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urce_id":7321,"title":"开禧德安守城录","format":"md","encoding":"utf-8","chapters":[{"id":"chapter-1","title":"開禧德安守城錄 宋 王致遠","sections":[{"id":"chapter-1-section-1","title":"●序","paragraphs":["開禧兵釁既啟，虜悉力闖諸郡。時主諾多以戎帥，不然亦勇將，兵屯至小處，猶不下數千，獨安陸以內地故，經理所不到，乃受敵最慘。守雖將家子，懦不解事，幸而得存，則餘同年兄王元父之力也。當丁卯之春，虜戀戀無去志，得縋者來言，城中疫癘大作，老且病者醢貓以侑食。餘聞之泣曰：“人之愛貓，近於愛子，殺貓而甘其味，去相食無幾矣。”既而白之宣府，又書其事以告於朝，曰：“路無安陸，是無鄂渚，自江以南將何所恃？”責同時在位者不恤元父盡力之意。朝廷雖知元父忠，顧事又不暇恤也。時列郡無重兵，身不當其任，受圍者百有八日，遮蔽天塹，困強虜以俟水潦，迄全其城，其用力良苦哉！圍解二十年，元父亦修文地下矣。昔既不自狀其勞，則後於今日者蓋不足以考其概矣，每切憂之。今監倉君示《守城錄》一編，纖悉具備，列禦寇之法，固足以示訓。若元父之所以用心，與其所以和眾，上以安其親，下以刑其妻子，講學之明而用志之堅，有非文字之所盡者，更在於《守城錄》之外也。嘗論開禧用兵之時，主事者竊取諸老先生復仇大義，謂簞食迎師者可以立致，謂六月北伐者可以圖全，然體統不明，規模不定，吳曦、趙淳、皇甫斌之徒已受密議，重兵壓敵境，然後迫諸賢以稱王人，勢不可辭，亦不可止。及乎虜大舉，三邊數千裡皆已受敵，宣司擁虛名於內，無一兵可以增益。至董世雄輩以朝命來援，亦傲睨不恤國事，本末倒置之弊一至於此，全安陸而不敗，必有人如元父而後可也。監倉君善繼其志，語述其事，有《守城錄》如此，可謂元父賢子矣。餘素善元父，不但慈恩之契，及守漢陽，倚安陸以為固，識其受敵之事，如錄不謬，忠肝義膽，固已隱然於錄矣。以死自許，卒不得死，不幸而死，元父不愧也。顏平原、張睢陽以守城著名，一生一死，至今道守城事者指二公為稱，首無所輕重，以其事在守城，雖生死猶末也。儒者以忠信為甲冑，禮義為幹櫓，置死生於度外，然後可以行志，此又錄外之意，不可不考。元父名允初，永嘉人，同年小錄中字茂遠，監倉君名致遠。"]},{"id":"chapter-1-section-2","title":"嘉定甲申孟夏既望，東匯澤曹彥約序","paragraphs":["開禧元年，歲在乙丑，冬十有二月，先公運使蒙恩丞郡德安。明年，尚書薛公叔似宣諭京湖，待制陳公謙總軍餉，侍郎吳公獵帥江陵，尋改宣諭為宣撫。冬，就以陳公副之。夏六月，招撫副使皇甫斌喪師於唐鄧，更以荊鄂都統趙淳臨邊。金虜甚傲，無道邊堠，始驛，騷安陸，今號次邊，北距信陽二百里，西北距隨百三十，公度隨、信陽無城池，且不素修守備，力必不支。虜無信、隨之限，則必中於安矣。況辛巳和議再定，釋兵符五十年，郡無戍卒，廂禁軍之，籍僅四百，不嫻兵事，凜凜然日謀備守之策，且恐貽親憂。太夫人聞之曰：“汝當努力國事，置吾度外。”