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urce_id":6554,"title":"龙江船厂志","format":"md","encoding":"utf-8","chapters":[{"id":"chapter-1","title":"龍江船廠志　　（明）李昭祥 撰","sections":[{"id":"chapter-1-section-1","title":"●龍江船廠志序","paragraphs":["我聖祖奄有四海，定鼎金陵。環都皆江也，四方往來，省車挽之勞，而樂船運之便。洪武初年，即於龍江開設廠造船，以備公用，統於工部，而分司于都水。然官無專主，歲惟部堂札委司官一員督提舉司官造焉。後定都燕京，南北相距水程數千餘里，百凡取辦於南畿。船日多，工役日繁，奸弊日滋。正德十三年，議準諮吏部注選本司主事：貝，居廠專理。然歲無定法，損益因革，或同或異，未有成志。","嘉靖庚戌，李子元韜由名進士出宰劇邑，更歷老練，擢任斯職慨規制之弗一，患記載之靡悉，是上無道揆，下無法守也。財殫力疲，利未見而害有甚焉者矣且國家建官之初意哉！於是潛心盡力，博考載籍，名物度數、沿革始末，一一書之。越兩寒暑，萃成為志。授予讀之，予觀其目錄有八：首之以《訓典》，日《謨訓》、日《典章》，具載焉，尊王命政令自上行者也。然《訓典》者何？故次之以《舟楫》，曰《制額》、曰《器敷》、日《圃式》，具載焉。而非人孰屍之，故次之以《官司》，曰《郎中》、曰《主事》、曰《提舉》，凡役於廠者具載焉。然人非周知其所蒞，亦奚以從事？故凡廠以內曰《山川》、曰《道里》、曰《署宇》、曰《坊舍》，具載焉。動資於財，故次之以《斂財》，曰《地課》、曰《木價》、曰《單板》、日《雜料》，凡廠之所需者具載焉。財聚弊牛，故次之以《孚革》，曰《律己》、曰《收料》、日《造船》、日《收船》、日《佃田》、曰《看料》，具載焉。然處之過不及其失均也，故次之以《考衷》，曰《稍食》、曰《量材》，具載焉。七者備矣，而曰《創制》、曰《設官》曰《遺蹟》，有一弗詳，亦焉得為全書？故次之以《文獻》終焉。綱目相屬，先後有倫。上不得以立異，下不得以行私。財不告匱，人不告勞，觸之迎刃而解矣。豈非司廠者之一大快哉！","昔周公相周，以大聖人之才知不有餘裕哉？而著為《周禮》。無亦曰：「文武之政，布在方冊」，舉而措之，易易耳!我朝《諸司職掌》、《大明會典》，《周澧》也。此志固一船事耳，然非元韜之才識宏遠，思慮周密，亦安得補造典於百年之餘哉？即微以佔巨，由今以觀後，予於李子將來之樹立得之矣。李子名昭祥，雲間人，予丁酉主試應天取士也。因序之。","嘉站癸丑日長至。賜進士及第、奉政大夫、南京尚寶司卿、前翰林院侍講、國史編修、司經局洗馬、經筵講官、校正歷朝《寶訓》、《寶錄》、同修《會典》、《宋史》，泰和歐陽街撰。"]},{"id":"chapter-1-section-2","title":"●龍江船廠志卷之一","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3","title":"訓典志","paragraphs":["在昔盛時，上有道揆，渙為謨訓；下有法守，陳為典常。故百工釐而庶績凝，所以率之者，有具也。河濱之器，罔有苦窳。神聖所風，默而成之。太上立德，由此其選矣。文告肇興，防範斯密，明徵保定，與治同歸。