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urce_id":7006,"title":"东瀛识略","format":"md","encoding":"utf-8","chapters":[{"id":"chapter-1","title":"東瀛識略","sections":[{"id":"chapter-1-section-1","title":"正文","paragraphs":["清  丁紹儀 撰"]}]},{"id":"chapter-2","title":"序號   篇名","sections":[{"id":"chapter-2-section-1","title":"1  周序","paragraphs":[]},{"id":"chapter-2-section-2","title":"2  自序","paragraphs":[]},{"id":"chapter-2-section-3","title":"3  東瀛識略目錄","paragraphs":[]},{"id":"chapter-2-section-4","title":"4  東瀛識略卷一","paragraphs":["5  建置","6  疆域"]},{"id":"chapter-2-section-5","title":"7  東瀛識略卷二","paragraphs":["8  糧課","9  稅餉"]},{"id":"chapter-2-section-6","title":"10  東瀛識略卷三","paragraphs":["11  學校","12  習尚"]},{"id":"chapter-2-section-7","title":"13  東瀛識略卷四","paragraphs":["14  營制","15  屯隘"]},{"id":"chapter-2-section-8","title":"16  東瀛識略卷五","paragraphs":["17  海防","18  物產"]},{"id":"chapter-2-section-9","title":"19  東瀛識略卷六","paragraphs":["20  番社","21  番俗"]},{"id":"chapter-2-section-10","title":"22  東瀛識略卷七","paragraphs":["23  奇異","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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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序\n凡人讀書立說，鹹思有裨於用。尋章摘句，固不足貴；即鎔鑄經史，發為偉詞，而於朝章政典、今昔形勢、閭閻風尚與夫因革損益諸端委，不能察微知著、洞悉利病，甚或喜新非故、專務嚴刻，昧大體而炫私智，縱言之娓娓動聽，而用之適足害道，則亦等之卮言，君子無取焉。若杏舲丁丈東瀛識略一編則異是。丈昔遊臺灣，就所見聞，筆志而論列之，僅五萬餘言，而臺事已包羅備具；意在厚民生、移習俗，防微杜漸，奠巖疆於磐石。彼時丈年方壯，坐而言者將起而行之。乃仕閩未久，擅責大吏，輿人為所慍，會中丞檄丈帶兵解泉州圍，指為違例夤緣，被劾去。知者鹹為丈惜。然以丈之才而自甘永遁不復出，濂獨深為斯民惜耳。是書久秘笥中，今值濂自臺內渡，命加參訂，且言將付之梓，供他日覆瓿之需。濂承乏鹿港、淡水近兩年，簿書鞅掌，不克有所建樹，亦不遑有所記述，愧無以副委囑；請綴數語，用廣丈意。夫瓿蓄醬器也，有物覆之，則醬不敗。即小喻大，其為用也，烏可少哉？又豈小補已哉！質之通儒，當不以鄙言為謬。時同治癸酉春三月中浣，愚侄浚周式濂拜序。\n## ●自序\n道光丁未秋，餘以歸妹至彰化；及冬禮成，省黃浣雲師於臺灣郡廨。時守臺者父執同澗南太守適兼臺灣道篆，囑餘襄理度支，並佐浣雲師稽核臺郡文冊，勾留者八閱月。凡臺事之堪資談助者，入耳經目，輒筆識之，並附綴管窺所及，竟得八卷。內渡後，棄置篋衍，久不省記。