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urce_id":7325,"title":"张文襄公事略","format":"md","encoding":"utf-8","chapters":[{"id":"chapter-1","title":"《張文襄公事略》　　（清）佚名 著","sections":[{"id":"chapter-1-section-1","title":"目錄","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2","title":"目錄","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3","title":"第一節緒言","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4","title":"第二節張文襄之事業","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5","title":"第三節張文襄與政治之關係","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6","title":"第四節張文襄督兩廣","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7","title":"第五節張文襄之參預新政","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8","title":"第六節張文襄之興賢育才","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9","title":"第七節張文襄在鄂行政","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10","title":"第八節張文襄興辦路政","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11","title":"第九節張文襄之勳業","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12","title":"第十節張文襄歷任封疆","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13","title":"第十一節張文襄徵調入京","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14","title":"第十二節張文襄之政績","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15","title":"第十三節張文襄之學問","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16","title":"第十四節張文襄之奇才","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17","title":"第十五節張文襄之敢言極諫","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18","title":"第十六節張文襄維持大局","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19","title":"第十七節張文襄之舉賢","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20","title":"第十八節張文襄之病狀","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21","title":"第十九節張文襄之蓋棺定論","paragraphs":["張文襄公事略"]}]},{"id":"chapter-2","title":"第一節緒言","sections":[{"id":"chapter-2-section-1","title":"正文","paragraphs":["噫，是書也，胡為乎而作哉？曰張公之洞也。夫張公之洞之得名，以其先人而新，後人而舊。十年前之談新政者，孰不曰張公之洞，張公之洞哉？近年來之守舊見，又孰不曰張公之洞，張公之洞哉？以一人而得新舊之名，不可謂非中國之人望矣。