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urce_id":6788,"title":"晚清新编陆军战法兵语字汇","format":"md","encoding":"utf-8","chapters":[{"id":"chapter-1","title":"晚清新編陸軍戰法兵語字彙","sections":[{"id":"chapter-1-section-1","title":"光緒三十年六月","paragraphs":["戰略  即籌畫國軍之方略，實施帥兵之法也。","戰術  凡有戰場運用軍隊各法，謂之戰術，又謂之用兵術。","戰爭  兩國交戰各懷爭兢之心，謂之戰爭。然戰爭之法皆由戰略而出。","戰鬥  兩軍會戰於一地，決其勝負，謂之戰鬥。然戰鬥之法即戰術之實在施行也。","戰地  兩軍交戰之全地，謂之戰地。其中獨立各軍，在戰時又分為數處是也。","會戰地  在戰地一部兩軍相會而戰之地域之總稱也。","戰場  凡在會戰地之一部，兩軍交戰之地，謂之戰場。","作戰  作戰者即戰時全般之動作，駐軍、行軍、戰鬥、實行之總稱也。","作戰計劃  凡作戰之籌畫皆是也。","作戰目標  凡作戰時我軍欲達之地點，謂之作戰目標。譬如敵之軍隊及敵之府、縣、城池，皆為戰爭宗旨欲達之地。","策應總區  在作戰軍隊之後方，專司接濟軍中需用各物之所，謂之策應總區。譬如本國海口以內，以及沿海、沿江、沿邊各緊要處區域皆是也。","動員（備戰員）  凡在平時移於戰時之時，預備戰爭之人、馬、材料，皆謂動員。","復員（換備員）  凡在戰時增補動員之人員數，戰畢使復舊制，仍如平時之數目，謂復員。","聚會（集合）  凡備戰軍隊皆向一處集合，謂之聚會。","戰略要點  凡作戰目標及戰略上與我最緊要之地點，謂之戰略要點。譬如敵人城塞已經築設妥協之地等類。","戰略要線  在戰略上凡可為遮蔽之線者，謂之戰略要線。譬如河脈、山脈等類是也。","戰術要點  在戰術上凡居高臨下瞰制敵人之地點，及堅固據守隘路要道等類，皆謂戰術要點。若能佔領此項要點，可以堅固全隊，此點即為鎖鑰點。","戰術要線  在戰術上凡可為遮蔽之線者，謂之戰術要線。譬如地面上所有各種障礙物，及高地、河川等所成之線。","本戰  本戰者系用大部兵力以任戰事，即兩軍主力與主力之戰鬥也。","小戰  小戰亦曰分戰，又曰支戰，由兩軍主力所分小部隊之戰鬥也。於勝敗之關係尚不甚大，亦即本戰之一部分。","戰術單位  戰術單位足可完全一部之戰鬥，亦即運動兵力最小之隊。例如步隊一營、馬隊一營、炮隊一營之類。","戰鬥單位  一隊步隊獨立，由始至終皆歸隊官一人指揮，謂之戰鬥單位。","作戰單位  永遠獨立作戰，即為最小單位，但各隊種不可不備。譬如一鎮，即作戰上最小單位之軍隊。","遠戰  遠戰者系用火器由遠距離處，將敵殺傷挫折之謂也。","火戰  同右。","近戰  近戰者，即與敵人近接，各持兵刃互相沖突之謂也。","白刃戰  同右。","密集隊次（靠攏隊次）  密集隊次，即展開之式，或以數個相同密集隊，或以數個不相同密集隊而集之謂。