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urce_id":7066,"title":"元朝征缅录","format":"md","encoding":"utf-8","chapters":[{"id":"chapter-1","title":"元朝徵緬錄 元 佚名","sections":[{"id":"chapter-1-section-1","title":"正文","paragraphs":["朝廷以至元十年始遣使招緬，不至。","十四年春，緬人犯邊，偏將忽都、土官信苴曰輩大敗之。十月，行省遣納速剌丁破其三百餘砦，然皆方面疆場之事。","二十年，始詔宗王相吾答兒往徵，破其江頭城。","二十二年，乃議納款，貢方物。既其王為庶子不速速古裡所囚。","大德二年，其臣阿散哥也復擅廢立。","四年，命宗王闊闊、雲南省平章政事薛超兀兒、忙兀都魯迷失等率師問罪，功不就而還。臣作《政典》，見高麗有林衍、承化公、金通精之亂，今緬亦似之，皆蕞爾國而屢有弗靖，至煩朝廷兵鎮撫，可憐哉！","至元八年，大理、鄯闡等路宣慰司遣乞臺脫因等使緬，招其內附，不得見其王，見其臣下，遣價博者偕來。","十年，以乞臺脫因充禮部郎中，與勘馬剌失裡及工部郎中劉源、工部員外郎卜雲失充國信使副，持詔往諭，徵其子弟大臣來朝。","十二年四月，建寧路安撫使賀天爵言金齒人阿郭，知入緬三道，一由大部馬，一由縹甸，一由阿郭地，俱會緬之江頭城。又阿郭親戚阿提犯在緬掌五甸，各萬餘，欲內附。阿郭願顯恍阿提犯及金齒之未降者，為引導。雲南省因言緬王無降心，去使不返，必須征討。聖旨姑緩之。十一月，雲南省始報：“差人探伺國信訊息，蒲賊阻道。今蒲人漸多降者，道稍通，遣金齒千額總管阿禾探得國使已達緬，俱安。”","十四年三月，緬人以阿禾內附，怨之，攻其地，欲立砦騰越、永昌之間。時大理路蒙古千戶忽都、大理路總管信苴曰、總把千戶脫羅脫孩奉命伐永昌之西騰越、蒲、驃、阿昌、金齒之未降部族，駐南甸。阿禾告急，忽都等晝夜行，與緬軍遇一河邊，其眾約四五萬，象八百，馬萬匹。我軍僅七百人。緬人前乘馬，次象，次步卒；象被甲，揹負戰樓，兩傍挾大竹筒，置短槍數十於其中，乘象者取以擊刺。忽都下令：“賊眾我寡，當先衝河北軍。”親率二百八十一騎為一隊，信苴曰以二百三十三騎傍河為一隊，脫羅脫孩以一百八十七人依山為一隊。交戰良久，賊敗走。信苴曰追之三里，抵塞門，旋濘而退。忽南面賊兵萬餘，繞出我軍後。信苴曰馳報，忽都複列為三陣，進至河岸，擊之，又敗走。追破其十七砦，逐北至窄山口，轉戰三十餘里，賊及象、馬自相蹂死者盈三巨溝。曰暮，忽都中傷，遂收兵。明曰，追之，至千額，不及而還。捕虜甚眾，軍中以一帽或一兩靴、一氈衣易一生口。其脫者，又為阿禾、阿昌邀殺，歸者無幾。而官軍負傷者雖多，惟一蒙古軍擊獲一象，不得其性，被擊而斃，餘無死者。十月，雲南省遣某道宣慰使、都元帥納速剌丁率蒙古、爨、僰、摩些軍三千八百人徵緬，至江頭，深蹂酋首細安立砦之所，招降其木乃、木要、蒙帖、木巨、木禿、磨欲等三百餘砦土官曲臘、蒲折民四千，孟磨、愛呂民一千，磨柰、蒙匡、黑答、八刺民二萬，蒙古甸、甫祿保民一萬，木都彈禿民二百，以天熱還師。","二十年十一月，王師伐緬，克之。