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urce_id":7227,"title":"姜氏秘史","format":"md","encoding":"utf-8","chapters":[{"id":"chapter-1","title":"姜氏秘史（明）姜清","sections":[{"id":"chapter-1-section-1","title":"正文","paragraphs":["明姜清撰。清，弋陽人，正德辛未進士，官至尚寶司少卿。自靖難之後，建文一朝事蹟大抵遺失。是書於故案文集搜輯遺聞，編年紀載。至於地道出亡等事，則未嘗載及。紀錄頗見精核。案《明史稿》例議、辨野史所載建文元年二月燕王來朝、行御道、登陛不拜、為御史曾鳳韶所劾，以為必無之事。而是書載鳳韶劾燕王事，雲本《吉安府志》。又證以南京錦衣百戶潘瑄《貼黃冊》，內載校尉潘安三月二十三日敘撥隨侍燕王，還北平陸坐云云。據此，則來朝明矣。第不知所云潘瑄《貼黃》者，果足徵信否也。又世傳王艮於成祖入城前一日，與胡靖、解縉集吳溥舍，靖、縉陳說慷慨，艮流涕而已，其後獨艮死節。是書載其事而辨之，以為艮家譜載艮以建文辛巳九月卒，上遣黃觀諭祭，未嘗及成祖之來也。其言似乎可據。然革除之際，誅鋤異已，凡效忠於建文者，皆禍及子孫。安知王氏家譜非為宗族之計，諱其死難以自全，未必遽為定論。《明史·艮傳》仍用前說，蓋必有所考也。"]},{"id":"chapter-1-section-2","title":"姜氏秘史 卷一","paragraphs":["皇帝諱允炆，字，太祖高皇帝嫡長孫。初，太祖從滁陽王，日侍左右。王夫人善觀人，謂太祖風格異常，語王，妻以養女馬氏。周旋兵間，生五子。長諱標，幼有異質，聰明英毅，豁如也。稍長，師事宋濂，通經史大旨。洪武戊申，太祖即位於南郊。既，還宮受賀。遂追尊四祖為皇帝，冊立馬氏為皇后，長子標為皇太子，大赦天下。洪武十五年，高皇后崩，太祖倦勤，命皇太子裁決庶政，惟軍國重務以聞。於是皇太子日御文華殿，百官啟事。寬仁有斷，臣工盡服。歲餘，太祖復親政。時有告密者，以晉王棡逆謀聞，太祖遣人察之，藏兵五臺山，反形已具。太祖大怒，欲發兵討之。皇太子曰：“棡反期尚遲，告密者棡未必知。今以兵往，萬一棡拒命，是父子為敵也；莫若令臣巡邊，因與俱來。”太祖大悅，於是皇太子出巡。歷燕、代及晉，居浹旬，歡甚。皇太子行，晉王送及河南界。皇太子曰：“父皇欲見汝，可偕行。”晉王倉卒受命，遂從至京。太祖欲賜之死，皇太子叩頭乞哀，乃降為庶人，居京師。皇太子友愛彌篤，日誨諭之。晉王大悟，日夜號泣悔罪。","太祖憐之，赦，復爵。晉王於是改行為善，令譽日著，比還國，卒為賢王，皇太子之教也。洪武七年秋九月，貴妃薨。十一月一日，《孝慈錄》成。太祖既裁定喪禮，太子當服齊衰杖期。","太子曰：“在禮，惟士為庶母服緦，大夫以上為庶母則無服。","又，公子為其母練冠麻衣，既葬，除之，蓋諸侯絕期以下無服。","諸侯之庶之，雖為其母亦厭於嫡母，而不得伸其私，故權為此制也。然則諸侯之庶子不為庶母服也，明矣。今陛下貴為天子，臣雖不肖，地居嫡長，幸得備位儲副，而為庶母服期，非所以敬宗廟，明正體，重繼世也。”上必欲太子服之，太子終不奉詔。上大怒，顧取劍，太子走，上逐之。