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urce_id":7024,"title":"乙酉笔记","format":"md","encoding":"utf-8","chapters":[{"id":"chapter-1","title":"《乙酉筆記》（舊抄本）　［清］　曾羽王撰","sections":[{"id":"chapter-1-section-1","title":"正文","paragraphs":["浦東胡雲翹氏舊藏《曾羽王日記》一冊，記明清易代之際浦南一隅之紛擾變革，詳於乙酉年之“奴變”及松江城守與孔師起義等事。羽王青村人，明末諸生。原書顏曰日記，而其敘述並非逐日記錄，亦不按年排比，後先顛倒，凌亂無次，不類日記體裁。嗣檢光緒《奉賢縣誌》，羽王之著作僅止《乙酉筆記》一種，《松江府續志》亦作同樣著錄，","則此書固為《乙酉筆記》而非日記。又府縣誌均稱筆記共四卷，而鈔本篇幅不多，且不分卷，恐尚非全帙。此書向無刻本，抗日戰爭前嘗部分披載於《小說叢報》，條目頗有增損，字句亦有改動，與原本有別。茲將最早之舊抄本標點排印，俾存地方史料原來之面目。","上海市文物保管委員會","曾羽王曰：餘七八歲時，為方歷四十六七年。海味之盛，每延客必十餘品，且最美如河豚，止五六分一副耳。每見老人言，嘉靖末年海上倭起，海禁甚嚴，寸板不許入海。然此耳聞之言，疑信相半也。鼎革時，餘年三十有六，而海中捕魚者不絕，其價增至數十倍。至康熙六年，因鄭成功之亂，嚴絕海道，禁絕捕魚者已久。忽青村人王福，於海沙中拾鰉魚數尾，投於新場吳壽家魚行。吳壽因以一尾與許良輔，約重斤半，良輔時與團中人交易，而不暇顧魚，置之店中。遂有俞賡五之家人陳愛，向以賣鹽為事，與良輔少有嫌隙。適有兵丁過其處，愛遂密語於兵，潛往店中搜出，報之守鎮王千總。乘機而詐者，因有總甲方五雲及地方徐明之，文學許青、姚以鴻、唐振公，滿捕役皮長，於中或說合，或逼詐，而良輔即費五十餘金，然索詐者接踵而至。良輔不勝憤恨，奔控太保梁公（按：即江南提督梁化鳳，統轄中前左右後及城守營）。","即發六營審鞫，良輔揮金得無恙，而方五雲、皮長輩，提臺備責三十板。發鬆江府再訊，太尊張羽明覆得良輔之銀，又各責三十板收監。徐明之亦訟良輔於鹽臺（按：其時巡鹽御史為寧爾講），發水利廳安公（按：水利通判為安承啟）再訊。而良輔送銀於安，將明之重責，而其事乃結。是役也，鰉魚斤半，價銀八分，良輔尚未入口，而費銀已四百餘金。至姚以鴻為許之戚，從中稍沾微利，然與許青皆年近六旬，為提督梁公鎖押兩月，雖不被資，亦失體面。","方五雲等所得若干，俱追贓給原主，監禁兩月，復擬清杖，苦不可言。可為貪得者之戒（按：南匯縣誌亦載此事：許良輔開涼帽鋪，吳與許為親戚，故贈一魚。後改鰉作鱸，其案始結）。","世態滄桑，自古如此，然未有如吾松郡之甚者。即如沈猶龍者，字人伯，號雲升，松江人。其父柴行為業，兼作旅寓留客。子讀書成進士，由知縣擢御史，歷官福建巡撫，升兩廣總督，轉兵部左侍郎，家資百萬。至順治二年即宏光元年時，猶龍超兵松江，不數月提督李成棟破城，猶龍為亂兵所殺。死於東門外，屍無尋覓。田產入官，所存金銀器物，盡為亂兵掠去。