但各密集隊之離開，應將間隔與距離作大是為常例。","散開隊次  在同一指揮之下，一部在前散開，他部密集於其後方時，此散兵與密隊之總稱，謂之散開隊次。","密集隊（靠攏隊）  密集隊者，兵皆靠攏，依次成列之謂也。","散開隊  散開隊者，兵皆散開，各距一步乃至二步，動作自由之謂，又曰散兵線。","攻擊  攻擊者，皆謂往攻據處一地之敵也。","防禦  防禦者，謂停止一地佈置防守，專往[備]敵人來攻是也。","逆襲（反攻）  守者出攻敵人，由守轉攻謂之逆襲，又謂反攻。","突擊（衝擊）  徒步兵隊安設刺刀向敵前進衝殺之謂也。","抄襲  繞道而進，或從敵側，或從敵後，乘其不備竊入而襲之謂也。","搜尋  謂搜查敵之所在與其一切動靜，及我所欲之事也。探未明者謂之搜尋，再探已明而不動者謂之偵察。例如偵察在某地之敵勢，或偵察地形等。","警戒  謂對敵人嚴加警備，以防衛我軍之法是也。","警戒部隊  謂防禦警戒我軍部隊之總稱。例如前衛、後衛、側衛、前哨外衛生等。","勤務  謂既受命上級官，依按規則為動作是也。","徒步戰  謂馬兵下馬之戰鬥也。","馬哨  馬兵一人，或二三人，無論乘馬與徒步，專以警戒、搜尋、監視三事為己任，即謂馬哨。","命令  謂上官命於下官之事，下官必須實行是也。","訓令  凡上官於下官只示以宗旨，不告以實行之法，為與下官多留餘地，俾令自己裁度辦理，謂之訓令。此於時值緊要，不暇詳示時多用之。","詳報  專為補敘已經呈過之簡報，謂之詳報。","通報  比鄰各司令部或各部隊，各以所見所聞之事互相通報，或自官向下官行文通知，皆為通報。","報告  凡由下級將必要之事件報於上級，謂之報告。","情報  集種種報告並預兆情況等類，因以推定敵情如何，謂之情報。","偵探  專司搜尋敵狀、檢視地勢、稟報軍情等事，可為全軍之耳目者，謂之偵探。通常與長共三人。","將校偵探  謂之官長為長隸，以兵丁同往偵探，凡遇緊要之事皆派之。","弁目偵探  謂以頭目為長隸，以兵丁同為偵探也。","準備射擊  謂在敵人射擊之下，猶欲更番前進，必須先行猛烈之射擊，以為前進之準備，或為衝鋒之準備是也。","援助射擊  謂援助在敵射擊下之部隊也。例如一部已被敵火勢，難動作前進，敵彈猛烈，則他之部隊向敵射擊，以助該部前進，即為援助射擊。","掩護射擊  謂在敵人射擊之下，欲使工作隊伍不受敵彈，須從旁面派出一隊，向敵射擊，以掩護工作隊容易完備工事。例如造橋築壘或毀壞橋樑時恆用之，又為掩護他隊退卻行之射擊。","追擊  謂追逐退卻敵人之動作也。","編成  謂在臨事時，現集各人或各隊成為一部隊之編合也。","編制  謂按定章所成之編合也。","區分  謂值必要之時機，將隊分割為數部，謂之區分。","正步  謂徒步兵正規之步度也。","便步  謂徒步兵之尋常步度也。","慢步  謂馬兵正規之步度也。","快步  謂徒步兵向敵突進時，或騎馬兵急走時所用之步度也。","跑步  謂徒步兵及騎馬兵至急之步度也。","隨便步  謂徒步兵隊以隨意之步法而行進也。在行軍時恆用之。","快跑  較跑步尤速之步度也。","步調  謂徒步兵隊運動步伐之速度及姿勢也。","橫隊  謂各兵、各隊、各馬或成為一行，或兩行；在炮隊各炮佇列成為橫長之隊形等類是也。","縱隊  謂各隊、各馬、各炮前後直接之長徑，比正面之寬較長是也。