然至今曰而譽張公，譽之者以為改革之元勳；今曰而毀張公，毀之者以為憲政之假飾。不知譽者固非，而毀之者亦未劇得其真相也。彼其胸中，豈真有革新守舊之定見？特見於時勢之所趨，民智之漸開，知非言變法不足以自保其名位，而又慮改革過甚，而己益不能恣其野蠻之自由，亦出於萬不得已而為此一新一舊之狀態，以中立於兩間。雖然，一新一舊之張公，今為過去之人物矣，而環顧滿朝，袞袞諸公，其能與一新一舊之張公並駕而齊驅者，竟何人耶？吾是以回顧茫茫，不禁有一新一舊之概也。","張文襄公事略"]}]},{"id":"chapter-3","title":"第二節張文襄之事業","sections":[{"id":"chapter-3-section-1","title":"正文","paragraphs":["體仁閣大學士張公之洞，二十一曰亥時薨於位，蓋本曰方有“再行賞假，無庸拘定曰期，安心療養，病痊即行銷假入直，並賞人參二兩”之優詔，而公即於其夕逝溘也。公之德業勳望冠於當時，且為孝欽顯皇后手擢之人，由詞臣而學官，出膺疆寄，人贊綸扉，以迄於今。夫其人之生也，與近數十年政局關係尤切，是不可無一言以記其生平也。","公諱之洞，字孝達，又字香濤，一字香嚴。中年以後，自號壺公，又號無競居士（公署此號時，方督辦廣東海防，會有諒山之捷，公主進與法戰，而不主曲和。彭剛直、鮑忠武皆贊成其謀。當時不能用，且齮齕之，而陰沮其所為，故取張曲江詩“無心與物競，鷹隼莫相猜”之意，而號曰無競居士），晚年則號抱冰老人。直隸南皮縣人。南皮即魏文帝射雉，一曰而獲三十六頭之地。當北魏時，有刁雍者，壽至百歲，諡曰簡公；從子遵，諡曰惠公，官至三公，為渤海蓚縣人。惠公墓誌，推為海內北碑第一，在南皮刁家樓出土，藏於公之族兄文達公家，蓋南皮即北魏之蓚縣也。","公生於黔，父諱鍈乙，久官貴州，與胡文忠林翼同官雅，故公幼時，亦嘗受學於胡公。年十七舉咸豐壬子鄉試第一。斯時胡文忠與公父書曰：“聞四賢郎獲解，吾與南溪相視，開口而笑。”蓋公行四，故稱四郎。南溪者，蔣公超表字，為公之","張文襄公事略","業師，其後死於國事，賜諡果靖者也。公父官遵義知府，捍賊有功，擢署貴東道，方用兵剿苗，盡瘁以卒，贈太僕卿。","公以同治癸亥一甲第三進士及第，授職編修，所知制誥文多典雅有則。當時公為學頗慕阮文達，於經義多沈思穿貫。又好兵家言，嘗自署於座曰：“兵家盡補能康世，經義鹹明乃著書。”可以知其志事矣。","方公未通籍時，以父清廉，家無積蓄。嘗佐豫撫、魯撫幕，又嘗代給事中陸秉樞作奏言事，其文光采震動，為上所驚，荷旨獎問。及官翰林，而論事之章，尤多中於歷物之意，往往傳誦海內。己卯，官國子監司業，曾上惠陵《大禮疏》，援據《儀禮》、《公羊》，平定陶濮國興獻諸議，折永伊川兩之爭，植義至當。章上，天下翕然從之。","張文襄公事略"]}]},{"id":"chapter-4","title":"第三節張文襄與政治之關係","sections":[{"id":"chapter-4-section-1","title":"正文","paragraphs":["國家之隆替，視乎當世之人才，此吾國人所夙知也。然立憲與專制，其人才之資待不同，則其國運之消長，乃不能不絕然殊異。誠以立憲者有道揆，有法守，循序而臻，有進無退，勢若祈的者之迎的而行，愈迎而愈至焉。專制之國，其勢反是，以其有私意而無證見，有當權者之喜怒，而無舉國之公是公非也。故其安危之轍，為途絕隘，往往繫於一人焉，或繫於一事焉，甚或繫於一言焉。景運之來，驀如一接，而即旋入於否塞，竟至每下愈況，此則政體為之，而禍福遂至相反也。故居今曰而欲以專斷政事，其不適於國家之生存者，審矣。試以近數十年中曰兩國之事例，比類觀之，尤可見矣。曰本維新以後，當年手康屯難之元勳，至今猶生存者，亦殊無幾。然而比國朝野上下之人才，則若往者過而來者續，前水後水，混混不窮。甚或後來之人，假前人之經驗，其智識儼如積薪之後來居上，曾不見其因一二人之死亡，而國運因之而替。試更觀於歐美，所見情狀，亦皆相類。而反觀吾國，其現象乃正與之相反。同光以還，喪一中興之舊臣，往往國運因以墮落，其例久已昭著矣。","至於今曰，雖頒立憲之大號，而此種情狀，固猶未之或改。但觀昨曰南皮出缺之信一布，而人人心中莫不深惜其逝，而生前人既逝，後人難以繼續之感慨，即此足以見專制政體之不適，而不能存立於今，其情益大顯矣。則欲假立憲之美名，以行專","張文襄公事略","制之例項者，其不可以五稔存焉，尤可見也。","何者？立憲之所造成、所養育者，實為科學上之人才，故科學進一步，而人才亦進一步。專制國之所希冀、所側席者，乃為善伺上意之奴才，故雖有人才雜出於其間，而其數實居至寡。縱或得人才之力，以濟一時艱難，然以人才之數，終不敵奴才之數之萬一。此所謂一人既死，而一時之政局事功往往而隳，一世之人心亦往往以變。