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urce_id":6936,"title":"直斋书录解题","format":"md","encoding":"utf-8","chapters":[{"id":"chapter-1","title":"直齋書錄","sections":[{"id":"chapter-1-section-1","title":"正文","paragraphs":["解題·提要","《直齋書錄解題》二十二卷，宋陳振孫撰。振孫字伯玉，號直齋，安吉人。厲鶚《宋詩紀事》，稱其端平中仕為浙西提舉，改知嘉興府。考周密《癸辛雜識》“莆田陽氏子婦”一條，稱陳伯玉振孫，時以倅攝郡。又“陳周士”一條，稱周士，直齋侍郎振孫之長子。則振孫始仕州郡，終官侍郎，不止浙江提舉，鶚蓋考之未詳也。《癸辛雜識》又稱：“近年惟直齋陳氏書最多，蓋嘗仕於莆，傳錄夾漈鄭氏、方氏、林氏、吳氏舊書至五萬一千一百八十餘卷，且仿《讀書志》作解題，極其精詳”云云。則振孫此書，在宋末已為世所重矣。其例以歷代典籍分為五十三類，各詳其卷帙多少，撰人名氏，而品題其得失，故曰“解題”。雖不標經史子集之目，而核其所列，經之類凡十，史之類凡十六，子之類凡二十，集之類凡七，實仍不外乎四部之說也。馬端臨《經籍考》惟據此書及《讀書志》成編。然《讀書志》今有刻本，而此書久佚，僅《永樂大典》尚載其完帙。惟當時編輯潦草，訛脫宏多，又卷帙割裂，全失其舊，謹詳加校訂，定為二十二卷。方今聖天子稽古右文，蒐羅遺籍，列於四庫之中者，浩如煙海。此區區一家之書，誠不足以當萬一。然古書之不傳於今者，得藉是以求其崖略；其傳於今者，得藉是以辨其真偽，核其異同。亦考證之所必資，不可廢也。原本間於解題之後附以隨齋批註。隨齋不知何許人。然補闕拾遺，於本書頗有所裨，今亦仍其舊焉。"]},{"id":"chapter-1-section-2","title":"直齋書錄解題·卷一","paragraphs":["○易類"]},{"id":"chapter-1-section-3","title":"△《周易注》六卷、《略例》一卷、《繫辭注》三卷","paragraphs":["魏尚書郎山陽王弼輔嗣註上、下《經》，撰《略例》。晉太常潁川韓康伯注《繫辭》、《說》、《序》、《雜卦》。自漢以來，言《易》者多溺於象佔之學，至弼始一切掃去，暢以義理。於是天下後世宗之，餘家盡廢。然王弼好老氏，魏、晉談玄，自弼輩倡之。《易》有聖人之道四焉，去三存一，於道闕矣。況其所謂辭者，又雜以異端之說乎！範甯謂其罪深於桀、紂，誠有以也。弼父業長緒，本王粲族兄凱之子，粲二子坐事誅，文帝以業嗣粲。弼死時年二十餘。"]},{"id":"chapter-1-section-4","title":"△《古易》十二卷","paragraphs":["出翰林學士睢陽王洙原叔家。上、下《經》惟載《爻辭》，外《卦辭》一、《彖辭》二、《大象》三、《小象》四、《文言》五、上《系》六、下《系》七、《說卦》八、《序卦》九、《雜卦》十。葉石林以為此即《藝文志》所謂《古易》十二篇者也。案《隋唐志》皆無《古易》之目，當亦是後人依仿錄之爾。"]},{"id":"chapter-1-section-5","title":"△《周易古經》十二卷","paragraphs":["丞相汲郡呂大防微仲所錄上、下《經》，並錄《爻辭》、《彖》、《象》，隨《經》分上下，共為六卷，上、下《繫辭》二卷，《文言》、《說》、《序》、《雜卦》各一卷。"]},{"id":"chapter-1-section-6","title":"△《古周易》八卷","paragraphs":["中書舍人清豐晁說之以道所錄《卦爻》一、《彖》二、《象》三、《文言》四、《繫辭》五、《說卦》六、《序卦》七、《雜卦》八。其說曰：以《彖》、《象》、《文言》雜入卦中自費氏始。孔穎達又謂輔嗣之意，《象》本釋《經》，宜相附近，分爻之《象辭》，各附逐爻。則費氏初變古制時，猶若今《乾》、《坤》二卦各存舊本歟？古經始變於費氏，而卒大亂於王弼，奈何後之儒者，尤而效之。杜預分《左氏傳》於《經》，宋衷、範望散《太玄測》、《贊》於八十一首之下，是其明比也。揆觀其初，乃如《古文尚書》，遷、固敘傳，揚雄《法言》敘篇云爾。