公雖拳拳不忘，然亦遂得一意修守備。是時，帥府委公治民兵，公核五縣，得四千餘人番，上詣府，親蒞教習。總所（待制也）委公糴三萬石以給邊餉，公稍登其直，以徠商販。越月告辦，遂集僚屬語之曰：“兵食，守禦之本，今則義勇粗勝，兵餉尚乏，糴請留之益郡，計歲糴儲積之粟，則寇至可與民共守，以無乏食。”遂力請於總所。","冬十月，諜報虜宿重兵百餘萬於南京，將以十一月徙屯方城，剋日渡淮，勢甚鴟張。是月五日壬午，趨棗陽，宿將馬拱、張虎、韓源以將士三千人當之，殲焉。先是，宣威令應山縣戍軍雍政、馬謹四千人增戍棗陽，至則遇敵，拱等方以死戰，政謹麾前隊赤身馳之，與拱等皆斃。政潰圍，僅得稍輯後軍，還奔應山。","七日甲申，虜犯神馬坡，事益迫，求救宣司，不報。時棗陽潰卒無所底止，公議招之，以助守。太守李公師尹持之曰：“彼潰軍也，不可以語勇。”公曰：“國家養兵有年，前日力不敵，故潰。今安陸有城無兵，驅市人以守且不足，得素所教習之人而用之，不猶賢乎？”乃便宜發經總制錢，遣使諭之，得二千一百一十人，皆踴躍願從。又厚犒茶商饒彧等，令募其徒及土豪市兵凡二千人。又益以安陸、雲夢、孝感、應城四邑民兵，得二千二百，唯應山義勇留以備信陽之境。未幾，諜者趙逸刺虜欲先攻隨，得隨則以其兵犯襄、安。公與守言：“安陸舊以守得全，然所當不過盜賊，今大敵不日至矣，其鋒不可當，城為保民為之也，相與下令，令民人入城，徹屋伐木以充爨，輿粟輦帛以儲備，決渠塘以益壕浸，發防城庫以列之城上。”乃分隅庀職，給役授材，立旗職，嚴號令，部伍整齊。民或以草為屋廬者，令徹之，以防焚爇。郡舊有干城之器，鉅細畢具，承平既久，吏士皆後出，謾知所措，惟棗陽潰軍一見皆能辦，佈置施用，人與器習，一郡皆服公之先見。有獻誠於公曰：“太夫人年逾八十，不可以聞戎，盍輿至旁郡？”公謝之日：“事親徇國之心均耳，今大敵在境，眾方搖搖，若母先往，則眾必亂。眾亂，則尺寸不可前，況他境乎？效死弗去，守貳之分也。況堅守未必死，去未必全，吾生死誓與此城俱矣。”言者愧而退。","十二日己丑，虜師至隨。是日，隨守雷世忠單騎過城下，公叱之曰：逃城賊，射之。疾馳以免。時宣司遣左軍正軍牛成以五百人至。又明日辛卯，右軍準備將任廷佐所部亦五百人。十六日癸巳，宣司統轄李誼將宣效（軍號）兵二百五十有五皆即登城，分地御守。","十七日甲午，虜侯騎百餘至城下，視地為營。公亟集郡僚至天慶觀，恭迎聖祖御容入城，以分宗子伯韺扈侍。金人百餘騎追襲，任廷佐射殞一夫，乃退。或謂太守密選義勇駿馬數十匹，屏藏之，謀與其侄誼以家遁。公誦言詆之，陰為羈縻，使不得去。弓會士人蕭其姓者疏守賣降狀，請殺之，公曰：“守怯懦不任事，背叛則決無之。今虜勢方張，當一乃心，以攘大難，奸人離間，何所不有？”遂焚其書，以安上下之心。","十八日乙未，虜眾十餘萬自棗陽長驅而至，分佈城之東西南三面高岡之上，旌旗蔽空，騎卒遍野，見者皆失魂魄。次於城北教場立中軍將帳，植五色旗，夜中明炬燭天，萬桴擊鼓，以素帕抹額，面城而號，河水騰沸，屋瓦震動，立者負戶。公徐謂眾曰：“此兵家脅城法也，當以靜待之。”命偃旗僕鼓，寂若無人。乃與太守及僚屬議曰：“虜勢未易當，其情叵測，今鳩合雖眾，非有養用訓練之素，孰恃以為固守？況朝廷宣司未必察也，告急孰可行乎？”