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urce_id":6872,"title":"敦煌悬泉汉简","format":"md","encoding":"utf-8","chapters":[{"id":"chapter-1","title":"敦煌懸泉置漢簡","sections":[{"id":"chapter-1-section-1","title":"一詔書 律令 司法文書 政治類","paragraphs":["1. 尚書丞昧死以聞、制曰、可。賜校尉錢人五萬、校尉丞 司馬 千人 候 人三萬、校尉史 司馬 候丞人二萬。（87-89C：11）","2. 詔書必明白大書、以兩行著故恩澤詔書。無嘉、書佐方宜以二尺兩行與嘉長短等者以便宜從事毋令刺史到、不謹辦致案、毋忽。（Ⅱ0114③：404）","3. 正月庚子、丞相玄成下小府、車騎將軍 將軍 中二千石 二千石 郡太守 諸侯相、承書從事下當用者。／少史通 令史舜。（0214①：129）","4. 馬以節、若使用傳信、及將兵吏邊言變□以驚聞、獻□寫駕者匹將以……以除候、其以教令及……孝武皇帝元鼎六年九月辛巳下、凡六百一十一字。廏令。（87-89C：9）","5. 制曰、下大司徒 大司空、臣謹案、令曰、未央廏 騎馬 大廏馬日食粟鬥一升 叔（菽）一升。置傳馬粟一升、叔（菽）一升。其當空道日益粟、粟鬥一升。長安 新豐 鄭 華陰 渭成（城） 扶風廏傳馬加食、匹日粟鬥一升。車騎馬、匹日用粟 叔（菽）各一升。建始元年、丞相衡 御史大夫譚。（Ⅱ0214②：556）","6. 賊律、毆親父母及同產、耐為司寇、作如司寇。其〓訽（詬）詈之、罰金一斤。（Ⅱ0115③：421）","7. ●諸與人妻和姦、及所與□為通者、皆完為城旦舂、其吏也以強（強）奸論之。其夫居官……（Ⅱ0112②：8）B","8. ●兵令十三、當佔緡錢、匿不自佔【佔】不以實、罰及家長戍邊一歳。（Ⅱ0114③：54）","9. ●諸吏宦官及此者同秩而敢詈之殿 宮廷中、至其上秩、若以縣官事毆詈五大夫以上或一歳吏比者、有將辨治。若不督五大夫以上……（Ⅱ0215①：76）","10. 三歳、城旦舂二歳、鬼新（薪）白粲一歳、故屯作罷者、減後作各半、前當免、曰疑者□□……（A）□□宗廟□□天下非殺人 盜宗廟【服】御物、它□告除之、具為令。臣請五月乙卯以前、諸市未……（B）（Ⅱ0216②：437）","11. 當徙邊未行、行未到若亡勿徙、赦前有罪、後發覺勿治。奏噹噹上勿上、其當出入其□□□在所縣為傳、疑者讞廷尉、它如律令。丞相御史分行詔書、為駕各……（Ⅱ0214②：565）","12. ●因律、劾人不審為失、以其贖半論之。（Ⅰ0112①：1）","13．●告縣 置食傳馬皆為□札、三尺廷令齋壹三封之。（Ⅱ0114Ｓ：36）","14．●傳馬死二匹、負一匹、直（値）萬五千、長 丞 掾 嗇夫負二、佐負一。（Ⅰ0205②：8）","15．鬼新（薪）龍通、故濟南郡管平裡、徒子贛〓〓石（Ⅰ0309③：192）","16． 鉗城旦昭宣、坐元壽二年十二月壬寅鬪取非其兵傷人、不直……。元始元年正月 獄……。（Ⅱ0114②：56）","17．