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urce_id":6642,"title":"史通","format":"md","encoding":"utf-8","chapters":[{"id":"chapter-1","title":"史通","sections":[{"id":"chapter-1-section-1","title":"作者:劉知幾","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2","title":"原序","paragraphs":["內篇 六家第一","內篇 二體第二","內篇 載言第三","內篇 本紀第四","內篇 世家第五","內篇 列傳第六","內篇 表歷第七","內篇 書志第八","內篇 論贊第九","內篇 序例第十","內篇 題目第十一","內篇 斷限第十二","內篇 編次第十三","內篇 稱謂第十四","內篇 採撰第十五","內篇 載文第十六","內篇 補註第十七","內篇 因習第十八","內篇 邑里第十九","內篇 言語第二十","內篇 浮詞第二十一","內篇 敘事第二十二","內篇 品藻第二十三","內篇 直書第二十四","內篇 曲筆第二十五","內篇 鑑識第二十六","內篇 探賾第二十七","內篇 摸擬第二十八","內篇 書事第二十九","內篇 人物第三十","內篇 核才第三十一","內篇 序傳第三十二","內篇 煩省第三十三","內篇 雜述第三十四","內篇 辨職第三十五","內篇 自敘第三十六","外篇 史官建置第一","外篇 古今正史第二","外篇 疑古第三","外篇 惑經第四","外篇 申左第五","外篇 點繁第六","外篇 雜說上第七","外篇 雜說中第八","外篇 雜說下第九","外篇 漢書五行志錯誤第十","外篇 漢書五行志雜駁第十一","外篇 暗惑第十二","外篇 忤時第十三"]},{"id":"chapter-1-section-3","title":"原序","paragraphs":["長安二年，餘以著作佐郎兼修國史，尋遷左史，於門下撰起居注。會轉中書舍人，暫停史任，俄兼領其職。今上即位，除著作郎、太子中允、率更令，其兼修史皆如故。又屬大駕還京，以留後在東都。無幾，驛徵入京，專知史事，仍遷秘書少監。自惟歷事二主，從宦兩京，遍居司籍之曹，久處載言之職。昔馬融三入東觀，漢代稱榮；張華再典史官，晉朝稱美。嗟予小子，兼而有之。是用職思其憂，不遑啟處。嘗以載削餘暇，商榷史篇，下筆不休，遂盈筐篋。於是區分類聚，編而次之。","昔漢世諸儒，集論經傳，定之於白虎閣，因名曰《白虎通》。予既在史館而成此書，故便以《史通》為目。且漢求司馬遷後，封為史通子，是知史之稱通，其來自久。博採眾議，爰定茲名。凡為廿卷，列之如左，合若干言。於時歲次庚戌，景龍四年仲春之月也。"]},{"id":"chapter-1-section-4","title":"內篇 六家第一","paragraphs":["自古帝王編述文籍，《外篇》言之備矣。古往今來，質文遞變，諸史之作，不恆厥體。榷而為論，其流有六：一曰《尚書》家，二曰《春秋》家，三曰《左傳》家，四曰《國語》家，五曰《史記》家，六曰《漢書》家。今略陳其義，列之於後。","《尚書》家者，其先出於太古。《易》曰：“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故知《書》之所起遠矣。","至孔子觀書於周室，得虞、夏、商、週四代之典，乃刪其善者，定為《尚書》百篇。孔安國曰：“以其上古之書，謂之《尚書》。”