教授陳之經、監稅蔣梓應命，遂"]}]}],"toc":[{"id":"chapter-1-section-1","chapter_title":"開禧德安守城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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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n開禧兵釁既啟，虜悉力闖諸郡。時主諾多以戎帥，不然亦勇將，兵屯至小處，猶不下數千，獨安陸以內地故，經理所不到，乃受敵最慘。守雖將家子，懦不解事，幸而得存，則餘同年兄王元父之力也。當丁卯之春，虜戀戀無去志，得縋者來言，城中疫癘大作，老且病者醢貓以侑食。餘聞之泣曰：“人之愛貓，近於愛子，殺貓而甘其味，去相食無幾矣。”既而白之宣府，又書其事以告於朝，曰：“路無安陸，是無鄂渚，自江以南將何所恃？”責同時在位者不恤元父盡力之意。朝廷雖知元父忠，顧事又不暇恤也。時列郡無重兵，身不當其任，受圍者百有八日，遮蔽天塹，困強虜以俟水潦，迄全其城，其用力良苦哉！圍解二十年，元父亦修文地下矣。昔既不自狀其勞，則後於今日者蓋不足以考其概矣，每切憂之。今監倉君示《守城錄》一編，纖悉具備，列禦寇之法，固足以示訓。若元父之所以用心，與其所以和眾，上以安其親，下以刑其妻子，講學之明而用志之堅，有非文字之所盡者，更在於《守城錄》之外也。嘗論開禧用兵之時，主事者竊取諸老先生復仇大義，謂簞食迎師者可以立致，謂六月北伐者可以圖全，然體統不明，規模不定，吳曦、趙淳、皇甫斌之徒已受密議，重兵壓敵境，然後迫諸賢以稱王人，勢不可辭，亦不可止。及乎虜大舉，三邊數千裡皆已受敵，宣司擁虛名於內，無一兵可以增益。至董世雄輩以朝命來援，亦傲睨不恤國事，本末倒置之弊一至於此，全安陸而不敗，必有人如元父而後可也。監倉君善繼其志，語述其事，有《守城錄》如此，可謂元父賢子矣。餘素善元父，不但慈恩之契，及守漢陽，倚安陸以為固，識其受敵之事，如錄不謬，忠肝義膽，固已隱然於錄矣。以死自許，卒不得死，不幸而死，元父不愧也。顏平原、張睢陽以守城著名，一生一死，至今道守城事者指二公為稱，首無所輕重，以其事在守城，雖生死猶末也。儒者以忠信為甲冑，禮義為幹櫓，置死生於度外，然後可以行志，此又錄外之意，不可不考。元父名允初，永嘉人，同年小錄中字茂遠，監倉君名致遠。\n## 嘉定甲申孟夏既望，東匯澤曹彥約序\n開禧元年，歲在乙丑，冬十有二月，先公運使蒙恩丞郡德安。明年，尚書薛公叔似宣諭京湖，待制陳公謙總軍餉，侍郎吳公獵帥江陵，尋改宣諭為宣撫。冬，就以陳公副之。夏六月，招撫副使皇甫斌喪師於唐鄧，更以荊鄂都統趙淳臨邊。金虜甚傲，無道邊堠，始驛，騷安陸，今號次邊，北距信陽二百里，西北距隨百三十，公度隨、信陽無城池，且不素修守備，力必不支。虜無信、隨之限，則必中於安矣。況辛巳和議再定，釋兵符五十年，郡無戍卒，廂禁軍之，籍僅四百，不嫻兵事，凜凜然日謀備守之策，且恐貽親憂。太夫人聞之曰：“汝當努力國事，置吾度外。”公雖拳拳不忘，然亦遂得一意修守備。是時，帥府委公治民兵，公核五縣，得四千餘人番，上詣府，親蒞教習。總所（待制也）委公糴三萬石以給邊餉，公稍登其直，以徠商販。