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urce_id":7109,"title":"南征录汇","format":"md","encoding":"utf-8","chapters":[{"id":"chapter-1","title":"《南征錄匯》 （金） 李天民  著","sections":[{"id":"chapter-1-section-1","title":"正文","paragraphs":["二十六日，國相令宋使李若水入城，諭勿播遷。","宋遣使至寨哀懇，國相令回奏少帝，速請道宗出城。曰：“此非臣子所宜言。”國相怒雲：“爾家太上事事失信，弗親出城，便須出質妻女，此外更無計議。”","二十七日，宋使濟王栩及李過庭來求哀。","二十八日，宋遣秦檜、李若水求和。二帥諭須上皇、皇子出質，別差近上官，與已畫定州府、軍、縣長官血屬各一人，往同交割，並將幹戾人童貫、蔡京、蔡攸、王黼、李綱、李彌大、劉□、王安中、馬擴、詹度、陳遘、吳敏、徐處仁、折彥實、折可求、呂紳、張孝純、王稟，及歸朝人滕茂實、範直方、李嗣本、蔡靖、高世由、趙良嗣、折可存、張觀、楊忠敏、張謙、張翼等家屬交出。二十九日，又遣燕、越、鄆、景、濟、祁、莘、徐、沂、和、信十一王來請命，弗納。","宋遣使來求哀，國相雲：“道宗來質，妻女來質，以何為可？” 語塞。繼雲：“當請少帝自來議。”三十日，宋主出城，使烏凌葛思美館伴於齋宮。","十二月初二日，宋主上降表，禮成，請退兵，願獻世藏珍異，一應女樂。國相雲：“一人一物何非我有？皇帝且歸候旨。”令烏凌葛思美等五人送入城，即駐宋宮。","初三日，帥府致書宋主，令喚回康王；又表達皇帝，廢易宋主。初四日，二帥遣蕭慶入城，封府庫，駐都堂，承宣號令。宋使鄧珪嘗稱妃嬪、帝姬之美，二皇子獲蔡京家婢李氏，本宋宮女，媵福金帝姬嫁蔡，刺問益詳，因議和親。","五年正月元旦，宋遣濟王、景王來賀，犒以金銀，二帥遣真珠大王等九人入賀。[ 缺四十字] 初八日，宋遣何 來求減金銀。國相雲：“前約擇定其一，再容酌議。”二皇子云：“從我和親，再容議減。” 雲：“臣不能奏請。”皇子云：“須爾皇帝獻來，不煩再議。”。","初九日，二帥致書宋主，並遣高慶裔邀令出城面議。","初十日，帝駕再出南薰門，至青城寨。金使蕭慶令鄆王及何、馮澥、曹輔、吳開、莫儔、孫覿、譚世績、汪藻、郭仲荀、李若水十一人侍帝，餘居寨外。館帝於齋宮端成殿東廡，不俱供帳，鐵索闌門，擊柝然薪，終宵少息。宋主謁二帥，拒不見。令蕭慶授意，索貢人、物。宋臣駁辯良久，吳開、莫儔傳宋主意，允以親王、宰執、宗女各二人，袞冕、車輅及寶器二千具，民女、女樂各五百人入貢，歲幣加銀絹二百萬匹兩，以抵河以南地，宗女各一人饋二帥。","十一日，楊天吉、王汭令吳開、莫儔語少主雲：“福金帝姬是幹戾人蔡京媳，理宜發遣，遲則和議不成。”少主令王宗沔入城面奏，並手詔留守開封府曰：“比者金人已登京城，按甲議和，不使我民肝腦塗地。時事至此不獲已，已許帝姬和親，立大河為界。”為少主設供具，並令手詔城中催送金銀。","十三日，二帥令蕭慶語少帝雲：“道宗須出質，和親須自擇，歲幣須一千萬[ 缺二十字] 不允即須力取。”