戊辰夏，禧兒承乏噶瑪蘭；將行，因檢錄數條畀之。會張煥堂觀察邀辦通商筆墨，得於案牘中略稔時事，復墨數行於後。去歲歸省松楸，次婿鍾偉臣請任刊資；隨遣佛奴三十輩來，爰即付之手民。古人言儒者胸懷當上下三千年、縱橫一萬里；今所識地不越千里、時不及二百年，而筆又冗弱，顧乃災及棗梨，非敢謂足備志乘之採，聊供覆瓿而已。時同治十二年癸酉夏四月，丁紹儀識於福州寓廬。\n書刊未半，資已不敷，禧兒又以鄰封及民捐事橫罹降秋，心情煩劣，謀食方艱；剞氏頻催，力無以應。黃星樵妹婿惜其半途而廢，慨然以番銀三十枚見助，乃克告成。時已越秋徂冬，虹藏不見矣。紹儀又識。\n## ●東瀛識略卷一\n無錫丁紹儀杏舲纂\n建置\n康熙二十二年夏，福建水師提督、後封靖海侯施琅，統師徵鄭氏，克澎湖島；鄭成功之孫克■〈臧上土下〉震懾歸誠，納所闢臺灣地。朝議墟之。琅奏言地廣而腴，且關係四省要害，宜留為外蔽，不可棄（時尚未知山東、天津、遼陽各口由臺可以逕達，故云四省）。二十三年，聖祖斷自宸衷，即成功所置承天府、總名東都、成功子經改稱東寧者，設臺灣府，隸福建布政使司，為入中國版圖所自始。領縣三：附府曰臺灣、南曰鳳山、北曰諸羅（今名嘉義）。雍正初，於諸羅以北設縣一，曰彰化；廳一，曰淡水；改臺灣縣屬澎湖巡檢為通判，設澎湖廳。嘉慶間，又於淡水以北迤而東設廳一，曰噶瑪蘭。\n臺灣之稱，於古無考。文獻通考雲：“澎湖旁有毗舍耶國，言語不通，袒裸睢盱，殆非人類”；頗與土番情狀相似。然中國及東西洋人均未嘗至，即明初鄭和、王三保遍歷東南洋，亦未言及有臺灣也。嘉靖末，海寇林道幹被都督俞大猷所逐，遁入其地；旋棄而之占城。萬曆間，奸民顏思齊自日本竄往屯踞，始有臺灣名。明季，莆田周嬰所著遠遊集以臺灣為臺員，殆閩音訛耳。臺地有中土民，自道幹、思齊始。思齊死，其黨推鄭成功之父芝龍為魁。崇禎初，芝龍就明撫，荷蘭乃往築城居之；故成功語荷蘭曰：“此地本先人故物，當以見還”。荷蘭戰不勝，遂遁。鄭氏據為巢穴，闢地漸廣。今府縣以臺灣名，蓋沿鄭氏舊稱，其義莫詳也。\n臺灣縣附府為治，本鄭氏承天府地；康熙二十三年設知縣、縣丞、典史各一員、縣學教諭一員。時改福建巡海道為臺廈兵備道兼學政事，並設知府一員、海防同知一員、經歷一員、府學教授一員，均駐縣城；巡檢二員，一駐新港，一駐澎湖。六十年，改臺廈兵備道為臺廈道。六十一年，添設滿漢巡臺御史二員，亦駐城中；每年一易，間有留任一年者。雍正五年，以學政歸漢御史兼理；裁澎湖巡檢，分澎湖地為廳治。六年，改臺廈道為臺灣道。九年，移縣丞駐縣屬之羅漢門。十一年，增設府、縣學訓導各一員。乾隆十七年，定御史三年巡視一次，事竣即回；學政仍歸臺灣道兼理。二十六年，裁新港巡檢。三十一年，以海防同知兼南路理番同知。三十二年，仍加臺灣道兵備銜。四十七年，停巡臺御史。五十二年，奉諭嗣後臺灣道員著加按察使銜，俾得自行奏事。五十四年，改羅漢門縣丞為巡檢。\n鳳山縣以邑有鳳山名。鄭氏設南路安撫司並萬年州，治其地。康熙二十三年，設知縣一員、典史一員、儒學教諭一員，均同城；巡檢一員，駐下淡水。雍正九年，增設縣丞一員，駐萬丹，管轄下淡水、枋寮等處；移巡檢駐大昆麓。十一年，增設儒學訓導一員。乾隆十六年，移萬丹縣丞駐阿里港。初，縣治在興隆莊，僻近海隅，甚荒落；縣官治事，恆在相距十里之埤頭街。五十二年，逆匪莊大田蹂躪縣治，遂移駐埤頭；改大昆麓巡檢為興隆巡檢，駐舊城；並移阿里港縣丞駐下淡水。嘉慶十一年，海賊蔡牽攻臺灣，遣黨陷埤頭，頗有殘毀。十五年，移回舊城。然埤頭溪山環繞，煙戶繁盛甲一邑。道光二十七年，議準仍移治埤頭。\n嘉義縣先名諸羅，鄭氏北路安撫司所治天興州地，邑有豬朥山，以不雅馴，易稱諸羅，因以名縣；或言取義諸山羅列，非也。康熙二十三年，設知縣、典史各一員、儒學教諭一員，同駐城內；巡檢一員，駐佳里興堡。雍正九年，增設縣丞一員，駐笨港；移佳里興巡檢駐鹽水港。十一年，添設儒學訓導一員。乾隆二十六年，移臺灣縣新港巡檢為縣屬斗六門巡檢。五十二年，逆匪林爽文圍攻縣城，紳民協力堅守幾四閱月；高宗特改縣名曰嘉","is_preview":true,"preview_page_limit":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