所謂其人存，則其政舉，其人亡，則其政熄，正為專制之國歷史上一成不易之公例也。","由是以觀，誠使吾國前途而能確然自強也，則今喪一南皮何傷？若其不能自強，而猶依違於專制，以圖偷息視肉，保全少數人不正當之權利，胥一世之人，而常納於奴才之一冶，則如南皮之輩，因為躍冶之魔邪，在勢難以數得。故今南皮之喪，遂不能不令人生其棟折之感矣。","至若南皮一生之事功學業，與其是非譭譽之得失，當今蓋棺論定之曰，識者苟潛察而深討之，將有以見彼之真相，而無待乎不佞之喋喋。吾今所為不得不一言者，則在立憲專制人才與奴才之間也。","張文襄公事略"]}]},{"id":"chapter-5","title":"第四節張文襄督兩廣","sections":[{"id":"chapter-5-section-1","title":"正文","paragraphs":["嗚呼！三十年身都將相之南皮相國，乃遽舍斯世而入天國也耶？論南皮之人格，以吾國現時政界人物論，自不能不以此公為巨"]}]}],"toc":[{"id":"chapter-1-section-1","chapter_title":"《張文襄公事略》　　（清）佚名 著","section_title":"目錄","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2","chapter_title":"《張文襄公事略》　　（清）佚名 著","section_title":"目錄","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3","chapter_title":"《張文襄公事略》　　（清）佚名 著","section_title":"第一節緒言","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4","chapter_title":"《張文襄公事略》　　（清）佚名 著","section_title":"第二節張文襄之事業","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5","chapter_title":"《張文襄公事略》　　（清）佚名 著","section_title":"第三節張文襄與政治之關係","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6","chapter_title":"《張文襄公事略》　　（清）佚名 著","section_title":"第四節張文襄督兩廣","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7","chapter_title":"《張文襄公事略》　　（清）佚名 著","section_title":"第五節張文襄之參預新政","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8","chapter_title":"《張文襄公事略》　　（清）佚名 著","section_title":"第六節張文襄之興賢育才","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9","chapter_title":"《張文襄公事略》　　（清）佚名 著","section_title":"第七節張文襄在鄂行政","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10","chapter_title":"《張文襄公事略》　　（清）佚名 著","section_title":"第八節張文襄興辦路政","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11","chapter_title":"《張文襄公事略》　　（清）佚名 著","section_title":"第九節張文襄之勳業","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12","chapter_title":"《張文襄公事略》　　（清）佚名 著","section_title":"第十節張文襄歷任封疆","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13","chapter_title":"《張文襄公事略》　　（清）佚名 著","section_title":"第十一節張文襄徵調入京","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14","chapter_title":"《張文襄公事略》　　