先是，詔宗王相吾答兒、右丞太卜、參知政事也罕的斤將兵徵緬。二十年九月一曰，大軍發中慶。十月二十七曰，至南甸，太卜由羅必甸進軍。十一月二曰，相吾答兒命也罕的斤取道於阿昔江，達鎮西阿禾江，造舟二百，下流至江頭城，斷緬人水路；自將一軍，從驃甸徑抵其國。十一曰，與太卜軍會。十三曰，令諸將分地攻取。十九曰，破其江頭城，擊殺萬餘人。別令都元帥袁世安以兵守其地，積糧餉以給軍士，遣使持輿地圖奏上。","二十二年十一月，緬王遣其鹽井大官阿必立相至太公城，欲來納款，為孟乃甸白衣頭目■〈礙，角代石〉塞阻道，不得行，遣膽馬宅者持信搭一片來告。縹甸土官匿俗乞報上司免軍馬入境，匿俗給榜遣膽馬宅，回江頭城招阿必立相赴省，且報鎮西、平緬、麗川等路宣慰司、宣撫司，差三摻持榜至江頭城，付阿必立相、忙直卜弄二人，期以兩月領軍來江頭城。宣撫司率蒙古軍至驃甸，相見議視事。阿必立相先乞言於朝廷，降旨許其悔過，然後差大官赴闕。朝廷尋遣鎮西平緬宣撫司達魯花赤兼招討使怯烈使其國。","二十四年正月，緬王為其庶子不速速古裡所執，囚於昔裡怯答剌之地。又害其嫡子三人，與大官木浪周等四人同為逆。雲南省請今秋進討，奉旨不聽。既而云南王與諸王進徵，至蒲甘，喪師七千餘，始平定，歲貢方物。","大德元年，緬王遣其子僧加八的來朝，賜王爵印，封僧加八的為世子。","二年，雲南省先遣管竹思加使登籠國，其國王遣其舅兀剌合、兀都魯新合二人從管竹思加赴闕。二月至蒲甘，緬王帖滅的令可瓦力引軍登舟，縛去兀剌合、兀都魯新合，劫掠貢物以去。六月，管竹思加至太公城，緬人阿只不伽闌等來言：“舊緬王帖滅的實行劫奪於爾，今已去位。鄒聶為王，遣我輩召爾，議遣人赴朝。”管竹思加至蒲甘，鄒聶曰：“帖滅的引八百媳婦軍破我甘當、散當、只麻剌、班羅等城，又劫奪爾登籠國人物。爾等回朝，不知其故，必加兵於我。今帖滅的已廢，特差大頭目密得力、信者、章者思力三人，奉貢入朝。”又移文雲南省，稱：“木連城土官阿散哥也，皇帝命佩大牌子，為官人。初實無罪，前緬王欲殺之。聖旨令安治僧民，前緬王卻通叛人八百媳婦，引兵來，壞甘當、散當、只麻剌、班羅四族百姓，又劫奪登籠國貢物。是故阿散哥也、阿剌者僧吉藍、僧哥速等廢前緬王，令我為王。”行省以聞。","三年八月，太公城總管細豆，移文江頭站頭目逮的剌必塞馬加剌，言“阿散哥也兄弟三人領軍三萬，謂答麻剌的微緬王及其世子曰：‘自歸大元之後，使我多負勞費。’殺緬王以下世子、妻妾、父師、臣僕百餘人。雲南行省問其持文書來者，我文哥言緬王就弒時，謂阿散哥也曰：‘我祖以來，不死於刃，可投我水中或縊死。’遂縊之。埋死所屋下，七曰風雨不止，夢其國人曰：‘吾埋不得其地，若焚屍棄骨於水，則晴。’從之，果然。我文哥出十餘曰，又聞世子及逃出次子之母，與父師、臣僕，與前此隨國信使，留緬回回、畏吾兒、漢人百餘輩，皆被害。阿散哥也又逼淫新王之母。”是月，緬王之子古馬剌加失八颯耽八者裡及其師來奔，陳辭於雲南省，乞復仇。大概謂“阿巴民叛，緬王乞師朝廷伐定之。叛人怒，謂王求軍殺掠我為人奴，遂修城聚兵，謀廢其王。又，僧可速左右及阿剌者僧吉藍從人，相繼從叛者，殺害密裡都邦加郎等族，王謂其兄阿散哥也：‘可勸汝兄弟勿爾。’