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urce_id":6635,"title":"中国史学史","format":"md","encoding":"utf-8","chapters":[{"id":"chapter-1","title":"中國史學史","sections":[{"id":"chapter-1-section-1","title":"正文","paragraphs":["導言","吾國先哲精研史學者，以劉知幾、章學誠二氏為最著，劉氏《史通》外篇，有《史官建置》、《歷代正史》兩篇，所論自上古迄唐初之史學源流演變，即中國史學史之濫觴也。章氏曾仿朱彝尊《經義考》之例，撰《史籍考》，尋其義例，蓋欲藉乙部之典籍，明史學之源流，體大思精，信為傑作，惜其稿本，以未付刊而散佚，不然，亦史學之具體而微者矣。近人梁啟超晚年喜治史學，嘗論及中國史學史之作法，謂其目有四：一曰史官，二曰史家，三曰史學之成立與發展，四曰最近史學之趨勢 。其前兩目，蓋原本於《史通》，其後兩目，則自此而引申之耳。其弟子姚名達，欲依梁氏所示，撰成一書，稿本略具，尚未刊行。今輯是稿，前無所承，雖有仰屋之勤，難免覆瓿之誚，重以顛沛之餘，舊典多喪，即欲詳說，實病未能。謹依劉、章之義例，緯以梁氏之條目，粗加詮次，以為誦說之資；若夫正謬補遺，始終條理，政有待於異日，更所望於方聞。編纂義旨，櫽括如左：","史字之義，本為記事，初以名掌書之職，繼以被載筆之編，於是史官史籍生焉。吾國史官，古為專職，且世守其業，故國史悉由官修，而編年一體創立最早。後世私史如林，衍為多體，於是卓然名家之彥，遂代史官以興。本編所述，首以史官，繼以史家、史籍，並於官修、私修之史，分章闡述，以明私家成就殊勝於史官，其義旨一。","回溯清代以往，史學成就，綜以兩端：一曰撰史，始以編年，繼以紀傳，號稱“二體”。編年體如《春秋》，記載猶疏，紀傳體如《史》、《漢》，組織漸密。《隋志》以下，以紀傳體為正史，而編年體降居次位，即為史學進步之徵。二曰論史，劉氏《史通》創作於前，章氏《通義》嗣響於後，良以時屆唐宋以降，史籍紛陳，不有辨章體例商榷利病之書，何以明徵實去偽剔粗存精之旨，是則於史學向前發展之中，更獲新績。本篇榷論史學，止取馬、班、劉、章四氏，以樹二者典型，餘則散見所述史官史籍之中，不復別白。其義旨二。","先哲撰史途徑，於魏晉南北朝啟其機緘，於唐宋以後拓其境界，何以明之  姑無論紀傳編年之外別有紀事本末一體，稱為創作，如衍《左傳》、《漢紀》之緒而有司馬光之《資治通鑑》，衍《周禮》、《唐六典)之緒而有杜佑之《通典》、馬端臨之《文獻通考》，衍《禹貢》、《山海經》之緒而有酈道元之《水經注》、顧祖禹之《讀史方輿紀要》衍《漢書 儒林傳》之緒而有黃宗羲、全祖望二氏之《學案》，衍《別錄》、《七略》之緒而有清代之目錄校讎學，悉為分門別類由簡趨繁之明證。茲編所述紀傳、編年、紀事以外，典禮、方誌、學案、校讎諸體幷包，並舉一二範作，略致商榷。其義旨三。","史學寄於史籍，史籍撰自史官、史家，四者息息相關，不待論矣。然尚有一端宜述，史料是也。史官記注、官署檔案、州郡計書、文士別錄、金石之志、地下之藏，無一不為史料。如何葺錄、儲存、考訂、編次，以至傳世行遠，吾國先哲，實優為之。又如撰史之初，廣搜史料，輯成長編，長編即為葺錄之後，再加以考訂編次之功，例如唐宋以來官修之實錄、會要，悉屬此類。近人於此一端，用力頗勤。本編雖未立專章論述，但亦於各章中附為敘及，以明整比史料，亦屬史學之科。其義旨四。","右舉義旨四端，略示編纂梗概，全書結構，括以九章，併為便於敘述，略分古代、漢魏南北朝迄唐初及唐宋迄清為三期，權作商榷之資，藉為就正之地，大雅君子，幸督教焉。"]},{"id":"chapter-1-section-2","title":"第一章  古代史官概述","paragraphs":["史學寓乎史籍，史籍撰自史家。