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urce_id":6124,"title":"竹书纪年辑证","format":"md","encoding":"utf-8","chapters":[{"id":"chapter-1","title":"《古本竹書紀年輯證》 戰國","sections":[{"id":"chapter-1-section-1","title":"古本竹書紀年輯證","paragraphs":["夏　紀","［一］《汲冢書》：禹都陽城。《續漢書·郡國志》二注","臣瓚曰：……《汲郡古文》亦云居之，不居陽翟也。《漢書·地理志》注","《汲冢古文》並雲：‘禹都陽城。’《禮記·緇衣》正義","案：《漢書·地理志》注：‘臣 瓚曰：《世本》禹都陽城，《汲郡古文》亦云居之，不 居陽翟也。’《禮記》正義所引，本作‘咸陽’，阮元 校勘記引齊召南說‘“咸陽”當作“陽城”’，據改。 《存真》作‘禹都陽城’。《輯校》作‘居陽城’。《 訂補》雲：‘朱本正文作“禹都陽城”。誤引《世本》 文，王氏改之，是。’《輯校》、《訂補》似僅據《漢書》注，《續漢書》注所引明作‘禹都陽城’。至臣瓚 所云‘《汲郡古文》亦云居之’，即承所引《世本》之 ‘禹都陽城’而來，是《紀年》、《世本》之文字同， 《禮記》正義謂‘《世本》及《汲冢古文》並雲“禹都陽城”’，可證。《存真》本不誤，《輯校》、《訂 補》似以不誤為誤。《禮記·緇衣》正義所引，《存真 》、《輯校》、《訂補》皆失收。又《訂補》所引《路 史·後紀》卷一二注，見本書附錄。","［二］《紀年》曰：禹立四十五年。《 太平御覽》卷八二皇王部","［三］（《紀年》）：益幹啟位，啟殺之。《 晉書·束皙傳》","《汲冢書》雲：……益為啟所誅。《 史通·疑古》","（《竹書紀年》）：後啟殺益。《 史通·雜說上》","案：《存真》、《輯校》作‘益幹啟位，啟殺之’。《輯校》雲：‘《史通》《疑古篇》、《雜說篇》兩引“益為後啟所誅”。’所引與《史通》原文不合。","《韓非子·外儲說右下》‘潘壽言禹情’注：‘言禹傳位於益，終令啟取之。’《戰國策·燕策一》：‘禹授益，而以啟人為吏。及老，而以啟為不足任天下，傳之益也。啟與支黨攻益，而奪之天下，是禹名傳天下於益，其實令啟自取之。’（《史記·燕召公世家》略同）《楚辭·天問》：‘啟代益作後。’王夫之《楚辭通釋》卷三雲：‘《竹書紀年》載益代禹立，拘啟禁之，啟反起殺益以承禹祀。蓋列國之史，異說如此。’《漢書·律曆志》：‘張壽王言，化益為天子代禹。’皆與《紀年》略同，而傳統之說則與此異。《孟子·萬章上》：‘禹薦益於天，七年，禹崩。三年之喪畢，益避禹之子於箕山之陰。朝覲訟獄者，不之益而之啟，曰：“吾君之子也。”謳歌者不謳歌益而謳歌啟，曰：“吾君之子也。”’（《史記·夏本紀》略同）後世多宗此說，而以《紀年》等書為‘妄’。實際益、啟之間爭奪王位，乃原始社會轉變為階級社會之反映。","［四］《竹書》曰：夏後開舞九招也。《山海經·大荒西經》注","案：《存真》、《輯校》作‘九年，舞九韶’。所據為《路史·後紀》卷一三注，見本書附錄。