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urce_id":7343,"title":"德宗承统私记","format":"md","encoding":"utf-8","chapters":[{"id":"chapter-1","title":"德宗承統私記　（清）羅惇曧","sections":[{"id":"chapter-1-section-1","title":"正文","paragraphs":["同治十三年十二月，穆宗大漸。兩宮皇太后御養心殿西暖閣，召惇親王奕誴、恭親王奕欣、醇親王奕譞、孚郡王奕譓、惠郡王奕詳等人。孝欽後泣語諸王曰：「帝疾不可為，繼統未定，誰其可者？」或言：「溥倫長當立。」惇親王言：「溥倫疏屬不可。」後曰：「溥字輩無當立者，奕譞長子今四歲矣，且至親，予欲使之繼統。」蓋醇親王嫡福晉，孝欽後妹也，孝欽利幼君可專政。倘為穆宗立後，則己為太皇太后，雖尊而疏，故欲以內親立德宗也。諸王皆愕，不知所對。醇親王大驚哭失聲，伏地暈絕，恭親王奕欣叱之，令內侍扶出。諸王不敢抗後旨，議遂定。是日穆宗崩。帝入居宮中，遂即位，用兩宮太后旨：「皇帝龍馭上賓，未有儲貳，不得已以醇親王奕譞之子載湉，承繼文宗顯皇帝為子，入承大統，為嗣皇帝。俟嗣皇帝生有皇嗣，即承繼大行皇帝為嗣，改元光緒。」醇親王憤鬱成疾，疏言：「臣侍從大行皇帝十有三年，時值天下多故，嘗以整軍經武，期睹中興盛事，雖肝腦塗地，亦所甘心。何圖昊天不弔，龍馭上賓，臣前日瞻仰遺容，五內崩裂，已覺氣體難支，猶思力濟艱難，盡事聽命。忽蒙懿旨下降，擇定嗣皇帝，倉猝間昏迷惘知所措。迨舁回家，身戰心搖，如痴如夢，致觸犯舊有肝疾等病，委頓成廢。惟有哀懇皇太后恩施格外，洞照無遺，曲賜矜全，許乞骸骨，為天地容一虛糜爵位之人，為宣宗成皇帝留一庸鈍無才之子，使臣受帡幪於此日，正丘首於他年，則生生世世，感戴高厚鴻施於無既矣！諭令王公、大學士、六部、九卿會議具奏。旋詔準開去各差使，以親王世襲罔替。醇親王具疏懇辭，詔不許。兩宮皇太后垂簾聽政。","初，穆宗寢疾，時謂宏德殿行走侍講王慶祺導之冶遊，致疾不起。御史陳彝假他事劾之：謂其為河南考官，撤棘之後，微服冶遊，汴省人多知之。並謂街談巷議，無據之詞，未敢瀆陳，要亦其素行不孚之明證。臣久思入告，緣慶祺系內廷行走之員，有關國體，躊躇未發，亦冀大行皇帝聰明天亶，日久必洞燭其人。萬不料遽有今日！悲號之下，每念時事，中夜憂惶，如斯人者，若再留禁廷之側，為患不細，非獨有玷班行而已。詔褫慶祺職。封穆宗皇后為嘉順皇后。李鴻藻、徐桐、翁同龢、廣壽，請開去弘德殿行走，許之。罪總管太監張得喜等戍黑龍江。內閣侍讀學士廣安奏：「竊維立繼之大權，操之君上，非臣下所得妄預。若事已完善；而理當稍為變通者，又非臣下所可緘默也。大行皇帝沖齡御極，蒙兩宮皇太后垂簾勵治，十有三載，天下底定，海內臣民，方將享太平之福。詎意大行皇帝皇嗣未舉，一旦龍馭上賓，凡食毛踐土者，莫不籲天呼地。幸賴兩宮皇太后，坤維正位，擇繼咸宜，以我皇上承繼文宗顯皇帝為子。並欽奉懿旨，俟嗣皇帝生有皇子，即承繼大行皇帝為嗣。