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urce_id":6717,"title":"安南奏议","format":"md","encoding":"utf-8","chapters":[{"id":"chapter-1","title":"安南奏議　　（明）不著撰人","sections":[{"id":"chapter-1-section-1","title":"（安南奏議，一卷，不著撰者姓氏。所載為嘉靖時兵部尚書張瓚等會題疏稿及前後所奉詔旨。）","paragraphs":["兵部為欽奉敕諭事。職方清吏司案呈，奉本部送兵科抄出，提督兩廣軍務兼理巡撫、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左僉都御史蔡經題前事。照得臣於嘉靖十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節該欽奉敕諭：「先該安南國黎寧奏稱：『國王黎晭故絕，被賊臣莫登庸作亂，竊據國城，阻絕道路，因而久廢職貢。』已經差官查勘是實。近，該雲南鎮巡等官捉獲莫登庸奸細阮璟等，及偽造書印，具奏前來。的知此賊僭擬名號，偽置官屬，好生背叛朝廷，罪在不赦。特敕爾等各宜遵照該部題請事理，即便調集兵糧，多方籌劃，分道進兵，協力征剿。招撫歸順之人用為嚮導。凡茲撫剿事情，爾等宜相機酌處，務要計出萬全，期於僭亂底平，罪人必得，以彰天討，以安遠夷。斯副朕委託之重，毋或因循玩愒，致誤事機。爾其敬之慎之，故敕。欽此！」欽遵。","卷查先準兵部諮為陳情乞恩，正法以誅僭逆事。該都察院右都御史毛伯溫奏為前事， （「該都察院右都御史毛伯溫奏為前事」，「伯溫」二字原空，據清皇明修文備史本補。） 本部覆題。節奉聖旨：「安南國久不來庭，義當興師問罪。近據黎寧奏稱，其臣莫登庸篡逆，阻絕朝貢。未審真偽，且著地方官員從宜撫剿。提督兩廣侍郎巡撫雲南都御史並各總兵官，都另寫敕與他。欽此！」欽遵，備諮前來已經備行案，仰兩廣都、布、按三司轉行掌印守巡兵備副總兵、參將等官，各一體欽遵查照。","續又準兵部諮為大慶事，該巡撫雲南等處地方都御史汪文盛題前事，本部覆題。節奉聖旨：「莫登庸既篡逆本國，又擅作大誥，僭擬名號，好生背叛朝廷，罪在不赦。便敕雲南、兩廣鎮巡等官，遵照前旨，上緊多方計劃，協力征剿，務得罪人，以安南土。欽此！」欽遵。備諮准此。已經會議，通行兩廣都、布、按三司，各行鎮守副總兵各掌印，並各守巡管糧、管屯、兵備、海道添注副使，參將備倭等官，一體欽遵，並將兵馬錢糧多方籌劃。如有不足，應該作何區處？與夫招徠響導，設計間諜，採探虛實， （「設計間諜採探虛實」，「設計」原作「計設」，據明朱當■〈氵眄〉國朝典故本、清皇明修文備史本改。） 體察險易，及一應合行機宜，作速逐一會同查議。務集眾思，區畫停當，毋致臨時缺乏，遲違誤事。具由通行呈奪，以憑會議酌處施行。去後，續據兩廣都、布、按三司等衙門左布政使等官陸傑等呈為大慶事，各準本司諮關抄奉。臣等案牌前事依奉。該布政使陸傑、萬潮， （「該布政使陸傑萬潮」，「該」字下原衍「左」字，據明朱當■〈氵眄〉國朝典故本、清皇明修文備史本刪。） 按察使祝續，右參政龔亨、林士元， （「右參政龔亨林士元」，「龔」原作「襲」，據明朱當■〈氵眄〉國朝典故本、清皇明修文備史本改。下文照改，不再出校。） 副使葉照、鄒守愚、翁萬達，僉事孫世佑、操松， （「僉事孫世佑操松」，「佑」原作「祜」，據明朱當■〈氵眄〉國朝典故本、清皇明修文備史本及本卷下文改。） 