語其發生之序，則史家最先，史籍次之，史學居末。而吾國最古之史家，即為史官。蓋史籍掌於史官，亦惟史官乃能通乎史學，故考古代之史學，應自史官始。","昔者孔子刪《書》，斷自唐虞，子長撰《史》，始於黃帝，雖雲時涉傳疑，未可置之弗論。《說文 敘》雲：“黃帝之史倉頡，見鳥獸蹄迒之跡，初造書契。”此則古代史官之先見者也。苟卿有言：“好書者眾矣，然而倉頡獨傳者，壹也。”(《解蔽篇》)考《風俗通》及衛恆《四體書勢》皆謂黃帝之世，與倉頡同制字者，尚有沮誦，亦史官也；《世本 作篇》謂大撓作甲子，隸首作算數，容成造歷，宋衷注云：“皆黃帝史官。”何是時史官之多也。愚考古代史官，職司記事，位非甚崇，試以周制徵之。《周禮》春官之屬有大史掌建邦之六典；小史掌邦國之志；內史掌王之八枋之法，掌書王命；外史掌書外令，掌四方之志，若以書使於四方，則書其令；御史掌邦國都鄙及萬民之治令，掌贊書；而六官所屬諸職司，莫不有史。史與胥徒並列，故又釋之日：“史掌官書以贊治。”鄭注云：“贊治若今起文書草也。” 徵之漢制亦然。《漢書 藝文志》雲：“大史試學童，能諷書九千字以上乃得為史。” 又以六體試之，課最者以為尚書、御史、史書、令史。是則史之初職，專掌官文書及起文書草，略如後世官署之掾吏。如謂倉頡、沮誦為黃帝之史，則其所掌當不外是。凡掌官文書者及起文書草者，曰與文字為緣，整齊其現行之字，以供起草之用，亦史官之所有事。周之內史掌書王命，外史掌書外命，御史掌贊書，是史職起文書草之證也。太史掌邦之六典，內史掌八枋之法，外史掌四方之志，御史掌邦國都鄙及萬民之治令，是史掌官文書之證也。凡周之六典、八枋之法、四方之志、邦國都鄙及萬民之治令，或為當代之法典，或為治事之案據，今日稱為尋常之官文書，異日則視為極可貴重之史料，古今一揆，理無二致。周代有然，黃帝以來迄於夏商應莫不如是。是則史之初職，本以記事為務，史官之多，亦以此也。夏之將亡，太史令終古出其圖法，執而泣之以諫桀；殷之將亡，內史向摯載其圖法，出亡之周 。所謂圖法，即邦國之典志也。周衰老聃為周室守藏史，其所謂藏，即文書典籍之藏，略如清代之內閣大庫，而典守之官曰史，即為掌官文書者之分職。蓋古人於官文書外，別無所謂典籍，凡古代文書典籍之藏，亦略如唐宋以來之四庫、現代之圖書館，老聃以典守之官稱史，亦與倉頡以治書之官稱史同義。居是官者，以其見聞載之簡冊，名為史記，即謂史官所記。後世徑名記事之書為史，此又書以官名者也。秦趙二王會於澠池，各命其御史書某年月曰鼓瑟擊缶，是時御史雖掌贊書之任，而其職漸尊，比於內史。及其末世"]}]}],"toc":[{"id":"chapter-1-section-1","chapter_title":"中國史學史","section_title":"正文","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2","chapter_title":"中國史學史","section_title":"第一章  古代史官概述","is_available":true}],"plain_text":"# 中國史學史\n導言\n吾國先哲精研史學者，以劉知幾、章學誠二氏為最著，劉氏《史通》外篇，有《史官建置》、《歷代正史》兩篇，所論自上古迄唐初之史學源流演變，即中國史學史之濫觴也。章氏曾仿朱彝尊《經義考》之例，撰《史籍考》，尋其義例，蓋欲藉乙部之典籍，明史學之源流，體大思精，信為傑作，惜其稿本，以未付刊而散佚，不然，亦史學之具體而微者矣。近人梁啟超晚年喜治史學，嘗論及中國史學史之作法，謂其目有四：一曰史官，二曰史家，三曰史學之成立與發展，四曰最近史學之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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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林傳》之緒而有黃宗羲、全祖望二氏之《學案》，衍《別錄》、《七略》之緒而有清代之目錄校讎學，悉為分門別類由簡趨繁之明證。