伊子名浩然，削髮為僧，以寫字為生。其夫人封過二品，坐過八轎，其時以紡紗為業，自持於市賣之。後鬻身於人，無有受者。衣衫藍褸，不可名狀。","張鼐號侗初，由進士、翰林至禮部侍郎。伊子張大爺者，倚父勢，慣以棒椎打人，放鬆人號為張棒椎。鼎革後，家資盡廢，年六十外，為華亭捕衙役人以謀食。康熙初年，因欠糧，為太尊張羽明責之。有旁人稟曰：“此昔年張公子也。”太尊雲：“今即張侍郎在，我尚責之，況僅存其子乎！”聞者莫不悲嘆。","松江兩相公。一為太師徐階，號存齋。即今提督帥府者，乃其閣老坊也。此在嘉靖間，與嚴嵩同時，恩蔭甚多。崇禎時其元孫本高，號淡寧，由錦衣衛千戶，升至街道坊提督，晉太子太傅。","故松郡自太師存齋公之後，有八世一品坊雲。","康熙元年五月廿二日，盛家橋張永超門首，清晨下雪，觀者如堵。餘初不信，及過其地，始知其實。","曾羽王曰：餘年三十六而遭鼎革。前此無吃煙者，止福建人用之，曾於宵村王繼維把總衙內，見其吃煙，以為目所未覩。","自李都督破城，官兵無不用煙，由是沿及士民。二十年來十分之八。青村南門黃君顯之子，於鹽鍋前吃煙，煙醉，跌入鍋內，即時腐爛。","崇禎十七年，李自成破神京。次年乙酉，大清兵南下，宏光被擒。八月初三日，都督李成棟破松。是時鄉鎮大亂，殺人如麻。新場孝廉朱襄孫，創為“懷忠社”，分別主僕。豪奴乘釁而起，殺入朱孝廉家，手刃一家六命。孝廉兄弟三人，寧馨，晉卿，載馨是也。晉卿為孝廉長兄，受禍尤慘，並及其子連官、富官、嘉官。操戈者數十人，事定問大辟者，止張回、方龍、喬寅五六人而已。大抵變亂之際，止有趨避一法；若挺身圖事，未有不受其害者。後人當以朱氏為鑑","順治十六年，六月十三日午後，黑雲四布，狂風陡作。餘於葉起淵館中坐談，忽起淵報雲：東北有白龍雲自天而下，其長數丈。餘急往視之，龍入杳冥中矣。少刻，蜻蜓蔽天，俱自北而南。","北三灶王通甫家，被龍拖去屋舍數十餘間。其家有一舟，亦自地而上，截為兩段。所置六鬥斛，十八兩重秤，俱碎之場上。可知通甫為人谿刻，其遭變蓋有自也。","順治十七年五月十九日。盛家橋顧鳴玉，張給諫之堂舅，有腴田三百畝，自種百畝。家畜一牛，向不觸人。一日鳴玉牽之田中，向鳴玉腰間觸之，悶絕於地，間一日而死。初給諫在都，有大盜應死，許鳴玉七百金，於給諫前解免。鄉人傳其事：當時鳴玉得其金而不解免，此必大盜之報。","吳天培之母家殷氏，有家人畜一牛將老。向其妻曰：“此牛無用，不如賣之屠戶，再湊銀若干，買一肥牛。”商議已定，次早，以草餵牛，牛不起。蹴之再三，牛作人言曰：“爾家殺我，家必敗亡：留我則興旺。”其人大駭，後果飼養之。自此衣食漸裕。","高橋關帝廟，為鄉先達錢元衝所建。於順治十七年六月廿七日早，泥塑周倉忽立於廟門外。鄰人見之，奔告於主僧，而僧固罔知也。神像約重百餘斤，且欲攜之甚難，原立之所，灰塵不動。據鄰人陳明遠雲：是夜有鐵鍊聲，若四五十根之多，自廟而出。又鎮人夜半啟戶，遠望前廟燈火光如白晝，聞馬鳴五六聲。","餘外太祖念默公，年九十六方卒。肘餘年十三矣。嘉靖壬子，倭亂海上，念默公年二十五。時趙文華至青村，念默公親見之。奉令使倭，幾為倭所斃，遲十餘日始歸。家人以為鬼也，夜半不敢啟戶，細詢始知其尚生。