此隊形例如行軍縱隊、兩路縱隊、四路縱隊、成三路一營縱隊、一標縱隊等類。","路縱隊  謂兵隊之橫隊向側面所成之隊形也。","成三哨（隊縱隊）  謂三個橫列大排前後重疊，各距六步是也。","方隊（方陣）  謂對馬隊襲擊之手段所作方城之隊形也。","對排陣（重疊縱隊）"]}]}],"toc":[{"id":"chapter-1-section-1","chapter_title":"晚清新編陸軍戰法兵語字彙","section_title":"光緒三十年六月","is_available":true}],"plain_text":"# 晚清新編陸軍戰法兵語字彙\n## 光緒三十年六月\n戰略  即籌畫國軍之方略，實施帥兵之法也。\n戰術  凡有戰場運用軍隊各法，謂之戰術，又謂之用兵術。\n戰爭  兩國交戰各懷爭兢之心，謂之戰爭。然戰爭之法皆由戰略而出。\n戰鬥  兩軍會戰於一地，決其勝負，謂之戰鬥。然戰鬥之法即戰術之實在施行也。\n戰地  兩軍交戰之全地，謂之戰地。其中獨立各軍，在戰時又分為數處是也。\n會戰地  在戰地一部兩軍相會而戰之地域之總稱也。\n戰場  凡在會戰地之一部，兩軍交戰之地，謂之戰場。\n作戰  作戰者即戰時全般之動作，駐軍、行軍、戰鬥、實行之總稱也。\n作戰計劃  凡作戰之籌畫皆是也。\n作戰目標  凡作戰時我軍欲達之地點，謂之作戰目標。譬如敵之軍隊及敵之府、縣、城池，皆為戰爭宗旨欲達之地。\n策應總區  在作戰軍隊之後方，專司接濟軍中需用各物之所，謂之策應總區。譬如本國海口以內，以及沿海、沿江、沿邊各緊要處區域皆是也。\n動員（備戰員）  凡在平時移於戰時之時，預備戰爭之人、馬、材料，皆謂動員。\n復員（換備員）  凡在戰時增補動員之人員數，戰畢使復舊制，仍如平時之數目，謂復員。\n聚會（集合）  凡備戰軍隊皆向一處集合，謂之聚會。\n戰略要點  凡作戰目標及戰略上與我最緊要之地點，謂之戰略要點。譬如敵人城塞已經築設妥協之地等類。\n戰略要線  在戰略上凡可為遮蔽之線者，謂之戰略要線。譬如河脈、山脈等類是也。\n戰術要點  在戰術上凡居高臨下瞰制敵人之地點，及堅固據守隘路要道等類，皆謂戰術要點。若能佔領此項要點，可以堅固全隊，此點即為鎖鑰點。\n戰術要線  在戰術上凡可為遮蔽之線者，謂之戰術要線。譬如地面上所有各種障礙物，及高地、河川等所成之線。\n本戰  本戰者系用大部兵力以任戰事，即兩軍主力與主力之戰鬥也。\n小戰  小戰亦曰分戰，又曰支戰，由兩軍主力所分小部隊之戰鬥也。於勝敗之關係尚不甚大，亦即本戰之一部分。\n戰術單位  戰術單位足可完全一部之戰鬥，亦即運動兵力最小之隊。例如步隊一營、馬隊一營、炮隊一營之類。\n戰鬥單位  一隊步隊獨立，由始至終皆歸隊官一人指揮，謂之戰鬥單位。\n作戰單位  永遠獨立作戰，即為最小單位，但各隊種不可不備。譬如一鎮，即作戰上最小單位之軍隊。\n遠戰  遠戰者系用火器由遠距離處，將敵殺傷挫折之謂也。\n火戰  同右。\n近戰  近戰者，即與敵人近接，各持兵刃互相沖突之謂也。\n白刃戰  同右。\n密集隊次（靠攏隊次）  密集隊次，即展開之式，或以數個相同密集隊，或以數個不相同密集隊而集之謂。但各密集隊之離開，應將間隔與距離作大是為常例。\n散開隊次  在同一指揮之下，一部在前散開，他部密集於其後方時，此散兵與密隊之總稱，謂之散開隊次。\n密集隊（靠攏隊）  密集隊者，兵皆靠攏，依次成列之謂也。\n散開隊  散開隊者，兵皆散開，各距一步乃至二步，動作自由之謂，又曰散兵線。\n攻擊  攻擊者，皆謂往攻據處一地之敵也。