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urce_id":7308,"title":"康有为事实","format":"md","encoding":"utf-8","chapters":[{"id":"chapter-1","title":"康有為事實","sections":[{"id":"chapter-1-section-1","title":"正文","paragraphs":["光緒二十四年十月梁鼎芬稿","康有為平日議論，專以散君局、廢君權為本意，以平等為要旨。今年春間，康適在京，乘外患日亟，人心憂惶之際，造言煽惑，意圖乘機舉事。每向眾人昌言，不?雲此時若有人帶兵八千人，即可圍頤和園，逼脅皇太后，並逼脅皇上，勒令變法，中國即可自強。此語聞之者甚多，固不獨御史文悌一人。文御史劾康疏內所云，楊深秀告該御史以萬不敢出口之言，即指此也。六、七月間，康焰日熾，促召其死黨譚嗣同入京。譚素性兇悍，狂躁尤甚。譚以湖南人而到京，移住南海館，與康同居合謀，譚一人潛往，見侍郎袁世凱，詐傳諭旨，令袁以兵力先害北洋大臣榮中堂祿，即帶兵入京，圍頤和園，震驚慈駕，此尤臣子所不忍言、神人所共憤者也。幸袁侍郎詰以調兵並無上諭，發其逆謀，皇太后臨朝，皇上大悟，捕康誅譚，大亂乃定。假使逆謀若成，康、譚即逼令皇上改正朔、易服色，誅戮舊臣，大權全歸康有為，中外大臣全用康黨，（事皆有據，都下鹹知。）如是則康有為奪君權之願遂，而康有為等為教王之勢成矣。旬日之間，都城喋血，海內大亂，外侮並至，中華淪胥，康之肉其足食乎？乃今日無識之士，或尚有稱康有為之忠於國家，借康有為之因變法受禍者，此由不知康黨之奸謀，不知京朝之實情故也。夫皇太后、皇上之罪康，罪其謀逆耳，豈罪其變法哉！","康有為羨慕泰西羅馬教皇之尊貴，意欲自為教王，因創立一教，謂合孔教、佛教、耶穌、希臘教四教而為一，自命為創教之聖人，其徒皆以聖人稱之，其徒黨有能推衍其說者，則許為通天人之故，聞者齒冷。康所著書，內有《孔子為改制之王考》一卷（上海有刻本），稱孔子為教王，諷其徒謂康學直接孔子，康即今之教王也。似此非聖無法，禍延家國，殆今古來異端、叛逆、會匪、邪教四者而為一，王莽、孫恩、徐鴻儒之惡，康實兼之。（或比之於少正卯，乃全不知康者也。）謂之妖孽可矣。","三    康有為之教，尤為邪淫奇謬，不可思議者，其宗旨以“大同”二字為主，（其徒所設之局、所立之學，皆以“大同”為名。）創為化三界之說，一化各國之界，謂世間並無君臣之義，此國人民與彼國人民一樣，古人所謂忠臣義士，皆是多事。一化貧富之界，富人之財皆常與貧人公用，此乃襲外國均貧富黨之謬說，小說戲劇中強盜打富濟貧之鄙語。一化男女之界，謂世間不必立夫婦之名，室家男女，皆可通用。將來康教大行後，擬將天下婦女聚在各處公所，任人前往淫亂，生有子女，即籌公款養之，長成以後，更不知父子兄弟是何事，數十年後，五倫全然廢絕，是之謂“大同”。（少年無行子弟，喜從康教者，大率皆為此秘密法所誤也。）其昏狂贖亂，至於此極，乃白蓮教所不忍言。哥老會所不屑為。總之，化三界之說，一則誨叛，一則誨盜，一則誨淫，以此之教，不特為神人所怒，且將為魔鬼所笑矣。