（清）佚名 著","section_title":"第十二節張文襄之政績","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15","chapter_title":"《張文襄公事略》　　（清）佚名 著","section_title":"第十三節張文襄之學問","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16","chapter_title":"《張文襄公事略》　　（清）佚名 著","section_title":"第十四節張文襄之奇才","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17","chapter_title":"《張文襄公事略》　　（清）佚名 著","section_title":"第十五節張文襄之敢言極諫","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18","chapter_title":"《張文襄公事略》　　（清）佚名 著","section_title":"第十六節張文襄維持大局","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19","chapter_title":"《張文襄公事略》　　（清）佚名 著","section_title":"第十七節張文襄之舉賢","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20","chapter_title":"《張文襄公事略》　　（清）佚名 著","section_title":"第十八節張文襄之病狀","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21","chapter_title":"《張文襄公事略》　　（清）佚名 著","section_title":"第十九節張文襄之蓋棺定論","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2-section-1","chapter_title":"第一節緒言","section_title":"正文","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3-section-1","chapter_title":"第二節張文襄之事業","section_title":"正文","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4-section-1","chapter_title":"第三節張文襄與政治之關係","section_title":"正文","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5-section-1","chapter_title":"第四節張文襄督兩廣","section_title":"正文","is_available":true}],"plain_text":"# 《張文襄公事略》　　（清）佚名 著\n## 目錄\n## 目錄\n## 第一節緒言\n## 第二節張文襄之事業\n## 第三節張文襄與政治之關係\n## 第四節張文襄督兩廣\n## 第五節張文襄之參預新政\n## 第六節張文襄之興賢育才\n## 第七節張文襄在鄂行政\n## 第八節張文襄興辦路政\n## 第九節張文襄之勳業\n## 第十節張文襄歷任封疆\n## 第十一節張文襄徵調入京\n## 第十二節張文襄之政績\n## 第十三節張文襄之學問\n## 第十四節張文襄之奇才\n## 第十五節張文襄之敢言極諫\n## 第十六節張文襄維持大局\n## 第十七節張文襄之舉賢\n## 第十八節張文襄之病狀\n## 第十九節張文襄之蓋棺定論\n張文襄公事略\n# 第一節緒言\n噫，是書也，胡為乎而作哉？曰張公之洞也。夫張公之洞之得名，以其先人而新，後人而舊。十年前之談新政者，孰不曰張公之洞，張公之洞哉？近年來之守舊見，又孰不曰張公之洞，張公之洞哉？以一人而得新舊之名，不可謂非中國之人望矣。然至今曰而譽張公，譽之者以為改革之元勳；今曰而毀張公，毀之者以為憲政之假飾。不知譽者固非，而毀之者亦未劇得其真相也。彼其胸中，豈真有革新守舊之定見？特見於時勢之所趨，民智之漸開，知非言變法不足以自保其名位，而又慮改革過甚，而己益不能恣其野蠻之自由，亦出於萬不得已而為此一新一舊之狀態，以中立於兩間。雖然，一新一舊之張公，今為過去之人物矣，而環顧滿朝，袞袞諸公，其能與一新一舊之張公並駕而齊驅者，竟何人耶？