《尚書璇璣鈐》曰：“尚者，上也。上天垂文象，布節度，如天行也。”王肅曰：“上所言，下為史所書，故曰《尚書》也。”","推此三說，其義不同。蓋《書》之所主，本於號令，所以宣王道之正義，發話言於臣下，故其所載，皆典、謨、訓、誥、誓、命之文。至如《堯》、《舜》二典，直序人事，《禹貢》一篇，唯言地理，《洪範》總述災祥，《顧命》都陳喪禮，茲亦為例不純者也。","又有《周書》者，與《尚書》相類，即孔氏刊約百篇之外，凡為七十一章。","上自文、武，下終靈、景。甚有明允篤誠，典雅高義；時亦有淺末恆說，滓穢相參，殆似後之好事者所增益也。至若《職方》之言，與《周官》無異；《時訓》之說，比《月令》多同。期百王之正書，《五經》之別錄者也。","自宗周既殞，《書》體遂廢，迄乎漢、魏，無能繼者。至晉廣陵相魯國孔衍，以為國史所以表言行，昭法式，至於人理常事，不足備列。乃刪漢、魏諸史，取其美詞典言，足為龜鏡者，定以篇第，纂成一家。由是有《漢尚書》、《後漢尚書》、《漢魏尚書》，凡為二十六卷。至隋秘書監太原王劭，又錄開皇、仁壽時事，編而次之，以類相從，各為其目，勒成《隋書》八十卷。尋其義例，皆準《尚書》。","原夫《尚書》之所記也，若君臣相對，詞旨可稱，則一時之言，累篇鹹載。","如言無足紀，語無可述，若此故事，雖有脫略，而觀者不以為非。爰逮中葉，文籍大備，必剪截今文，摸擬古法，事非改轍，理涉守株。故舒元所撰《漢》、《魏》等書，不行於代也。若乃帝王無紀，公卿缺傳，則年月失序，爵裡難詳，斯並昔之所忽，而今之所要。如君懋《隋書》，雖欲祖述商、周，憲章虞、夏，觀其所述，乃似《孔子家語》、臨川《世說》，謂畫虎不成，反類犬也。故其書受嗤當代，良有以焉。　　《春秋》家者，其先出於三代。案《汲冢瑣語》太丁時事，且為《夏殷春秋》。孔子曰：“疏記通知遠，《書》教也。”“屬辭比事，《春秋》之教也。”知《春秋》始作，與《尚書》同時。","《瑣語》又有《晉春秋》，記獻公十七年事。《國語》雲：晉羊舌肸習於春秋，悼公使傳其太子。《左傳》昭二年，晉韓宣子來聘，見《魯春秋》曰：“周禮盡在魯矣。”斯則春秋之目，事匪一家。至於隱沒無聞者，不可勝載。又案《竹書紀年》，其所紀事皆與《魯春秋》同。孟子曰：“晉謂之乘，楚謂之檮杌，而魯謂之春秋，春實一也。”然則乘與紀年、杌，其皆春秋之別名者乎！故《墨子》曰：“吾見百國春秋”，蓋皆指此也。","逮仲尼之修《春秋》也，乃觀周禮之舊法，遵魯史之遺文；據行事，仍人道；就敗以明罰，因興以立功；假日月而定歷數，藉朝聘而正禮樂；微婉其說，志晦其文；為不刊之言，著將來之法，故能彌歷千載，而其書獨行。","又案儒者之說春秋也，以事系日，以日系月；言春以包夏，舉秋以兼冬，年有四時，故錯舉以為所記之名也。苟如是，則晏子、虞卿、呂氏、陸賈其書篇第，本無年月，而亦謂之春秋，蓋有異於此者也。","至太史公著《史記》，始以天子為本紀，考其宗旨，如法《春秋》。自是為國史者，皆用斯法。然時移世異，體式不同。其所書之事也，皆言罕褒諱，事無黜陟，故馬遷所謂整齊故事耳，安得比於《春秋》哉！","《左傳》家者，其先出於左丘明。孔子既著《春秋》，而丘明受經作傳。蓋傳者，轉也，轉受經旨，以授後人。或曰傳者，傳也，所以傳示來世。案孔安國注《尚書》，亦謂之傳，斯則傳者，亦訓釋之義乎。觀《左傳》之釋經也，言見經文而事詳傳內，或傳無而經有，或經闕而傳存。其言簡而要，其事詳而博，信聖人之才羽翮，而述者之冠冕也。","逮孔子云沒，經傳不作。