‘夏後開’即夏後啟，漢景帝名啟，避‘啟’字諱，漢人因改‘啟’為‘開’。吳大澄《韶字說》雲：‘古文召、紹、韶、招、□、昭為一 字。’（《字說》，據《說文解字詁林》補遺卷三上） 是‘九招’即‘九韶’。《帝王世紀》：‘啟升後十年，舞九韶。’（《太平御覽》卷八二引）《山海經·大 荒西經》：‘開上三嬪於天，得九辯與九歌以下。’又 《海外西經》：‘夏後啟於此舞九代。’《楚辭·離騷 》：‘啟九辯與九歌兮，（夏）［下］康娛以自縱。’又《天問》：‘啟棘賓（商）［帝］，九辯九歌。’‘九招’、‘九 韶’、‘九歌’、‘九辯’，當為一事。","［五］啟徵西河。《紀年》雲。《北堂書鈔》卷一三帝王部","案：《存真》、《輯校》作‘二十五年，徵西河’。所據為《路史·後紀》卷一三注，見本書附錄。","《帝王世紀》︰‘（啟）三十五年，徵河西。’（《御覽》卷八二引，‘河西’當即‘西河’。）啟徵西河必有史實。今本《紀年》：‘（帝啟）十五年，武觀以西河叛，彭伯壽帥師徵西河，武觀來歸。’其說當出於《逸周書·嘗麥》：‘其在啟之五子，忘伯禹之命，假國無正，用胥興作亂，遂兇厥國，皇天哀禹，賜以彭壽，思正夏略。’朱右曾《逸周書集訓校釋》雲：‘五子，五觀也，亦曰武觀，啟子。’《呂氏春秋·音初》：‘殷整甲徙宅西河。’古本《紀年》：‘河亶甲整即位，自囂遷於相。’（見後）是西河即相，今之河南安陽，與觀地（觀在衛）相近。所謂‘啟徵西河’，疑即指啟誅五觀。","［六］《竹書》雲：即位三十九年亡，年七十八。《真誥》卷一五注","案：《存真》作‘二十九年【陟】，年九十八’，所據為《路史·後紀》卷一三注。《輯校》從《真誥》注。《真誥》雲：‘夏啟為東明公，領鬥君師。’注：‘禹之子也，姓姒。’下即引《竹書》云云。 《存真》、《輯校》所引《路史·後紀》卷一三注，見本書附錄。","《輯校》雲：‘《太平御覽》八十二引《帝王世紀》：“啟升後十年，舞九韶。三十五年徵河西。”而《通鑑外紀》：“皇甫謐曰：啟在位十年。”則《世紀》不得有三十五年之文，疑本《紀年》而誤題《世紀》也。此與《真誥》所引“啟三十九年亡”符同。《路史》注既引《紀年》“啟在位二十九年”，故“徵西河”亦云“在二十五年”矣，未知孰是？’","［七］薛瓚《漢書集註》雲：（《汲郡古文》）又云：太康居斟尋。《水經·巨洋水注》","臣瓚曰：……《汲郡古文》雲：太康居峕尋。《漢書·地理志》注","臣瓚雲：……《汲冢古文》雲：太康居斟尋。《 史記·夏本紀》正義","《汲冢古文》雲：太康居斟尋。《 史記·周本紀》正義","案：《巨洋水注》等書引《汲郡古文》雲：‘太康居斟尋，羿亦居之，桀又居之。’乃隱括之辭，非原文。","《水經注》稱薛瓚《漢書集註》，裴駰《史記集解序》、顏師古《漢書敘例》作‘臣瓚’，以為‘莫知姓氏’，裴氏又稱其書名《漢書音義》，皆與酈氏異。《穆天子傳》敘錄有校書郎傅瓚者曾參與校理之役，《史記索隱》以為即臣瓚，又引劉孝標說以為於瓚。《敘例》謂臣瓚‘舉駁前說，喜引《竹書》’。《索隱》以為傅瓚，疑是。臣瓚所引《竹書》，稱《汲郡古文》或《汲冢古文》。","［八］薛瓚《漢書集註》：……（《汲郡古文》）又云……羿亦居之。《水經·巨洋水注》","臣瓚曰：……《汲郡古文》雲：……羿亦居之。 