或疑此條所談，太無人理，康教何至於此，不知此乃康學秘傳，語語有據，試間之康徒便知，若有一言虛誣，天地鬼神，實照鑑之。","四    康有為附會漢儒素王改制之說，謂六經皆是孔子捏造假託之詞，唐、虞、三代典章制度，治亂事蹟，並無其事，羲、農、堯、舜、禹、湯、文、武、周公並無其人，《易》、《書》、《詩》、《禮》、《樂》、古《春秋》，並無其書，乃孔子自出己意，假設無數朝代，假造無數古人，以抒發自己心事，發明自己治法。又恐周、秦、兩漢古書多存，可以證其誣罔，於是謂《漢書•藝文志》所載，皆劉歆一人所造，此等怪謬之說，全無一毫情理，只可謂之不通亂道，乃聰穎後生竟多信從其說者，豈非劫運耶？","五    康有為赴試京師，因不中舉人，遂夤緣在朝大官，求得富貴。已故工部尚書潘文勤公祖蔭、現任大學士徐公桐、前協辦大學士戶部尚書翁同和、前禮部尚書許公應騤，已故前出使英國大臣戶部左侍郎曾惠敏公紀澤、禮部右侍郎志公銳、前國子監祭酒盛公昱，皆與康有為素無淵源，乃屢次求見，上書諛頌，諸公以康有為一年少監生，初到京師，遍謁朝貴，實屬躁進無品，皆甚鄙之。潘公送銀八兩，並作函與康雲，以後請勿再來，來亦不再送銀，此函人多見之。曾公嘗告人曰：康有為託名西學，希圖祿利，不知西無此學，中國亦無此學也。徐公、志公見其言囂張卑蹈，皆將原書擲還，都下士夫無不鄙笑。","六    康有為北試不售，流落不歸，日日寫信求人助資，如送銀十二兩者，稱其人為大賢，送八兩，四兩者，稱其人為大君子，行同乞丐。","七    康有為留滯京師，家信甚少，其母年老貧窮，慮其生事啟禍，日日涕泣，命次子廣仁在廣州省城親好處訪問下落，康有為聞之，仍不動心，如是數年，乃歸不孝之罪，鄉人皆惡之。","八    康有為在上海，貧苦無聊，又好冶遊，資無所出。時鄉人潘嶧琴學土衍桐為浙江學政，遂往杭州借貸，潘學士厚贈之，不滿所欲，又以公事相托，潘學士不能辦，婉詞謝絕，康憤愧回滬。逮潘學士歸裡。康好管訟事，因張喬芬一案，與潘學士嫌隙日深，痛加攻擊，以洩前忿。","九    康有為落魄上海，日日挾妓不與錢，久為妓家女使所知，群到客棧索取，康有為窘甚，遁歸廣東。上船之日，各妓家女使皆到船上，搜尋不見。開船後，各水手見船板內有人，大驚急呼，大眾來看，則康有為也。蓋其躲避女使索錢，自匿於此，覆以帆布，水手見其狼狽欺騙，皆恥笑之，後有人作詩誚之曰：“避債無臺卻有舟，一錢不值莫風流。”傳播江海，成為笑柄矣。","十    康有為所撰《長興學記》，以富人鄙吝為可恥之一，斤斤言利，隨處發露，如康有為者，真可恥之甚，目來講學所無也。","十一    康有為所撰《新學偽經考》，私意害道，邪說誣民，御使安維峻、餘聯沅先後奏參，我皇上嚴旨查辦毀板。","十二    康有為中舉人後，不認座主、房官為師，及被參，日急營營於房師之門，卑躬屈膝，無所不至。其時李中堂胞兄李筱泉制軍瀚章為兩廣總督，康有為託人干謁，再四懇求寬辦，制軍初甚惡之，後見其卑諂，從寬不革舉人。康當日曾受李家厚恩，不意後來反力攻李中堂也。","十三    康有為講學，名為尊孔子，實則侮聖之罪至大，如自號長素，謂己長於素王也。其徒則以超回、軼賜，勝由，邁參等名之，可謂膽大無恥，至悍至愚。