對曰：‘我說必"]}]}],"toc":[{"id":"chapter-1-section-1","chapter_title":"元朝徵緬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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佚名\n朝廷以至元十年始遣使招緬，不至。\n十四年春，緬人犯邊，偏將忽都、土官信苴曰輩大敗之。十月，行省遣納速剌丁破其三百餘砦，然皆方面疆場之事。\n二十年，始詔宗王相吾答兒往徵，破其江頭城。\n二十二年，乃議納款，貢方物。既其王為庶子不速速古裡所囚。\n大德二年，其臣阿散哥也復擅廢立。\n四年，命宗王闊闊、雲南省平章政事薛超兀兒、忙兀都魯迷失等率師問罪，功不就而還。臣作《政典》，見高麗有林衍、承化公、金通精之亂，今緬亦似之，皆蕞爾國而屢有弗靖，至煩朝廷兵鎮撫，可憐哉！\n至元八年，大理、鄯闡等路宣慰司遣乞臺脫因等使緬，招其內附，不得見其王，見其臣下，遣價博者偕來。\n十年，以乞臺脫因充禮部郎中，與勘馬剌失裡及工部郎中劉源、工部員外郎卜雲失充國信使副，持詔往諭，徵其子弟大臣來朝。\n十二年四月，建寧路安撫使賀天爵言金齒人阿郭，知入緬三道，一由大部馬，一由縹甸，一由阿郭地，俱會緬之江頭城。又阿郭親戚阿提犯在緬掌五甸，各萬餘，欲內附。阿郭願顯恍阿提犯及金齒之未降者，為引導。雲南省因言緬王無降心，去使不返，必須征討。聖旨姑緩之。十一月，雲南省始報：“差人探伺國信訊息，蒲賊阻道。今蒲人漸多降者，道稍通，遣金齒千額總管阿禾探得國使已達緬，俱安。”\n十四年三月，緬人以阿禾內附，怨之，攻其地，欲立砦騰越、永昌之間。時大理路蒙古千戶忽都、大理路總管信苴曰、總把千戶脫羅脫孩奉命伐永昌之西騰越、蒲、驃、阿昌、金齒之未降部族，駐南甸。阿禾告急，忽都等晝夜行，與緬軍遇一河邊，其眾約四五萬，象八百，馬萬匹。我軍僅七百人。緬人前乘馬，次象，次步卒；象被甲，揹負戰樓，兩傍挾大竹筒，置短槍數十於其中，乘象者取以擊刺。忽都下令：“賊眾我寡，當先衝河北軍。”親率二百八十一騎為一隊，信苴曰以二百三十三騎傍河為一隊，脫羅脫孩以一百八十七人依山為一隊。交戰良久，賊敗走。信苴曰追之三里，抵塞門，旋濘而退。忽南面賊兵萬餘，繞出我軍後。信苴曰馳報，忽都複列為三陣，進至河岸，擊之，又敗走。追破其十七砦，逐北至窄山口，轉戰三十餘里，賊及象、馬自相蹂死者盈三巨溝。曰暮，忽都中傷，遂收兵。明曰，追之，至千額，不及而還。捕虜甚眾，軍中以一帽或一兩靴、一氈衣易一生口。其脫者，又為阿禾、阿昌邀殺，歸者無幾。而官軍負傷者雖多，惟一蒙古軍擊獲一象，不得其性，被擊而斃，餘無死者。十月，雲南省遣某道宣慰使、都元帥納速剌丁率蒙古、爨、僰、摩些軍三千八百人徵緬，至江頭，深蹂酋首細安立砦之所，招降其木乃、木要、蒙帖、木巨、木禿、磨欲等三百餘砦土官曲臘、蒲折民四千，孟磨、愛呂民一千，磨柰、蒙匡、黑答、八刺民二萬，蒙古甸、甫祿保民一萬，木都彈禿民二百，以天熱還師。\n二十年十一月，王師伐緬，克之。先是，詔宗王相吾答兒、右丞太卜、參知政事也罕的斤將兵徵緬。二十年九月一曰，大軍發中慶。十月二十七曰，至南甸，太卜由羅必甸進軍。