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urce_id":7376,"title":"新加坡风土记","format":"md","encoding":"utf-8","chapters":[{"id":"chapter-1","title":"新加坡風土記","sections":[{"id":"chapter-1-section-1","title":"正文","paragraphs":["自暹羅直南，伸如舌，長如股，中有山如脊鬥入於海，皆巫來由種人居之。西人統名之曰下暹羅。其國有十：曰斜仔，曰大坤，曰宋卡，曰大年，曰吉連丹，曰丁噶奴，曰彭亨，曰柔佛，在山之東曰吉德，曰沙剌我。在山之西，地至柔佛盡處，谽谺一水，隔二三里而得一島。西以蘇門答臘為蔽，南以爪亞為屏，東以婆羅洲為障，四面環水，如驪龍頷下珠，即英人所謂新嘉坡也。舊名息力，又稱<口石>叻，華人或稱新州府。其地南距赤道三百零四里。","自香港乘輪船，指西南行，計程三千四百七十七里，至越南之西貢。自西貢指南偏西行二千四百二十一里，至新嘉坡。風順六日可到，風逆或至七八日，如灣泊瓊州、西貢各口，又需時日。","考之古冊，斜仔以下皆頓遜地，其後析為列國，而柔佛處極南，叻地屬焉。然百年前榛莽未啟，一荒島耳。華人之懋遷南洋者，既乏問津，即歐洲諸邦如荷蘭，如葡萄牙，爭據群島，亦未厝意及此。嘉慶二十三年，英人名士淡不公者始得之，以為海道四達之區，上於政府，伐木開道，遂設商埠，是為開闢新加坡之祖。西人嘗鑄銅像，以志勿諼。","全坡之地，南北十四英里，得中國四十六里有差，東西二十七英里，得中國八十九里有差。中有河，自東達西，劃分南北，居人名其北曰小坡，南曰大坡。","蘇門答臘、爪亞、婆羅洲三島，遙為遮蔽，皆在數百里千餘里外。對坡一島，綿亙東西，東曰廖嶼，西曰吉德門，天然近障也，吉德門十餘小島，若斷若續，直與坡接，窄處不過數丈，寬處不及一里，輪船自西南來者，從此入。其東自柔佛之羅漢嶼與廖嶼之馬案山相對處，中間海道闊十里。而羅漢嶼如髻如拳，錯列海中，下有礁石，舟不能近。論其形勢，兜裹層層，南洋各島皆不能及。","海口炮臺，西南二座，俱在山巔，最得形勢。其東一座在羅漢嶼西二十里椰林中，平地高四五尺，檯面細草茸茸，自海中間望，倉卒不可辨認。是處海面不及三里。","居民冊籍約分五種：曰中國；曰歐羅巴，統英、法、俄、德各國；曰巫來由，統南洋各島國；曰亞墨利加，統南北花旗各國；曰東方諸國，統五印度以上諸小國，及緬甸、暹羅等國。五種人數，以中國為最多，其次巫來由。","華人住坡戶口最難詳確。查光緒七年英人所刊戶口冊雲：福建男女二萬四千九百八十一人，廣州一萬四千八百五十三人，潮州二萬二千六百四十四人，嘉應州六千一百七十人，瓊州八千三百十九人，三州府生長之華人九千五百二十七人，不列籍之華人二百七十二名，統計八萬六千六十六人。近五六年來，雖少有參差，總在八九萬之間，而歷來居叻遊叻者，動稱十餘萬，皆約略之詞，雖西人所報未必盡確，不列籍者不止此數，然總不過十萬人。","巫來由人，通謂之土人，有書作穆拉油者，閩廣人讀無為莫之去聲，故“巫”亦讀“穆”。其自印度一帶來者，謂之吉靈人。