少帝雲：“禮教所拘，未便奉命。姑令王宗沔入城面奏，並催犒軍金銀。”入暮，宗沔歸，道宗不允，城中噪然。","十四日，少帝遣莫儔入城安民，令吳開邀蕭慶同見國相，備述太上出質，人子難忍；妃姬改嫁，臣民所恥。國相雲：“令太上挈帶北行，臣民庶不恥笑？”餘無他議。","十五日，令少帝及從臣至劉家寺觀燈，真珠大王設也馬、寶山大王爵保率鐵騎夾護至寺。寺內設燈二萬丸，露臺陳教坊樂。堂上三席，堂下六席[ 缺十六字] 日入放燈，一時許，撤席散歸。少帝屢顧二帥，欲有所陳，二帥不顧。司馬樸雲：“皇子謂國相決意廢立，禍恐不測。”","十七日，蕭慶雲：“二帥俟金銀交足，請帝擊球，宴後，送駕入城，可請催括金銀。”","二十二日，蕭慶奉二帥命，與宋臣吳開、莫儔等議定事目，令少帝手押為據：","一，準免道宗北行，以太子、康王、宰相等六人為質。應以宋宮廷器物充貢。","一，準免割河以南地及汴京，以帝姬兩人，宗姬、族姬各四人，宮女一千五百人，女樂等一千五百人，各色工藝三千人，每歲增銀絹五百萬兩匹貢大金。","一，原定親王、宰相各一人、河外守臣血屬，全速遣送，準俟交割後放還。","一，原定犒軍金一百萬錠、銀五百萬錠，須於十日內輸解無缺。如不敷數，以帝姬、王妃一人準金一千錠，宗姬一人準金五百錠，族姬一人準金二百錠，宗婦一人準銀五百錠，族婦一人準銀二百錠，貴戚女一人準銀一百錠，任聽帥府選擇。","宋主出降時，帥府即議廢立。國相意決，皇子持兩端。比以康王起天下兵，皇子議挾宋主以令天下，不使康王逞志；國相見人心未去，遂表達北朝封宋主為藩輔。","二十三日，少帝詔徐秉哲雲：“身睡土床已及兩旬，所需望竭力應付。”","二十五日，二帥遣蕭慶及歸降內侍承宣使鄧珪持宋主手詔入城，催發人、物。二十六日，宋主遣何入城，平糶安民，並詔徐秉哲津運各項事物、丁口至南薰門、朝天門交納，更令面奏太上，委曲和親。","割地使劉韜自縊劉家寺寨。","二十八日，開封府饋二帥蔡京、童貫、王黼家歌妓各二十四人，雜入福金帝姬，送皇子寨。姬初受紿於開封府，及見皇子，戰慄無人色，皇子令其婢李氏慰而醉之。自正月二十五日，開封府津送人、物絡繹入寨，婦女上自嬪御，下及樂戶，數逾五千，皆選擇盛裝而出。選收處女三千，餘汰入城。國相自取數十人，諸將自謀克以上各賜數人，謀克以下間賜一二人。因病汰還千餘，仍令少主傳諭城內補送[ 缺十九字] 定。初五日，送還少主。初七日，國相回軍，且催騾馬、戒行裝，四壁官亦申報金銀淨盡，任聽皇子駐軍守索外郡續納。忽初四日，宋鄧珪以皇子私納帝姬事漏言，國相知皇子有私意，不欲議和。宋內官藍訢、醫官周道隆、樂官孟子書輸誠國相，請發窖藏，國相遂大怒，不令少帝歸。","初五日，二帥請少主赴打球會，隨行者何、馮澥、曹輔、郭仲荀四人。入幕，少主西向坐，二帥東向執禮甚恭。酒數行，皇子躬下球場，忽蒲蘆虎大王持詔至，即撤席。少主乞回宮，國相呵之雲：“尚欲何往？”皇子送少主入齋宮，密語廢立事。吳開、莫儔跪求雲：“倘蒙再造，俟國相回軍後，無論何人何物，惟皇子命。”遂指索帝姬三人、王妃、嬪御七人。吳開等力請少主手押為信。皇子至國相寨雲：“明詔雖允廢立，密詔自許便宜行事，況已表請立藩，豈容中變？”國相不允。皇子謂：“太祖止我伐宋，言猶在耳，皇帝仰體此意，故令我懣自便。”