餘祖母曾氏早亡，念默公無子，先君子方六歲，即撫為"]}]}],"toc":[{"id":"chapter-1-section-1","chapter_title":"《乙酉筆記》（舊抄本）　［清］　曾羽王撰","section_title":"正文","is_available":true}],"plain_text":"# 《乙酉筆記》（舊抄本）　［清］　曾羽王撰\n浦東胡雲翹氏舊藏《曾羽王日記》一冊，記明清易代之際浦南一隅之紛擾變革，詳於乙酉年之“奴變”及松江城守與孔師起義等事。羽王青村人，明末諸生。原書顏曰日記，而其敘述並非逐日記錄，亦不按年排比，後先顛倒，凌亂無次，不類日記體裁。嗣檢光緒《奉賢縣誌》，羽王之著作僅止《乙酉筆記》一種，《松江府續志》亦作同樣著錄，\n則此書固為《乙酉筆記》而非日記。又府縣誌均稱筆記共四卷，而鈔本篇幅不多，且不分卷，恐尚非全帙。此書向無刻本，抗日戰爭前嘗部分披載於《小說叢報》，條目頗有增損，字句亦有改動，與原本有別。茲將最早之舊抄本標點排印，俾存地方史料原來之面目。\n上海市文物保管委員會\n曾羽王曰：餘七八歲時，為方歷四十六七年。海味之盛，每延客必十餘品，且最美如河豚，止五六分一副耳。每見老人言，嘉靖末年海上倭起，海禁甚嚴，寸板不許入海。然此耳聞之言，疑信相半也。鼎革時，餘年三十有六，而海中捕魚者不絕，其價增至數十倍。至康熙六年，因鄭成功之亂，嚴絕海道，禁絕捕魚者已久。忽青村人王福，於海沙中拾鰉魚數尾，投於新場吳壽家魚行。吳壽因以一尾與許良輔，約重斤半，良輔時與團中人交易，而不暇顧魚，置之店中。遂有俞賡五之家人陳愛，向以賣鹽為事，與良輔少有嫌隙。適有兵丁過其處，愛遂密語於兵，潛往店中搜出，報之守鎮王千總。乘機而詐者，因有總甲方五雲及地方徐明之，文學許青、姚以鴻、唐振公，滿捕役皮長，於中或說合，或逼詐，而良輔即費五十餘金，然索詐者接踵而至。良輔不勝憤恨，奔控太保梁公（按：即江南提督梁化鳳，統轄中前左右後及城守營）。\n即發六營審鞫，良輔揮金得無恙，而方五雲、皮長輩，提臺備責三十板。發鬆江府再訊，太尊張羽明覆得良輔之銀，又各責三十板收監。徐明之亦訟良輔於鹽臺（按：其時巡鹽御史為寧爾講），發水利廳安公（按：水利通判為安承啟）再訊。而良輔送銀於安，將明之重責，而其事乃結。是役也，鰉魚斤半，價銀八分，良輔尚未入口，而費銀已四百餘金。至姚以鴻為許之戚，從中稍沾微利，然與許青皆年近六旬，為提督梁公鎖押兩月，雖不被資，亦失體面。\n方五雲等所得若干，俱追贓給原主，監禁兩月，復擬清杖，苦不可言。可為貪得者之戒（按：南匯縣誌亦載此事：許良輔開涼帽鋪，吳與許為親戚，故贈一魚。後改鰉作鱸，其案始結）。\n世態滄桑，自古如此，然未有如吾松郡之甚者。即如沈猶龍者，字人伯，號雲升，松江人。其父柴行為業，兼作旅寓留客。子讀書成進士，由知縣擢御史，歷官福建巡撫，升兩廣總督，轉兵部左侍郎，家資百萬。至順治二年即宏光元年時，猶龍超兵松江，不數月提督李成棟破城，猶龍為亂兵所殺。死於東門外，屍無尋覓。田產入官，所存金銀器物，盡為亂兵掠去。伊子名浩然，削髮為僧，以寫字為生。其夫人封過二品，坐過八轎，其時以紡紗為業，自持於市賣之。後鬻身於人，無有受者。衣衫藍褸，不可名狀。\n張鼐號侗初，由進士、翰林至禮部侍郎。