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urce_id":7034,"title":"云中事记","format":"md","encoding":"utf-8","chapters":[{"id":"chapter-1","title":"雲中事記（明） 蘇祐 著","sections":[{"id":"chapter-1-section-1","title":"正文","paragraphs":["嘉靖癸巳冬十月，大同卒殺總兵官李謹，距癸未甫十載，蓋再變矣。","先是，八月八日，餘受面命巡按宣大。九月十三日辭闕，又二日至居庸，代其事。又七日至宣大。乃十月七日有大同之變。是夜五鼓，星殞如雨，豈變不虛生邪？又明日，代王遣內使入奏，過，告之故。既而巡撫潘公亻放使亦繼至，揭雲李瑾性過嚴急，興工不息，軍士訴，不聽，七日之夜，激而殺之，黎明解散，今已寧息。合具題並首惡另行查究。意蓋歸罪瑾雲。餘竊疑瑾縱有罪，非軍士可擅殺也，或姑安反側，不可盡憑，乃懼疏，其略曰：“變雖成於激起，奸實本於玩生。大同地方再興變亂，良由驕軍悍卒蔑視朝廷，幹紀違天，動逞脅制，法徒羈縻，略存紀綱，恩屢布宣，益見姑息。據齎揭帖人口報，巡撫大門並卷房亦皆燒燬，已後巡撫訊息亦不可知。縱雲變由總兵，說既火延都院。由是觀之，則臺臣之重已就迫驅。具奏之詞，任其指畫參照。巡撫都御史潘仿知人心之將變，不能弭消，致禍胎之既成，轉乞赦宥，事不得已，罪亦難辭。伏念皇上軫念大同一鎮禍變再生，安危所關，紀綱所繫，乞集廷議，以正國典，斯宗社無疆之福。若夫持守故常，非臣所知也。”總督劉公源清亦具奏。未上而代王奏已先至。朝議洶洶，莫定。及見餘疏，眾論是之。即日，下兵部議覆，則命劉公與提督郤永將兵按問首惡，且降黃榜赦脅從，餘監軍核功罪焉。遂相次行，期會之陽和城。未至，潘已拿二十餘人械繫東來。其王弓兒首惡也，餘皆乘機搶貨之人。總督訊之，不服，因益招數十百人。劉公乃會郤先將兵而西。","比餘至，則劉公迎，謂曰：“已張黃榜，又已出曉諭，若入城，則惟按兵索捕首惡，脅從罔治，庶恩威自上出，而法足正矣。”餘固善其一念忠憤之心天日可對，亦竊意諸逆自始變至今，脅制由己，肯帖然受命乎？業已行矣。","又明日，朱振自大同來，總督露刃見之，責以大義，但應曰：“振一人何能為也。”既餘見，對如總督。迨出而報者繼至，雲大同城炮聲不絕。是夕，振仰藥死矣。振嘗總大同軍務，贓以萬計。癸未之變，亂軍取之獄中，援而立之，因輒授焉，贓亦罔問。後罷而瑾來代，凡軍伴上下班則更候之。瑾實甚廉，謀勇亦絕人，獨見軍政之日廢也，欲整飭之，不少縱。諸軍亦時時向振告，振曰：“不我聽，奈何？”似亦不善應，嗾而殺之，未有也。初事之起也，止領糧餉者至城，求假一日治衣裝，而瑾不從，七八人醉而倡為之。副總兵以下獨遊擊戴廉騎馬再向前，諸軍輒挽廉馬回，餘皆坐視之，可罪也。瑾聞變，乘屋下射，飛瓦斷其統，遂被執，不屈，但戟首東向曰：“瑾死，朝廷盡戮汝矣。”因並其弟殺之，且焚其都察院大門及卷房。時已向辰，聚者亦僅數十百人。無藉者因肆搶掠，四門則效往年□邏，內言不得出，且要巡撫乞宥，而振遂擅攝指揮事。其後議者顧罪瑾而宥振，失是非之本心矣。","初，官軍之西也，諸逆罪固重，且襲故變，因訛言洗城大軍今且至。內一二良善雖知其訛，眾惑且懼，由是一城盡變。四門晝閉，遂謀抗王師。前軍甫至東關，參將曹安已死於乘城之炮。南關亦即出兵接戰，復拒城，矢石如雨。