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urce_id":6923,"title":"四库全书总目提要","format":"md","encoding":"utf-8","chapters":[{"id":"chapter-1","title":"四庫全書總目提要","sections":[{"id":"chapter-1-section-1","title":"正文","paragraphs":["經部卷一 經部一","○經部總敘經稟聖裁，垂型萬世，刪定之旨，如日中天，無所容其贊述。所論次者，詁經之說而已。自漢京以後垂二千年，儒者沿波，學凡六變。其初專門授受，遞稟師承，非惟詁訓相傳，莫敢同異，即篇章字句，亦恪守所聞，其學篤實謹嚴，及其弊也拘。王弼、王肅稍持異議，流風所扇，或信或疑，越孔、賈、啖、趙以及北宋孫復、劉敞等，各自論說，不相統攝，及其弊也雜。洛閩繼起，道學大昌，擺落漢唐，獨研義理，凡經師舊說，俱排斥以為不足信，其學務別是非，及其弊也悍（如王柏、吳澄攻駁經文，動輒刪改之類）。學脈旁分，攀緣日眾，驅除異己，務定一尊，自宋末以逮明初，其學見異不遷，及其弊也黨（如《論語集註》誤引包鹹夏瑚商璉之說，張存中《四書通證》即闕此一條以諱其誤。又如王柏刪《國風》三十二篇，許謙疑之，吳師道反以為非之類）。主持太過，勢有所偏，才辨聰明，激而橫決，自明正德、嘉靖以後，其學各抒心得，及其弊也肆（如王守仁之末派皆以狂禪解經之類）。空談臆斷，考證必疏，於是博雅之儒引古義以抵其隙，國初諸家，其學徵實不誣，及其弊也瑣（如一字音訓動辨數百言之類）。","要其歸宿，則不過漢學、宋學兩家互為勝負。夫漢學具有根柢，講學者以淺陋輕之，不足服漢儒也。宋學具有精微，讀書者以空疏薄之，亦不足服宋儒也。消融門戶之見而各取所長，則私心祛而公理出，公理出而經義明矣。蓋經者非他，即天下之公理而已。今參稽眾說，務取持平，各明去取之故，分為十類：曰易、曰書、曰詩、曰禮、曰春秋、曰孝經、曰五經總義、曰四書、曰樂、曰小學。","○易類一聖人覺世牖民，大抵因事以寓教。《詩》寓於風謠，《禮》寓於節文，《尚書》、《春秋》寓於史，而《易》則寓於卜筮。故《易》之為書，推天道以明人事者也。《左傳》所記諸佔，蓋猶太卜之遺法。漢儒言象數，去古未遠也。一變而為京、焦，入於禨祥，再變而為陳、邵，務窮造化，《易》遂不切於民用。","王弼盡黜象數，說以老莊。一變而胡瑗、程子，始闡明儒理，再變而李光、楊萬里，又參證史事，《易》遂日啟其論端。此兩派六宗，已互相攻駁。又《易》道廣大，無所不包，旁及天文、地理、樂律、兵法、韻學、算術以逮方外之爐火，皆可援《易》以為說，而好異者又援以入《易》，故《易》說愈繁。夫六十四卦大象皆有“君子以”字，其爻象則多戒佔者，聖人之情，見乎詞矣。其餘皆《易》之一端，非其本也。今參校諸家，以因象立教者為宗，而其他《易》外別傳者亦兼收以盡其變，各為條論，具列於左。"]},{"id":"chapter-1-section-2","title":"《子夏易傳》十一卷（內府藏本）","paragraphs":["舊本題“卜子夏撰”。案說《易》之家，最古者莫若是書。其偽中生偽，至一至再而未已者，亦莫若是書。《唐會要》載開元七年詔：“子夏《易傳》，近無習者，令儒官詳定。”劉知幾議曰：“《漢志》《易》有十三家而無子夏作傳者，至梁阮氏《七錄》，始有《子夏易》六卷，或雲韓嬰作，或雲丁寬作。