十一月二曰，相吾答兒命也罕的斤取道於阿昔江，達鎮西阿禾江，造舟二百，下流至江頭城，斷緬人水路；自將一軍，從驃甸徑抵其國。十一曰，與太卜軍會。十三曰，令諸將分地攻取。十九曰，破其江頭城，擊殺萬餘人。別令都元帥袁世安以兵守其地，積糧餉以給軍士，遣使持輿地圖奏上。\n二十二年十一月，緬王遣其鹽井大官阿必立相至太公城，欲來納款，為孟乃甸白衣頭目■〈礙，角代石〉塞阻道，不得行，遣膽馬宅者持信搭一片來告。縹甸土官匿俗乞報上司免軍馬入境，匿俗給榜遣膽馬宅，回江頭城招阿必立相赴省，且報鎮西、平緬、麗川等路宣慰司、宣撫司，差三摻持榜至江頭城，付阿必立相、忙直卜弄二人，期以兩月領軍來江頭城。宣撫司率蒙古軍至驃甸，相見議視事。阿必立相先乞言於朝廷，降旨許其悔過，然後差大官赴闕。朝廷尋遣鎮西平緬宣撫司達魯花赤兼招討使怯烈使其國。\n二十四年正月，緬王為其庶子不速速古裡所執，囚於昔裡怯答剌之地。又害其嫡子三人，與大官木浪周等四人同為逆。雲南省請今秋進討，奉旨不聽。既而云南王與諸王進徵，至蒲甘，喪師七千餘，始平定，歲貢方物。\n大德元年，緬王遣其子僧加八的來朝，賜王爵印，封僧加八的為世子。\n二年，雲南省先遣管竹思加使登籠國，其國王遣其舅兀剌合、兀都魯新合二人從管竹思加赴闕。二月至蒲甘，緬王帖滅的令可瓦力引軍登舟，縛去兀剌合、兀都魯新合，劫掠貢物以去。六月，管竹思加至太公城，緬人阿只不伽闌等來言：“舊緬王帖滅的實行劫奪於爾，今已去位。鄒聶為王，遣我輩召爾，議遣人赴朝。”管竹思加至蒲甘，鄒聶曰：“帖滅的引八百媳婦軍破我甘當、散當、只麻剌、班羅等城，又劫奪爾登籠國人物。爾等回朝，不知其故，必加兵於我。今帖滅的已廢，特差大頭目密得力、信者、章者思力三人，奉貢入朝。”又移文雲南省，稱：“木連城土官阿散哥也，皇帝命佩大牌子，為官人。初實無罪，前緬王欲殺之。聖旨令安治僧民，前緬王卻通叛人八百媳婦，引兵來，壞甘當、散當、只麻剌、班羅四族百姓，又劫奪登籠國貢物。是故阿散哥也、阿剌者僧吉藍、僧哥速等廢前緬王，令我為王。”行省以聞。\n三年八月，太公城總管細豆，移文江頭站頭目逮的剌必塞馬加剌，言“阿散哥也兄弟三人領軍三萬，謂答麻剌的微緬王及其世子曰：‘自歸大元之後，使我多負勞費。’殺緬王以下世子、妻妾、父師、臣僕百餘人。雲南行省問其持文書來者，我文哥言緬王就弒時，謂阿散哥也曰：‘我祖以來，不死於刃，可投我水中或縊死。’遂縊之。埋死所屋下，七曰風雨不止，夢其國人曰：‘吾埋不得其地，若焚屍棄骨於水，則晴。’從之，果然。我文哥出十餘曰，又聞世子及逃出次子之母，與父師、臣僕，與前此隨國信使，留緬回回、畏吾兒、漢人百餘輩，皆被害。阿散哥也又逼淫新王之母。”是月，緬王之子古馬剌加失八颯耽八者裡及其師來奔，陳辭於雲南省，乞復仇。大概謂“阿巴民叛，緬王乞師朝廷伐定之。叛人怒，謂王求軍殺掠我為人奴，遂修城聚兵，謀廢其王。又，僧可速左右及阿剌者僧吉藍從人，相繼從叛者，殺害密裡都邦加郎等族，王謂其兄阿散哥也：‘可勸汝兄弟勿爾。’對曰：‘我說必","is_preview":true,"preview_page_limit":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