仰見兩宮皇太后宸衷經營，承家原為承國；聖算悠遠，立子即是立孫。不惟大行皇帝得有皇子，即大行皇帝統緒亦得相承勿替。計之萬全，無過於此。惟是奴才嘗讀《宋史》不能無感焉。宋太祖遵杜太后之命，傳弟而不傳子。厥後太宗偶因趙普一言，傳子竟未傳侄，是廢母后成命，遂起無窮斥駁。使當日後以詔命鑄成鐵券，如九鼎泰山，萬無轉移之理，趙普安得一言間之？然則立繼大計，成於一時，尤貴定於百代。況我朝仁讓開基，家風未遠，聖聖相承，夫復何慮？我皇上將來生有皇子，自必承繼大行皇帝為嗣，接承統緒。第恐事久年湮，或有以普言引用，豈不負兩宮皇太后詒厥孫謀之至意？奴才受恩深重，不敢不言。請飭下王公、大學士、六部、九卿會議，頒立鐵券，用作弈世良謨。」奉兩宮懿旨：前降旨俟嗣皇帝生有皇子，即承繼大行皇帝為嗣，業經明白宣示，中外鹹知。茲據內閣侍讀學士廣安奏請飭廷臣會議，頒立鐵券等語，冒昧瀆陳，殊堪詫異。廣安著傳旨申飭。穆後本失愛於孝欽後，穆宗病，孝欽後以穆後不能防護，掌責之。又以考欽不為穆宗立後，以寡嫂居宮中，滋不適，乃仰藥殉焉。","二年四月，命翁同龢、夏同善授讀毓慶宮。御史潘敦儼請表揚穆後，以光潛德。詔稱孝哲毅皇后，已加諡號，豈可輕議更張？該御史逞其臆見，率行奏請，已屬胡塗；並敢以無據之辭登諸奏牘，尤為謬妄。下吏議奪職。五年三月庚午，大葬穆宗毅皇帝，孝哲毅皇后於惠陵。吏部主事吳可讀，先以御史請誅烏魯木齊提督成祿，言過贛直，落職。穆宗登極，起廢員用主事，可讀慮大統授受之間，類多變故，鑑宋太宗、明景帝之故事，思以尸諫，而堅為穆宗立後之信，乃請於吏部長官，隨赴惠陵襄禮。還次薊州馬伸橋三義廟，於閏三月五日夜間，飲毒畢命。遺疏請吏部長官代奏。疏去：「奏為以一死泣請懿旨預定大統之歸，以畢今生忠愛事。竊罪臣聞治國不諱亂，安國不忘危。危亂而可諱可忘，則進苦口於堯舜，為無疾之呻吟；陳隱患於聖明，為不祥之舉動。罪臣前因言事忿激，自甘或斬或囚。經王公大臣會議，奏請傳臣質訊。乃蒙我先皇帝曲賜矜全，既免臣於以斬而死，復免臣於以囚而死，又復免臣於以傳訊而觸忌觸怒而死。犯三死而未死，不求生而再生，則今日罪臣未盡之餘年，皆我先皇帝數年前所賜也。乃天崩地坼，忽遭十三年十二月初五日之變，即日欽奉兩宮皇太后懿旨：『大行皇帝龍馭上賓，未有儲貳，不得已以醇親王之子，承繼文宗顯皇帝為子，入承大統，為嗣皇帝。俟嗣皇帝生有皇子，即承繼大行皇帝為嗣，特諭。』罪臣涕泣跪誦，反覆思維，以為兩宮皇太后一誤再誤，為文宗顯皇帝立子，不為我大行皇帝立嗣。既不為我大行皇帝立嗣，則今日嗣皇帝所承大統，乃奉我兩宮皇太后之命，受之於文宗顯皇帝，非受之於我大行皇帝也。而將來大統之承，亦未奉有明文，必歸之承繼之子，即謂懿旨內既有承繼為嗣一語，則大統之仍歸繼子，自不待言。罪臣竊以為未然。自古擁立推戴之際，為臣子所難言。我朝二百餘年，祖宗家法，子以傳子。骨肉之間，萬世應無間然。況醇親王公忠體國，中外翕然，稱為賢王。觀王當時一奏，令人忠義奮發之氣，勃然而生。言為心聲，豈容偽為？罪臣讀之，至於歌哭不能已已。倘王聞臣有此奏，未必不怒臣之妄，而憐臣之愚，必不以臣言為開離間之端。而我皇上仁孝性成，承我兩宮皇太后授以寶位，將來千秋萬歲時，均能以我兩宮皇太后今日之心為心。