逮我皇祖開基，殪漢蹙吳，率舟楫是資。首建專局，用司厥務。神謨所存，利用不匱，垂裕無疆。列聖嗣興，乘時損益，凡以羽翼舊章而已。易爻之秘，彖象莫彈，系傳乃行，此成規所為附見也。百工之所信者，將於是乎在。乃志訓典。"]},{"id":"chapter-1-section-4","title":"○謨訓","paragraphs":["洪武年敕","昔聖人也樸，民俗亦厚，制不飾華。六曹之設內，工官居數中之一耳。其所司之工者，皆無異伎，國無奇役。然而公務雖簡，其成也必精，其廢也必當。一舉而無再為，一廢矣無復造。所以民逸者多，勞者少，因是而官賢，稱君聖德。今之人受職任事，則又不然矣。凡臨事之際，必因公而役私，因私以弊上。於國則不利，於民為害。是以神人共怒，禍及身家，往往有之，未嘗有福臻而愆消者也。然罪者已往，存者復為，是不隔禽獸也。所以古人重其事而選人，在福民之福，固國以奉天地。是以前賢能體君心，而以務事工，得家保而國昌。今朕設工部，實法古制，特以爾某為工部某官，當敬事信工，無弊上下，鹹合汝貞。良哉！"]},{"id":"chapter-1-section-5","title":"宣德三年敕","paragraphs":["朕惟工部掌天下百工、山澤之政令，度民力、因地利、天時，以成國家之務。夫天地生人，雖有貴賤之分，而好逸惡勞，情無不同。過用人力，則不堪命。惟以身體人，用人之力如己力，斯民不病焉。國家用度，皆出於民，過用於上，必過取於下，財匱民貧，何以為國？惟以身體國，用民之財如己出，斯財不竭焉。凡所舉作，審度緩急，為之節制，以息民力，以紆國用，斯為良哉！古者役民於農隙，當思用之以時；古者山林川澤有厲禁，當思用之有制。今天下工匠，數倍祖宗之世，而畏避卜逸者日多，當思撫綏安養之道。至若屯田、水利之政，皆有成法。比年因循廢弛，罔聞實效，當思興舉作新之方。爾其懋哉！夫侈用傷財，掊克之端；厲民循欲，斂怨之階。《書》曰：“民為邦本，本固邦寧。”節用所以愛民，愛民所以愛國。臣之職，以道事君。尚率爾屬，惟公惟清，輔予於治，庶幾明良相成之美爾！惟欽哉。故諭。","嘉靖六年旨","訪得南京進貢船隻，起數甚多。管運內官，廉靖守法者固有，貪刻害人者不無。沿途多索人夫，勒要折幹銀兩，不遂所欲，動輒搜求。甚至毆打職官，綁縛伕役，裡河一帶俱被其害，甚非朝廷恤民之意。便著兵部行南京內外守備，查進貢起數，可省則省，可並則並。如起數系定額，難以省並，裝運之時，照例著科道、兵部官監視。務要盡船裝載，不許多撥，聽其夾帶私貨，搭人索錢。其管運內官，務選老成安靜的去。凡奸貪刻剝，好生事端之人，俱不許差造。都察院還出榜禁約，人夫照例上水二十名，下水十名。合用廩給口糧，俱照關文應付。敢有似前多索伕役，掯要折幹銀兩，生事害民的，撫按、巡河、兵備等官，將本船為首一人，拿與被害之人對問明白，干礙應參官員，指實具奏。","按，舟楫之務，冬官之一端耳。然敬事信工，節財愛民，則無異道焉。竊嘗伏讀仰窺，我祖宗及皇上倦倦之意，惟欲損上益下，俾家國俱昌，公私並利，以臻至治而已。至於洞察留都貢獻船隻之擾民，並省從約，嚴禁運官，諄諄不已如此，其節愛盛心，即虞廷諮。籲，交儆之義，何以加焉！方今造船者，能無成之不精，廢之不當，因公營私，病國而害民乎？能無侈用傷財，厲民徇欲，而不知以身體國乎？撥船者，其無不稽厥實，多與以滋夾帶之弊乎？聖靈孔赫，國典於昭，有一於此，知不免矣。《書》曰：“率作興事，慎乃憲。欽哉！屢省乃成。”