又有波斯一帶者謂之齊智人。土人有黑有白，吉靈、齊智俱膚黝如墨，其以布蔽下體，不衫不褲，三種人大略相同。","巫來由柔佛國王都城，在坡北岸，一衣帶水，相望可接，坡中有行宮，時往來其間。其民之在坡者，皆貧無生計，西人役以工作，幾若牛馬，華人亦有用之服役者。","叻西北三百餘里，柔佛之上，沙剌我之下，有埠曰麻六甲，本暹羅屬國，葡與荷嘗迭據之，道光初歸於英。麻六甲西北九百里海中，有島曰檳榔嶼，亦屬英。兩處華人共十餘萬。英設總督於叻，統轄三埠（按英人以此三埠統言之曰三州府）。","駐叻英官，總督而下，曰輔政使司，曰按察司，曰參政司，曰正副經歷司，曰戶口司，曰庫務司，曰地理司，曰營造司，曰巡理府，曰護衛司，曰船頭官。巡理有三堂，分理坡中各案件，略別大小輕重。護衛司專管華人一切事，名為護衛華人，實則事事與華人為難。","英國駐叻軍額，計英炮手一隊，二百四十八人；外兵總六員，修理軍械匠十八人；步兵一隊，八百九十三人；又印度炮隊，並修理軍械匠共二百七十五人；管理炮隊糧道官二員，炮隊繪師一名，營醫十四名，統共一千三百五十七人，較香港少三百五十七人。其水師兵船則遊泊無定雲。","兵房二處，一在升旗山，一在公家花園。對面山坡上，平時不見一人，逢操演，齊出至臨海拋球場中。","各國駐坡領事，中國外，曰美、曰德、曰俄、曰法、曰奧、曰義大利、曰丹、曰荷蘭、曰葡萄牙、曰西班牙、曰巴西、曰比利時、曰哈華亞、曰暹羅、曰瑞典、那威，二國並一領事，共十有六。","中國領事之設，始於光緒三年，郭侍郎使西過叻，體察情形，奏請設南洋總領事，兼新加坡領事官。經總署議，以總領事事，宜姑緩籌辦，準設新加坡領事一員、隨員一員。","初設領事時，議以華人戶口年貌身格費、及船牌費，抵俸薪各項，後戶口身格費未行，船牌費不足抵用。光緒五年，始定仿照出使美國、日本章程，領事隨員俸薪，由出使經費內支給，而船牌費仍收取抵用。查船牌費，每重一噸收洋四佔半，合銀三分有奇，此項歲入不過數百金，僅抵一月經費，而船戶涉險犯難，獲利無多，似當議除，以示體恤。","泰西各國，凡屬通商埠頭，他國領事不頂聽斷之權，而洋人之在中國不然，如上海租界所設公廨，華洋會審，已非西例。西官又好攬事權，必欲華官仰其鼻息，志士憤焉，駐叻各國領事，概從西例，不預審斷。而華人生聚既繁，事端日出，亦有領事可辦之件，皆為護衛司侵奪，動多掣肘。故除給發船牌外，惟勸興義學，講聖諭，開文會，以行教化而已。","居民犯事，統歸巡理府審斷，輕者判罰，重者監禁。監在西南山坡上，周以垣墉，巡差負槍晝夜邏察。查西曆上年底止，獄中重罪，經臬司判禁一年以上者，華人共存四百八十三名，巫來由人七十五名，吉靈人四十三名。其所犯輕罪，經巡理府判以罰款，或不能完繳，以監禁抵銷者，一年之中，華人入監共二千八百九十人，此中期滿出獄者二千六百七十九人，入獄後具貲贖出者一百五人。巫來由人一年共入一百九十七人，吉靈共入一百八十八人。獄中寬敞潔淨。每犯日食兩餐，葷素菜各一餚。雖曰拘禁，實則徜徉自在，勝於在外作苦，故犯事人往往不願納鍰，甘住獄。近西官察知其弊，議裁葷菜雲。","叻自開埠以來，進出口各項貨物，一概免稅。惟菸酒重徵，由華商設立公司包納。煙公司月包稅八萬六千元，酒公司二萬一千元，二項為入款大宗。