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urce_id":6870,"title":"救荒事宜","format":"md","encoding":"utf-8","chapters":[{"id":"chapter-1","title":"救荒事宜","sections":[{"id":"chapter-1-section-1","title":"正文","paragraphs":["引","此張登子救荒之十法也。吾不難其一施五百石，而難其五百石一粒一時俱到飢人之腹，博施濟眾，惟其濟而已矣。善濟者，實受其福，何取於東鄰殺牛?不善濟者，有孚失足，不止於小狐濡尾。故濟之義，又惟其實而已矣。有子曰：孝悌也者，其為仁之本與?登子從祖從母從兄起見鼎，有實矣，宜其濟也。陳平割肉，遂以宰天下為己任；司馬公破甕齣兒，人即擬之為救時公輔。是濟之之道，一均一速，不但以德，又以才也，才固德之所出。登子此刻，凡以告夫同心濟世者，須善用其才，乃可以大行其德。若夫三年有賞，七日勿逐，登子知之久矣，王思任題。","吾鄉有救荒之議，人情頗在觀望間，即有好行其德者，亦沾沾耳。獨登子成其母若大父芝翁先生志，盡發其家廩，施及一城，不數日而遍。語詳登子自序中。自此人人競勸，自鄉先生以及素封稍有餘糧隔宿者，皆爭出其所有以從事，或平糶，或賑口，或設粥，分投互應。又因而及四郊遠近，其為鄉先生以下相勸如是。一時恩膏所被，如法雨慈雲，得之者無不歡忻鼓舞，頓忘其為凶歲之苦也。先是萬曆戊子告飢，相傳富家皆扃門自守，無一相顧者，至死瑾載道。今歲鬥米數百錢，人情洶洶，不減戊子，實賴當事預為徙薪，而我儕士大夫又有以仰承之，競無一人填溝壑。世每謂人心不迨古昔，日甚一日如江河。以今而觀，競何如耶？相距五十餘年，昔何以人人秦越，令何以在在恫瘝，倘由此而進，雖我夫子所稱大道之行，當亦只在目前，則士君子挽回風尚之微權，洵有不可誣者。先生立朝，晚以遭讒，不究大用。姑以所未盡者施於鄉，其樂行善事往往類此，鄉人奉之如慈母。然吾不喜先生以一身活滿城百姓，而實喜先生以一人操挽回風尚之權，不難返叔季而三五也。若登子可為，善繼乃翁，餘又喜先生有孫矣。書以最登子。劉宗周書。","救荒事宜","古云救荒無奇策，非無奇策也，無庸奇策也。管子曰：湯七年旱，禹五年水，人之無情，有賣子者。湯以莊山之金鑄幣而贖人之無情賣子者，禹以歷山之金鑄幣以救人之困。後世如申叔儀之庚癸乞鄰，汲黯之矯制發粟，俱可以救一方一時之急，則是舍鑄幣發票之外，更無救荒奇策矣。故云救荒無奇策也。時至今日，無山可鑄，無海可煮，天不雨粟，地不穴金，上無倉廩，外無鄰國，一旦水旱頻仍，饑饉洊至，有束手待斃而已。雖古人鑄幣、發粟極尋常極庸腐之策，亦不能行，而徒藉口於救荒之無奇策。果待奇策而後飽耶？抑一飽之外，更有何奇策耶？今歲庚辰，霪雨不止，水潦盛昌，菽麥瓜蔬，遍野漂沒。人情洶洶，朝不保暮，米價踴貴，鬥米值錢四百文，居民日食一餐，踞高？望，突多無煙。諸上臺軫念黔黎，萬方賑救，而吾鄉薦紳先生聞風起，議蠲、議助、議賑濟，奔走無虛日。念臺劉先生主煮粥議，楚畹金先生、武貞餘先生、世培祁先生主平糶議，而金先生毅然首事，捐貲平糴七百餘石，民食其惠已三十餘日矣。陛與友人私議諸先生之論偉矣！第煮粥止可廈乞人，而不及寒士，平糴止可及中戶，而不及赤貧，則飢餓不能出門戶者，猶比閭是也。陛欲捐貲糴米，查什家版籍而櫛比之。