《風俗通》曰：“門戶鋪首。”揚雄《甘泉賦》曰“排玉戶而揚金鋪兮，發蘭蕙與芎”是也。《說文》曰：“門扇謂之鋪首。”李尤《平樂觀賦》曰“過洞房之輔闥，歷金之華鋪”是也。《風俗通》又引百家書曰：“輸般見水上蠡，謂之曰：‘開汝頭，見汝形。’蠡適出其頭，般以足畫圖之。蠡引閉其戶，終不可開。設之門戶，欲使閉藏如此固密也。”《義訓》曰：“門飾，金謂之鋪，鋪謂之釒區，釒區音謳，今俗謂‘浮漚丁’者也。”劉孝威詩：“金鋪玉瑣琉璃扉，花鈿寶鏡織成衣。”江總詩：“兔影脈脈照金鋪，虯水滴滴瀉玉壺。”沈期詩：“妝樓翠幌教春住，舞閣金鋪借日懸。”","古者，印綬必自佩之。天子視朝，璽亦自佩也。《漢 元后傳》，高祖即位，即服秦傳國璽。王莽時，孺子嬰未立，璽藏長樂宮。故昌邑王傅所謂而聽人脫其璽綬乎？按：此天子之璽，每朝必自佩之也。","魚袋，本唐制也，蓋所以明貴賤、應宣召。左二右一，其飾有玉、金、銀三等，其符題雲某位某姓某名，書已，乃析而二之，右付其入，所謂右一者也；左則藏之於內，或有宣召，即內出左契，以與右合，而參驗之也。漢太守之官，必得左符以出，至郡用以為驗。蓋右符先已留州，故令以左合右也。唐刺史亦執左魚至州，與右魚合契，亦其制也。左魚之外，又有敕牒將之，故兼名魚書。武后改魚為龜。宋襲唐制，按官品而授之，使得佩帶而為顯榮，則合符之制，不復舉用也。","唐制五品以上皆金帶，至三品則兼金玉。開元初，敕百官所服帶，三品以上，聽飾以玉。至宋，玉帶則出特賜，須得ト門、關子許服，方敢用以朝謁，則體益以重，後親王皆服玉帶。元豐中，創造玉魚，"]}]}],"toc":[{"id":"chapter-1-section-1","chapter_title":"日聞錄 元 李翀","section_title":"正文","is_available":true}],"plain_text":"# 日聞錄 元 李翀\n《周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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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后傳》，高祖即位，即服秦傳國璽。王莽時，孺子嬰未立，璽藏長樂宮。故昌邑王傅所謂而聽人脫其璽綬乎？按：此天子之璽，每朝必自佩之也。\n魚袋，本唐制也，蓋所以明貴賤、應宣召。左二右一，其飾有玉、金、銀三等，其符題雲某位某姓某名，書已，乃析而二之，右付其入，所謂右一者也；左則藏之於內，或有宣召，即內出左契，以與右合，而參驗之也。漢太守之官，必得左符以出，至郡用以為驗。蓋右符先已留州，故令以左合右也。唐刺史亦執左魚至州，與右魚合契，亦其制也。左魚之外，又有敕牒將之，故兼名魚書。武后改魚為龜。宋襲唐制，按官品而授之，使得佩帶而為顯榮，則合符之制，不復舉用也。\n唐制五品以上皆金帶，至三品則兼金玉。開元初，敕百官所服帶，三品以上，聽飾以玉。至宋，玉帶則出特賜，須得ト門、關子許服，方敢用以朝謁，則體益以重，後親王皆服玉帶。元豐中，創造玉魚，","is_preview":true,"preview_page_limit":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