地租估屋值十取一，"]}]}],"toc":[{"id":"chapter-1-section-1","chapter_title":"新加坡風土記","section_title":"正文","is_available":true}],"plain_text":"# 新加坡風土記\n自暹羅直南，伸如舌，長如股，中有山如脊鬥入於海，皆巫來由種人居之。西人統名之曰下暹羅。其國有十：曰斜仔，曰大坤，曰宋卡，曰大年，曰吉連丹，曰丁噶奴，曰彭亨，曰柔佛，在山之東曰吉德，曰沙剌我。在山之西，地至柔佛盡處，谽谺一水，隔二三里而得一島。西以蘇門答臘為蔽，南以爪亞為屏，東以婆羅洲為障，四面環水，如驪龍頷下珠，即英人所謂新嘉坡也。舊名息力，又稱<口石>叻，華人或稱新州府。其地南距赤道三百零四里。\n自香港乘輪船，指西南行，計程三千四百七十七里，至越南之西貢。自西貢指南偏西行二千四百二十一里，至新嘉坡。風順六日可到，風逆或至七八日，如灣泊瓊州、西貢各口，又需時日。\n考之古冊，斜仔以下皆頓遜地，其後析為列國，而柔佛處極南，叻地屬焉。然百年前榛莽未啟，一荒島耳。華人之懋遷南洋者，既乏問津，即歐洲諸邦如荷蘭，如葡萄牙，爭據群島，亦未厝意及此。嘉慶二十三年，英人名士淡不公者始得之，以為海道四達之區，上於政府，伐木開道，遂設商埠，是為開闢新加坡之祖。西人嘗鑄銅像，以志勿諼。\n全坡之地，南北十四英里，得中國四十六里有差，東西二十七英里，得中國八十九里有差。中有河，自東達西，劃分南北，居人名其北曰小坡，南曰大坡。\n蘇門答臘、爪亞、婆羅洲三島，遙為遮蔽，皆在數百里千餘里外。對坡一島，綿亙東西，東曰廖嶼，西曰吉德門，天然近障也，吉德門十餘小島，若斷若續，直與坡接，窄處不過數丈，寬處不及一里，輪船自西南來者，從此入。其東自柔佛之羅漢嶼與廖嶼之馬案山相對處，中間海道闊十里。而羅漢嶼如髻如拳，錯列海中，下有礁石，舟不能近。論其形勢，兜裹層層，南洋各島皆不能及。\n海口炮臺，西南二座，俱在山巔，最得形勢。其東一座在羅漢嶼西二十里椰林中，平地高四五尺，檯面細草茸茸，自海中間望，倉卒不可辨認。是處海面不及三里。\n居民冊籍約分五種：曰中國；曰歐羅巴，統英、法、俄、德各國；曰巫來由，統南洋各島國；曰亞墨利加，統南北花旗各國；曰東方諸國，統五印度以上諸小國，及緬甸、暹羅等國。五種人數，以中國為最多，其次巫來由。\n華人住坡戶口最難詳確。查光緒七年英人所刊戶口冊雲：福建男女二萬四千九百八十一人，廣州一萬四千八百五十三人，潮州二萬二千六百四十四人，嘉應州六千一百七十人，瓊州八千三百十九人，三州府生長之華人九千五百二十七人，不列籍之華人二百七十二名，統計八萬六千六十六人。近五六年來，雖少有參差，總在八九萬之間，而歷來居叻遊叻者，動稱十餘萬，皆約略之詞，雖西人所報未必盡確，不列籍者不止此數，然總不過十萬人。\n巫來由人，通謂之土人，有書作穆拉油者，閩廣人讀無為莫之去聲，故“巫”亦讀“穆”。其自印度一帶來者，謂之吉靈人。又有波斯一帶者謂之齊智人。土人有黑有白，吉靈、齊智俱膚黝如墨，其以布蔽下體，不衫不褲，三種人大略相同。\n巫來由柔佛國王都城，在坡北岸，一衣帶水，相望可接，坡中有行宮，時往來其間。