茲編所述紀傳、編年、紀事以外，典禮、方誌、學案、校讎諸體幷包，並舉一二範作，略致商榷。其義旨三。\n史學寄於史籍，史籍撰自史官、史家，四者息息相關，不待論矣。然尚有一端宜述，史料是也。史官記注、官署檔案、州郡計書、文士別錄、金石之志、地下之藏，無一不為史料。如何葺錄、儲存、考訂、編次，以至傳世行遠，吾國先哲，實優為之。又如撰史之初，廣搜史料，輯成長編，長編即為葺錄之後，再加以考訂編次之功，例如唐宋以來官修之實錄、會要，悉屬此類。近人於此一端，用力頗勤。本編雖未立專章論述，但亦於各章中附為敘及，以明整比史料，亦屬史學之科。其義旨四。\n右舉義旨四端，略示編纂梗概，全書結構，括以九章，併為便於敘述，略分古代、漢魏南北朝迄唐初及唐宋迄清為三期，權作商榷之資，藉為就正之地，大雅君子，幸督教焉。\n## 第一章  古代史官概述\n史學寓乎史籍，史籍撰自史家。語其發生之序，則史家最先，史籍次之，史學居末。而吾國最古之史家，即為史官。蓋史籍掌於史官，亦惟史官乃能通乎史學，故考古代之史學，應自史官始。\n昔者孔子刪《書》，斷自唐虞，子長撰《史》，始於黃帝，雖雲時涉傳疑，未可置之弗論。《說文 敘》雲：“黃帝之史倉頡，見鳥獸蹄迒之跡，初造書契。”此則古代史官之先見者也。苟卿有言：“好書者眾矣，然而倉頡獨傳者，壹也。”(《解蔽篇》)考《風俗通》及衛恆《四體書勢》皆謂黃帝之世，與倉頡同制字者，尚有沮誦，亦史官也；《世本 作篇》謂大撓作甲子，隸首作算數，容成造歷，宋衷注云：“皆黃帝史官。”何是時史官之多也。愚考古代史官，職司記事，位非甚崇，試以周制徵之。《周禮》春官之屬有大史掌建邦之六典；小史掌邦國之志；內史掌王之八枋之法，掌書王命；外史掌書外令，掌四方之志，若以書使於四方，則書其令；御史掌邦國都鄙及萬民之治令，掌贊書；而六官所屬諸職司，莫不有史。史與胥徒並列，故又釋之日：“史掌官書以贊治。”鄭注云：“贊治若今起文書草也。” 徵之漢制亦然。《漢書 藝文志》雲：“大史試學童，能諷書九千字以上乃得為史。” 又以六體試之，課最者以為尚書、御史、史書、令史。是則史之初職，專掌官文書及起文書草，略如後世官署之掾吏。如謂倉頡、沮誦為黃帝之史，則其所掌當不外是。凡掌官文書者及起文書草者，曰與文字為緣，整齊其現行之字，以供起草之用，亦史官之所有事。周之內史掌書王命，外史掌書外命，御史掌贊書，是史職起文書草之證也。太史掌邦之六典，內史掌八枋之法，外史掌四方之志，御史掌邦國都鄙及萬民之治令，是史掌官文書之證也。凡周之六典、八枋之法、四方之志、邦國都鄙及萬民之治令，或為當代之法典，或為治事之案據，今日稱為尋常之官文書，異日則視為極可貴重之史料，古今一揆，理無二致。周代有然，黃帝以來迄於夏商應莫不如是。是則史之初職，本以記事為務，史官之多，亦以此也。夏之將亡，太史令終古出其圖法，執而泣之以諫桀；殷之將亡，內史向摯載其圖法，出亡之周 。所謂圖法，即邦國之典志也。周衰老聃為周室守藏史，其所謂藏，即文書典籍之藏，略如清代之內閣大庫，而典守之官曰史，即為掌官文書者之分職。蓋古人於官文書外，別無所謂典籍，凡古代文書典籍之藏，亦略如唐宋以來之四庫、現代之圖書館，老聃以典守之官稱史，亦與倉頡以治書之官稱史同義。居是官者，以其見聞載之簡冊，名為史記，即謂史官所記。後世徑名記事之書為史，此又書以官名者也。秦趙二王會於澠池，各命其御史書某年月曰鼓瑟擊缶，是時御史雖掌贊書之任，而其職漸尊，比於內史。及其末世","is_preview":true,"preview_page_limit":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