然據《漢書》，《韓易》十二篇，《丁易》八篇，求其符合，事殊隳刺，必欲行用，深以為疑。”司馬貞議亦曰“案劉向《七略》有《子夏易傳》，但此書不行已久，今所存多失真本。荀勖《中經簿》雲：《子夏傳》四卷，或雲丁寬。是先達疑非子夏矣。又《隋書經籍志》雲：《子夏傳》殘闕，梁六卷，今二卷。知其書錯繆多矣。又王儉《七志》引劉向《七略》雲：《易傳》子夏，韓氏嬰也。今題不稱韓氏而載薛虞記，其質粗略，旨趣非遠，無益後學”云云。是唐以前所謂《子夏傳》，已為偽本。晁說之《傳易堂記》又稱：“今號為《子夏傳》者，乃唐張弧之《易》”（案弧唐末為大理寺評事，有《素履子》，別著錄），是唐時又一偽本並行。故宋《國史志》以《假託子夏易傳》與《真子夏易傳》兩列其目，而《崇文總目》亦稱此書篇第，略依王氏，決非卜子夏之文也。朱彝尊《經義考》，證以陸德明《經典釋文》、李鼎祚《周易集解》、王應麟《困學紀聞》所引，皆今本所無。德明、鼎祚猶曰在張弧以前，應麟乃南宋末人，何以當日所見與今本又異？然則今本又出偽託，不但非子夏書，亦並非張弧書矣。流傳既久，姑存以備一家云爾。","（謹案：唐徐堅《初學記》以太宗御製升列歷代之前，蓋臣子尊君之大義。焦竑《國史經籍志》、朱彝尊《經義考》並踵前規。臣等編摩《四庫》，初亦恭錄御定《易經通注》、御纂《周易折中》、御纂《周易述義》弁冕諸經。仰蒙指示，命移冠國朝著述之首，俾尊卑有序而時代不淆。聖度謙沖，酌中立憲，實為千古之大公。謹恪遵彝訓，仍託始於《子夏易傳》，併發凡於此，著《四庫》之通例焉。","又案：託名之書有知其贗作之人者，有不知其贗作之人者，不能一一歸其時代，故《漢書藝文志》仍從其所託之時代為次。今亦悉從其例。）"]},{"id":"chapter-1-section-3","title":"《周易鄭康成注》一卷（通行本）","paragraphs":["宋王應麟編。應麟，字伯厚，慶元人。自署浚儀，蓋其祖籍也。淳祐元年進士，寶祐四年復中博學鴻詞科。官至禮部尚書兼給事中。事蹟具《宋史儒林傳》。","案《隋志》載鄭玄《周易注》九卷，又稱鄭玄、王弼二注，梁陳列於國學，齊代惟傳鄭義，至隋王注盛行，鄭學浸微。然《新唐書》著錄十卷，是唐時其書猶在，故李鼎祚《集解》多引之。宋《崇文總目》惟載一卷，所存者僅《文言》、《序卦》、《說卦》、《雜卦》四篇，餘皆散佚。至《中興書目》始不著錄（案《中興書目》今不傳，此據馮椅《易學》所引），則亡於南北宋之間。故晁說之、朱震尚能見其遺文，而淳熙以後諸儒即罕所稱引也。應麟始旁摭諸書，裒為此帙，經文異字，亦皆並存。其無經文可綴者，則總錄於末簡。又以玄注多言互體，並取《左傳》，《禮記》，《周禮》，《正義》中論互體者八條，以類附焉。考玄初從第五元先受京氏《易》，又從馬融受費氏《易》，故其學出入於兩家。然要其大旨，費義居多，實為傳《易》之正脈。齊陸澄《與王儉書》曰：“王弼注《易》，玄學之所宗。今若崇儒，鄭注不可廢。”其論最篤。唐初詔修《正義》，仍黜鄭崇正，非達識也。應麟能於散佚之餘，蒐羅放失，以存漢《易》之一線，可謂篤志遺經，研心古義者矣。近時惠棟別有考訂之本，體例較密。然經營創始，實自應麟，其捃拾之勞亦不可泯。