獄所 （逮）一牒、河平四年四月癸未朔甲辰、效谷長謂縣（懸）泉嗇夫 吏、書到、捕此牒人、毋令漏洩、先閱知、得遣吏送……（Ａ）／掾賞 獄吏慶。（Ｂ）（Ⅰ0210①：54）","18．元康四年五月丁亥朔丁未、長安令安國 守獄丞左 屬禹敢言之、謹移 鉗亡者田膚等三人年 長 物 色、去時所衣服。謁移左馮翊 右扶風 大常 弘農 河南 河內 河東 潁川 南陽 天水 隴西 安定 北地 金城 西河 張掖 酒泉 敦煌 武都 漢中 廣漢 蜀郡……（Ⅱ0111④：3）","19．效谷 鉗城旦大男宰土、坐共鬪傷人、不立見止治……（Ⅱ0214Ｓ：50）","20．月甲申、敦煌太守快 長史佈施 騎千人定舜行丞事、敢告部都尉卒人、謂縣、督盜賊史□世□□□□□副護書到、各□□□□□洩□捕部界中、得以書言、毋有令史、廷郵報相監……（Ⅱ0314②：315）","21．十月己卯、敦煌太守快 丞漢敢告部都尉卒人、謂縣、督盜賊史赤光 刑（ ）世寫移今□□□□□部督趣、書到各益部吏、□洩□捕部界中、明白大編書亭市裡□□□□、令吏民盡知□□。（Ⅰ0309③：222）","22．建昭元年八月丙寅朔戊辰、縣（懸）泉廐佐欣敢言之、爰書、傳馬一匹襯駁（駁）、牡。左剽、齒九歳、高五尺九寸、名曰襯鴻。病中肺、 涕出睪、飲食不盡度。即與嗇夫遂成 建雜診、馬病中肺、 涕出睪、審證之。它如爰書。敢言之。（Ⅱ0314②：301）","23．五鳳二年四月癸未朔丁未、平望士吏安世敢言之。爰書、戍卒南陽郡西平裡莊強友等四人守候、中部司馬丞仁 史丞、前得毋貰賣財物敦煌吏、證財物不以實、律辨告、乃爰書。強友等皆對曰、不貰賣財物敦煌吏民所、皆相牽證任。它如爰書。敢言之。（Ⅱ0314②：302）","24．亡章、曰、身有至尤、實不欲為吏在掾。奉之謹曰、不可也。（Ⅱ0114②：277）","25．●三月吏員薄（簿）。長以下卅二人、卅一人長、秩四百石、守陽關候一人、丞秩二百石、見……（Ⅱ0215③：29）","26．『失亡傳信冊』","永光五年五月庚申、守禦史李忠隨當祀祠孝文廟、守禦史任昌年、為駕一封 傳、外百 二。御史大夫弘謂長安長、以次為駕、當舍傳舍、如律令。（866簡）永光五年六月癸酉朔乙亥、御史大夫弘移丞相 車騎將軍 將軍 中二千石 二千石 郡太守 諸侯相、五月庚申、丞相少史李忠守禦史假一封傳信、監當祀祠（867簡）孝文廟事。己巳、以傳信予御史屬澤欽、欽受忠傳信、置車 （ ）中、道隨亡。今寫所亡傳信副移如牒。書到、二千石各明白布告屬官縣吏民、有得亡傳信者、予購如律。諸乘傳驛駕廏令長丞亟案、莫傳有與所亡傳同封弟者、輒捕覡（ ）、（868簡）上傳信御史府。如律令。七月庚申、敦煌太守弘 長史章 守部候修仁行丞事、敢告部都尉卒人、謂縣官、官寫移書到、如律令。／掾登 屬建 佐政光。（869簡）（Ⅱ0216②：866～869）","27．國。太始三年五月己卯、假一封傳信、案事、亡傳信……。（Ⅱ0114④：19）","28．丞相守少史護之、徵和元年八月辛巳、假一封傳信、案上書事。盜、傳失亡、外七十五。（Ⅰ0112④：2）","29．史馮貴之、始元二年正月假一封傳信、迎罷戍田卒、溺死、亡傳信。外第十五。（Ⅱ0113⑥：4）A","30．御史守屬太原王鳳、元鳳元年九月己巳、假一封傳信、行 日詔書、亡傳信。