超回"]}]}],"toc":[{"id":"chapter-1-section-1","chapter_title":"康有為事實","section_title":"正文","is_available":true}],"plain_text":"# 康有為事實\n光緒二十四年十月梁鼎芬稿\n康有為平日議論，專以散君局、廢君權為本意，以平等為要旨。今年春間，康適在京，乘外患日亟，人心憂惶之際，造言煽惑，意圖乘機舉事。每向眾人昌言，不?雲此時若有人帶兵八千人，即可圍頤和園，逼脅皇太后，並逼脅皇上，勒令變法，中國即可自強。此語聞之者甚多，固不獨御史文悌一人。文御史劾康疏內所云，楊深秀告該御史以萬不敢出口之言，即指此也。六、七月間，康焰日熾，促召其死黨譚嗣同入京。譚素性兇悍，狂躁尤甚。譚以湖南人而到京，移住南海館，與康同居合謀，譚一人潛往，見侍郎袁世凱，詐傳諭旨，令袁以兵力先害北洋大臣榮中堂祿，即帶兵入京，圍頤和園，震驚慈駕，此尤臣子所不忍言、神人所共憤者也。幸袁侍郎詰以調兵並無上諭，發其逆謀，皇太后臨朝，皇上大悟，捕康誅譚，大亂乃定。假使逆謀若成，康、譚即逼令皇上改正朔、易服色，誅戮舊臣，大權全歸康有為，中外大臣全用康黨，（事皆有據，都下鹹知。）如是則康有為奪君權之願遂，而康有為等為教王之勢成矣。旬日之間，都城喋血，海內大亂，外侮並至，中華淪胥，康之肉其足食乎？乃今日無識之士，或尚有稱康有為之忠於國家，借康有為之因變法受禍者，此由不知康黨之奸謀，不知京朝之實情故也。夫皇太后、皇上之罪康，罪其謀逆耳，豈罪其變法哉！\n康有為羨慕泰西羅馬教皇之尊貴，意欲自為教王，因創立一教，謂合孔教、佛教、耶穌、希臘教四教而為一，自命為創教之聖人，其徒皆以聖人稱之，其徒黨有能推衍其說者，則許為通天人之故，聞者齒冷。康所著書，內有《孔子為改制之王考》一卷（上海有刻本），稱孔子為教王，諷其徒謂康學直接孔子，康即今之教王也。似此非聖無法，禍延家國，殆今古來異端、叛逆、會匪、邪教四者而為一，王莽、孫恩、徐鴻儒之惡，康實兼之。（或比之於少正卯，乃全不知康者也。）謂之妖孽可矣。\n三    康有為之教，尤為邪淫奇謬，不可思議者，其宗旨以“大同”二字為主，（其徒所設之局、所立之學，皆以“大同”為名。）創為化三界之說，一化各國之界，謂世間並無君臣之義，此國人民與彼國人民一樣，古人所謂忠臣義士，皆是多事。一化貧富之界，富人之財皆常與貧人公用，此乃襲外國均貧富黨之謬說，小說戲劇中強盜打富濟貧之鄙語。一化男女之界，謂世間不必立夫婦之名，室家男女，皆可通用。將來康教大行後，擬將天下婦女聚在各處公所，任人前往淫亂，生有子女，即籌公款養之，長成以後，更不知父子兄弟是何事，數十年後，五倫全然廢絕，是之謂“大同”。（少年無行子弟，喜從康教者，大率皆為此秘密法所誤也。）其昏狂贖亂，至於此極，乃白蓮教所不忍言。哥老會所不屑為。總之，化三界之說，一則誨叛，一則誨盜，一則誨淫，以此之教，不特為神人所怒，且將為魔鬼所笑矣。或疑此條所談，太無人理，康教何至於此，不知此乃康學秘傳，語語有據，試間之康徒便知，若有一言虛誣，天地鬼神，實照鑑之。