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urce_id":7230,"title":"守城录","format":"md","encoding":"utf-8","chapters":[{"id":"chapter-1","title":"《守城錄》　　（宋）陳規、湯璹 撰","sections":[{"id":"chapter-1-section-1","title":"●卷一 靖康朝野僉言後序（陳規）","paragraphs":["靖康丙午，規以通直郎知德安府安陸縣事。丁未春正月，群盜王在等犯德安府。時郡將闕，規攝府事。賊來攻城，規在城上與賊語，問何因到此，賊言：“京城已為金破。”規獨念：都城之大，壕塹深闊，城壁高厚，實龍淵虎壘，況禁旅衛士百萬，雖金人乘我厄運，一時強盛，亦何能破？殆不足信。二月四日，賊遁，遣人詣都城奏功還，乃知京城果為敵陷，徒深痛切，但不知城破之所以然爾！又恨當時不得身在圍城中，陪守禦之士，以效綿薄。紹興己酉春三月，朝廷既復河南，規自祠宮被命知順昌府，夏五月到官。行及期年，暇日會同僚，語及靖康之難。汝陰令雲：“嘗收東齋雜錄一編，中有《靖康朝野僉言》，具載金人攻城始末。”規得之熟讀，痛心疾首，不覺涕零。嗟乎！治亂強弱，雖曰在天有數，未有不因人事得失之所致也。揚雄所謂“天非人不因，人非天不成”。靖康京城之難，若非人事之失，則天亦不得而為災。規不揆至愚，竊觀金人攻陷京城，朝廷大臣與將吏官帥應敵捍禦之失，雖既往不咎，然前車之覆，後車之戒，事有補於將來，不可不備論也。朝廷欲再援太原，大臣以為中國勢弱，敵勢方強，用兵無益，宜割三鎮以賂之。殊不知勢之強弱在人為，我之計勝彼則強，不勝彼則弱。若不用兵，何術以壯中國之勢，遏敵人之強？用之則，有強有弱，不用則終止於弱而已。強者復弱，弱者復強，強弱之勢，自古無定，惟在用兵之人何如耳。","河東宣撫使統兵十七萬以援太原，又招河東義勇、禁兵五萬，共兵二十二萬，皆敗績，致太原陷於敵。非兵不多，蓋用兵之失也。其所以失者，兵二十二萬直行而前，先鋒遇敵者有幾？一不勝而卻，與其後大兵皆卻，宜乎不能援也！有識者觀之，不待已敗，而後知其不能援也。殊不知攻城者，分攻城兵、備戰兵、運糧兵、扼援兵，若兵不多，則攻必不久而速退，又不待其援也。假使當時往援者將良得計，雖無兵二十二萬，只十萬亦可以必援。又無十萬，只五萬亦可以優為之援也。又不五萬，至其下亦有可援之理。且以五萬為率，若止分為五十將，留十將護衛大將，兼備策應內外，三兩將詣扼援兵前，廣張兵勢，牽制扼援之兵。以二十將分地深入敵境，綿亙可布三五十里，不知敵人用兵多少，便能盡害。以二十將周圍行偏僻小路，尋求鄉導，多遣遠探，向前設伏，伺望敵人打糧出兵，多則退之，少即擒之。但絕其糧道，不必深入，直抵城下，其賊自退。又且兵既分遣，則人力並用。假令數將失利，其大兵必不至於一齊敗衄，潰散為盜。京城之難，其源在於援太原之失利也！","尼瑪哈攻太原之壽陽，壽陽城小而百姓死守。凡三攻，殘敵之眾萬人，而竟不拔。此必守城人中有善為守禦之策者。《僉言》以為城小而百姓死守者，非也。攻城者有生有死，善守者有生無死。壽陽之人，可謂善守，而不得謂之死守。又或雲城小而堅者，亦非也。若城太小，矢石交通，善守者亦難以設險施策。規以為城愈大而守愈易，分段數作限隔則易守。