《漢書·地理志》注","臣瓚雲：……《汲冢古文》雲：……羿亦居之。 《史記·夏本紀》正義","《"]}]}],"toc":[{"id":"chapter-1-section-1","chapter_title":"《古本竹書紀年輯證》 戰國","section_title":"古本竹書紀年輯證","is_available":true}],"plain_text":"# 《古本竹書紀年輯證》 戰國\n## 古本竹書紀年輯證\n夏　紀\n［一］《汲冢書》：禹都陽城。《續漢書·郡國志》二注\n臣瓚曰：……《汲郡古文》亦云居之，不居陽翟也。《漢書·地理志》注\n《汲冢古文》並雲：‘禹都陽城。’《禮記·緇衣》正義\n案：《漢書·地理志》注：‘臣 瓚曰：《世本》禹都陽城，《汲郡古文》亦云居之，不 居陽翟也。’《禮記》正義所引，本作‘咸陽’，阮元 校勘記引齊召南說‘“咸陽”當作“陽城”’，據改。 《存真》作‘禹都陽城’。《輯校》作‘居陽城’。《 訂補》雲：‘朱本正文作“禹都陽城”。誤引《世本》 文，王氏改之，是。’《輯校》、《訂補》似僅據《漢書》注，《續漢書》注所引明作‘禹都陽城’。至臣瓚 所云‘《汲郡古文》亦云居之’，即承所引《世本》之 ‘禹都陽城’而來，是《紀年》、《世本》之文字同， 《禮記》正義謂‘《世本》及《汲冢古文》並雲“禹都陽城”’，可證。《存真》本不誤，《輯校》、《訂 補》似以不誤為誤。《禮記·緇衣》正義所引，《存真 》、《輯校》、《訂補》皆失收。又《訂補》所引《路 史·後紀》卷一二注，見本書附錄。\n［二］《紀年》曰：禹立四十五年。《 太平御覽》卷八二皇王部\n［三］（《紀年》）：益幹啟位，啟殺之。《 晉書·束皙傳》\n《汲冢書》雲：……益為啟所誅。《 史通·疑古》\n（《竹書紀年》）：後啟殺益。《 史通·雜說上》\n案：《存真》、《輯校》作‘益幹啟位，啟殺之’。《輯校》雲：‘《史通》《疑古篇》、《雜說篇》兩引“益為後啟所誅”。’所引與《史通》原文不合。\n《韓非子·外儲說右下》‘潘壽言禹情’注：‘言禹傳位於益，終令啟取之。’《戰國策·燕策一》：‘禹授益，而以啟人為吏。及老，而以啟為不足任天下，傳之益也。啟與支黨攻益，而奪之天下，是禹名傳天下於益，其實令啟自取之。’（《史記·燕召公世家》略同）《楚辭·天問》：‘啟代益作後。’王夫之《楚辭通釋》卷三雲：‘《竹書紀年》載益代禹立，拘啟禁之，啟反起殺益以承禹祀。蓋列國之史，異說如此。’《漢書·律曆志》：‘張壽王言，化益為天子代禹。’皆與《紀年》略同，而傳統之說則與此異。《孟子·萬章上》：‘禹薦益於天，七年，禹崩。三年之喪畢，益避禹之子於箕山之陰。朝覲訟獄者，不之益而之啟，曰：“吾君之子也。”謳歌者不謳歌益而謳歌啟，曰：“吾君之子也。”’（《史記·夏本紀》略同）後世多宗此說，而以《紀年》等書為‘妄’。實際益、啟之間爭奪王位，乃原始社會轉變為階級社會之反映。\n［四］《竹書》曰：夏後開舞九招也。《山海經·大荒西經》注\n案：《存真》、《輯校》作‘九年，舞九韶’。所據為《路史·後紀》卷一三注，見本書附錄。‘夏後開’即夏後啟，漢景帝名啟，避‘啟’字諱，漢人因改‘啟’為‘開’。吳大澄《韶字說》雲：‘古文召、紹、韶、招、□、昭為一 字。’