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urce_id":6970,"title":"翰苑遗事","format":"md","encoding":"utf-8","chapters":[{"id":"chapter-1","title":"翰苑遺事 宋 洪遵","sections":[{"id":"chapter-1-section-1","title":"正文","paragraphs":["淳化二年閏二月，命翰林學士賈黃中、蘇易簡同句當差遣院，李沆同判吏部流內銓。學士領外司，自此始也。","是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詔定降麻事例。宰臣、樞密使、使相、節度使特恩加官除授，學士事例銀百兩，衣著百匹；覃恩加食邑、起復、落起復，銀五十兩，衣著五十匹。親王以有宣賜，事例更不重定。公主未出降，依親王例宣賜；已出降，令附馬都尉管送。","大中祥符三年閏二月，學士晁迥言：今月十八日，宰臣召臣等，問所降德音不鎖院之故。按本院舊例，赦書德音不曾鎖院。臣等商議，除南郊赦書，緣車駕齋宿在外，並是預先進入降付中書，難以鎖院外，自餘赦書德音，今後並依降麻例鎖院。從之。","六年八月，學士院諮報，準詔，議定書詔用紙。今定：文武官待制、太卿監、觀察使以上用白詔紙，三司副使、ト門使、少卿監、刺史以上用黃詔紙。自餘非巡幸大禮敕書榜外，並用黃表紙，從之。","八年四月一日，兩制賜御筵於學士直館，及朝臣於史館，以考校畢也。","天禧元年二月，學士院言：詔敕詞尾，並雲：故茲詔示，故茲示諭；雲想宜知悉。內諸道進奉相承，並不言詔示示諭。竊思詔詞各有嘉獎之意，亦合標雲示諭。今欲添入。又諸處奏告青詞，比來只是用紙裡角，今請委三司，造黑漆木筒五十枚，凡有奏告，封詞齎往。從之。","乾興元年十月，翰林學士晏殊等言：先朝楊億再為學土，班錢惟演之上。今新添除學士劉筠，天禧中已入翰林，請如故序班臣等之上。從之。其後率如凡例。","天聖元年十月，詔翰林學士遇集日至晚出宿。蓋故事以雙日鎖院，隻日降麻也。","皇元年九月，以翰林學士承旨兼端明殿學士、尚書戶部郎中、知制誥王堯臣加諫議大夫，以久在禁林，優遷之也（堯臣歲滿□遷，宰臣文彥博以其久任，請降此命）。","二年九月十六日，新除翰林學士嵇穎未及謝卒。詔賜告敕、襲衣金鞍勒馬於其家。","至和元年九月，翰林學士楊察為承旨，知制誥呂溱、王洙併為翰林學士。故事學士六員，今洙為第七員，益宰相遇除也。","嘉六年三月，承旨宋祁言：久病，不敢稽朝謁入學土院，欲帶一子主湯藥。從之。","七年二月，學士院言：臣僚上表並子陳請事，惟宰臣、樞密使方降詔手書。自參知政事、樞密副使已下，即無體例。去年三月，因樞密副使陳昇之請郡，內批令降不允手詔。當直學士胡宿亦曾論奏，以手詔體重，乞只降不允詔，而不從其請。竊緣近禁動成故事，恐成隳廢典故。乞自吟除宰臣、親王、樞密使有所陳請事，依例或降手詔手書。自餘臣僚，更不降手書手詔，許從本院執奏。從之。","凡學士院置待詔十人。國初承舊制，翰林待詔六人寫書詔，舊制月俸九千，春冬給衣。又有隸書待詔六人，寫籤題封角，月俸止六千，謂之東頭待詔。雍熙四年，廢隸書待詔，增翰林待詔十人，併兼御書院祗候。","錄事一人。景德二年九月本院言：孔目官劉尚賓年滿，已注宿遷縣尉。緣主持書詔切須諳練，欲乞依吏部銓例置主事或錄事，以本司勒留充職。詔以尚賓為錄事，給孔目官俸。