而"]}]}],"toc":[{"id":"chapter-1-section-1","chapter_title":"德宗承統私記　（清）羅惇曧","section_title":"正文","is_available":true}],"plain_text":"# 德宗承統私記　（清）羅惇曧\n同治十三年十二月，穆宗大漸。兩宮皇太后御養心殿西暖閣，召惇親王奕誴、恭親王奕欣、醇親王奕譞、孚郡王奕譓、惠郡王奕詳等人。孝欽後泣語諸王曰：「帝疾不可為，繼統未定，誰其可者？」或言：「溥倫長當立。」惇親王言：「溥倫疏屬不可。」後曰：「溥字輩無當立者，奕譞長子今四歲矣，且至親，予欲使之繼統。」蓋醇親王嫡福晉，孝欽後妹也，孝欽利幼君可專政。倘為穆宗立後，則己為太皇太后，雖尊而疏，故欲以內親立德宗也。諸王皆愕，不知所對。醇親王大驚哭失聲，伏地暈絕，恭親王奕欣叱之，令內侍扶出。諸王不敢抗後旨，議遂定。是日穆宗崩。帝入居宮中，遂即位，用兩宮太后旨：「皇帝龍馭上賓，未有儲貳，不得已以醇親王奕譞之子載湉，承繼文宗顯皇帝為子，入承大統，為嗣皇帝。俟嗣皇帝生有皇嗣，即承繼大行皇帝為嗣，改元光緒。」醇親王憤鬱成疾，疏言：「臣侍從大行皇帝十有三年，時值天下多故，嘗以整軍經武，期睹中興盛事，雖肝腦塗地，亦所甘心。何圖昊天不弔，龍馭上賓，臣前日瞻仰遺容，五內崩裂，已覺氣體難支，猶思力濟艱難，盡事聽命。忽蒙懿旨下降，擇定嗣皇帝，倉猝間昏迷惘知所措。迨舁回家，身戰心搖，如痴如夢，致觸犯舊有肝疾等病，委頓成廢。惟有哀懇皇太后恩施格外，洞照無遺，曲賜矜全，許乞骸骨，為天地容一虛糜爵位之人，為宣宗成皇帝留一庸鈍無才之子，使臣受帡幪於此日，正丘首於他年，則生生世世，感戴高厚鴻施於無既矣！諭令王公、大學士、六部、九卿會議具奏。旋詔準開去各差使，以親王世襲罔替。醇親王具疏懇辭，詔不許。兩宮皇太后垂簾聽政。\n初，穆宗寢疾，時謂宏德殿行走侍講王慶祺導之冶遊，致疾不起。御史陳彝假他事劾之：謂其為河南考官，撤棘之後，微服冶遊，汴省人多知之。並謂街談巷議，無據之詞，未敢瀆陳，要亦其素行不孚之明證。臣久思入告，緣慶祺系內廷行走之員，有關國體，躊躇未發，亦冀大行皇帝聰明天亶，日久必洞燭其人。萬不料遽有今日！悲號之下，每念時事，中夜憂惶，如斯人者，若再留禁廷之側，為患不細，非獨有玷班行而已。詔褫慶祺職。封穆宗皇后為嘉順皇后。李鴻藻、徐桐、翁同龢、廣壽，請開去弘德殿行走，許之。罪總管太監張得喜等戍黑龍江。內閣侍讀學士廣安奏：「竊維立繼之大權，操之君上，非臣下所得妄預。若事已完善；而理當稍為變通者，又非臣下所可緘默也。大行皇帝沖齡御極，蒙兩宮皇太后垂簾勵治，十有三載，天下底定，海內臣民，方將享太平之福。詎意大行皇帝皇嗣未舉，一旦龍馭上賓，凡食毛踐土者，莫不籲天呼地。幸賴兩宮皇太后，坤維正位，擇繼咸宜，以我皇上承繼文宗顯皇帝為子。並欽奉懿旨，俟嗣皇帝生有皇子，即承繼大行皇帝為嗣。仰見兩宮皇太后宸衷經營，承家原為承國；聖算悠遠，立子即是立孫。不惟大行皇帝得有皇子，即大行皇帝統緒亦得相承勿替。計之萬全，無過於此。惟是奴才嘗讀《宋史》不能無感焉。宋太祖遵杜太后之命，傳弟而不傳子。