於時文籍，唯有《戰國策》及《太史公書》而已。","至晉著作郎魯國樂資，乃追採二史，撰為《春秋後傳》"]}]}],"toc":[{"id":"chapter-1-section-1","chapter_title":"史通","section_title":"作者:劉知幾","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2","chapter_title":"史通","section_title":"原序","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3","chapter_title":"史通","section_title":"原序","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4","chapter_title":"史通","section_title":"內篇 六家第一","is_available":true}],"plain_text":"# 史通\n## 作者:劉知幾\n## 原序\n內篇 六家第一\n內篇 二體第二\n內篇 載言第三\n內篇 本紀第四\n內篇 世家第五\n內篇 列傳第六\n內篇 表歷第七\n內篇 書志第八\n內篇 論贊第九\n內篇 序例第十\n內篇 題目第十一\n內篇 斷限第十二\n內篇 編次第十三\n內篇 稱謂第十四\n內篇 採撰第十五\n內篇 載文第十六\n內篇 補註第十七\n內篇 因習第十八\n內篇 邑里第十九\n內篇 言語第二十\n內篇 浮詞第二十一\n內篇 敘事第二十二\n內篇 品藻第二十三\n內篇 直書第二十四\n內篇 曲筆第二十五\n內篇 鑑識第二十六\n內篇 探賾第二十七\n內篇 摸擬第二十八\n內篇 書事第二十九\n內篇 人物第三十\n內篇 核才第三十一\n內篇 序傳第三十二\n內篇 煩省第三十三\n內篇 雜述第三十四\n內篇 辨職第三十五\n內篇 自敘第三十六\n外篇 史官建置第一\n外篇 古今正史第二\n外篇 疑古第三\n外篇 惑經第四\n外篇 申左第五\n外篇 點繁第六\n外篇 雜說上第七\n外篇 雜說中第八\n外篇 雜說下第九\n外篇 漢書五行志錯誤第十\n外篇 漢書五行志雜駁第十一\n外篇 暗惑第十二\n外篇 忤時第十三\n## 原序\n長安二年，餘以著作佐郎兼修國史，尋遷左史，於門下撰起居注。會轉中書舍人，暫停史任，俄兼領其職。今上即位，除著作郎、太子中允、率更令，其兼修史皆如故。又屬大駕還京，以留後在東都。無幾，驛徵入京，專知史事，仍遷秘書少監。自惟歷事二主，從宦兩京，遍居司籍之曹，久處載言之職。昔馬融三入東觀，漢代稱榮；張華再典史官，晉朝稱美。嗟予小子，兼而有之。是用職思其憂，不遑啟處。嘗以載削餘暇，商榷史篇，下筆不休，遂盈筐篋。於是區分類聚，編而次之。\n昔漢世諸儒，集論經傳，定之於白虎閣，因名曰《白虎通》。予既在史館而成此書，故便以《史通》為目。且漢求司馬遷後，封為史通子，是知史之稱通，其來自久。博採眾議，爰定茲名。凡為廿卷，列之如左，合若干言。於時歲次庚戌，景龍四年仲春之月也。\n## 內篇 六家第一\n自古帝王編述文籍，《外篇》言之備矣。古往今來，質文遞變，諸史之作，不恆厥體。榷而為論，其流有六：一曰《尚書》家，二曰《春秋》家，三曰《左傳》家，四曰《國語》家，五曰《史記》家，六曰《漢書》家。今略陳其義，列之於後。\n《尚書》家者，其先出於太古。《易》曰：“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故知《書》之所起遠矣。\n至孔子觀書於周室，得虞、夏、商、週四代之典，乃刪其善者，定為《尚書》百篇。孔安國曰：“以其上古之書，謂之《尚書》。”《尚書璇璣鈐》曰：“尚者，上也。上天垂文象，布節度，如天行也。”