國相雲：“皇子何私"]}]}],"toc":[{"id":"chapter-1-section-1","chapter_title":"《南征錄匯》 （金） 李天民  著","section_title":"正文","is_available":true}],"plain_text":"# 《南征錄匯》 （金） 李天民  著\n二十六日，國相令宋使李若水入城，諭勿播遷。\n宋遣使至寨哀懇，國相令回奏少帝，速請道宗出城。曰：“此非臣子所宜言。”國相怒雲：“爾家太上事事失信，弗親出城，便須出質妻女，此外更無計議。”\n二十七日，宋使濟王栩及李過庭來求哀。\n二十八日，宋遣秦檜、李若水求和。二帥諭須上皇、皇子出質，別差近上官，與已畫定州府、軍、縣長官血屬各一人，往同交割，並將幹戾人童貫、蔡京、蔡攸、王黼、李綱、李彌大、劉□、王安中、馬擴、詹度、陳遘、吳敏、徐處仁、折彥實、折可求、呂紳、張孝純、王稟，及歸朝人滕茂實、範直方、李嗣本、蔡靖、高世由、趙良嗣、折可存、張觀、楊忠敏、張謙、張翼等家屬交出。二十九日，又遣燕、越、鄆、景、濟、祁、莘、徐、沂、和、信十一王來請命，弗納。\n宋遣使來求哀，國相雲：“道宗來質，妻女來質，以何為可？” 語塞。繼雲：“當請少帝自來議。”三十日，宋主出城，使烏凌葛思美館伴於齋宮。\n十二月初二日，宋主上降表，禮成，請退兵，願獻世藏珍異，一應女樂。國相雲：“一人一物何非我有？皇帝且歸候旨。”令烏凌葛思美等五人送入城，即駐宋宮。\n初三日，帥府致書宋主，令喚回康王；又表達皇帝，廢易宋主。初四日，二帥遣蕭慶入城，封府庫，駐都堂，承宣號令。宋使鄧珪嘗稱妃嬪、帝姬之美，二皇子獲蔡京家婢李氏，本宋宮女，媵福金帝姬嫁蔡，刺問益詳，因議和親。\n五年正月元旦，宋遣濟王、景王來賀，犒以金銀，二帥遣真珠大王等九人入賀。[ 缺四十字] 初八日，宋遣何 來求減金銀。國相雲：“前約擇定其一，再容酌議。”二皇子云：“從我和親，再容議減。” 雲：“臣不能奏請。”皇子云：“須爾皇帝獻來，不煩再議。”。\n初九日，二帥致書宋主，並遣高慶裔邀令出城面議。\n初十日，帝駕再出南薰門，至青城寨。金使蕭慶令鄆王及何、馮澥、曹輔、吳開、莫儔、孫覿、譚世績、汪藻、郭仲荀、李若水十一人侍帝，餘居寨外。館帝於齋宮端成殿東廡，不俱供帳，鐵索闌門，擊柝然薪，終宵少息。宋主謁二帥，拒不見。令蕭慶授意，索貢人、物。宋臣駁辯良久，吳開、莫儔傳宋主意，允以親王、宰執、宗女各二人，袞冕、車輅及寶器二千具，民女、女樂各五百人入貢，歲幣加銀絹二百萬匹兩，以抵河以南地，宗女各一人饋二帥。\n十一日，楊天吉、王汭令吳開、莫儔語少主雲：“福金帝姬是幹戾人蔡京媳，理宜發遣，遲則和議不成。”少主令王宗沔入城面奏，並手詔留守開封府曰：“比者金人已登京城，按甲議和，不使我民肝腦塗地。時事至此不獲已，已許帝姬和親，立大河為界。”為少主設供具，並令手詔城中催送金銀。\n十三日，二帥令蕭慶語少帝雲：“道宗須出質，和親須自擇，歲幣須一千萬[ 缺二十字] 不允即須力取。”少帝雲：“禮教所拘，未便奉命。姑令王宗沔入城面奏，並催犒軍金銀。”入暮，宗沔歸，道宗不允，城中噪然。\n十四日，少帝遣莫儔入城安民，令吳開邀蕭慶同見國相，備述太上出質，人子難忍；妃姬改嫁，臣民所恥。