群臣震讋，皆不知所為。時有桂彥良當上前，跪抱上，泣曰：“陛下之於太子，愛之深故責之重也。”上為之止。彥良乃追太子，及之，諫曰：“貴妃逮事至尊，殿下當緣君父之情，為之制服，不可執小禮以虧大孝也。”乃持衰衣之。太子不得已，乃服以拜謝。上怒解，擲劍於地，曰：“老桂，爾今日竟能和朕父子者矣。”洪武二十四年，太祖以江南地薄，頗有遷都之意。八月，命皇太子往視關洛。皇太子志欲定都洛陽，歸而獻圖。明年四月，以疾薨。太祖哭之慟，追諡為懿文皇太子。葬孝陵之次。時太祖春秋六十有五，日御東角門，向群臣泣。翰林學士劉三吾進曰：“皇嫡長孫富於年，早定大計，孰不歸心？”皇太子生六子，長曰雄英，洪武十五年卒，追封虞王，諡曰懷。次曰允炆，洪武九年生，聰明英達。二十五年九月，立允炆為太孫，詔曰：“曩古列聖相繼馭宇者，首立儲君。朕自甲辰即王位，戊申即帝位，於今二十九年矣。操將練兵，平天下亂，偃天下兵，奠萬民于田裡，用心多矣。及一統以來，除奸暴，去豪強，亦用心多矣。近來蒼顏皓首，儲嗣為重，嫡孫允炆，以九月十三日冊為皇太孫，嗣奉上下神祗，以安民庶。詔告臣民，想宜知悉。”於是命禮部定親王相見儀：凡親王系尊屬，於文華殿朝見，行四拜禮，皇太孫坐受禮畢，入宮，乃敘家人禮。制既定，親王從之，多不悅。時太祖春秋高，政務嘗付太孫裁決。太孫頗尚寬仁，兆民欣欣，罔不愛戴。洪武三十一年五月乙酉，太祖崩，遺詔皇太孫嗣位。詔曰：“朕受皇天之命，膺大命於世，定禍亂而偃兵，安民生於市野，謹撫馭以膺天命，今三十一年矣。憂危積心，克勤不怠，耑志有益於民。奈何起自寒微，無古人博志，好善惡惡，過不及多矣。今年七十有一，筋力衰微，朝夕危懼，惟恐不終。今得萬物自然之理，其奚哀念之。有皇太孫允炆，仁明孝友，天下歸心，宜登大位，以勤民□。中外文武臣僚同心輔佐，以福我民。凡喪葬之儀，一如漢文勿異。","佈告天下，使明知朕意。孝陵山川，一由其故，無有所改。","一、天下臣民，令到出臨三日，皆釋服，嫁娶、飲酒、食肉皆無禁。","一、無發民哭臨宮殿中，當臨者皆以旦晡十五，舉哀禮畢，罷非旦晡臨，無得擅哭。","一、當給喪事及哭臨者，皆無洗絰，帶無三寸，無布車兵器。","一、諸王各於本國哭臨，不必赴京。中外官軍、戍守官員，無得擅離信地，許遣人至京。","一、王國所在文武衙門官民、軍士，今後一聽朝廷節制；護衛官軍，王自處分。","一、諸王不在，令中者皆以此令比類從事。”","明日，皇太孫令禮部定喪儀。群臣上議曰：“在京府部等官聞喪，次日素服、烏帽、黑帶，赴廷聽遣詔。遂於本衙門素服、齋宿，朝晡詣几筵哭，仍各置素服。第四日成服，朝晡哭臨，葬畢乃止。","自成服始，二十七日除。命婦亦以第四日具衰服，由西華門入哭，不許金銀首飾。諸王、世子、郡主、妃及郡王、內使、宮人等，俱斬衰三年，自成服二十七日除。凡臨視事，素服、烏帽、黑帶，退朝服衰麻衫，大袖圓領，不緝紗帽，麻布裹之，去翅垂帶，麻絰鞋。命婦麻長衫，大袖圓領，麻布蓋頭，器依滷薄名數。工部及司禮監等處造神主，用慄木，制依家禮。遣人奉詔於各布政司及直隸府州，開讀詔書，文武官員人等素服、烏帽、黑帶，四拜跪聽，舉哀四拜禮畢，各置衰服，第四日成服。每旦，官僚人等於本衙門朝闕設香案哭臨，三日除，大小衙門各令官一員赴京致祭，禮物備辦。"]