《詩》曰：“王之蓋臣，無念爾祖。”敬揭首卷，相與佩眼焉！"]},{"id":"chapter-1-section-6","title":"○典章","paragraphs":["《諸司職"]}]}],"toc":[{"id":"chapter-1-section-1","chapter_title":"龍江船廠志　　（明）李昭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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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江船廠志序\n我聖祖奄有四海，定鼎金陵。環都皆江也，四方往來，省車挽之勞，而樂船運之便。洪武初年，即於龍江開設廠造船，以備公用，統於工部，而分司于都水。然官無專主，歲惟部堂札委司官一員督提舉司官造焉。後定都燕京，南北相距水程數千餘里，百凡取辦於南畿。船日多，工役日繁，奸弊日滋。正德十三年，議準諮吏部注選本司主事：貝，居廠專理。然歲無定法，損益因革，或同或異，未有成志。\n嘉靖庚戌，李子元韜由名進士出宰劇邑，更歷老練，擢任斯職慨規制之弗一，患記載之靡悉，是上無道揆，下無法守也。財殫力疲，利未見而害有甚焉者矣且國家建官之初意哉！於是潛心盡力，博考載籍，名物度數、沿革始末，一一書之。越兩寒暑，萃成為志。授予讀之，予觀其目錄有八：首之以《訓典》，日《謨訓》、日《典章》，具載焉，尊王命政令自上行者也。然《訓典》者何？故次之以《舟楫》，曰《制額》、曰《器敷》、日《圃式》，具載焉。而非人孰屍之，故次之以《官司》，曰《郎中》、曰《主事》、曰《提舉》，凡役於廠者具載焉。然人非周知其所蒞，亦奚以從事？故凡廠以內曰《山川》、曰《道里》、曰《署宇》、曰《坊舍》，具載焉。動資於財，故次之以《斂財》，曰《地課》、曰《木價》、曰《單板》、日《雜料》，凡廠之所需者具載焉。財聚弊牛，故次之以《孚革》，曰《律己》、曰《收料》、日《造船》、日《收船》、日《佃田》、曰《看料》，具載焉。然處之過不及其失均也，故次之以《考衷》，曰《稍食》、曰《量材》，具載焉。七者備矣，而曰《創制》、曰《設官》曰《遺蹟》，有一弗詳，亦焉得為全書？故次之以《文獻》終焉。綱目相屬，先後有倫。上不得以立異，下不得以行私。財不告匱，人不告勞，觸之迎刃而解矣。豈非司廠者之一大快哉！\n昔周公相周，以大聖人之才知不有餘裕哉？而著為《周禮》。無亦曰：「文武之政，布在方冊」，舉而措之，易易耳!我朝《諸司職掌》、《大明會典》，《周澧》也。此志固一船事耳，然非元韜之才識宏遠，思慮周密，亦安得補造典於百年之餘哉？即微以佔巨，由今以觀後，予於李子將來之樹立得之矣。李子名昭祥，雲間人，予丁酉主試應天取士也。因序之。\n嘉站癸丑日長至。賜進士及第、奉政大夫、南京尚寶司卿、前翰林院侍講、國史編修、司經局洗馬、經筵講官、校正歷朝《寶訓》、《寶錄》、同修《會典》、《宋史》，泰和歐陽街撰。\n## ●龍江船廠志卷之一\n## 訓典志\n在昔盛時，上有道揆，渙為謨訓；下有法守，陳為典常。故百工釐而庶績凝，所以率之者，有具也。河濱之器，罔有苦窳。神聖所風，默而成之。太上立德，由此其選矣。文告肇興，防範斯密，明徵保定，與治同歸。逮我皇祖開基，殪漢蹙吳，率舟楫是資。首建專局，用司厥務。