外二百七十"]}]}],"toc":[{"id":"chapter-1-section-1","chapter_title":"敦煌懸泉置漢簡","section_title":"一詔書 律令 司法文書 政治類","is_available":true}],"plain_text":"# 敦煌懸泉置漢簡\n## 一詔書 律令 司法文書 政治類\n1. 尚書丞昧死以聞、制曰、可。賜校尉錢人五萬、校尉丞 司馬 千人 候 人三萬、校尉史 司馬 候丞人二萬。（87-89C：11）\n2. 詔書必明白大書、以兩行著故恩澤詔書。無嘉、書佐方宜以二尺兩行與嘉長短等者以便宜從事毋令刺史到、不謹辦致案、毋忽。（Ⅱ0114③：404）\n3. 正月庚子、丞相玄成下小府、車騎將軍 將軍 中二千石 二千石 郡太守 諸侯相、承書從事下當用者。／少史通 令史舜。（0214①：129）\n4. 馬以節、若使用傳信、及將兵吏邊言變□以驚聞、獻□寫駕者匹將以……以除候、其以教令及……孝武皇帝元鼎六年九月辛巳下、凡六百一十一字。廏令。（87-89C：9）\n5. 制曰、下大司徒 大司空、臣謹案、令曰、未央廏 騎馬 大廏馬日食粟鬥一升 叔（菽）一升。置傳馬粟一升、叔（菽）一升。其當空道日益粟、粟鬥一升。長安 新豐 鄭 華陰 渭成（城） 扶風廏傳馬加食、匹日粟鬥一升。車騎馬、匹日用粟 叔（菽）各一升。建始元年、丞相衡 御史大夫譚。（Ⅱ0214②：556）\n6. 賊律、毆親父母及同產、耐為司寇、作如司寇。其〓訽（詬）詈之、罰金一斤。（Ⅱ0115③：421）\n7. ●諸與人妻和姦、及所與□為通者、皆完為城旦舂、其吏也以強（強）奸論之。其夫居官……（Ⅱ0112②：8）B\n8. ●兵令十三、當佔緡錢、匿不自佔【佔】不以實、罰及家長戍邊一歳。（Ⅱ0114③：54）\n9. ●諸吏宦官及此者同秩而敢詈之殿 宮廷中、至其上秩、若以縣官事毆詈五大夫以上或一歳吏比者、有將辨治。若不督五大夫以上……（Ⅱ0215①：76）\n10. 三歳、城旦舂二歳、鬼新（薪）白粲一歳、故屯作罷者、減後作各半、前當免、曰疑者□□……（A）□□宗廟□□天下非殺人 盜宗廟【服】御物、它□告除之、具為令。臣請五月乙卯以前、諸市未……（B）（Ⅱ0216②：437）\n11. 當徙邊未行、行未到若亡勿徙、赦前有罪、後發覺勿治。奏噹噹上勿上、其當出入其□□□在所縣為傳、疑者讞廷尉、它如律令。丞相御史分行詔書、為駕各……（Ⅱ0214②：565）\n12. ●因律、劾人不審為失、以其贖半論之。（Ⅰ0112①：1）\n13．●告縣 置食傳馬皆為□札、三尺廷令齋壹三封之。（Ⅱ0114Ｓ：36）\n14．●傳馬死二匹、負一匹、直（値）萬五千、長 丞 掾 嗇夫負二、佐負一。（Ⅰ0205②：8）\n15．鬼新（薪）龍通、故濟南郡管平裡、徒子贛〓〓石（Ⅰ0309③：192）\n16． 鉗城旦昭宣、坐元壽二年十二月壬寅鬪取非其兵傷人、不直……。元始元年正月 獄……。（Ⅱ0114②：56）\n17．獄所 （逮）一牒、河平四年四月癸未朔甲辰、效谷長謂縣（懸）泉嗇夫 吏、書到、捕此牒人、毋令漏洩、先閱知、得遣吏送……（Ａ）／掾賞 獄吏慶。（Ｂ）（Ⅰ0210①：54）\n18．