都指揮僉事李時、梁鼎，會同鎮守廣西副總兵張經，分守雷、廉、高、肇左參將高誼，分守柳、慶右參將沈希儀議，照征剿安南國家大事，兵馬糧草諸宜周思預計。兩廣地方進兵，陸路應分正兵三哨：一由思明府思陵州徵進祿州、西平州等處，一由龍州羅回峒徵進隘留關、高平府等處，一由憑祥州徵進諒山、長慶等處。每哨漢、達、狼、土官兵伍萬名。援兵三哨，每哨官兵二萬名。再分奇兵二哨：一由歸順州徵進上朗、下朗、廣源、石林等處，一由欽州徵進永安、海東等處。每哨官兵二萬五千名。五哨分撥輸運輜重兵夫一萬名。海道由廉州府發舟師，徵進都齋等處。打造大烏艚戰船二百隻，每隻僱撥慣習波濤兵夫九十名，大白艚戰船四百隻，每隻僱撥兵夫三十名；共享舟師三萬名。大約水陸應調三十萬眾。隨軍行糧，每名日支米一升五合，月支四鬥五升，歲支五石四鬥。大約應備糧米一百六十二萬石。烏艚戰船每隻打造用銀五百兩，白艚戰船每隻打造用銀六十兩，共該銀十二萬四千兩。運夫、舟師每名歲支僱募銀十兩，共該銀四十萬兩。收買戰馬五千匹，每匹連鞍轡用銀十七兩，共該銀八萬五千兩。大平、龍州等處裝運兵糧軍需打造百料船五百隻，每隻用銀七兩，看守水夫二名；料船二百隻， （「料船二百隻」，「料」字上原衍「二百」二字，據明朱當■〈氵眄〉國朝典故本、清皇明修文備史本刪。） 每隻用銀十二兩，看守水夫四名，每名歲支工食銀十兩，共該銀一萬八千兩。 （「共該銀一萬八千兩」，「一」字原作「十」，據明朱當■〈氵眄〉國朝典故本、清皇明修文備史本改。） 盔甲、弓箭、刀鎗、火藥、旗號、藥材共銀二萬六千兩。犒勞羊酒、魚鹽、段絹、布疋、銀牌，將官供給，及軍中一應器具，共銀八萬四千兩。大約用銀七十三萬七千兩。訪探逆庸水陸堤防，前項兵糧皆所必用。","查得廣東肇慶、神電、增城、從化等衛所，漢達官軍三萬八千五百六十七員名；廣西桂林、平樂等衛所，漢達官軍九千六百五十二員名。除守城、守哨、巡捕、巡海、守澚及軍門工班操守之外，堪以徵進官軍，廣東一萬七百六十四員名，廣西一千二百二十員名。廣西左、右二江土兵，除龍州、憑祥州、上凍、下凍二州接壤交址，應合存留防守難以掣調外，田州、鎮安、思明、思恩、歸順、泗城、南丹、東蘭、那地等處，正調加調共該土兵九萬六千三百九十名。量存境內調遣防剿一萬七千六百一十名， （「量存境內調遣防剿一萬七千六百一十名」，原脫「名」字，據明朱當■〈氵眄〉國朝典故本、清皇明修文備史本補。） 堪以徵進土兵七萬八千七百八十名；又查得廣東廣、肇等十府，歲徵存留糧米三十八萬八千七百餘石。嘉靖十六年分，奉詔及災傷蠲免實徵米二十九萬九千餘石。除十七年分歲支官軍、師生俸月糧米之外，盡數徵完，僅餘五萬石。廣、肇、韶三府歲派梧州府廣備倉米五萬石。十六年分奉詔蠲免外，止派三萬五千石。布政司見貯軍餉銀八萬五千一百一十六兩六錢有零，變賣番貨銀二萬一千兩有零。正德、嘉靖等年存留秋糧、鹽鐵課稅等項銀共四十二萬兩，數內解京銀一十三萬兩有零。廣西桂、梧等七府，歲徵起運省城本色米九萬六千一百石，折色糧"]}]}],"toc":[{"id":"chapter-1-section-1","chapter_title":"安南奏議　　（明）不著撰人","section_title":"（安南奏議，一卷，不著撰者姓氏。所載為嘉靖時兵部尚書張瓚等會題疏稿及前後所奉詔旨。）","is_available":true}],"plain_text":"# 安南奏議　　（明）不著撰人\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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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布政使陸傑萬潮」，「該」字下原衍「左」字，據明朱當■〈氵眄〉國朝典故本、清皇明修文備史本刪。） 