自後不常置。又五代舊制有主事一人，周顯德中廢。","孔目官六人，表奏官六人，驅使二十人，使驅官舊額六人。鹹平二年初，置侍讀侍講學士，別補驅使官四人祗應。及楊徽之卒，復以驅使官二人隸學士院，因為八人。三年四月，詔學士院不得額外添人。自後再除拜大明資政侍讀侍講、龍圖閣樞密直學士，皆學士院遣守闕驅使官祗應。多特補□名，遂至二十人。景德四年四月，學士院上言：先準敕，表奏驅使官闕人，於京兩省私名內抽取，依三館例召保揀試，送中書看詳。從之。舊又有專知官一人，通引官一人，廚子六人，太平興國四年並廢。","治平元年六月，翰林學士馮京奏：樞密使富弼，臣妻父也。今權知開封府，當避弼。不許。","熙平元年正月二十一日，詔學士院：今後大遼國書並諸國詔書合要匣復等，並自下司取索訖，關三司破除，仍諭諸處，更不申乞朝旨。","七年十二月八日，詔翰林學士、知制誥至中書樞密院議事，許系鞋，遇朔望及不因公事，依例穿執。","十年十月三日，學士院言：編修諸司式所送本院式十卷，編學士員數，並錄表疏、青詞祝文、鎖院敕後宿直之類。看詳學士員數，系朝廷臨時除授；若表疏、青詞祝文，或請禱之意不同，難用一例。況朝廷待學士，禮意稍異，宣召敕設盡出特恩，關白中書樞密院正用諮報，不同諸司。乞下本所，以吏人差補及官物出入之類，並立為式，學士所職更不編載。從之。","元豐三年十一月，翰林學士蒲宗孟乞敘班章下，從之。以先曾任翰林學士，丁憂服闋再為學士故也。是年十月，詔翰林學士並聽佩魚。","元元年七月，詔從承旨鄧溫伯之請，學士如獨員，每兩日免一宿，候有雙員即依故事。","政和五年十月，徽宗皇帝御書“ゼ文堂”三字，賜承旨強淵明，以榜於院。","紹興三十年五月，太上皇帝御書“玉堂”二大字，賜學士周麟之等。得旨，于都省宣示宰執，俟中秘暴書，俾侍從館閣官鹹得觀仰，刻石院中，仍以石本分賜。","隆興元年十一月七日，聖旨：學士院官、經筵官日輪二員，宿直於學士院，以備顧問。續降指揮，遇赴德壽宮起居、聖節開啟滿散、車駕詣景靈宮、四孟朝獻、國忌行香前一日，及旬假、節假，每遇筵宴，並與免宿。","隆興二年閏十一月，敷文閣直學士王剛中除翰林學士，以祖諱翰，改除禮部尚書直學士院。","唐制：自宰相而下，初命皆無宣召之禮。惟學士宣召，蓋學士院在禁中，非內臣宣召，無因得入。故院門別設復門，亦以通禁庭也。又學士院北扉者，為其在玉堂之南，便於應召。今學士初拜，自東華門入，至左承天門下馬，待詔院吏自左承天門雙引至閣門，此亦用唐故事也。唐宣召學士，自東門入者，彼時學士院在西掖，故自翰林院東門赴召，非若今之東華門也。至如挽鈐故事，亦緣其在禁中。雖學士院吏亦止於玉堂門外，則其嚴密可知。如今學士院在外，與諸司無異，亦設鈴索，悉皆文具故事而已。","學士院玉堂，太宗皇帝曾親倖。至今惟學士上日許正坐，他日皆不敢獨坐。故事，堂中設視草臺，每草制，則具衣冠據臺而坐。今不復如此，但存空臺而已。玉堂東承旨閣子，窗格上有火然處。太宗嘗夜幸玉堂，蘇易簡為學士，已寢，遽起，無燭具衣冠，宮嬪自窗格引燭人照之。至今不欲更易，以為玉堂一盛事。","先公嘗言：翰林學士居深嚴之地，職任"]}]}],"toc":[{"id":"chapter-1-section-1","chapter_title":"翰苑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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