\n四    康有為附會漢儒素王改制之說，謂六經皆是孔子捏造假託之詞，唐、虞、三代典章制度，治亂事蹟，並無其事，羲、農、堯、舜、禹、湯、文、武、周公並無其人，《易》、《書》、《詩》、《禮》、《樂》、古《春秋》，並無其書，乃孔子自出己意，假設無數朝代，假造無數古人，以抒發自己心事，發明自己治法。又恐周、秦、兩漢古書多存，可以證其誣罔，於是謂《漢書•藝文志》所載，皆劉歆一人所造，此等怪謬之說，全無一毫情理，只可謂之不通亂道，乃聰穎後生竟多信從其說者，豈非劫運耶？\n五    康有為赴試京師，因不中舉人，遂夤緣在朝大官，求得富貴。已故工部尚書潘文勤公祖蔭、現任大學士徐公桐、前協辦大學士戶部尚書翁同和、前禮部尚書許公應騤，已故前出使英國大臣戶部左侍郎曾惠敏公紀澤、禮部右侍郎志公銳、前國子監祭酒盛公昱，皆與康有為素無淵源，乃屢次求見，上書諛頌，諸公以康有為一年少監生，初到京師，遍謁朝貴，實屬躁進無品，皆甚鄙之。潘公送銀八兩，並作函與康雲，以後請勿再來，來亦不再送銀，此函人多見之。曾公嘗告人曰：康有為託名西學，希圖祿利，不知西無此學，中國亦無此學也。徐公、志公見其言囂張卑蹈，皆將原書擲還，都下士夫無不鄙笑。\n六    康有為北試不售，流落不歸，日日寫信求人助資，如送銀十二兩者，稱其人為大賢，送八兩，四兩者，稱其人為大君子，行同乞丐。\n七    康有為留滯京師，家信甚少，其母年老貧窮，慮其生事啟禍，日日涕泣，命次子廣仁在廣州省城親好處訪問下落，康有為聞之，仍不動心，如是數年，乃歸不孝之罪，鄉人皆惡之。\n八    康有為在上海，貧苦無聊，又好冶遊，資無所出。時鄉人潘嶧琴學土衍桐為浙江學政，遂往杭州借貸，潘學士厚贈之，不滿所欲，又以公事相托，潘學士不能辦，婉詞謝絕，康憤愧回滬。逮潘學士歸裡。康好管訟事，因張喬芬一案，與潘學士嫌隙日深，痛加攻擊，以洩前忿。\n九    康有為落魄上海，日日挾妓不與錢，久為妓家女使所知，群到客棧索取，康有為窘甚，遁歸廣東。上船之日，各妓家女使皆到船上，搜尋不見。開船後，各水手見船板內有人，大驚急呼，大眾來看，則康有為也。蓋其躲避女使索錢，自匿於此，覆以帆布，水手見其狼狽欺騙，皆恥笑之，後有人作詩誚之曰：“避債無臺卻有舟，一錢不值莫風流。”傳播江海，成為笑柄矣。\n十    康有為所撰《長興學記》，以富人鄙吝為可恥之一，斤斤言利，隨處發露，如康有為者，真可恥之甚，目來講學所無也。\n十一    康有為所撰《新學偽經考》，私意害道，邪說誣民，御使安維峻、餘聯沅先後奏參，我皇上嚴旨查辦毀板。\n十二    康有為中舉人後，不認座主、房官為師，及被參，日急營營於房師之門，卑躬屈膝，無所不至。其時李中堂胞兄李筱泉制軍瀚章為兩廣總督，康有為託人干謁，再四懇求寬辦，制軍初甚惡之，後見其卑諂，從寬不革舉人。康當日曾受李家厚恩，不意後來反力攻李中堂也。\n十三    康有為講學，名為尊孔子，實則侮聖之罪至大，如自號長素，謂己長於素王也。其徒則以超回、軼賜，勝由，邁參等名之，可謂膽大無恥，至悍至愚。超回","is_preview":true,"preview_page_limit":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