厥後太宗偶因趙普一言，傳子竟未傳侄，是廢母后成命，遂起無窮斥駁。使當日後以詔命鑄成鐵券，如九鼎泰山，萬無轉移之理，趙普安得一言間之？然則立繼大計，成於一時，尤貴定於百代。況我朝仁讓開基，家風未遠，聖聖相承，夫復何慮？我皇上將來生有皇子，自必承繼大行皇帝為嗣，接承統緒。第恐事久年湮，或有以普言引用，豈不負兩宮皇太后詒厥孫謀之至意？奴才受恩深重，不敢不言。請飭下王公、大學士、六部、九卿會議，頒立鐵券，用作弈世良謨。」奉兩宮懿旨：前降旨俟嗣皇帝生有皇子，即承繼大行皇帝為嗣，業經明白宣示，中外鹹知。茲據內閣侍讀學士廣安奏請飭廷臣會議，頒立鐵券等語，冒昧瀆陳，殊堪詫異。廣安著傳旨申飭。穆後本失愛於孝欽後，穆宗病，孝欽後以穆後不能防護，掌責之。又以考欽不為穆宗立後，以寡嫂居宮中，滋不適，乃仰藥殉焉。\n二年四月，命翁同龢、夏同善授讀毓慶宮。御史潘敦儼請表揚穆後，以光潛德。詔稱孝哲毅皇后，已加諡號，豈可輕議更張？該御史逞其臆見，率行奏請，已屬胡塗；並敢以無據之辭登諸奏牘，尤為謬妄。下吏議奪職。五年三月庚午，大葬穆宗毅皇帝，孝哲毅皇后於惠陵。吏部主事吳可讀，先以御史請誅烏魯木齊提督成祿，言過贛直，落職。穆宗登極，起廢員用主事，可讀慮大統授受之間，類多變故，鑑宋太宗、明景帝之故事，思以尸諫，而堅為穆宗立後之信，乃請於吏部長官，隨赴惠陵襄禮。還次薊州馬伸橋三義廟，於閏三月五日夜間，飲毒畢命。遺疏請吏部長官代奏。疏去：「奏為以一死泣請懿旨預定大統之歸，以畢今生忠愛事。竊罪臣聞治國不諱亂，安國不忘危。危亂而可諱可忘，則進苦口於堯舜，為無疾之呻吟；陳隱患於聖明，為不祥之舉動。罪臣前因言事忿激，自甘或斬或囚。經王公大臣會議，奏請傳臣質訊。乃蒙我先皇帝曲賜矜全，既免臣於以斬而死，復免臣於以囚而死，又復免臣於以傳訊而觸忌觸怒而死。犯三死而未死，不求生而再生，則今日罪臣未盡之餘年，皆我先皇帝數年前所賜也。乃天崩地坼，忽遭十三年十二月初五日之變，即日欽奉兩宮皇太后懿旨：『大行皇帝龍馭上賓，未有儲貳，不得已以醇親王之子，承繼文宗顯皇帝為子，入承大統，為嗣皇帝。俟嗣皇帝生有皇子，即承繼大行皇帝為嗣，特諭。』罪臣涕泣跪誦，反覆思維，以為兩宮皇太后一誤再誤，為文宗顯皇帝立子，不為我大行皇帝立嗣。既不為我大行皇帝立嗣，則今日嗣皇帝所承大統，乃奉我兩宮皇太后之命，受之於文宗顯皇帝，非受之於我大行皇帝也。而將來大統之承，亦未奉有明文，必歸之承繼之子，即謂懿旨內既有承繼為嗣一語，則大統之仍歸繼子，自不待言。罪臣竊以為未然。自古擁立推戴之際，為臣子所難言。我朝二百餘年，祖宗家法，子以傳子。骨肉之間，萬世應無間然。況醇親王公忠體國，中外翕然，稱為賢王。觀王當時一奏，令人忠義奮發之氣，勃然而生。言為心聲，豈容偽為？罪臣讀之，至於歌哭不能已已。倘王聞臣有此奏，未必不怒臣之妄，而憐臣之愚，必不以臣言為開離間之端。而我皇上仁孝性成，承我兩宮皇太后授以寶位，將來千秋萬歲時，均能以我兩宮皇太后今日之心為心。而","is_preview":true,"preview_page_limit":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