今"]}]}],"toc":[{"id":"chapter-1-section-1","chapter_title":"四庫全書總目提要","section_title":"正文","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2","chapter_title":"四庫全書總目提要","section_title":"《子夏易傳》十一卷（內府藏本）","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3","chapter_title":"四庫全書總目提要","section_title":"《周易鄭康成注》一卷（通行本）","is_available":true}],"plain_text":"#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n經部卷一 經部一\n○經部總敘經稟聖裁，垂型萬世，刪定之旨，如日中天，無所容其贊述。所論次者，詁經之說而已。自漢京以後垂二千年，儒者沿波，學凡六變。其初專門授受，遞稟師承，非惟詁訓相傳，莫敢同異，即篇章字句，亦恪守所聞，其學篤實謹嚴，及其弊也拘。王弼、王肅稍持異議，流風所扇，或信或疑，越孔、賈、啖、趙以及北宋孫復、劉敞等，各自論說，不相統攝，及其弊也雜。洛閩繼起，道學大昌，擺落漢唐，獨研義理，凡經師舊說，俱排斥以為不足信，其學務別是非，及其弊也悍（如王柏、吳澄攻駁經文，動輒刪改之類）。學脈旁分，攀緣日眾，驅除異己，務定一尊，自宋末以逮明初，其學見異不遷，及其弊也黨（如《論語集註》誤引包鹹夏瑚商璉之說，張存中《四書通證》即闕此一條以諱其誤。又如王柏刪《國風》三十二篇，許謙疑之，吳師道反以為非之類）。主持太過，勢有所偏，才辨聰明，激而橫決，自明正德、嘉靖以後，其學各抒心得，及其弊也肆（如王守仁之末派皆以狂禪解經之類）。空談臆斷，考證必疏，於是博雅之儒引古義以抵其隙，國初諸家，其學徵實不誣，及其弊也瑣（如一字音訓動辨數百言之類）。\n要其歸宿，則不過漢學、宋學兩家互為勝負。夫漢學具有根柢，講學者以淺陋輕之，不足服漢儒也。宋學具有精微，讀書者以空疏薄之，亦不足服宋儒也。消融門戶之見而各取所長，則私心祛而公理出，公理出而經義明矣。蓋經者非他，即天下之公理而已。今參稽眾說，務取持平，各明去取之故，分為十類：曰易、曰書、曰詩、曰禮、曰春秋、曰孝經、曰五經總義、曰四書、曰樂、曰小學。\n○易類一聖人覺世牖民，大抵因事以寓教。《詩》寓於風謠，《禮》寓於節文，《尚書》、《春秋》寓於史，而《易》則寓於卜筮。故《易》之為書，推天道以明人事者也。《左傳》所記諸佔，蓋猶太卜之遺法。漢儒言象數，去古未遠也。一變而為京、焦，入於禨祥，再變而為陳、邵，務窮造化，《易》遂不切於民用。\n王弼盡黜象數，說以老莊。一變而胡瑗、程子，始闡明儒理，再變而李光、楊萬里，又參證史事，《易》遂日啟其論端。此兩派六宗，已互相攻駁。又《易》道廣大，無所不包，旁及天文、地理、樂律、兵法、韻學、算術以逮方外之爐火，皆可援《易》以為說，而好異者又援以入《易》，故《易》說愈繁。夫六十四卦大象皆有“君子以”字，其爻象則多戒佔者，聖人之情，見乎詞矣。其餘皆《易》之一端，非其本也。今參校諸家，以因象立教者為宗，而其他《易》外別傳者亦兼收以盡其變，各為條論，具列於左。\n## 《子夏易傳》十一卷（內府藏本）\n舊本題“卜子夏撰”。案說《易》之家，最古者莫若是書。其偽中生偽，至一至再而未已者，亦莫若是書。《唐會要》載開元七年詔：“子夏《易傳》，近無習者，令儒官詳定。”