（《字說》，據《說文解字詁林》補遺卷三上） 是‘九招’即‘九韶’。《帝王世紀》：‘啟升後十年，舞九韶。’（《太平御覽》卷八二引）《山海經·大 荒西經》：‘開上三嬪於天，得九辯與九歌以下。’又 《海外西經》：‘夏後啟於此舞九代。’《楚辭·離騷 》：‘啟九辯與九歌兮，（夏）［下］康娛以自縱。’又《天問》：‘啟棘賓（商）［帝］，九辯九歌。’‘九招’、‘九 韶’、‘九歌’、‘九辯’，當為一事。\n［五］啟徵西河。《紀年》雲。《北堂書鈔》卷一三帝王部\n案：《存真》、《輯校》作‘二十五年，徵西河’。所據為《路史·後紀》卷一三注，見本書附錄。\n《帝王世紀》︰‘（啟）三十五年，徵河西。’（《御覽》卷八二引，‘河西’當即‘西河’。）啟徵西河必有史實。今本《紀年》：‘（帝啟）十五年，武觀以西河叛，彭伯壽帥師徵西河，武觀來歸。’其說當出於《逸周書·嘗麥》：‘其在啟之五子，忘伯禹之命，假國無正，用胥興作亂，遂兇厥國，皇天哀禹，賜以彭壽，思正夏略。’朱右曾《逸周書集訓校釋》雲：‘五子，五觀也，亦曰武觀，啟子。’《呂氏春秋·音初》：‘殷整甲徙宅西河。’古本《紀年》：‘河亶甲整即位，自囂遷於相。’（見後）是西河即相，今之河南安陽，與觀地（觀在衛）相近。所謂‘啟徵西河’，疑即指啟誅五觀。\n［六］《竹書》雲：即位三十九年亡，年七十八。《真誥》卷一五注\n案：《存真》作‘二十九年【陟】，年九十八’，所據為《路史·後紀》卷一三注。《輯校》從《真誥》注。《真誥》雲：‘夏啟為東明公，領鬥君師。’注：‘禹之子也，姓姒。’下即引《竹書》云云。 《存真》、《輯校》所引《路史·後紀》卷一三注，見本書附錄。\n《輯校》雲：‘《太平御覽》八十二引《帝王世紀》：“啟升後十年，舞九韶。三十五年徵河西。”而《通鑑外紀》：“皇甫謐曰：啟在位十年。”則《世紀》不得有三十五年之文，疑本《紀年》而誤題《世紀》也。此與《真誥》所引“啟三十九年亡”符同。《路史》注既引《紀年》“啟在位二十九年”，故“徵西河”亦云“在二十五年”矣，未知孰是？’\n［七］薛瓚《漢書集註》雲：（《汲郡古文》）又云：太康居斟尋。《水經·巨洋水注》\n臣瓚曰：……《汲郡古文》雲：太康居峕尋。《漢書·地理志》注\n臣瓚雲：……《汲冢古文》雲：太康居斟尋。《 史記·夏本紀》正義\n《汲冢古文》雲：太康居斟尋。《 史記·周本紀》正義\n案：《巨洋水注》等書引《汲郡古文》雲：‘太康居斟尋，羿亦居之，桀又居之。’乃隱括之辭，非原文。\n《水經注》稱薛瓚《漢書集註》，裴駰《史記集解序》、顏師古《漢書敘例》作‘臣瓚’，以為‘莫知姓氏’，裴氏又稱其書名《漢書音義》，皆與酈氏異。《穆天子傳》敘錄有校書郎傅瓚者曾參與校理之役，《史記索隱》以為即臣瓚，又引劉孝標說以為於瓚。《敘例》謂臣瓚‘舉駁前說，喜引《竹書》’。《索隱》以為傅瓚，疑是。臣瓚所引《竹書》，稱《汲郡古文》或《汲冢古文》。\n［八］薛瓚《漢書集註》：……（《汲郡古文》）又云……羿亦居之。《水經·巨洋水注》\n臣瓚曰：……《汲郡古文》雲：……羿亦居之。 《漢書·地理志》注\n臣瓚雲：……《汲冢古文》雲：……羿亦居之。 《史記·夏本紀》正義\n《","is_preview":true,"preview_page_limit":10}