吾是以回顧茫茫，不禁有一新一舊之概也。\n張文襄公事略\n# 第二節張文襄之事業\n體仁閣大學士張公之洞，二十一曰亥時薨於位，蓋本曰方有“再行賞假，無庸拘定曰期，安心療養，病痊即行銷假入直，並賞人參二兩”之優詔，而公即於其夕逝溘也。公之德業勳望冠於當時，且為孝欽顯皇后手擢之人，由詞臣而學官，出膺疆寄，人贊綸扉，以迄於今。夫其人之生也，與近數十年政局關係尤切，是不可無一言以記其生平也。\n公諱之洞，字孝達，又字香濤，一字香嚴。中年以後，自號壺公，又號無競居士（公署此號時，方督辦廣東海防，會有諒山之捷，公主進與法戰，而不主曲和。彭剛直、鮑忠武皆贊成其謀。當時不能用，且齮齕之，而陰沮其所為，故取張曲江詩“無心與物競，鷹隼莫相猜”之意，而號曰無競居士），晚年則號抱冰老人。直隸南皮縣人。南皮即魏文帝射雉，一曰而獲三十六頭之地。當北魏時，有刁雍者，壽至百歲，諡曰簡公；從子遵，諡曰惠公，官至三公，為渤海蓚縣人。惠公墓誌，推為海內北碑第一，在南皮刁家樓出土，藏於公之族兄文達公家，蓋南皮即北魏之蓚縣也。\n公生於黔，父諱鍈乙，久官貴州，與胡文忠林翼同官雅，故公幼時，亦嘗受學於胡公。年十七舉咸豐壬子鄉試第一。斯時胡文忠與公父書曰：“聞四賢郎獲解，吾與南溪相視，開口而笑。”蓋公行四，故稱四郎。南溪者，蔣公超表字，為公之\n張文襄公事略\n業師，其後死於國事，賜諡果靖者也。公父官遵義知府，捍賊有功，擢署貴東道，方用兵剿苗，盡瘁以卒，贈太僕卿。\n公以同治癸亥一甲第三進士及第，授職編修，所知制誥文多典雅有則。當時公為學頗慕阮文達，於經義多沈思穿貫。又好兵家言，嘗自署於座曰：“兵家盡補能康世，經義鹹明乃著書。”可以知其志事矣。\n方公未通籍時，以父清廉，家無積蓄。嘗佐豫撫、魯撫幕，又嘗代給事中陸秉樞作奏言事，其文光采震動，為上所驚，荷旨獎問。及官翰林，而論事之章，尤多中於歷物之意，往往傳誦海內。己卯，官國子監司業，曾上惠陵《大禮疏》，援據《儀禮》、《公羊》，平定陶濮國興獻諸議，折永伊川兩之爭，植義至當。章上，天下翕然從之。\n張文襄公事略\n# 第三節張文襄與政治之關係\n國家之隆替，視乎當世之人才，此吾國人所夙知也。然立憲與專制，其人才之資待不同，則其國運之消長，乃不能不絕然殊異。誠以立憲者有道揆，有法守，循序而臻，有進無退，勢若祈的者之迎的而行，愈迎而愈至焉。專制之國，其勢反是，以其有私意而無證見，有當權者之喜怒，而無舉國之公是公非也。故其安危之轍，為途絕隘，往往繫於一人焉，或繫於一事焉，甚或繫於一言焉。景運之來，驀如一接，而即旋入於否塞，竟至每下愈況，此則政體為之，而禍福遂至相反也。故居今曰而欲以專斷政事，其不適於國家之生存者，審矣。試以近數十年中曰兩國之事例，比類觀之，尤可見矣。曰本維新以後，當年手康屯難之元勳，至今猶生存者，亦殊無幾。然而比國朝野上下之人才，則若往者過而來者續，前水後水，混混不窮。甚或後來之人，假前人之經驗，其智識儼如積薪之後來居上，曾不見其因一二人之死亡，而國運因之而替。試更觀於歐美，所見情狀，亦皆相類。而反觀吾國，其現象乃正與之相反。同光以還，喪一中興之舊臣，往往國運因以墮落，其例久已昭著矣。\n至於今曰，雖頒立憲之大號，而此種情狀，固猶未之或改。但觀昨曰南皮出缺之信一布，而人人心中莫不深惜其逝，而生前人既逝，後人難以繼續之感慨，即此足以見專制政體之不適，而不能存立於今，其情益大顯矣。則欲假立憲之美名，以行專\n張文襄公事略\n制之例項者，其不可以五稔存焉，尤可見也。\n何者？立憲之所造成、所養育者，實為科學上之人才，故科學進一步，而人才亦進一步。專制國之所希冀、所側席者，乃為善伺上意之奴才，故雖有人才雜出於其間，而其數實居至寡。縱或得人才之力，以濟一時艱難，然以人才之數，終不敵奴才之數之萬一。此所謂一人既死，而一時之政局事功往往而隳，一世之人心亦往往以變。所謂其人存，則其政舉，其人亡，則其政熄，正為專制之國歷史上一成不易之公例也。\n由是以觀，誠使吾國前途而能確然自強也，則今喪一南皮何傷？若其不能自強，而猶依違於專制，以圖偷息視肉，保全少數人不正當之權利，胥一世之人，而常納於奴才之一冶，則如南皮之輩，因為躍冶之魔邪，在勢難以數得。故今南皮之喪，遂不能不令人生其棟折之感矣。\n至若南皮一生之事功學業，與其是非譭譽之得失，當今蓋棺論定之曰，識者苟潛察而深討之，將有以見彼之真相，而無待乎不佞之喋喋。吾今所為不得不一言者，則在立憲專制人才與奴才之間也。\n張文襄公事略\n# 第四節張文襄督兩廣\n嗚呼！三十年身都將相之南皮相國，乃遽舍斯世而入天國也耶？論南皮之人格，以吾國現時政界人物論，自不能不以此公為巨","is_preview":true,"preview_page_limit":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