伊子張大爺者，倚父勢，慣以棒椎打人，放鬆人號為張棒椎。鼎革後，家資盡廢，年六十外，為華亭捕衙役人以謀食。康熙初年，因欠糧，為太尊張羽明責之。有旁人稟曰：“此昔年張公子也。”太尊雲：“今即張侍郎在，我尚責之，況僅存其子乎！”聞者莫不悲嘆。\n松江兩相公。一為太師徐階，號存齋。即今提督帥府者，乃其閣老坊也。此在嘉靖間，與嚴嵩同時，恩蔭甚多。崇禎時其元孫本高，號淡寧，由錦衣衛千戶，升至街道坊提督，晉太子太傅。\n故松郡自太師存齋公之後，有八世一品坊雲。\n康熙元年五月廿二日，盛家橋張永超門首，清晨下雪，觀者如堵。餘初不信，及過其地，始知其實。\n曾羽王曰：餘年三十六而遭鼎革。前此無吃煙者，止福建人用之，曾於宵村王繼維把總衙內，見其吃煙，以為目所未覩。\n自李都督破城，官兵無不用煙，由是沿及士民。二十年來十分之八。青村南門黃君顯之子，於鹽鍋前吃煙，煙醉，跌入鍋內，即時腐爛。\n崇禎十七年，李自成破神京。次年乙酉，大清兵南下，宏光被擒。八月初三日，都督李成棟破松。是時鄉鎮大亂，殺人如麻。新場孝廉朱襄孫，創為“懷忠社”，分別主僕。豪奴乘釁而起，殺入朱孝廉家，手刃一家六命。孝廉兄弟三人，寧馨，晉卿，載馨是也。晉卿為孝廉長兄，受禍尤慘，並及其子連官、富官、嘉官。操戈者數十人，事定問大辟者，止張回、方龍、喬寅五六人而已。大抵變亂之際，止有趨避一法；若挺身圖事，未有不受其害者。後人當以朱氏為鑑\n順治十六年，六月十三日午後，黑雲四布，狂風陡作。餘於葉起淵館中坐談，忽起淵報雲：東北有白龍雲自天而下，其長數丈。餘急往視之，龍入杳冥中矣。少刻，蜻蜓蔽天，俱自北而南。\n北三灶王通甫家，被龍拖去屋舍數十餘間。其家有一舟，亦自地而上，截為兩段。所置六鬥斛，十八兩重秤，俱碎之場上。可知通甫為人谿刻，其遭變蓋有自也。\n順治十七年五月十九日。盛家橋顧鳴玉，張給諫之堂舅，有腴田三百畝，自種百畝。家畜一牛，向不觸人。一日鳴玉牽之田中，向鳴玉腰間觸之，悶絕於地，間一日而死。初給諫在都，有大盜應死，許鳴玉七百金，於給諫前解免。鄉人傳其事：當時鳴玉得其金而不解免，此必大盜之報。\n吳天培之母家殷氏，有家人畜一牛將老。向其妻曰：“此牛無用，不如賣之屠戶，再湊銀若干，買一肥牛。”商議已定，次早，以草餵牛，牛不起。蹴之再三，牛作人言曰：“爾家殺我，家必敗亡：留我則興旺。”其人大駭，後果飼養之。自此衣食漸裕。\n高橋關帝廟，為鄉先達錢元衝所建。於順治十七年六月廿七日早，泥塑周倉忽立於廟門外。鄰人見之，奔告於主僧，而僧固罔知也。神像約重百餘斤，且欲攜之甚難，原立之所，灰塵不動。據鄰人陳明遠雲：是夜有鐵鍊聲，若四五十根之多，自廟而出。又鎮人夜半啟戶，遠望前廟燈火光如白晝，聞馬鳴五六聲。\n餘外太祖念默公，年九十六方卒。肘餘年十三矣。嘉靖壬子，倭亂海上，念默公年二十五。時趙文華至青村，念默公親見之。奉令使倭，幾為倭所斃，遲十餘日始歸。家人以為鬼也，夜半不敢啟戶，細詢始知其尚生。餘祖母曾氏早亡，念默公無子，先君子方六歲，即撫為","is_preview":true,"preview_page_limit":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