}]}],"toc":[{"id":"chapter-1-section-1","chapter_title":"姜氏秘史（明）姜清","section_title":"正文","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2","chapter_title":"姜氏秘史（明）姜清","section_title":"姜氏秘史 卷一","is_available":true}],"plain_text":"# 姜氏秘史（明）姜清\n明姜清撰。清，弋陽人，正德辛未進士，官至尚寶司少卿。自靖難之後，建文一朝事蹟大抵遺失。是書於故案文集搜輯遺聞，編年紀載。至於地道出亡等事，則未嘗載及。紀錄頗見精核。案《明史稿》例議、辨野史所載建文元年二月燕王來朝、行御道、登陛不拜、為御史曾鳳韶所劾，以為必無之事。而是書載鳳韶劾燕王事，雲本《吉安府志》。又證以南京錦衣百戶潘瑄《貼黃冊》，內載校尉潘安三月二十三日敘撥隨侍燕王，還北平陸坐云云。據此，則來朝明矣。第不知所云潘瑄《貼黃》者，果足徵信否也。又世傳王艮於成祖入城前一日，與胡靖、解縉集吳溥舍，靖、縉陳說慷慨，艮流涕而已，其後獨艮死節。是書載其事而辨之，以為艮家譜載艮以建文辛巳九月卒，上遣黃觀諭祭，未嘗及成祖之來也。其言似乎可據。然革除之際，誅鋤異已，凡效忠於建文者，皆禍及子孫。安知王氏家譜非為宗族之計，諱其死難以自全，未必遽為定論。《明史·艮傳》仍用前說，蓋必有所考也。\n## 姜氏秘史 卷一\n皇帝諱允炆，字，太祖高皇帝嫡長孫。初，太祖從滁陽王，日侍左右。王夫人善觀人，謂太祖風格異常，語王，妻以養女馬氏。周旋兵間，生五子。長諱標，幼有異質，聰明英毅，豁如也。稍長，師事宋濂，通經史大旨。洪武戊申，太祖即位於南郊。既，還宮受賀。遂追尊四祖為皇帝，冊立馬氏為皇后，長子標為皇太子，大赦天下。洪武十五年，高皇后崩，太祖倦勤，命皇太子裁決庶政，惟軍國重務以聞。於是皇太子日御文華殿，百官啟事。寬仁有斷，臣工盡服。歲餘，太祖復親政。時有告密者，以晉王棡逆謀聞，太祖遣人察之，藏兵五臺山，反形已具。太祖大怒，欲發兵討之。皇太子曰：“棡反期尚遲，告密者棡未必知。今以兵往，萬一棡拒命，是父子為敵也；莫若令臣巡邊，因與俱來。”太祖大悅，於是皇太子出巡。歷燕、代及晉，居浹旬，歡甚。皇太子行，晉王送及河南界。皇太子曰：“父皇欲見汝，可偕行。”晉王倉卒受命，遂從至京。太祖欲賜之死，皇太子叩頭乞哀，乃降為庶人，居京師。皇太子友愛彌篤，日誨諭之。晉王大悟，日夜號泣悔罪。\n太祖憐之，赦，復爵。晉王於是改行為善，令譽日著，比還國，卒為賢王，皇太子之教也。洪武七年秋九月，貴妃薨。十一月一日，《孝慈錄》成。太祖既裁定喪禮，太子當服齊衰杖期。\n太子曰：“在禮，惟士為庶母服緦，大夫以上為庶母則無服。\n又，公子為其母練冠麻衣，既葬，除之，蓋諸侯絕期以下無服。\n諸侯之庶之，雖為其母亦厭於嫡母，而不得伸其私，故權為此制也。然則諸侯之庶子不為庶母服也，明矣。今陛下貴為天子，臣雖不肖，地居嫡長，幸得備位儲副，而為庶母服期，非所以敬宗廟，明正體，重繼世也。”上必欲太子服之，太子終不奉詔。上大怒，顧取劍，太子走，上逐之。群臣震讋，皆不知所為。時有桂彥良當上前，跪抱上，泣曰：“陛下之於太子，愛之深故責之重也。”上為之止。