卷首列名氏二十餘家，文字異同則散見於卦雲。"]},{"id":"chapter-1-section-7","title":"△《古易》十二卷、《音訓》二卷","paragraphs":["著作郎東萊呂祖謙伯恭所定。篇次與汲郡呂氏同，《音訓》則其門人王莘叟筆受。朱晦庵刻之於臨漳、會稽，益以程氏是正文字及晁氏說。其所著《本義》，據此本也。"]},{"id":"chapter-1-section-8","title":"△《古周易》十二卷","paragraphs":["國子錄吳郡吳仁杰斗南所錄。以爻為《繫辭》，今之《繫辭》為《說卦》。其言《十翼》，謂《彖傳》，《象傳》，《繫辭傳》上、下，《說卦》上、中、下，《文言》，《序卦》，《雜卦》，並上、下《經》為十二篇。案漢世傳《易》者，施、孟、梁邱、京、費。費最晚出，不得立於學官。其學亡章句，惟以《彖》、《象》、《文言》等解上、下《經》。自劉向校中古文《易經》，諸家或脫“無咎悔亡”，惟費氏與古文同，東京名儒馬、鄭皆傳之。其後，諸家皆廢，而費學孤行，以至於今。其合《彖》、《象》、《文言》於《經》，蓋自康成、輔嗣以來，展轉相傳，學者遂不識古文字經。甚至今世考官命題，或連《彖》、《象》、《爻辭》為一，對大義者，志得而已，往往穿鑿傅會，而《經》旨破碎極矣。凡此諸家所錄，雖頗有同異，大較《經》自為《經》，《傳》自為《傳》，而於《傳》之中，《彖》、《象》、《文言》，亦各不相混。稍復古人之舊，均有補於學者，宜並存之。又有九江周燔所次，附見吳氏書篇末，今古文參用，視諸本為無據。又有程迥可久《古易考》十二篇見後。"]},{"id":"chapter-1-section-9","title":"△《周易正義》十三卷","paragraphs":["唐國子祭酒冀州孔穎達仲達撰。序雲十四卷，《館閣書目》亦云。今本止十三卷。案《五經正義》，本唐貞觀中穎達與顏師古等受詔撰《五經義贊》，後改為《正義》，博士馬嘉運駁正其失。永徽二年，中書門下于志寧等考正增損，書始佈下。其實非一手一足之力，世但稱“孔疏”爾。其說專釋一家註文為正。"]},{"id":"chapter-1-section-10","title":"△《周易釋文》一卷","paragraphs":["唐國子博士吳郡陸德明撰。本名元朗，以字行。多援漢、魏以前諸家說，蓋唐初諸書皆在也。卦首注某宮、某世，用京房說。"]},{"id":"chapter-1-section-11","title":"△《歸藏》三卷","paragraphs":["晉太尉參軍薛貞注。案《唐志》十三卷，司馬膺注。今惟存《初經》、《本蓍》、《齊母》三篇，錯謬不可讀，非古全書也。"]},{"id":"chapter-1-section-12","title":"△《子夏易傳》十卷","paragraphs":["案《隋》、《唐志》有《卜商傳》二卷，殘缺。陸德明、李鼎祚亦時稱引。考《漢志》，初無此書。有孫坦者，為《周易析蘊》，言此漢杜子夏也，未知何據。使其果然，何為不見於《漢志》？其為依託明矣。隋、唐時止二卷，已殘缺，今安得有十卷？且其經文，《彖》、《象》、《爻辭》相錯，正用王弼本。決非漢世書。以陸德明所引求之今傳，則皆無之，豈惟非漢世書，亦非隋、唐所傳書矣。其文辭淺俚，非古人語，姑存之以備一家。案晁以道《傳易堂記》曰：“古今鹹謂子夏受於孔子而為之傳。然太史公、劉向父子、班固皆不論著，唐劉子玄知其偽矣。書不傳於今，今號為《子夏傳》者，《崇文總目》知其為偽，而不知其所作之人，予知其為"]}]}],"toc":[{"id":"chapter-1-section-1","chapter_title":"直齋書錄","section_title":"正文","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2","chapter_title":"直齋書錄","section_title":"直齋書錄解題·卷一","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3","chapter_title":"直齋書錄","section_title":"△《周易注》六卷、《略例》一卷、《繫辭注》三卷","