國相雲：“令太上挈帶北行，臣民庶不恥笑？”餘無他議。\n十五日，令少帝及從臣至劉家寺觀燈，真珠大王設也馬、寶山大王爵保率鐵騎夾護至寺。寺內設燈二萬丸，露臺陳教坊樂。堂上三席，堂下六席[ 缺十六字] 日入放燈，一時許，撤席散歸。少帝屢顧二帥，欲有所陳，二帥不顧。司馬樸雲：“皇子謂國相決意廢立，禍恐不測。”\n十七日，蕭慶雲：“二帥俟金銀交足，請帝擊球，宴後，送駕入城，可請催括金銀。”\n二十二日，蕭慶奉二帥命，與宋臣吳開、莫儔等議定事目，令少帝手押為據：\n一，準免道宗北行，以太子、康王、宰相等六人為質。應以宋宮廷器物充貢。\n一，準免割河以南地及汴京，以帝姬兩人，宗姬、族姬各四人，宮女一千五百人，女樂等一千五百人，各色工藝三千人，每歲增銀絹五百萬兩匹貢大金。\n一，原定親王、宰相各一人、河外守臣血屬，全速遣送，準俟交割後放還。\n一，原定犒軍金一百萬錠、銀五百萬錠，須於十日內輸解無缺。如不敷數，以帝姬、王妃一人準金一千錠，宗姬一人準金五百錠，族姬一人準金二百錠，宗婦一人準銀五百錠，族婦一人準銀二百錠，貴戚女一人準銀一百錠，任聽帥府選擇。\n宋主出降時，帥府即議廢立。國相意決，皇子持兩端。比以康王起天下兵，皇子議挾宋主以令天下，不使康王逞志；國相見人心未去，遂表達北朝封宋主為藩輔。\n二十三日，少帝詔徐秉哲雲：“身睡土床已及兩旬，所需望竭力應付。”\n二十五日，二帥遣蕭慶及歸降內侍承宣使鄧珪持宋主手詔入城，催發人、物。二十六日，宋主遣何入城，平糶安民，並詔徐秉哲津運各項事物、丁口至南薰門、朝天門交納，更令面奏太上，委曲和親。\n割地使劉韜自縊劉家寺寨。\n二十八日，開封府饋二帥蔡京、童貫、王黼家歌妓各二十四人，雜入福金帝姬，送皇子寨。姬初受紿於開封府，及見皇子，戰慄無人色，皇子令其婢李氏慰而醉之。自正月二十五日，開封府津送人、物絡繹入寨，婦女上自嬪御，下及樂戶，數逾五千，皆選擇盛裝而出。選收處女三千，餘汰入城。國相自取數十人，諸將自謀克以上各賜數人，謀克以下間賜一二人。因病汰還千餘，仍令少主傳諭城內補送[ 缺十九字] 定。初五日，送還少主。初七日，國相回軍，且催騾馬、戒行裝，四壁官亦申報金銀淨盡，任聽皇子駐軍守索外郡續納。忽初四日，宋鄧珪以皇子私納帝姬事漏言，國相知皇子有私意，不欲議和。宋內官藍訢、醫官周道隆、樂官孟子書輸誠國相，請發窖藏，國相遂大怒，不令少帝歸。\n初五日，二帥請少主赴打球會，隨行者何、馮澥、曹輔、郭仲荀四人。入幕，少主西向坐，二帥東向執禮甚恭。酒數行，皇子躬下球場，忽蒲蘆虎大王持詔至，即撤席。少主乞回宮，國相呵之雲：“尚欲何往？”皇子送少主入齋宮，密語廢立事。吳開、莫儔跪求雲：“倘蒙再造，俟國相回軍後，無論何人何物，惟皇子命。”遂指索帝姬三人、王妃、嬪御七人。吳開等力請少主手押為信。皇子至國相寨雲：“明詔雖允廢立，密詔自許便宜行事，況已表請立藩，豈容中變？”國相不允。皇子謂：“太祖止我伐宋，言猶在耳，皇帝仰體此意，故令我懣自便。”國相雲：“皇子何私","is_preview":true,"preview_page_limit":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