劉知幾議曰：“《漢志》《易》有十三家而無子夏作傳者，至梁阮氏《七錄》，始有《子夏易》六卷，或雲韓嬰作，或雲丁寬作。然據《漢書》，《韓易》十二篇，《丁易》八篇，求其符合，事殊隳刺，必欲行用，深以為疑。”司馬貞議亦曰“案劉向《七略》有《子夏易傳》，但此書不行已久，今所存多失真本。荀勖《中經簿》雲：《子夏傳》四卷，或雲丁寬。是先達疑非子夏矣。又《隋書經籍志》雲：《子夏傳》殘闕，梁六卷，今二卷。知其書錯繆多矣。又王儉《七志》引劉向《七略》雲：《易傳》子夏，韓氏嬰也。今題不稱韓氏而載薛虞記，其質粗略，旨趣非遠，無益後學”云云。是唐以前所謂《子夏傳》，已為偽本。晁說之《傳易堂記》又稱：“今號為《子夏傳》者，乃唐張弧之《易》”（案弧唐末為大理寺評事，有《素履子》，別著錄），是唐時又一偽本並行。故宋《國史志》以《假託子夏易傳》與《真子夏易傳》兩列其目，而《崇文總目》亦稱此書篇第，略依王氏，決非卜子夏之文也。朱彝尊《經義考》，證以陸德明《經典釋文》、李鼎祚《周易集解》、王應麟《困學紀聞》所引，皆今本所無。德明、鼎祚猶曰在張弧以前，應麟乃南宋末人，何以當日所見與今本又異？然則今本又出偽託，不但非子夏書，亦並非張弧書矣。流傳既久，姑存以備一家云爾。\n（謹案：唐徐堅《初學記》以太宗御製升列歷代之前，蓋臣子尊君之大義。焦竑《國史經籍志》、朱彝尊《經義考》並踵前規。臣等編摩《四庫》，初亦恭錄御定《易經通注》、御纂《周易折中》、御纂《周易述義》弁冕諸經。仰蒙指示，命移冠國朝著述之首，俾尊卑有序而時代不淆。聖度謙沖，酌中立憲，實為千古之大公。謹恪遵彝訓，仍託始於《子夏易傳》，併發凡於此，著《四庫》之通例焉。\n又案：託名之書有知其贗作之人者，有不知其贗作之人者，不能一一歸其時代，故《漢書藝文志》仍從其所託之時代為次。今亦悉從其例。）\n## 《周易鄭康成注》一卷（通行本）\n宋王應麟編。應麟，字伯厚，慶元人。自署浚儀，蓋其祖籍也。淳祐元年進士，寶祐四年復中博學鴻詞科。官至禮部尚書兼給事中。事蹟具《宋史儒林傳》。\n案《隋志》載鄭玄《周易注》九卷，又稱鄭玄、王弼二注，梁陳列於國學，齊代惟傳鄭義，至隋王注盛行，鄭學浸微。然《新唐書》著錄十卷，是唐時其書猶在，故李鼎祚《集解》多引之。宋《崇文總目》惟載一卷，所存者僅《文言》、《序卦》、《說卦》、《雜卦》四篇，餘皆散佚。至《中興書目》始不著錄（案《中興書目》今不傳，此據馮椅《易學》所引），則亡於南北宋之間。故晁說之、朱震尚能見其遺文，而淳熙以後諸儒即罕所稱引也。應麟始旁摭諸書，裒為此帙，經文異字，亦皆並存。其無經文可綴者，則總錄於末簡。又以玄注多言互體，並取《左傳》，《禮記》，《周禮》，《正義》中論互體者八條，以類附焉。考玄初從第五元先受京氏《易》，又從馬融受費氏《易》，故其學出入於兩家。然要其大旨，費義居多，實為傳《易》之正脈。齊陸澄《與王儉書》曰：“王弼注《易》，玄學之所宗。今若崇儒，鄭注不可廢。”其論最篤。唐初詔修《正義》，仍黜鄭崇正，非達識也。應麟能於散佚之餘，蒐羅放失，以存漢《易》之一線，可謂篤志遺經，研心古義者矣。近時惠棟別有考訂之本，體例較密。然經營創始，實自應麟，其捃拾之勞亦不可泯。今","is_preview":true,"preview_page_limit":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