彥良乃追太子，及之，諫曰：“貴妃逮事至尊，殿下當緣君父之情，為之制服，不可執小禮以虧大孝也。”乃持衰衣之。太子不得已，乃服以拜謝。上怒解，擲劍於地，曰：“老桂，爾今日竟能和朕父子者矣。”洪武二十四年，太祖以江南地薄，頗有遷都之意。八月，命皇太子往視關洛。皇太子志欲定都洛陽，歸而獻圖。明年四月，以疾薨。太祖哭之慟，追諡為懿文皇太子。葬孝陵之次。時太祖春秋六十有五，日御東角門，向群臣泣。翰林學士劉三吾進曰：“皇嫡長孫富於年，早定大計，孰不歸心？”皇太子生六子，長曰雄英，洪武十五年卒，追封虞王，諡曰懷。次曰允炆，洪武九年生，聰明英達。二十五年九月，立允炆為太孫，詔曰：“曩古列聖相繼馭宇者，首立儲君。朕自甲辰即王位，戊申即帝位，於今二十九年矣。操將練兵，平天下亂，偃天下兵，奠萬民于田裡，用心多矣。及一統以來，除奸暴，去豪強，亦用心多矣。近來蒼顏皓首，儲嗣為重，嫡孫允炆，以九月十三日冊為皇太孫，嗣奉上下神祗，以安民庶。詔告臣民，想宜知悉。”於是命禮部定親王相見儀：凡親王系尊屬，於文華殿朝見，行四拜禮，皇太孫坐受禮畢，入宮，乃敘家人禮。制既定，親王從之，多不悅。時太祖春秋高，政務嘗付太孫裁決。太孫頗尚寬仁，兆民欣欣，罔不愛戴。洪武三十一年五月乙酉，太祖崩，遺詔皇太孫嗣位。詔曰：“朕受皇天之命，膺大命於世，定禍亂而偃兵，安民生於市野，謹撫馭以膺天命，今三十一年矣。憂危積心，克勤不怠，耑志有益於民。奈何起自寒微，無古人博志，好善惡惡，過不及多矣。今年七十有一，筋力衰微，朝夕危懼，惟恐不終。今得萬物自然之理，其奚哀念之。有皇太孫允炆，仁明孝友，天下歸心，宜登大位，以勤民□。中外文武臣僚同心輔佐，以福我民。凡喪葬之儀，一如漢文勿異。\n佈告天下，使明知朕意。孝陵山川，一由其故，無有所改。\n一、天下臣民，令到出臨三日，皆釋服，嫁娶、飲酒、食肉皆無禁。\n一、無發民哭臨宮殿中，當臨者皆以旦晡十五，舉哀禮畢，罷非旦晡臨，無得擅哭。\n一、當給喪事及哭臨者，皆無洗絰，帶無三寸，無布車兵器。\n一、諸王各於本國哭臨，不必赴京。中外官軍、戍守官員，無得擅離信地，許遣人至京。\n一、王國所在文武衙門官民、軍士，今後一聽朝廷節制；護衛官軍，王自處分。\n一、諸王不在，令中者皆以此令比類從事。”\n明日，皇太孫令禮部定喪儀。群臣上議曰：“在京府部等官聞喪，次日素服、烏帽、黑帶，赴廷聽遣詔。遂於本衙門素服、齋宿，朝晡詣几筵哭，仍各置素服。第四日成服，朝晡哭臨，葬畢乃止。\n自成服始，二十七日除。命婦亦以第四日具衰服，由西華門入哭，不許金銀首飾。諸王、世子、郡主、妃及郡王、內使、宮人等，俱斬衰三年，自成服二十七日除。凡臨視事，素服、烏帽、黑帶，退朝服衰麻衫，大袖圓領，不緝紗帽，麻布裹之，去翅垂帶，麻絰鞋。命婦麻長衫，大袖圓領，麻布蓋頭，器依滷薄名數。工部及司禮監等處造神主，用慄木，制依家禮。遣人奉詔於各布政司及直隸府州，開讀詔書，文武官員人等素服、烏帽、黑帶，四拜跪聽，舉哀四拜禮畢，各置衰服，第四日成服。每旦，官僚人等於本衙門朝闕設香案哭臨，三日除，大小衙門各令官一員赴京致祭，禮物備辦。","is_preview":true,"preview_page_limit":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