按察使祝續，右參政龔亨、林士元， （「右參政龔亨林士元」，「龔」原作「襲」，據明朱當■〈氵眄〉國朝典故本、清皇明修文備史本改。下文照改，不再出校。） 副使葉照、鄒守愚、翁萬達，僉事孫世佑、操松， （「僉事孫世佑操松」，「佑」原作「祜」，據明朱當■〈氵眄〉國朝典故本、清皇明修文備史本及本卷下文改。） 都指揮僉事李時、梁鼎，會同鎮守廣西副總兵張經，分守雷、廉、高、肇左參將高誼，分守柳、慶右參將沈希儀議，照征剿安南國家大事，兵馬糧草諸宜周思預計。兩廣地方進兵，陸路應分正兵三哨：一由思明府思陵州徵進祿州、西平州等處，一由龍州羅回峒徵進隘留關、高平府等處，一由憑祥州徵進諒山、長慶等處。每哨漢、達、狼、土官兵伍萬名。援兵三哨，每哨官兵二萬名。再分奇兵二哨：一由歸順州徵進上朗、下朗、廣源、石林等處，一由欽州徵進永安、海東等處。每哨官兵二萬五千名。五哨分撥輸運輜重兵夫一萬名。海道由廉州府發舟師，徵進都齋等處。打造大烏艚戰船二百隻，每隻僱撥慣習波濤兵夫九十名，大白艚戰船四百隻，每隻僱撥兵夫三十名；共享舟師三萬名。大約水陸應調三十萬眾。隨軍行糧，每名日支米一升五合，月支四鬥五升，歲支五石四鬥。大約應備糧米一百六十二萬石。烏艚戰船每隻打造用銀五百兩，白艚戰船每隻打造用銀六十兩，共該銀十二萬四千兩。運夫、舟師每名歲支僱募銀十兩，共該銀四十萬兩。收買戰馬五千匹，每匹連鞍轡用銀十七兩，共該銀八萬五千兩。大平、龍州等處裝運兵糧軍需打造百料船五百隻，每隻用銀七兩，看守水夫二名；料船二百隻， （「料船二百隻」，「料」字上原衍「二百」二字，據明朱當■〈氵眄〉國朝典故本、清皇明修文備史本刪。） 每隻用銀十二兩，看守水夫四名，每名歲支工食銀十兩，共該銀一萬八千兩。 （「共該銀一萬八千兩」，「一」字原作「十」，據明朱當■〈氵眄〉國朝典故本、清皇明修文備史本改。） 盔甲、弓箭、刀鎗、火藥、旗號、藥材共銀二萬六千兩。犒勞羊酒、魚鹽、段絹、布疋、銀牌，將官供給，及軍中一應器具，共銀八萬四千兩。大約用銀七十三萬七千兩。訪探逆庸水陸堤防，前項兵糧皆所必用。\n查得廣東肇慶、神電、增城、從化等衛所，漢達官軍三萬八千五百六十七員名；廣西桂林、平樂等衛所，漢達官軍九千六百五十二員名。除守城、守哨、巡捕、巡海、守澚及軍門工班操守之外，堪以徵進官軍，廣東一萬七百六十四員名，廣西一千二百二十員名。廣西左、右二江土兵，除龍州、憑祥州、上凍、下凍二州接壤交址，應合存留防守難以掣調外，田州、鎮安、思明、思恩、歸順、泗城、南丹、東蘭、那地等處，正調加調共該土兵九萬六千三百九十名。量存境內調遣防剿一萬七千六百一十名， （「量存境內調遣防剿一萬七千六百一十名」，原脫「名」字，據明朱當■〈氵眄〉國朝典故本、清皇明修文備史本補。） 堪以徵進土兵七萬八千七百八十名；又查得廣東廣、肇等十府，歲徵存留糧米三十八萬八千七百餘石。嘉靖十六年分，奉詔及災傷蠲免實徵米二十九萬九千餘石。除十七年分歲支官軍、師生俸月糧米之外，盡數徵完，僅餘五萬石。廣、肇、韶三府歲派梧州府廣備倉米五萬石。十六年分奉詔蠲免外，止派三萬五千石。布政司見貯軍餉銀八萬五千一百一十六兩六錢有零，變賣番貨銀二萬一千兩有零。正德、嘉靖等年存留秋糧、鹽鐵課稅等項銀共四十二萬兩，數內解京銀一十三萬兩有零。廣西桂、梧等七府，歲徵起運省城本色米九萬六千一百石，折色糧","is_preview":true,"preview_page_limit":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