王肅曰：“上所言，下為史所書，故曰《尚書》也。”\n推此三說，其義不同。蓋《書》之所主，本於號令，所以宣王道之正義，發話言於臣下，故其所載，皆典、謨、訓、誥、誓、命之文。至如《堯》、《舜》二典，直序人事，《禹貢》一篇，唯言地理，《洪範》總述災祥，《顧命》都陳喪禮，茲亦為例不純者也。\n又有《周書》者，與《尚書》相類，即孔氏刊約百篇之外，凡為七十一章。\n上自文、武，下終靈、景。甚有明允篤誠，典雅高義；時亦有淺末恆說，滓穢相參，殆似後之好事者所增益也。至若《職方》之言，與《周官》無異；《時訓》之說，比《月令》多同。期百王之正書，《五經》之別錄者也。\n自宗周既殞，《書》體遂廢，迄乎漢、魏，無能繼者。至晉廣陵相魯國孔衍，以為國史所以表言行，昭法式，至於人理常事，不足備列。乃刪漢、魏諸史，取其美詞典言，足為龜鏡者，定以篇第，纂成一家。由是有《漢尚書》、《後漢尚書》、《漢魏尚書》，凡為二十六卷。至隋秘書監太原王劭，又錄開皇、仁壽時事，編而次之，以類相從，各為其目，勒成《隋書》八十卷。尋其義例，皆準《尚書》。\n原夫《尚書》之所記也，若君臣相對，詞旨可稱，則一時之言，累篇鹹載。\n如言無足紀，語無可述，若此故事，雖有脫略，而觀者不以為非。爰逮中葉，文籍大備，必剪截今文，摸擬古法，事非改轍，理涉守株。故舒元所撰《漢》、《魏》等書，不行於代也。若乃帝王無紀，公卿缺傳，則年月失序，爵裡難詳，斯並昔之所忽，而今之所要。如君懋《隋書》，雖欲祖述商、周，憲章虞、夏，觀其所述，乃似《孔子家語》、臨川《世說》，謂畫虎不成，反類犬也。故其書受嗤當代，良有以焉。　　《春秋》家者，其先出於三代。案《汲冢瑣語》太丁時事，且為《夏殷春秋》。孔子曰：“疏記通知遠，《書》教也。”“屬辭比事，《春秋》之教也。”知《春秋》始作，與《尚書》同時。\n《瑣語》又有《晉春秋》，記獻公十七年事。《國語》雲：晉羊舌肸習於春秋，悼公使傳其太子。《左傳》昭二年，晉韓宣子來聘，見《魯春秋》曰：“周禮盡在魯矣。”斯則春秋之目，事匪一家。至於隱沒無聞者，不可勝載。又案《竹書紀年》，其所紀事皆與《魯春秋》同。孟子曰：“晉謂之乘，楚謂之檮杌，而魯謂之春秋，春實一也。”然則乘與紀年、杌，其皆春秋之別名者乎！故《墨子》曰：“吾見百國春秋”，蓋皆指此也。\n逮仲尼之修《春秋》也，乃觀周禮之舊法，遵魯史之遺文；據行事，仍人道；就敗以明罰，因興以立功；假日月而定歷數，藉朝聘而正禮樂；微婉其說，志晦其文；為不刊之言，著將來之法，故能彌歷千載，而其書獨行。\n又案儒者之說春秋也，以事系日，以日系月；言春以包夏，舉秋以兼冬，年有四時，故錯舉以為所記之名也。苟如是，則晏子、虞卿、呂氏、陸賈其書篇第，本無年月，而亦謂之春秋，蓋有異於此者也。\n至太史公著《史記》，始以天子為本紀，考其宗旨，如法《春秋》。自是為國史者，皆用斯法。然時移世異，體式不同。其所書之事也，皆言罕褒諱，事無黜陟，故馬遷所謂整齊故事耳，安得比於《春秋》哉！\n《左傳》家者，其先出於左丘明。孔子既著《春秋》，而丘明受經作傳。蓋傳者，轉也，轉受經旨，以授後人。或曰傳者，傳也，所以傳示來世。案孔安國注《尚書》，亦謂之傳，斯則傳者，亦訓釋之義乎。觀《左傳》之釋經也，言見經文而事詳傳內，或傳無而經有，或經闕而傳存。其言簡而要，其事詳而博，信聖人之才羽翮，而述者之冠冕也。\n逮孔子云沒，經傳不作。於時文籍，唯有《戰國策》及《太史公書》而已。\n至晉著作郎魯國樂資，乃追採二史，撰為《春秋後傳》","is_preview":true,"preview_page_limit":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