凡有故家寒士、嫠婦、孤兒、耄耋、廢疾閉戶忍飢煢煢無告者，廉得其實，即發粟賑之，而不取其直。與諸先生說並行之，則救荒殆無遺策矣。陛請諸母氏，母氏奉佛長齋，生平佈施如恆河沙等，而常恐兒輩覺，聞言愀然日：為之甚善。若輩其如後飢何？陛曰：令日之饑荒，兒飢也。飢不可忍，而儲粟以慮後日，何為者？昔有人計家有一歲糧而尚缺七日，於是先餓七日，謂歲得終飽，至六日而先為餓殍矣。兒飢莫甚於今日，遑恤其後乎？兒有薄田二頃，願鬻之，以為母作福．母氏甚悅。乃謀諸友人，措金若干兩，準其數，可致米五百餘石，遍告當道及薦紳先生，皆慫恿讚歎，歡聲如雷。陛思所儲擔石，一郡計之，涓滴耳，然用之得當，可使萬人有五日之糧。倘僅好虛名而不務實濟，則倉鼠耗之，飢鷹攫之，所餘有兒？一勺與萬石，棄之等瓦礫耳。於是苦思熟慮，條例其宜，得十則焉。視之平平耳，無奇也，然十日之內，能使兩縣饑民舉火而炊者，無一人不餐母氏之粟，而母氏之粟，無一粒不人飢者之口。自山陰飢人飽而米價減十分之二，則雖謂之救荒奇策，亦不能過也。","一、聚米法","京城尚多米，自昌言減價，則米皆擁閉不出。趙清獻治越州，遇早蝗增米價，而米商畢集，自是良法。而後黃公震救撫州飢，但大書八字“閉糴者籍，強糴者斬”，米價即平。米價之斷不可減，是通商急著。陛輸金挽粟，有市儈言：某鋪戶藏米多多，許以官檄致之，必得賤價。陛謂：既行善事，復苦一鋪戶，於心何安，遂誓眾曰：但毋遏糴石米，願羨市價五分。於是牙家輻輳，集米計千有餘石，賑事遂辦。","一、踏勘法","初謂查沿門冊，則無遺屋；查十寡牌，則無遺民。孰知窮街僻巷，屋不入閒架，民不入保甲者，如蜂房蟻垤焉！故曲巷之中，雖二三破戶，必步履親到。三回九轉，櫛比而鱗次之，蚌灰湔發，從本至條，穎穎見頂。裡總報冊，什不得二三焉，昔鄭公剛中親訪饑民，與一押字錢，詔毋拭去押字。次日持錢至，則悉賑之。郡無遺貧。今攜一印扎，呼鄰里細訊之，不能舉火者，謂之赤貧；稍能自食而蓄積不多及生齒繁盛者，謂之次貧。赤貧者以鬥計，次貧者以升計，面書米數，約期給米。貧人持票，有痴呆不信者，有攜童稚羅拜者，有含淚不能仰視者，鵠面鳩形，如看吳道子地獄變相，安得鄭俠圖之以獻當寧？","一、優恤法","嘑蹴之與，誠為乞人不屑；驕盈之氣，尤使貧憊難堪。踏勘之時，毋多攜僕從，毋乘坐輿馬，使鄉里睥睨，貧人引避。鮮衣怒馬，毋論迤迤之聲音、顏色，距人千里，即使身受其惠者，一飯之恩未見而睚眥之怒已深，終亦何益？故凡至一里，必邀其營宿，降心下氣，逐戶查訊，務得其情。有故家寒士，寧甘餓死不肯告人者，偵得之，不敢入冊，另以禮饋，使其可受。凡屬飢戶至門者，愉色和聲，分給確當，毋許僕從呵叱，以避嗟來。蓋時至荒饉，仁人君子懈然哀憐，全以尤憫篤摯之念，使人人自飽。天道禍盈，以驕氣出之，反成罪業矣。戒之！戒之！","一、分別法","散米之日，勿雜僧道，辨緇索也；勿乞雜丐，明貴賤也。僧遭受十方供養，其齋糧易辦；乞丐有粥廠，足以餬口。俟饑民完日，另作方便佈施。然有數項決不入冊者，娼優"]}]}],"toc":[{"id":"chapter-1-section-1","chapter_title":"救荒事宜","section_title":"正文","is_available":true}],"plain_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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