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4","chapter_title":"直齋書錄","section_title":"△《古易》十二卷","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5","chapter_title":"直齋書錄","section_title":"△《周易古經》十二卷","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6","chapter_title":"直齋書錄","section_title":"△《古周易》八卷","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7","chapter_title":"直齋書錄","section_title":"△《古易》十二卷、《音訓》二卷","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8","chapter_title":"直齋書錄","section_title":"△《古周易》十二卷","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9","chapter_title":"直齋書錄","section_title":"△《周易正義》十三卷","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10","chapter_title":"直齋書錄","section_title":"△《周易釋文》一卷","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11","chapter_title":"直齋書錄","section_title":"△《歸藏》三卷","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12","chapter_title":"直齋書錄","section_title":"△《子夏易傳》十卷","is_available":true}],"plain_text":"# 直齋書錄\n解題·提要\n《直齋書錄解題》二十二卷，宋陳振孫撰。振孫字伯玉，號直齋，安吉人。厲鶚《宋詩紀事》，稱其端平中仕為浙西提舉，改知嘉興府。考周密《癸辛雜識》“莆田陽氏子婦”一條，稱陳伯玉振孫，時以倅攝郡。又“陳周士”一條，稱周士，直齋侍郎振孫之長子。則振孫始仕州郡，終官侍郎，不止浙江提舉，鶚蓋考之未詳也。《癸辛雜識》又稱：“近年惟直齋陳氏書最多，蓋嘗仕於莆，傳錄夾漈鄭氏、方氏、林氏、吳氏舊書至五萬一千一百八十餘卷，且仿《讀書志》作解題，極其精詳”云云。則振孫此書，在宋末已為世所重矣。其例以歷代典籍分為五十三類，各詳其卷帙多少，撰人名氏，而品題其得失，故曰“解題”。雖不標經史子集之目，而核其所列，經之類凡十，史之類凡十六，子之類凡二十，集之類凡七，實仍不外乎四部之說也。馬端臨《經籍考》惟據此書及《讀書志》成編。然《讀書志》今有刻本，而此書久佚，僅《永樂大典》尚載其完帙。惟當時編輯潦草，訛脫宏多，又卷帙割裂，全失其舊，謹詳加校訂，定為二十二卷。方今聖天子稽古右文，蒐羅遺籍，列於四庫之中者，浩如煙海。此區區一家之書，誠不足以當萬一。然古書之不傳於今者，得藉是以求其崖略；其傳於今者，得藉是以辨其真偽，核其異同。亦考證之所必資，不可廢也。原本間於解題之後附以隨齋批註。隨齋不知何許人。然補闕拾遺，於本書頗有所裨，今亦仍其舊焉。\n## 直齋書錄解題·卷一\n○易類\n## △《周易注》六卷、《略例》一卷、《繫辭注》三卷\n魏尚書郎山陽王弼輔嗣註上、下《經》，撰《略例》。晉太常潁川韓康伯注《繫辭》、《說》、《序》、《雜卦》。自漢以來，言《易》者多溺於象佔之學，至弼始一切掃去，暢以義理。於是天下後世宗之，餘家盡廢。然王弼好老氏，魏、晉談玄，自弼輩倡之。《易》有聖人之道四焉，去三存一，於道闕矣。況其所謂辭者，又雜以異端之說乎！範甯謂其罪深於桀、紂，誠有以也。