郤永因與遼東遊擊武漟據南關，參將鍛堂等據東關，副總兵張鎮等據北草廠，三面攻城。而城中亦時時自洞門出，相攻殺。洗城之說牢不可破。馬升、楊林、黃鎮、革位參將王安、郭全等故無賴，遂受眾推戴為頭領，凡誘虜、出戰皆其指授。","既而樊公繼祖來代巡撫之任，居陽和，不得入。見軍久無功，因相與往會總督於聚落。總督方謀水攻，言頗不相入。","初，餘聞城中雖迫於叛軍，日夜求生之心實什之七八。千戶李椿、張著者兵部差官也，因其入城，則命以禍福曉之，又鹹無不日夜望。郤則時時揚兵欲攻，而城中因不信黃榜，且疑兩千戶賣己。餘間語總督，則又曰：“君按臣，不可仰面語賊。”因自思：意既不合，事焉能濟？徒貽誚矣。乃復還陽和。樊公遂有請金牌入城之奏，而餘亦參兩節制久暴師無功，乞天語戒飭。羅峰見餘諸奏，每語人曰：御史當大用。及見是，乃不以為然。外議亦紛紛矣。餘因取蓍揲之，得大過之隨。竊意斷曰：斯事誠大，非大過人之材罔攸濟諒哉。稽隨之時義，坎水震木，茲仲冬，盛德在水，木且休矣。平定之期，其在春乎？筮史識之。既而賊誘大虜至城下，內外夾戰，我師失利。虜雖去，聲言且復來。又數日，為二月四日，節在驚蟄，語筮史曰：“佔無乃應乎？”門既闢，果大同兩人至，其一鎮撫王寧也，詰之，則曰：“城中實畏死，非叛。今黃榜坐馬升等名，城中以為誣。諸印信結狀，鹹在望貸此七人以全百萬之眾。”餘因笑曰：“受命西來，按茲兩鎮，四閱月矣，今始見大同朱篆，尚為賊遊說邪？”且曰：“朝廷百餘年生息，何負於汝？乃一旦助逆招虜。若自為利，獨能保妻子不奴辱乎？”王寧因求近案對狀。既前，泣訴曰：“城中實怨此七人，恨未能即殺之。得庫金二百募賞可濟。又實欲內應，不得通，亦恐不自免也。願示之信。”餘曰：“城存，倉庫固存。陷之，慮城且亡，矧倉庫邪？儻謀成，賞不吝。恩信黃榜具載，尚俟多言？”乃印給批迴，使馳去。蓋虜既去，城中聞穿地鑿城，益懼，因怨此七人，曰“奈何駢死”？思圖之矣。","時詹郎中榮，戴遊擊廉並機警，軍士素不怨此兩人，而兩人亦深相結。馬升微察其情，求自脫，乃以情告廉，乞宥罪，戮餘黨以應黃榜。廉察其實，乃語詹，因縋城下見總督。總督已解官東歸有期，城中不知也。時楚職方書、李戶部文芝適鹹以水攻至，在劉公所。劉因紿曰：“城中惑言，不信黃榜，謂朝廷將盡殲之。茲遣二部使察真妄回奏，死無日矣。”詹曰：“公言如是，巡臺謂何？”則又詭曰：“明日當自至陽和言之。”又曰：“二部使可即一至城下，以慰倒懸。”劉曰：“難輕就見，俟明日南城下見之。”明日，劉公果東歸，楚偕副總兵梁震等至南城下，見諸父老，因擁之自西門入，面定約。楊林察其狀，亦因馬升乞死，諸君許之。次日，東圃至自大同，備以告。又明日，乃斬黃鎮等三人，傳首東來，而雙巖入城撫定。","劉公既得去，張侍郎瓚時督餉在，受命來代，業相約至陽和。及得報，乃徑度而西，至城下，躐為己功，不顧劉矣。父老生儒亦相率詣陽和，請曰：“撫臺入矣，望偕至以慰人心。”餘曰：“撫，安也；按，"]}]}],"toc":[{"id":"chapter-1-section-1","chapter_title":"雲中事記（明） 蘇祐 著","section_title":"正文","is_available":true}],"plain_text":"# 雲中事記（明） 蘇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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