越月告辦，遂集僚屬語之曰：“兵食，守禦之本，今則義勇粗勝，兵餉尚乏，糴請留之益郡，計歲糴儲積之粟，則寇至可與民共守，以無乏食。”遂力請於總所。\n冬十月，諜報虜宿重兵百餘萬於南京，將以十一月徙屯方城，剋日渡淮，勢甚鴟張。是月五日壬午，趨棗陽，宿將馬拱、張虎、韓源以將士三千人當之，殲焉。先是，宣威令應山縣戍軍雍政、馬謹四千人增戍棗陽，至則遇敵，拱等方以死戰，政謹麾前隊赤身馳之，與拱等皆斃。政潰圍，僅得稍輯後軍，還奔應山。\n七日甲申，虜犯神馬坡，事益迫，求救宣司，不報。時棗陽潰卒無所底止，公議招之，以助守。太守李公師尹持之曰：“彼潰軍也，不可以語勇。”公曰：“國家養兵有年，前日力不敵，故潰。今安陸有城無兵，驅市人以守且不足，得素所教習之人而用之，不猶賢乎？”乃便宜發經總制錢，遣使諭之，得二千一百一十人，皆踴躍願從。又厚犒茶商饒彧等，令募其徒及土豪市兵凡二千人。又益以安陸、雲夢、孝感、應城四邑民兵，得二千二百，唯應山義勇留以備信陽之境。未幾，諜者趙逸刺虜欲先攻隨，得隨則以其兵犯襄、安。公與守言：“安陸舊以守得全，然所當不過盜賊，今大敵不日至矣，其鋒不可當，城為保民為之也，相與下令，令民人入城，徹屋伐木以充爨，輿粟輦帛以儲備，決渠塘以益壕浸，發防城庫以列之城上。”乃分隅庀職，給役授材，立旗職，嚴號令，部伍整齊。民或以草為屋廬者，令徹之，以防焚爇。郡舊有干城之器，鉅細畢具，承平既久，吏士皆後出，謾知所措，惟棗陽潰軍一見皆能辦，佈置施用，人與器習，一郡皆服公之先見。有獻誠於公曰：“太夫人年逾八十，不可以聞戎，盍輿至旁郡？”公謝之日：“事親徇國之心均耳，今大敵在境，眾方搖搖，若母先往，則眾必亂。眾亂，則尺寸不可前，況他境乎？效死弗去，守貳之分也。況堅守未必死，去未必全，吾生死誓與此城俱矣。”言者愧而退。\n十二日己丑，虜師至隨。是日，隨守雷世忠單騎過城下，公叱之曰：逃城賊，射之。疾馳以免。時宣司遣左軍正軍牛成以五百人至。又明日辛卯，右軍準備將任廷佐所部亦五百人。十六日癸巳，宣司統轄李誼將宣效（軍號）兵二百五十有五皆即登城，分地御守。\n十七日甲午，虜侯騎百餘至城下，視地為營。公亟集郡僚至天慶觀，恭迎聖祖御容入城，以分宗子伯韺扈侍。金人百餘騎追襲，任廷佐射殞一夫，乃退。或謂太守密選義勇駿馬數十匹，屏藏之，謀與其侄誼以家遁。公誦言詆之，陰為羈縻，使不得去。弓會士人蕭其姓者疏守賣降狀，請殺之，公曰：“守怯懦不任事，背叛則決無之。今虜勢方張，當一乃心，以攘大難，奸人離間，何所不有？”遂焚其書，以安上下之心。\n十八日乙未，虜眾十餘萬自棗陽長驅而至，分佈城之東西南三面高岡之上，旌旗蔽空，騎卒遍野，見者皆失魂魄。次於城北教場立中軍將帳，植五色旗，夜中明炬燭天，萬桴擊鼓，以素帕抹額，面城而號，河水騰沸，屋瓦震動，立者負戶。公徐謂眾曰：“此兵家脅城法也，當以靜待之。”命偃旗僕鼓，寂若無人。乃與太守及僚屬議曰：“虜勢未易當，其情叵測，今鳩合雖眾，非有養用訓練之素，孰恃以為固守？況朝廷宣司未必察也，告急孰可行乎？”教授陳之經、監稅蔣梓應命，遂","is_preview":true,"preview_page_limit":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