\n防禦  防禦者，謂停止一地佈置防守，專往[備]敵人來攻是也。\n逆襲（反攻）  守者出攻敵人，由守轉攻謂之逆襲，又謂反攻。\n突擊（衝擊）  徒步兵隊安設刺刀向敵前進衝殺之謂也。\n抄襲  繞道而進，或從敵側，或從敵後，乘其不備竊入而襲之謂也。\n搜尋  謂搜查敵之所在與其一切動靜，及我所欲之事也。探未明者謂之搜尋，再探已明而不動者謂之偵察。例如偵察在某地之敵勢，或偵察地形等。\n警戒  謂對敵人嚴加警備，以防衛我軍之法是也。\n警戒部隊  謂防禦警戒我軍部隊之總稱。例如前衛、後衛、側衛、前哨外衛生等。\n勤務  謂既受命上級官，依按規則為動作是也。\n徒步戰  謂馬兵下馬之戰鬥也。\n馬哨  馬兵一人，或二三人，無論乘馬與徒步，專以警戒、搜尋、監視三事為己任，即謂馬哨。\n命令  謂上官命於下官之事，下官必須實行是也。\n訓令  凡上官於下官只示以宗旨，不告以實行之法，為與下官多留餘地，俾令自己裁度辦理，謂之訓令。此於時值緊要，不暇詳示時多用之。\n詳報  專為補敘已經呈過之簡報，謂之詳報。\n通報  比鄰各司令部或各部隊，各以所見所聞之事互相通報，或自官向下官行文通知，皆為通報。\n報告  凡由下級將必要之事件報於上級，謂之報告。\n情報  集種種報告並預兆情況等類，因以推定敵情如何，謂之情報。\n偵探  專司搜尋敵狀、檢視地勢、稟報軍情等事，可為全軍之耳目者，謂之偵探。通常與長共三人。\n將校偵探  謂之官長為長隸，以兵丁同往偵探，凡遇緊要之事皆派之。\n弁目偵探  謂以頭目為長隸，以兵丁同為偵探也。\n準備射擊  謂在敵人射擊之下，猶欲更番前進，必須先行猛烈之射擊，以為前進之準備，或為衝鋒之準備是也。\n援助射擊  謂援助在敵射擊下之部隊也。例如一部已被敵火勢，難動作前進，敵彈猛烈，則他之部隊向敵射擊，以助該部前進，即為援助射擊。\n掩護射擊  謂在敵人射擊之下，欲使工作隊伍不受敵彈，須從旁面派出一隊，向敵射擊，以掩護工作隊容易完備工事。例如造橋築壘或毀壞橋樑時恆用之，又為掩護他隊退卻行之射擊。\n追擊  謂追逐退卻敵人之動作也。\n編成  謂在臨事時，現集各人或各隊成為一部隊之編合也。\n編制  謂按定章所成之編合也。\n區分  謂值必要之時機，將隊分割為數部，謂之區分。\n正步  謂徒步兵正規之步度也。\n便步  謂徒步兵之尋常步度也。\n慢步  謂馬兵正規之步度也。\n快步  謂徒步兵向敵突進時，或騎馬兵急走時所用之步度也。\n跑步  謂徒步兵及騎馬兵至急之步度也。\n隨便步  謂徒步兵隊以隨意之步法而行進也。在行軍時恆用之。\n快跑  較跑步尤速之步度也。\n步調  謂徒步兵隊運動步伐之速度及姿勢也。\n橫隊  謂各兵、各隊、各馬或成為一行，或兩行；在炮隊各炮佇列成為橫長之隊形等類是也。\n縱隊  謂各隊、各馬、各炮前後直接之長徑，比正面之寬較長是也。此隊形例如行軍縱隊、兩路縱隊、四路縱隊、成三路一營縱隊、一標縱隊等類。\n路縱隊  謂兵隊之橫隊向側面所成之隊形也。\n成三哨（隊縱隊）  謂三個橫列大排前後重疊，各距六步是也。\n方隊（方陣）  謂對馬隊襲擊之手段所作方城之隊形也。\n對排陣（重疊縱隊） ","is_preview":true,"preview_page_limit":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