神謨所存，利用不匱，垂裕無疆。列聖嗣興，乘時損益，凡以羽翼舊章而已。易爻之秘，彖象莫彈，系傳乃行，此成規所為附見也。百工之所信者，將於是乎在。乃志訓典。\n## ○謨訓\n洪武年敕\n昔聖人也樸，民俗亦厚，制不飾華。六曹之設內，工官居數中之一耳。其所司之工者，皆無異伎，國無奇役。然而公務雖簡，其成也必精，其廢也必當。一舉而無再為，一廢矣無復造。所以民逸者多，勞者少，因是而官賢，稱君聖德。今之人受職任事，則又不然矣。凡臨事之際，必因公而役私，因私以弊上。於國則不利，於民為害。是以神人共怒，禍及身家，往往有之，未嘗有福臻而愆消者也。然罪者已往，存者復為，是不隔禽獸也。所以古人重其事而選人，在福民之福，固國以奉天地。是以前賢能體君心，而以務事工，得家保而國昌。今朕設工部，實法古制，特以爾某為工部某官，當敬事信工，無弊上下，鹹合汝貞。良哉！\n## 宣德三年敕\n朕惟工部掌天下百工、山澤之政令，度民力、因地利、天時，以成國家之務。夫天地生人，雖有貴賤之分，而好逸惡勞，情無不同。過用人力，則不堪命。惟以身體人，用人之力如己力，斯民不病焉。國家用度，皆出於民，過用於上，必過取於下，財匱民貧，何以為國？惟以身體國，用民之財如己出，斯財不竭焉。凡所舉作，審度緩急，為之節制，以息民力，以紆國用，斯為良哉！古者役民於農隙，當思用之以時；古者山林川澤有厲禁，當思用之有制。今天下工匠，數倍祖宗之世，而畏避卜逸者日多，當思撫綏安養之道。至若屯田、水利之政，皆有成法。比年因循廢弛，罔聞實效，當思興舉作新之方。爾其懋哉！夫侈用傷財，掊克之端；厲民循欲，斂怨之階。《書》曰：“民為邦本，本固邦寧。”節用所以愛民，愛民所以愛國。臣之職，以道事君。尚率爾屬，惟公惟清，輔予於治，庶幾明良相成之美爾！惟欽哉。故諭。\n嘉靖六年旨\n訪得南京進貢船隻，起數甚多。管運內官，廉靖守法者固有，貪刻害人者不無。沿途多索人夫，勒要折幹銀兩，不遂所欲，動輒搜求。甚至毆打職官，綁縛伕役，裡河一帶俱被其害，甚非朝廷恤民之意。便著兵部行南京內外守備，查進貢起數，可省則省，可並則並。如起數系定額，難以省並，裝運之時，照例著科道、兵部官監視。務要盡船裝載，不許多撥，聽其夾帶私貨，搭人索錢。其管運內官，務選老成安靜的去。凡奸貪刻剝，好生事端之人，俱不許差造。都察院還出榜禁約，人夫照例上水二十名，下水十名。合用廩給口糧，俱照關文應付。敢有似前多索伕役，掯要折幹銀兩，生事害民的，撫按、巡河、兵備等官，將本船為首一人，拿與被害之人對問明白，干礙應參官員，指實具奏。\n按，舟楫之務，冬官之一端耳。然敬事信工，節財愛民，則無異道焉。竊嘗伏讀仰窺，我祖宗及皇上倦倦之意，惟欲損上益下，俾家國俱昌，公私並利，以臻至治而已。至於洞察留都貢獻船隻之擾民，並省從約，嚴禁運官，諄諄不已如此，其節愛盛心，即虞廷諮。籲，交儆之義，何以加焉！方今造船者，能無成之不精，廢之不當，因公營私，病國而害民乎？能無侈用傷財，厲民徇欲，而不知以身體國乎？撥船者，其無不稽厥實，多與以滋夾帶之弊乎？聖靈孔赫，國典於昭，有一於此，知不免矣。《書》曰：“率作興事，慎乃憲。欽哉！屢省乃成。”《詩》曰：“王之蓋臣，無念爾祖。”敬揭首卷，相與佩眼焉！\n## ○典章\n《諸司職","is_preview":true,"preview_page_limit":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