若已先策定險備，設使賊欲登城，縱令登城，已登即死；賊欲入城，引之入城，已入即死。今夫百里之城，內有數步之地，賊人登之，守城之人便自甘心伏其城拔。乞命於賊者，非攻之善，乃守之不善也！","九月，安炮於封丘門外。大炮數百座，皆在門外，賊至不收，遂為金人所得，鹹謂金人得攻城之具。規以為破亦不在此。有善守者，假使更資炮數百座，亦必無害，在於御炮之術善不善也。統制官辛康宗以賊去城遠，止兵不得發箭。止之甚善。百姓鼓眾擊殺，此亦見其自亂，素治之術失也！","敵先採溼木編洞屋，以生牛皮蓋其上戴之，令人運土木填壕，欲進攻城。守城人若得計，則城內先施大炮碎之。亦可用單梢炮，取遠至二百五十步外者，制其首領用眾之人。蓋益州郡舊有朝廷所降守禦冊定格：單梢炮上等遠至二百七十步，中等二百六十步，下等二百五十步。不知京城當時倉卒之際，此格用與不用？若人稍不究心，則下等二百五十步亦莫能及；若能究心，則二百七十步過之甚易。又以小炮御近眾，其小炮每十人已上，不過十五人施放一座，亦可以致數十步。勿謂小炮不能害物，中人四肢，則四肢必折；中腰以上，則人必死。中馬亦然。又況大炮每放一炮，小炮可放數炮。不必用石，以重三四斤泥圓為之。泥圓之利亦博，不獨放時易得無窮，放去中人，人必死傷；不中，則泥圓為炮擊破，不致反資敵用。若要摧毀攻械，則須用大炮及石。金人攻城用大炮，蓋欲摧壞城樓。守城者欲摧毀敵人攻械，大炮與小炮齊用。縱敵在城外伐大木為對樓、雲梯、火車等攻城，可以破盡。金人廣列壘石炮座，尋碑石、磨盤石、羊虎為炮，欲攻之。所列炮座百餘，飛石如雨，擊守城之卒，死傷日不下一二十人。此非攻城之能，蓋守禦官一時失計耳。苟守禦官得計，止令卒近女頭牆坐立，城外炮來，高則於女頭牆上過，低則打中女頭牆，擊破在外，無緣中人一卒，亦不至於死傷日不下一二十人者。惟女頭牆稍加高厚，則愈加安堵。又須先用稍大木，造高一丈、長一丈、闊一丈上下、外直裡斜、外密裡稀洞子。外密處，以大麻繩橫編，如荊竹笆相似，以備炮石眾多，攻壞女頭牆，即於兩邊連珠進洞子向前，以代女頭。若此，則炮石縱大數多，未易損壞。間有損者，即逐旋抽換。假令只如此御捍，則炮石亦何能害人？已可必其無虞也。","敵以雲梯、對樓攻東水門，其間御捍，有設重樓獲勝者。固甚善也。又恐人在重樓之上，愈招矢石。又攻東門守禦官守具亦備，對樓、雲梯至，每以木衝倒，僕死者無數。此亦奇策。然持衝木人與對樓上人相對，不免互傷，亦非全勝。金人填壕橋成，運對樓過壕攻城，城下列炮座二百餘所，七梢炮、撒星炮、座石炮併發，又以強弩千餘助之，城上矢石如雨，使守禦卒不能存立，然後推對樓使登城。每對樓上載兵八十人，一對樓得城，則引眾兵上。此金人攻城之方也。其炮大數多，矢石齊發，只前說女頭牆次備以洞子，皆可隔盡矣。對樓登城，每一對樓果能載兵八十人，樓廣不過二丈，當面立得幾人？與守城人接戰者，不過十數人而已。假令八十人盡用力，施設五對樓，止四百人。此外必無伏兵，亦無奇兵。樓高須及五丈，乘高而來，其跡亦自甚危。自履危地，來與城上立平地"]}]}],"toc":[{"id":"chapter-1-section-1","chapter_title":"《守城錄》　　（宋）陳規、湯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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