元康四年五月丁亥朔丁未、長安令安國 守獄丞左 屬禹敢言之、謹移 鉗亡者田膚等三人年 長 物 色、去時所衣服。謁移左馮翊 右扶風 大常 弘農 河南 河內 河東 潁川 南陽 天水 隴西 安定 北地 金城 西河 張掖 酒泉 敦煌 武都 漢中 廣漢 蜀郡……（Ⅱ0111④：3）\n19．效谷 鉗城旦大男宰土、坐共鬪傷人、不立見止治……（Ⅱ0214Ｓ：50）\n20．月甲申、敦煌太守快 長史佈施 騎千人定舜行丞事、敢告部都尉卒人、謂縣、督盜賊史□世□□□□□副護書到、各□□□□□洩□捕部界中、得以書言、毋有令史、廷郵報相監……（Ⅱ0314②：315）\n21．十月己卯、敦煌太守快 丞漢敢告部都尉卒人、謂縣、督盜賊史赤光 刑（ ）世寫移今□□□□□部督趣、書到各益部吏、□洩□捕部界中、明白大編書亭市裡□□□□、令吏民盡知□□。（Ⅰ0309③：222）\n22．建昭元年八月丙寅朔戊辰、縣（懸）泉廐佐欣敢言之、爰書、傳馬一匹襯駁（駁）、牡。左剽、齒九歳、高五尺九寸、名曰襯鴻。病中肺、 涕出睪、飲食不盡度。即與嗇夫遂成 建雜診、馬病中肺、 涕出睪、審證之。它如爰書。敢言之。（Ⅱ0314②：301）\n23．五鳳二年四月癸未朔丁未、平望士吏安世敢言之。爰書、戍卒南陽郡西平裡莊強友等四人守候、中部司馬丞仁 史丞、前得毋貰賣財物敦煌吏、證財物不以實、律辨告、乃爰書。強友等皆對曰、不貰賣財物敦煌吏民所、皆相牽證任。它如爰書。敢言之。（Ⅱ0314②：302）\n24．亡章、曰、身有至尤、實不欲為吏在掾。奉之謹曰、不可也。（Ⅱ0114②：277）\n25．●三月吏員薄（簿）。長以下卅二人、卅一人長、秩四百石、守陽關候一人、丞秩二百石、見……（Ⅱ0215③：29）\n26．『失亡傳信冊』\n永光五年五月庚申、守禦史李忠隨當祀祠孝文廟、守禦史任昌年、為駕一封 傳、外百 二。御史大夫弘謂長安長、以次為駕、當舍傳舍、如律令。（866簡）永光五年六月癸酉朔乙亥、御史大夫弘移丞相 車騎將軍 將軍 中二千石 二千石 郡太守 諸侯相、五月庚申、丞相少史李忠守禦史假一封傳信、監當祀祠（867簡）孝文廟事。己巳、以傳信予御史屬澤欽、欽受忠傳信、置車 （ ）中、道隨亡。今寫所亡傳信副移如牒。書到、二千石各明白布告屬官縣吏民、有得亡傳信者、予購如律。諸乘傳驛駕廏令長丞亟案、莫傳有與所亡傳同封弟者、輒捕覡（ ）、（868簡）上傳信御史府。如律令。七月庚申、敦煌太守弘 長史章 守部候修仁行丞事、敢告部都尉卒人、謂縣官、官寫移書到、如律令。／掾登 屬建 佐政光。（869簡）（Ⅱ0216②：866～869）\n27．國。太始三年五月己卯、假一封傳信、案事、亡傳信……。（Ⅱ0114④：19）\n28．丞相守少史護之、徵和元年八月辛巳、假一封傳信、案上書事。盜、傳失亡、外七十五。（Ⅰ0112④：2）\n29．史馮貴之、始元二年正月假一封傳信、迎罷戍田卒、溺死、亡傳信。外第十五。（Ⅱ0113⑥：4）A\n30．御史守屬太原王鳳、元鳳元年九月己巳、假一封傳信、行 日詔書、亡傳信。外二百七十","is_preview":true,"preview_page_limit":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