弼父業長緒，本王粲族兄凱之子，粲二子坐事誅，文帝以業嗣粲。弼死時年二十餘。\n## △《古易》十二卷\n出翰林學士睢陽王洙原叔家。上、下《經》惟載《爻辭》，外《卦辭》一、《彖辭》二、《大象》三、《小象》四、《文言》五、上《系》六、下《系》七、《說卦》八、《序卦》九、《雜卦》十。葉石林以為此即《藝文志》所謂《古易》十二篇者也。案《隋唐志》皆無《古易》之目，當亦是後人依仿錄之爾。\n## △《周易古經》十二卷\n丞相汲郡呂大防微仲所錄上、下《經》，並錄《爻辭》、《彖》、《象》，隨《經》分上下，共為六卷，上、下《繫辭》二卷，《文言》、《說》、《序》、《雜卦》各一卷。\n## △《古周易》八卷\n中書舍人清豐晁說之以道所錄《卦爻》一、《彖》二、《象》三、《文言》四、《繫辭》五、《說卦》六、《序卦》七、《雜卦》八。其說曰：以《彖》、《象》、《文言》雜入卦中自費氏始。孔穎達又謂輔嗣之意，《象》本釋《經》，宜相附近，分爻之《象辭》，各附逐爻。則費氏初變古制時，猶若今《乾》、《坤》二卦各存舊本歟？古經始變於費氏，而卒大亂於王弼，奈何後之儒者，尤而效之。杜預分《左氏傳》於《經》，宋衷、範望散《太玄測》、《贊》於八十一首之下，是其明比也。揆觀其初，乃如《古文尚書》，遷、固敘傳，揚雄《法言》敘篇云爾。卷首列名氏二十餘家，文字異同則散見於卦雲。\n## △《古易》十二卷、《音訓》二卷\n著作郎東萊呂祖謙伯恭所定。篇次與汲郡呂氏同，《音訓》則其門人王莘叟筆受。朱晦庵刻之於臨漳、會稽，益以程氏是正文字及晁氏說。其所著《本義》，據此本也。\n## △《古周易》十二卷\n國子錄吳郡吳仁杰斗南所錄。以爻為《繫辭》，今之《繫辭》為《說卦》。其言《十翼》，謂《彖傳》，《象傳》，《繫辭傳》上、下，《說卦》上、中、下，《文言》，《序卦》，《雜卦》，並上、下《經》為十二篇。案漢世傳《易》者，施、孟、梁邱、京、費。費最晚出，不得立於學官。其學亡章句，惟以《彖》、《象》、《文言》等解上、下《經》。自劉向校中古文《易經》，諸家或脫“無咎悔亡”，惟費氏與古文同，東京名儒馬、鄭皆傳之。其後，諸家皆廢，而費學孤行，以至於今。其合《彖》、《象》、《文言》於《經》，蓋自康成、輔嗣以來，展轉相傳，學者遂不識古文字經。甚至今世考官命題，或連《彖》、《象》、《爻辭》為一，對大義者，志得而已，往往穿鑿傅會，而《經》旨破碎極矣。凡此諸家所錄，雖頗有同異，大較《經》自為《經》，《傳》自為《傳》，而於《傳》之中，《彖》、《象》、《文言》，亦各不相混。稍復古人之舊，均有補於學者，宜並存之。又有九江周燔所次，附見吳氏書篇末，今古文參用，視諸本為無據。又有程迥可久《古易考》十二篇見後。\n## △《周易正義》十三卷\n唐國子祭酒冀州孔穎達仲達撰。序雲十四卷，《館閣書目》亦云。今本止十三卷。案《五經正義》，本唐貞觀中穎達與顏師古等受詔撰《五經義贊》，後改為《正義》，博士馬嘉運駁正其失。永徽二年，中書門下于志寧等考正增損，書始佈下。其實非一手一足之力，世但稱“孔疏”爾。其說專釋一家註文為正。\n## △《周易釋文》一卷\n唐國子博士吳郡陸德明撰。本名元朗，以字行。多援漢、魏以前諸家說，蓋唐初諸書皆在也。卦首注某宮、某世，用京房說。\n## △《歸藏》三卷\n晉太尉參軍薛貞注。案《唐志》十三卷，司馬膺注。今惟存《初經》、《本蓍》、《齊母》三篇，錯謬不可讀，非古全書也。\n## △《子夏易傳》十卷\n案《隋》、《唐志》有《卜商傳》二卷，殘缺。陸德明、李鼎祚亦時稱引。考《漢志》，初無此書。有孫坦者，為《周易析蘊》，言此漢杜子夏也，未知何據。使其果然，何為不見於《漢志》？其為依託明矣。隋、唐時止二卷，已殘缺，今安得有十卷？且其經文，《彖》、《象》、《爻辭》相錯，正用王弼本。決非漢世書。以陸德明所引求之今傳，則皆無之，豈惟非漢世書，亦非隋、唐所傳書矣。其文辭淺俚，非古人語，姑存之以備一家。案晁以道《傳易堂記》曰：“古今鹹謂子夏受於孔子而為之傳。然太史公、劉向父子、班固皆不論著，唐劉子玄知其偽矣。書不傳於今，今號為《子夏傳》者，《崇文總目》知其為偽，而不知其所作之人，予知其為","is_preview":true,"preview_page_limit":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