其民之在坡者，皆貧無生計，西人役以工作，幾若牛馬，華人亦有用之服役者。\n叻西北三百餘里，柔佛之上，沙剌我之下，有埠曰麻六甲，本暹羅屬國，葡與荷嘗迭據之，道光初歸於英。麻六甲西北九百里海中，有島曰檳榔嶼，亦屬英。兩處華人共十餘萬。英設總督於叻，統轄三埠（按英人以此三埠統言之曰三州府）。\n駐叻英官，總督而下，曰輔政使司，曰按察司，曰參政司，曰正副經歷司，曰戶口司，曰庫務司，曰地理司，曰營造司，曰巡理府，曰護衛司，曰船頭官。巡理有三堂，分理坡中各案件，略別大小輕重。護衛司專管華人一切事，名為護衛華人，實則事事與華人為難。\n英國駐叻軍額，計英炮手一隊，二百四十八人；外兵總六員，修理軍械匠十八人；步兵一隊，八百九十三人；又印度炮隊，並修理軍械匠共二百七十五人；管理炮隊糧道官二員，炮隊繪師一名，營醫十四名，統共一千三百五十七人，較香港少三百五十七人。其水師兵船則遊泊無定雲。\n兵房二處，一在升旗山，一在公家花園。對面山坡上，平時不見一人，逢操演，齊出至臨海拋球場中。\n各國駐坡領事，中國外，曰美、曰德、曰俄、曰法、曰奧、曰義大利、曰丹、曰荷蘭、曰葡萄牙、曰西班牙、曰巴西、曰比利時、曰哈華亞、曰暹羅、曰瑞典、那威，二國並一領事，共十有六。\n中國領事之設，始於光緒三年，郭侍郎使西過叻，體察情形，奏請設南洋總領事，兼新加坡領事官。經總署議，以總領事事，宜姑緩籌辦，準設新加坡領事一員、隨員一員。\n初設領事時，議以華人戶口年貌身格費、及船牌費，抵俸薪各項，後戶口身格費未行，船牌費不足抵用。光緒五年，始定仿照出使美國、日本章程，領事隨員俸薪，由出使經費內支給，而船牌費仍收取抵用。查船牌費，每重一噸收洋四佔半，合銀三分有奇，此項歲入不過數百金，僅抵一月經費，而船戶涉險犯難，獲利無多，似當議除，以示體恤。\n泰西各國，凡屬通商埠頭，他國領事不頂聽斷之權，而洋人之在中國不然，如上海租界所設公廨，華洋會審，已非西例。西官又好攬事權，必欲華官仰其鼻息，志士憤焉，駐叻各國領事，概從西例，不預審斷。而華人生聚既繁，事端日出，亦有領事可辦之件，皆為護衛司侵奪，動多掣肘。故除給發船牌外，惟勸興義學，講聖諭，開文會，以行教化而已。\n居民犯事，統歸巡理府審斷，輕者判罰，重者監禁。監在西南山坡上，周以垣墉，巡差負槍晝夜邏察。查西曆上年底止，獄中重罪，經臬司判禁一年以上者，華人共存四百八十三名，巫來由人七十五名，吉靈人四十三名。其所犯輕罪，經巡理府判以罰款，或不能完繳，以監禁抵銷者，一年之中，華人入監共二千八百九十人，此中期滿出獄者二千六百七十九人，入獄後具貲贖出者一百五人。巫來由人一年共入一百九十七人，吉靈共入一百八十八人。獄中寬敞潔淨。每犯日食兩餐，葷素菜各一餚。雖曰拘禁，實則徜徉自在，勝於在外作苦，故犯事人往往不願納鍰，甘住獄。近西官察知其弊，議裁葷菜雲。\n叻自開埠以來，進出口各項貨物，一概免稅。惟菸酒重徵，由華商設立公司包納。煙公司月包稅八萬六千元，酒公司二萬一千元，二項為入款大宗。地租估屋值十取一，","is_preview":true,"preview_page_limit":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